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
2 # 職場攻城獅
農民工發生傷殘後找誰解決?之前我發過一篇,工傷事故後如何處理的文章,這裡講講農民工傷殘後找誰解決的問題,原則上誰是僱傭方誰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就是由用工主體來承擔。
但目前國內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存在層層分包,甚至違法分包的狀況。總包可以專業分包,分包方可以勞務分包,但很多勞務分包公司又可能把專案分包給包工頭,包工頭隨便找幾個人來做,農民工半工半農 哪裡有活哪裡幹,流動性過大,包工頭為了節省成本一般不會給民工買保險,即使買了也是保額很低的所謂的意外傷害保險,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所以包工頭接活後不出事故還好,出了工傷事故後可能就會跑路,甚至玩失蹤。民工由於沒有相關勞動合同等證據想申請工傷理賠很難。
那麼一旦民工在工地上出了工傷事故後,包工頭不聞不問就投訴無門,自認倒黴了嗎?當然不是,現在是法制社會,民工是弱勢群體,只要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問題還是能得到解決的。解決的途徑有以下幾點:
1、蒐集證據,工作證明或現場培訓記錄,工友證人證言等。
2、找不到包工頭就直接找直接分包的專案部或公司。
3、找直接分包單位專案部所在地的社會保障機構。或直接到分包公司所在地社會保障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
4、最後才是勞動仲裁或訴訟解決。
通常在第二步就可能獲得圓滿解決。因為目前工程建設領域公司的資質和信用掛鉤,正規的工程公司都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制度,目前的工傷事故理賠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出了工傷事故一年內,責任單位不幫忙申請工傷認定的,個人也可以申請。申請後就按法定程式和流程獲得理賠。
最後提醒廣大民工朋友在外出打工的時候一定要有風險意識和法律常識,不要因為和包工頭是親戚朋友鄉鄰關係就放棄自身的權利,該籤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的一定要籤,進入工地後要關心一下用人單位是否給自己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險保額是多少。直接分包是哪家公司,平時幹活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在參加培訓和學習或交底時等書面資料要保留一份。
-
3 # 號召雨奇
工傷後先找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推諉的話,找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局解決,不論用工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均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政策依據如下:
《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4]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改善農民工的就業環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農民工的實際情況出發,現就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維護工作。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做好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有關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全面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為農民工辦實事的重要內容。
二、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工傷保險條例》賦予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各類用人單位職工的基本權益,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均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各地要將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作為今年工傷保險擴面的重要工作,明確任務,抓好落實。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他們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手續。對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辦機構應予辦理。今年重點推進建築、礦山等工傷風險較大、職業危害較重行業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三、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在註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註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後,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四、對跨省流動的農民工,即戶籍不在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生產經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民工,1至4 級傷殘長期待遇的支付,可試行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供農民工選擇。在農民工選擇一次性或長期支付方式時,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其說明情況。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需由農民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終止工傷保險關係。1至4級傷殘農民工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具體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宣傳和督促檢查力度,積極為農民工提供諮詢服務,促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同時要認真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對侵害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四年六月一日
-
4 # 評論君哈
這個問題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關鍵要看用人單位怎麼對待,如果用人單位本著對負傷工人負責任的太度就很好解決,本單位自己就解決了。如果用人單位,採取不負責任的太度,故意找麻煩,那就複雜了,最後只有訴諸法庭,負傷工人依法維權了。
-
5 # 常流水4
廣大農民朋友拋家舍業進城打工不容易,城市建設也離不開這些農民工。農民在上崗前一定要與用工方(甲方)鑑定勞動合同。甲方一定要對農民工進行安全敎育,進行安全培訓。
-
6 # 天馬行空158049265
把所有與該工傷相關的一切資料備齊,包括髮工資的表格,合同,醫院裡發票,收據,入院及出院住院小節,拍片等,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
7 # 高畫質正徐
農民工怎麼會有工傷?農民就應該務農,現在農作物價格也可以,農民沒有一技之長,出來打工,租房,消費一年也賺不了多錢?有些農民,尤其找不到工作,到處碰瓷,詐騙。特別加強外來人口,尤其農民工在城市打工必須有租房證明,打工單位證明及暫住證明,沒有這些出了事後果自負,對城市管理也比較好。
-
8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發生工傷對農民工而言是“致命”的損傷或損失。輕則,事故致傷殘,重則,命也丟了。
一,這些年農民工在做工中,難免不發生意外傷殘,發生了怎麼維權讓務工兄弟著實頭痛!許多程式到訴訟讓你耗不起,陪不起。
二,發生工傷,自然要看訂得合同了,現在,各地有勞動監察監理部門。
一般而言,如在工礦,企業,公司做工,有勞動合同,有了事故,可依“工傷認定條例”操做即可。如是勞務,僱工合同,工傷認定一般不予受理,只有走民事維權之路了。
三,民工朋友在做工前與什麼單位或是個人簽訂合同務必要搞清了,勞動合同,僱工僱用合同有不同的規則,辦法,這點好多朋友搞不清,拿不準,導致同樣是人,一樣的命,都在做工,可結果就不一樣。
由上,務工前,訂什麼合同,是勞動合同?是勞務合同?還是僱工,僱用合同?或是其它性質合同,必要時到所在地勞動部門去做一諮詢,瞭解,進而心裡有底。
另外,建議民工朋友工業時間,多看一些關於勞動,工傷認定,損失索賠方面的法規實用讀本,一旦有了事故發生,對個人,朋友有益有用。
所問,有了工傷向誰主張權利,則要依簽得合同了,你問找誰?文中無合同,具體細節告知無法說準了。
-
9 # 商業投腦
正規的勞務公司都會給工人買“人身險”,200元左右/年。
現在很多工地都是私人老闆帶隊伍幹活,為了省錢不給工人買“人身險”,一旦某個工人發生意外傷害甚至死亡,那麼這個私人老闆這一年甚至幾年賺的錢都會賠在上面,甚至還要擔負法律方面責任。
如果農民工發生工傷以後,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去當地的社保部門去做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所需要的資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2、意外險:意外險針對因為意外而導致的身故或者全殘進行賠付,如果經保司認定不是疾病導致的意外身故,則不在保障範圍內。意外險的理賠要符合“突發的、外來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這4點要求。
3、重疾險: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合同保障範圍內的重疾時,可憑診斷證明一次性賠付。一般重疾保額=治療費用+康復費用+康復期間的收入損失+其他費用。
4、醫療險:被保人繳納保費後患病住院時,保險人以約定保險金額為限,根據實際醫療費用進行賠付的保險。醫療險主要分為:小額醫療險、百萬醫療險和高階醫療險這3種類型。小額醫療險無免賠額,有住院發票即可報銷,保額較低;百萬醫療險一般有1萬免賠額,保額可達幾百萬;高階醫療險保費高,由保險人直接與醫院聯絡支付費用,保障全面。
回覆列表
找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不依法解決身體受傷害的治療費、工資和傷殘待遇等,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