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閨蜜來找我訴苦,他和她都是二婚在一起三年領證一年,最近男人買的土地要往外承包。可是承包人要給貸款40萬才能起動。本地都是這個規矩。每年沒登記也就沒當回事都是男人自己給貸款,可今年登記了,必須是夫妻共同簽字擔保了。可是我閨蜜就範難了,貸款要負擔一半的責任。肯定不同意了。最主要的是每年收入的二十多萬男人自己存著。男人只花生活費還答應每年給女方二萬,其它任何收入都自己存著了。平時女方也沒計較可這回心裡肯定不平衡了。閨蜜氣的要去離婚……男方到是承諾自己承擔,但閨蜜心沒底,必定婚前財產沒自己份可是婚後債務卻託不了關係…他可以,但必定還有他孩子一方……涉及的後患不得不考慮…
都五十多歲的人了找到適合的另一半不容易,我勸她三思而後行。可又不知道怎麼處理,問問友友們如何是好?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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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言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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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悽風苦雨
這樣的小事情還會感到為難?小菜一碟,男的厲害還是女的厲害,男的厲害,女人無條件服從…女人厲害,男人必須服從…否則離婚是最好的選擇…兩個半斤份量相等,那商量是最重要的,平等才有資格…竟然是無法商量那才是悲哀…二婚的目的是什麼?誰不清楚誰就是混蛋…如今現狀只要沒有利益鏈的婚姻才會和睦溫馨…三觀不正的二婚人員必須先小人後君子…只有坦誠相待,真心交往…日子才會永恆永久…只要彼此心裡無私有擔當有寬容有責任心二婚才會幸福快樂才會相依相偎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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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經一熱點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債務風險20萬,承諾的年金返還每年2萬,返還期限不確定,這無疑是賠本的買賣。已經五十多歲的人了,想一想還能幹多久?能供到你七十已經很不錯了。但是,如果談及感情的話,另當別論。
首先,五十多歲的人二婚,基本上雙方都是有兒有女的,而且子女已經基本成年。這時候選擇二婚,建議還是想好自己圖對方什麼,對自己及子女的未來有什麼影響。如果是圖錢,每年兩萬真的不多,甚至可以說是很少,為此承擔較大的債務風險比較不值。如果是圖感情,那就別談錢的事,談錢傷感情,認準人就好,五十多歲了,看人也多少有些準頭。
第三,既然已經結婚,債務風險勢必共擔。如果擔心的話,可以以子女的名義擔保。同時建議多評估一下債務風險,多觀察多考慮。
最後,畢竟凡事不能拿金錢來衡量,過得開心更重要。
閨蜜的擔心不無道理,這就是二婚中最棘手的問題,這種情況沒啥更好的辦法,也不可能有完美的解決方案。這也是目前婚姻法的漏洞,法律上的夫妻不管頭婚還是二婚,夫妻責任義務是一樣的。怎麼辦呢?想到兩種方案:
一種方案:按貸款額度比例,男的每月(或每年)給女方錢。當需要承擔貸款出現的問題時,女方可拿這筆錢頂上,沒啥事兒更好,也是家庭的一筆存款,只是在女方的名下而已。這也是男的給女方一個安全感的誠意。在這點上男的應該要比女的積極主動的為好,且有實際結果。二婚嘛,誰也無法再次承受風險了,畢竟半輩子過去了,沒有再擔風險的能力了,多些理解或許能走好。
第二種方案,解除婚約恢復同居關係。這樣的話男方如果不能理解女方的感受,會傷害感情,是下策。只是為這筆貸款解除婚約也確實有點過,但第一種方案不能實現時,若想安心,也沒啥別的辦法了。男的理解就繼續過同居生活,不認可那就分開了。如果男的有格局,能理解女方的感受,這樣處理也沒啥問題,就看男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