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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詩情蝴蝶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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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棒棒糖的緣份
實際來講,這件事就沒有對和錯。兩人的婚姻本來就是兩人感情的融合。現在你姐姐和你姐夫有了三個孩子以後,因為你姐夫的經濟收入提高,而造成他的有點自負,有點飄飄然。有一點兒不順心的事就提出離婚。
你姐姐現在帶了一個最小的孩子回來,我覺得這已經很不容易了,因為小孩太小,還需要母親照顧。如果不是考慮到孩子還小,咱一個孩子也要帶。
你姐夫不是已經飄飄然了嗎?那就把三個孩子所幸都留給他,讓他撫養。撫養孩子是件很難的事情,哪像想象的那麼簡單。
為了孩子將來能夠健康成長,你姐姐這種做法是對的,三個孩子如果都跟父親的話,我覺得這個父親,又要掙錢又要養孩子,估計他是顧及不過來,讓他吃點苦是應該的。那你姐姐一個人帶著一個孩子,相對來說能輕鬆一點。
對於孩子來說,三個孩子不能在一起,這不是孩子的錯,這是父母的錯。但是既然現在已經成為事實,那就沒有辦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這個做父親的會知道帶孩子有多麼辛苦,他會向生活低頭的。
好好培養孩子,將來讓孩子孝順你姐姐,你姐姐老了也老有所依。當然能遇到合適的另一半還是可以再找的,畢竟太年輕了,帶一個孩子負擔還相對輕一點,比較好找。
我覺得你姐姐這樣做是對的,沒有什麼不對,對於別人的流言蜚語不要過於在意,別人怎樣說,他永遠不會有你姐姐的感受。
就讓他們去說去吧,活好自己,就是對自己人生最好的回報。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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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焚香公子
凡是走到離婚的地步都實屬無奈,誰也不想這樣,因為對於雙方都會有傷害。尤其是女人,這樣的決定所造成的影響和當初結婚一樣大,未來的生活將徹底改變。
但受到傷害最嚴重的還是孩子,孩子是無辜的,假如夫妻離婚,孩子以後就成了單親兒童,對於以後的成長都會有直接影響。
也許當初結婚是因為不成熟的選擇導致,但每對夫妻離婚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在確定離婚前都會經過N次的思想糾結。不是因為特別讓人無法接受的矛盾,是不會輕易離婚的,而孩子是能降低離婚率的一個重要因素。
現在的社會,可以說有一半的夫妻都沒有了愛情,平時爭吵是常事,但不會輕易離婚,都在為了孩子湊合過日子, 都不想輕易離開自己的親生骨肉,勉強維持著家庭。自己不快樂不要緊,只要孩子能快樂成長就是美好的生活。
都說離婚的女人是可憐人,尤其是遠嫁還受欺負的,被迫離婚的女人更是可憐,你姐也真的是無奈。
為何只帶回一個女孩,也許有幾個原因:
1.迫於婆家的壓力,大孩子沒辦法帶走,只能帶最小的。
2.兩個大孩子都已經習慣了當地的生活,不願意跟著媽媽走。
3.姐姐覺得孩子大了留在父親身邊會過得更好,自己一個女人家無法給他們提供更優質的生活,但最小的女兒她不放心、也心疼,所以只帶走小女兒。
4.法院判決而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兩週歲以上的子女,可能會判給父親生活。
面對親生孩子,我相信只要是正常的父母,都會想法讓他們過上最好的生活。如果離婚無法避免,只能承受骨肉分離的痛苦,一定要將給孩子造成的傷害降至最低,這才是為人父母應該承擔的責任。
最後奉勸女孩們擇偶一定要擦亮雙眼,不要頭腦發熱缺乏思考,被所謂的愛情衝昏了頭腦,還沒來得及看清一個人的本質就遠嫁他方。
結婚就是人生的一場賭博,運氣好了後半生幸福快樂,運氣不好傷人傷己,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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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草自春
