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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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天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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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貓小東
感謝悟空君的邀請!既然這麼問那麼就是孩子沒有和媽媽一起,而是和爸爸一起的吧,其實這個沒有什麼應該多久,如果媽媽離孩子比較近,工作又不那麼忙,在爸爸不反對的情況下可以多和孩子見面,畢竟雖然離婚了,但是寶寶還是需要爸爸媽媽共同的陪伴,雙方都沒有再婚就沒有伴侶方面的顧慮,如果兩個人不是鬧的僵那麼就儘量不要牽連孩子吧,孩子還在上幼兒園,可能會更需要媽媽,如果可能就儘量多抽時間陪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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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at32959608
沒有規定要多久才去幼兒園看孩子的,母親有一種天性,母子連心的感覺,有時間的多看孩子,不要讓孩子感覺自己為什麼沒有母親的愛,這對孩子的成長有幫助。除非母親是鐵了心不想這孩子了,這樣成長的孩子有一種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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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閒庭信步PU
這個問題,好象沒有那麼難吧?如果是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應該已在法庭上達成了共識,法院在判決書或者調解中已經在載明,按照判決或調解明確的要求執行即可。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這應該是雙方協議的一個內容,按照協議條件辦就行了。當然這最終要看媽媽對孩子的態度,如果媽媽非常喜歡孩子,三天兩天看一次也不算多;如果不太喜歡孩子,十天半個月看一次也不算少。還有就是孩子對媽媽的態度也很重要。如果孩子與媽媽的感情比較疏遠,也可以減少看孩子的次數,免得老是不歡而散;如果孩子比較喜歡或依賴媽媽,媽媽看孩子還是勤一點比較好,次數多點比較好!需要強調的是孩子還幼小,為了他的成長和性格養成的全面性,不致發展為極端性格,作媽媽的、作父親的都要多加關懷、親近,別讓其幼小的心靈留下傷痛。
對於這個問題,是離異′母靈活把握的事,可根據自已的工作鬆緊,度,自已時間的寬窄而定,啥時間想孩子了,隨即便去。因雙方都沒有再婚,這個完全由個人定,自已說了算,更不會因去看孩子惹出不愉快。可隨心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