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可樂咖啡還有茶

    這樣可以呀,我也是這樣子的,但你只能把她當朋友,只做朋友該做的事情,不要過界,但是如果你想要挽回她,那你就要換一套策略。首先就是不能把她當做朋友,你要把她作為女朋友來對待,不要暴露你的意圖,一點點的進挪,能叫寶貝絕不叫名字,能約出來就絕不聊天。

  • 2 # 藍天147204127

    既然分手了,你還想以朋友的身份呆在她的身邊,你的葫蘆裡悶的什麼藥

  • 3 # 天空飄來的一朵雲

    不好,不管是對你還是對她,還是對她以後的男朋友,你以後的女朋友,都不好。

    分手以後就沒有朋友可言,你們就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如果靠的太近,當她被別人擁有的時候你會很難過,她的男朋友知道有你的存在心裡也會很不舒服的。

    再往後,如果你交了女朋友了,你認為她會不介意你對你的前女友好嗎。

    綜上所述,分手了就不要再聯絡了,除非你死心不改,還想複合,不然的話就能離多遠就離多遠吧,對誰都好。

  • 4 # 靜十方

    然後能夠承擔自己不斷剝離她對你影響痛苦,那麼其實他在什麼地方也無所謂,但是我有一個問題是你難道自己沒有自己的事業嗎?說實話,雖然兒女情長是小事,但是我覺得她對自己的事業影響太大了,就彷彿一個累贅一樣。

  • 5 # 情感qq糖

    看情況。

    她有沒有找到新男朋友了!如果有,那這不合適,應該適當避免見面。如果沒有這也不是什麼要緊的事兒。你們這樣在一起做沒有,沒有什麼可指責的事情,因為她也沒反對啊。往另外一個方向想。或許你們當初分手只是不得已,又或是隻是暫時鬧小矛盾分開了。這樣看你們在一起做朋友應該是她再給你機會才是。

    多說無益,只要彼此都沒有顧及,那麼即使是朋友也要遵循自己的心意去處理事情,相信自己的感覺,不要一昧的拒絕!

  • 6 # 使用者2386811116438

    不好,這很大可能會給你自己造成二次傷害。如果真的想挽回,那就實實在在的追求,而不是什麼“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她身邊,如果決定放手了,那就徹徹底底的放手。

  • 7 # 水木清華鄭先生

    愛,就瘋狂,兩個人撐起所有的夢想;不愛,就堅強,一個人扛起所有的傷。Love, makes you crazy and gives you the courage to make your dreams come true. If not, just be strong and takes the pain.

  • 8 # 咖啡加酸奶116647406

    你們兩個人都覺得好,那就好,覺得不好,那就不好。

    每個人的態度是不一樣的,有的人分手了還是朋友,只是關係比朋友要疏遠,刻意的保持界限,很注意保持距離。有的人會沒心沒肺的還是打打鬧鬧,沒有將對方真正剝離,還期望著能夠在某一天覆合。有的人直接斷絕所有關係哪怕是共同的朋友,只要跟對方有一點點關聯的統統刪除拉黑,老死不相往來。

    不知您是屬於哪一種?第一個?還是第二個?還是其他的情況。不管是出於哪一種,我們都要基於一個原則,互相尊重。尊重對方的生活方式,同樣也要尊重自己,忠於自己的內心感受,如果想複合就坦誠些,如果不想就果斷些不要給人誤會性的暗示。

    其實分手後還真的能做朋友嗎?我不知道,我會覺得很尷尬,就算對方的一切與自己無關,可以坦然面對,但也覺得無話可說,這樣的關係也能稱之為朋友嗎?如果是牽扯到工作或者是其他斷不開的聯絡那也是必須有交集的,單從情感方面,沒有(離異夫妻有孩子的情況除外)。如果是出於不捨還想挽回,但對方不同意,那這個圈子繞的就有點大了,先想清楚你們為什麼會分手,如果問題還在,那這就是邁不過去的坎,即便換了一個人也是一樣的。

    分手是無奈痛苦的決定,但對有些人來說也是一種解脫,或許後期會後悔也或許不會,這都是別人自己的私事,你要想清楚,你自己究竟是怎麼想的,別人的看法,跟你無關,如果你很在意別人對你們的評價,那你就只能為了讓別人滿意自己不斷改變了,我覺得我們不該活在別人的標籤世界裡,其他人都不是自己,可他們卻好像比自己都瞭解自己都清楚自己當下的感受似的,我們自己很清楚是誤解,卻害怕別人對自己失望,就會活成他們口中的樣子,這才是可悲的。

  • 9 # 成長最好的自己

    你還待在他身邊,說明你心裡沒放下這段感情,這要看他的態度,如果不可挽回,還是離開的好。長痛不如短痛

  • 10 # 藍海之上

    不好,因為這樣只會讓你越來越痛苦。或許你會說,只要能呆在她身邊,都是好的。如果不這樣,連見面的機會都沒了。

    可是你想過沒有,你愛著她。就不可能是不在乎她,不管她。當她跟別人在一起了,而你只能無奈的心痛和落淚。

    因為不管你再怎麼付出,她終就不屬於你,越是愛得深切,越是傷心罷了。

    你不願意離開,說明你放不下。而你自己又不願意接受這樣的事實,因為,她須是有了別人。或許,只要你足夠好,就有可能還有機會。

    都說,真的愛了,就會捨不得。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了。除非她,有一天,是真的不需要你了,才能走。

    這又何必呢?難到真的要親眼的看到她,結婚才能死心?這太悲傷了,愛而不得。將會讓你轉身的那一刻,就足以痛徹心扉。

    不能跟愛的人在一起,己夠痛苦了。還要看著她走向別人,這種愛情不是常人能承受的。

    為了你好,還是走得遠遠的好。或許會思念,可總比天天的看著好。起碼,不會天天被拆磨。

  • 11 # 阿蘭姐

    我覺得這樣一點都不好,既然已經分手,何必還要待在她身邊?

    你們分手好久了,你還待在她的身邊,說明你沒娶,她未嫁,還沒有什麼麻煩。如果你有女朋友了,她也已經有男朋友了,你們四個人都知道,都沒覺得尷尬,那也成。

    如果你們都還沒有男女朋友,還可以在一起這麼久,還可以做朋友,說明你們之間還有感情的,能複合儘量複合,不可能複合了就儘量不要在一起了。

    一段感情的結束,肯定還會有新的戀情出現,藕斷絲連,舊情難了,對自己對以後的她都是不負責任的。

    果斷點,愛就請深愛,不愛了,就請離開。

  • 12 # 六聯新

    1.把自己定位成普通朋友,首先你要接受分手這個事實。

    如果你連事實都接受不了,還談什麼定位成普通朋友,你只會告訴自己,你們是普通朋友,但是卻想做著情侶才會做的事情,用情侶的標準要求他。這樣子做不了普通朋友的,因為你騙不了他。接受了分手的事實,你才會明白你們在目前階段,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2.分手之後一定要擁有自己的生活。

    不能一分手就感覺世界都塌了,整天在那裡傷心難過。剛開始分手誰都不會習慣的,但是又能怎麼樣呢?在目前階段來說,能夠擁有自己生活,並且把生活過精彩,才能夠再次吸引到他的眼光。

    讓自己擁有精彩的生活,可以透過一些途徑讓他了解到,讓他感覺,他不在你一樣可以過得很好,把自己對他的需求感降下來,把你們之間的矛盾點降下來,挽回的難度就降低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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