謝邀。誰能力強孩子留給誰,那樣孩子生存環境好點,不至於為了一點利益,放棄做人底線。女人是拔腿走人,一切重來,能帶一個小的,是全全母愛,小的更需要母親,疤不在誰身上,說話都輕鬆。哪個直接拿出來幾萬塊錢,說孩子都帶來,我幫你養,那是良人,剩下都是風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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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夢隨心動6688
這個沒有對與錯。
對與錯不能按照事情的本身去判斷,應該從你姐的實際情況分析,也不能聽從別人的閒言碎語。
3個孩子都是從身上掉下的肉,丟舍哪個都心疼,但是,心疼歸心疼,也要考慮自身和以後的實際情況。
離婚帶一個最小的孩是對的假如把最小孩子由孩子的爸爸帶,更不放心。在撫養孩子這方面,男人無論怎樣都沒有女人心細。從孩子的吃穿到呵護都是需要精心照顧的。
由媽媽帶最小的孩子,更有利益於對孩子的成長。
假如要回三個孩或兩個孩子是錯的。這樣說也許是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表現,別人也會說些說三道四,因為他們不是事主,不知道事主的難處。
按你說的是你姐姐18歲網戀結婚,結婚7年裡生了3個孩子。現在你姐姐也就是25歲的年齡,假如要3個孩子,還打算再婚不再婚。
若再婚哪個男人願娶帶過去3個孩子的女?就是男人願意娶,要不要個親生的孩子?一家養4個孩子經濟是否跟得上?不說大人怎麼樣,孩子是否會快樂的成長?
若不再婚,才25歲,帶3個孩子用什麼撫養3個孩子?孩子的爸爸給孩子的撫養費是否能一步到位?前幾年也許會給撫養費,若是若干年以後或隔三差五給些,你姐姐怎麼辦?
我個人認為:你姐姐帶一個孩子是正確的。無論現實和以後,都不怎麼作難。你姐姐帶一個,你姐夫帶個,另一個孩子的撫養費每人分攤一半,家庭經濟財產也可抵一些撫養費。
既然離婚了,就別說其他。另說你姐姐怎麼不聽話,這都是過去了的事,又不能重新把先前弄回來。當成歷史當成教訓,活在當下,規劃好未來。
過好自己的生活,別活在別人的語言裡。
祝你姐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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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ndy96966888
首先婚姻的不和諧,是夫妻二人未經營好;一個家庭的幸福指數,取決於男女主角的共同付出;孩子也才能健康幸福快樂的成長。
婚姻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這時候只能面對現實;個人經濟情況,生活作息中帶孩子的經歷,陪同孩子的學習、情感方面的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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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芊芊丫
女人有時候在孃家的地位,有個強大的孃家還是非常重要的呢。
你姐姐有你這麼好的妹妹為她擔憂,挺幸福的哦。我們鬧離婚的時候我妹妹只會說,我以後結婚啊,才不會找同齡人,也不會找沒錢的男人。根本不會顧及媽媽過世後我對她的付出。也不會心疼我,所以我心裡頭是有些涼涼的。
所以樓主,在這個時候一定要多多地關心一下你姐姐哦。以我過來人的經驗,我覺得有可能姐姐姐夫不是真正的要離婚,你作為妹妹,可以找姐夫好好聊聊。代替你姐姐好好教訓一下你姐夫。關鍵時刻為姐姐出謀劃策,姐姐會感謝你的呢。把各種緣由和姐夫分析一下。現在這個年代,誰也不可能離了誰就活不了,最可憐的是孩子。
如果實在沒的商量,我覺得姐姐把最小的女兒帶走,她已經很了不起了。畢竟是姐夫的原因。讓他嚐嚐帶孩子的辛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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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國式好媽媽派
無所謂對錯,人最終還得生活的,面對的經濟壓力也很大。有一句話說的,男人靠得住,母豬會上樹。女人早晚得自己獨立養活自己的,女人為家庭付出了全部最後落得如此沉重代價,不得不說這就是男人的不理解和不體諒。我希望天下的男人女人結婚前都理智的籤一份有法律效益的婚前協議,保護女人和男人。沒辦法,好多男人有點錢就覺得自己了不起了,無視女人默默為家庭的付出和犧牲,總之呀,做人不容易,都互相理解和愛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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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迴路很坎坷
