回覆列表
  • 1 # 兔兔肚裡的小羊羊

    我也是結婚七八年的人了,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在婚姻裡,你倆共同掙下的叫夫妻共同財產有你的一半,但其他的你別惦記,要想家庭和諧就不要總惦記人家父母給的那點東西,那是人家父母辛辛苦苦攢下的你付出過什麼?如果條件允許也別讓人家父母幫你,讓人家老兩口把錢攢著以後說不準有用途,老人家身體好對你也是好的吧!如果需要了那就借,慢慢還給人家,你們現在是一個獨立的家庭不能處處依靠人家老兩口,要做自強不息的獨立女性!

  • 2 # 湖北小蚊子

    首先我覺得這就算是他父母買的,但是已經給了兒子,如果媳婦跟兒子離婚的話,那也算是他們的婚前財產,我覺得可以分一半

  • 3 # 使用者5208691440105

    你結婚,就要和人家想到一處去。不要想離婚。實在過不下去,你拿該得的,不要想的太多。憑什麼人家父母買的房你分一半。你父母買的房分他一半嗎

  • 4 # 小芳的日常生活

    我的看法也許你會不喜歡,可是我覺得,人要靠自己,別人的始終不是你的,你要的也不會理直氣壯,只有自己靠自己的努力得到的,才會有底氣。

  • 5 # 妮子看電影

    如果父母沒有把房子轉給兒子,並且沒有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兒子和兒媳婦兩個人的名字,就不屬於兒子和兒媳婦兩人的結婚共同財產,所以說兩人離婚兒媳婦是沒有權利得到房子的

  • 6 # 情感官

    兩個人走到一起,是莫大的緣分,能夠結婚更是前世修來的千年情緣。但如若雙方確實在婚姻中,發現彼此不合適,離婚或許也是解脫。瞭解離婚的財產歸屬,屬於正常合法維護自身利益。

    上述說的這種情況屬於婚後財產分割中的房產分割。

    按照描述,正常來講,房產的分割有以下幾種情況。

    1.父母贈予兒子的房產,假設房產證上依舊是父母名字,那麼不管是否離婚,房產都跟兒媳沒有關。

    2.如果父母贈與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兒子名字,且房子是全款房,那麼離婚時,兒媳也是分不到的。

    3.假設房產證上在婚姻中加上了夫妻的雙方的名字,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如果離婚,兒媳是可以分的。

    以上的情況,排除父母在贈與房產時,另有約定。

    具體房產分割條款可以參考下圖。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不到迫不得已,還是好好維護更好。

  • 7 # 262932379

    父母房子是送給兒子並非送給兒媳,要是離婚,房子屬於兒子,與兒媳無關。想駐房子不要選擇離婚,父母不會趕兒媳離開的。

  • 8 # 樂海星辰

    首先,根據資訊可知,這是父母的房子。

    其次,父母送給了兒子,這是贈予行為。

    再次,非常重要的一點,雖然這個贈予行為是婚後,但是父母是否明確意思表示只贈予給兒子?如果是明確就是給兒子的,不含他人。

    那麼,最後,這個房子就是兒子個人所有。

  • 9 # 廣州文案策劃

    離婚時兒媳能不能拿一半,要看具體情況。

    我國最高法院有關婚姻法問題司法解釋三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司法解釋二規定: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根據最高法院有關婚姻法問題的司法解釋規定和婚姻法有關贈予財產的法律規定,本案中,如果父母把房子贈送給兒子時,明確地表示是隻送給兒子個人的(贈予合同上寫明只贈送兒子一個人)。離婚時,兒媳婦不能分到該房子一半的產權。

    如果男孩的父母沒有明確表示該房子是單獨贈予兒子一個人的,法律上便認定是婚姻關係期間夫妻共同獲得的贈予財產。離婚時,該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兒媳婦可以分得一半。

    綜合本案,男孩的父母在男孩結婚後把房子贈予男孩時,並沒有明確表示房子是贈予給男孩一個人的,因此,法律上認定,房子是男孩的父母贈予給男孩夫妻二人的,是兒子兒媳二人婚姻期間共同獲贈予所得財產。

    如果離婚,兒媳婦可以分得房子一半的權益

  • 10 # 律海一粟

    1.父親的房子在兒子結婚後送給兒子,可以視為對兒子的贈與。兒子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在其離婚時兒媳能否要求分房,需視情況而定。

    2.《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上述第(四)項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贈的財產,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因此,如果父親在將房子送給兒子時,沒有明確表示房子只歸兒子一人所有,則兒子獲贈的該套房屋,依法屬於其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妻子有權要求分房。

    3.《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根據上述第(三)項規定,如果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表明所贈財產只歸受贈人一人所有的,則該財產依法屬於其個人財產。因此,如果父親在將房子送給兒子時,明確表示房子只歸兒子一人所有,則兒子獲贈的該套房屋,依法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妻子無權要求分房。

    所以,父親如果要防止萬一兒子將來離婚了,媳婦會分走房子,就必須在辦理過戶時表明房子只送給兒子個人,與媳婦無關。否則,一旦兒子離婚,媳婦有權分房,法院予以支援。

  • 11 # 川江賈姐姐

    父母的房子,兒子結婚送與了兒子!媳婦離婚有沒有這房子?先申明我是女人,我說一下自己的觀點!首先要看這婚姻成在多久時間,有沒有婚生子?要是結婚多年,還有孩子,離婚肯定老婆有資格分這房子!要是有些人結婚不到一年就鬧離婚,這房子肯定女方沒份!有些人為了騙錢騙財產,就打結婚的主意,男女都有!希望大家都摸著良心去處理事情!不要為了眼前一點利益把健康和自由或者命都搭進去……古話說的,禍福無門惟人自召!

  • 12 # 蘇州律師府衛華

    你的表述“送給兒子”是關鍵資訊。如果有明確證據證明是“僅贈予給兒子”的,那麼該房產屬於兒子個人財產,女方無權分割。

  • 13 # 我是小甘

    父母的房子,兒子結婚後,送給自已兒子。如果其夫妻倆離婚後,其兒媳能不能拿到另一半房產。

    這個問題,必須分以下的問題考慮:

    父母的房子,兒子結婚後,送給自己的兒子,而房產協議中,必須寫有"這個房子的所有房產權是其父母無償贈給自己的兒子某某所有,其他人和其配偶不能佔有這個房產的所有權。"

    如果沒有特定證明證據,證明這個房子是男方的父母無償贈給自己的兒子某某的,那麼這個房子,就有可能其配偶也擁有一半的房產權。

    如果其兒媳和其兒子離婚後,這個原先屬於男方父母的房產權,由於房產繼承協議中說不清楚這麼房子到底是送給誰的,那麼也就有可能被法院判為這個房子是婚後的房產。

    如果被法院判為這個房子是婚後房產或者婚後財產,那麼這個房子的房產權也就容易被法院判為這個房子有一半是這個離婚的兒媳的。

    所以說,父母的房產,如果只送自己的兒女所有,必須在房產協議中寫明白,這個房子特定歸誰所有。

  • 14 # 伊卡白白

    如果指明是贈與兒子一人的,則視為一方財產,離婚時女方無權分割。

    手續上做到嚴謹,寫個贈與協議,可以到公證處公證一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童年的陰影,長大後怎麼才能把影響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