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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馨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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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咖說兩句
有些事,從一開始就已經註定了結局。
有些路,從一開始就是條不歸路,只怪有些人太過於執拗,而偏偏往錯的路上走,而越走路越窄,越走路越崎嶇。
你的選擇,就註定了結局,而且是無法翻盤的結局。
不同的路,通往不同的人生。你的選擇,就決定了你的人生。
有些人,就會一時頭腦發熱,而迷失了自己,明知道路是錯的,也義無反顧,不顧後果,終究給自己釀成大錯。
有種愛,叫錯愛。
所謂的錯愛,就是沒有結局,還會影響人生,不應該發生的愛。
並不是所有的緣分,都是一種美好。
有種緣,叫孽緣。沒有甜蜜,沒有美好,只有痛苦,最後只剩痛恨。
並不是所有的相遇,動情,相愛,都是一種美好的緣分。
當你已經有了家庭,或是對方已經有了家庭,那麼就不可以為所欲為,所有的舉動,都要對家庭負責任。
人這一輩子,都可能會愛上好幾個。當沒有家庭的時候,你愛上誰,你就可以和誰在一起,去追求想要的愛情。
一旦踏入了婚姻,再愛上別人,那就是不該愛的人,一旦再往前一步,就註定沒有回頭路。
背叛,摧殘的不僅是婚姻,更是後半生。
縱觀那些出軌的人,沒有一個有好的下場,不僅妻離子散,還會遭到外面情人的拋棄,最後變成流浪漢。
“一失足就會成千古恨”,因為很多路,根本沒有回頭路,世間也沒有後悔藥。
餘生,管住自己的心,忠於自己的婚姻,才是人生最正確的路,沒有之一。
愛上不該愛的人,最好的結局,其實只有一種,那就是“互不打擾,各自安好”。
各過各的生活,彼此祈禱,彼此祝福,都希望對方幸福,那才是最完美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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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嚮往薔薇
放了吧,放過錯,饒過自己。
既然已經意識到了是“不該”愛,並有了放手的念頭,那便是痛苦的開始,堅持下去,便是走進痛苦的深淵。
不該愛也有幾種。
一是你們一方有了或雙方都有了家庭。這樣的愛帶來的傷害太大:你們雙方的配偶和孩子、你們自己和配偶的原生家庭及其他涉及的各方人員。
在愛的過程中,你們遇到的反對和困難太多,甚至會造成眾叛親離,受到的打擊和痛苦會在心中形成一根刺,可能隨時刺痛你。
代價太大,不知不覺中你會有委屈,覺得為對方付出得太多,對他/她期望更高,他/她對你的期望也也如此。
兩個期望太高的人,在一起後失望更會來得快!
而且過去也是拋棄不了的,以前的親人尤其是孩子更是自己愧疚難捨的責任與寄託,卻不知也可能是他/她心中的刺。杭州殺妻案就是典型,他們也曾很相愛。
二是愛上了一個“壞人”。如以前的電視劇《征服》裡的李梅愛上了劉華強。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跟這樣的人,你的良心不安,內心痛苦,也沒有前途。愛情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三是愛上一個浪子。身從花叢過,片葉不留身,是浪子的習性,也是浪子的屬性。“很愛”是你的刻骨銘心,只是他的一時自欺欺人。一時間的熱情過後,他事了拂衣去,徒留下你獨自痛苦。
不管是哪種(第一可能性較大),當你意識到“不該愛”時,證明你尚有理智,也該慶幸自己的理智。
深夜裡想想吧,為了這“不該的愛”,你要付出怎樣的代價?要得到怎樣的回報?而他又要付出怎樣的代價,又要都要得到怎樣的回報?你能給他,他能給你嗎?
放手吧,至少以後還可以回味一下現在的“很愛”,可以慶幸自己的及時的明智之舉。
而堅持摧毀的不僅是你,不僅是他/她,還有你和他/她的家人,尤其是孩子以及孩子的未來。它能摧毀的可能是你所重視的你周圍的一切,無邊的痛苦和追悔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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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聆聽花開語
十多年前,我認識一個姑娘,又聰明又能幹,還長得漂亮,在單位裡是個小組長。
別人給她介紹物件,她一個也看不上,誰知竟不可救藥地愛上了一個計程車司機,那人長得很帥氣,比她大十歲,早已經結婚,孩子都上幼兒園了,司機的妻子的確不是個溫柔的人,他們經常吵架,也把“離婚”掛在嘴邊。
這個姑娘對司機從同情到愛慕,發現司機很能唱歌后,竟然崇拜他,找機會就坐他的車,聊天吃飯,最後關係曖昧,終於衝破了最後的防線。
身邊的人都勸她:你愛上了不該愛的人,趕緊懸崖勒馬。她不聽,她說遇到真愛不容易,她願意等。
日子慢慢地流逝,她快三十歲了,司機不僅沒有離婚,而且他們的地下戀情被司機的老婆發現了,那女人找了幾個人把這姑娘打了一頓,還到她單位裡鬧了一頓……人算是丟盡了!
傷痕累累的她終於結束了那段感情。
幾年後,經別人介紹認識一個普通男子,現已結婚生子,過上了相夫教子的日子,平靜而幸福。
愛上錯誤的人就是愛上了眼淚,既然你知道是愛上不該愛的人,就行當機立斷,及時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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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仔媽
首先我並不認為你們是很相愛,只能說有一方是真的在愛,另外一方沒那麼愛,你自己都說了:愛上不該愛的人。很明顯你佔主動了。對方沒你想象那麼愛你。
如果說對方是有家庭,跟你在一起了。剛開始我相信有愛的成分,但不代表就要在一起。很多時候男人跟女人在一起,很多時候不是因為很愛,對於已婚男(女)來說。婚姻的疲憊,生活的壓力,忽然生活中撞入另外一個人,當然會有新鮮感,當時間慢慢過去,有家庭的一方會打算抽身離去,畢竟離婚的代價,成本太高了。如果就算沒有主動離開你,也是因為你一直在付岀,他(她)沒有太多的成本在裡面。所以也不急。付岀的一方越來越焦慮,越來越想要結果,越來越迷茫。其實到頭到還是空空。
你明知道不應該愛,又何苦呢?付岀了感情,年華到頭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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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手一起走,人生一世 草生一秋,愛上了就要堅持走下去,放手的人都不是愛而是玩,相愛的人是一輩子的幸福,什麼是應該什麼是不應該呢?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