怎麼說呢,女方選擇只要一個孩子處於人性考慮是沒有任何錯誤的。因為自古以來女人孩子一直都屬於弱勢群體,現今社會混錢不易,她考慮的是能在自己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把一個孩子撫養成人已經很不錯了。
並不是大家所認為的3個孩子只要一個,是不是不愛孩子怕負擔的問題。天下沒有哪個父母是不真心疼愛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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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漂浮的人心
這是沒辦法了的選擇,誰都不想走離婚那一步,即使,有些離婚確還有感情。但是,由於中中原因,走到那一步,也是沒有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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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雛糊說
我們不是人民幣,做不到人人喜歡。嘴長在別人的身上,我們也管不著。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改變自己。
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對於你姐姐和姐夫,這是他們家,自己的事情,能不干涉最好不要干涉,尊重他們的決定。
如果,你與姐姐感情深厚,想幫姐姐一把,建議先徵求姐姐的同意,瞭解清楚事情的原委,權衡利弊以後,再去處理。看一看,是不是一定要離婚才能解決問題。如果不是,能勸和儘量勸和,實在無法和解,那就想想離婚後姐姐該如何安頓。
勸和不是忍氣吞聲,不是向你姐夫妥協,而是實實在在的為你姐姐考慮,是對家庭,對孩子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姐姐和姐夫,因為一點小事就冷戰鬧離婚。小事,是什麼樣的小事,什麼樣的小事需要鬧離婚,這個小事能不能解決。另外,你家覺得姐夫因為收入增加有點飄了,就同意離婚,這有點兒戲。
姐夫收入增加,可以提高姐姐和孩子的生活質量,這是好事,孃家應該高興啊。怎麼感覺這個飄,是你家看不慣他的行為麼,如果不是,而是你姐夫他,因為收入的增加而吃定你姐姐,對你姐姐不好,那應該雙方坐下來,攤開來說,掰扯清楚,誰也不用委屈,和就安心過日子,離就要離徹底。
不管我們做任何的決定,都是自己的選擇,不是因為誰的干涉,我們不是活給誰看,幸不幸福自己心裡最清楚。
姐姐18歲時和姐夫網戀後就到姐夫那邊去了,我們不同意,但是姐姐還是要嫁給姐夫,結婚到現在7年,一胎兒子,二三胎女兒,大的5歲,第二個4歲,小的2歲,我們都說姐姐傻,生這麼多,她說懷上了捨不得打,前陣子兩人因為小事吵架就冷戰了,後來姐夫向姐姐提出離婚,因為姐姐和姐夫認識的時候,姐夫很窮,身上幾千塊錢都沒有,這兩年學了技術去給人修電器每個月能有1萬收入,所以我們覺得是姐夫飄了,也同意姐姐離婚,因為貴州離福建太遠了,所以姐姐想只帶最小的女兒回孃家,大的兒子女兒留給姐夫,過來後周圍人聽說了都說我姐太狠心,自己生下來的怎麼都要三個都帶走,離婚不是苦了孩子,湊合著過別讓孩子沒快樂的童年,我聽了有些惱火,孩子是雙方的,離婚是姐夫提的,姐夫難道就不覺得孩子苦,為什麼大家都覺得離婚女人就要遷就男人就要因為孩子忍氣吞聲,男人就不能因為孩子成熟一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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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家庭到最後散了,不存在對不對的問,而是責任問題。(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當然如果沒有感情了,離婚也是無奈的選擇,更何況還有3個孩子,我相信離婚的事情主要是責任不是你姐姐,應該是你姐夫付大部分責任,因為沒有那個母親願意不要孩子們而離婚,中國的母親都是偉大的,如果為了孩子能忍讓的話,她肯定咬緊牙關把孩子們撫養成人的,但是日子過不下去了,她實在忍無可忍才離婚的,(有一句話說的好,人的忍讓量是有限度的,象彈簧一樣的拉到最後拉不動了就斷了)。更何況你姐姐還帶了一個孩子,可能是她只能撫養一個孩子的經濟條件或能力,否則3個孩子她都願意養,要知道,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