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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身木木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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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來的日耳曼
去找電磁爐生產企業,你不是微波爐的製造商,沒有義務保證微波爐的安全性。 小偷去你家偷東西被電著了,誰的責任?讓你付醫藥費是不對的,拒絕,絕不簽字!這些行為就不能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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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獨一之花
這種不允而自用、用後還矯情的人不值得同情。別說沒同意了,即使是同意過的再受傷,也不應由物主來擔責。因為電磁爐屬於大眾化用具,做為正常人應有判斷常識(自己能不能用)和使用常識(自己會不會用)。剩下的不多說了。題主可以理清思路進行反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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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追好夢
如果電磁爐是合格產品,無故障,對方使用不當,造成湯傷與你無關。
如果是偽劣產品,有故障,危險產品,只有你知道使用方法。要切斷電源收起,或張貼,說明,不可使用危險。
以上你做好了,也與你無關。
否則是合租房,公用廚房,對方不知情,湯傷,將承擔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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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莊姐兒
都是成年人 秀才遇見兵 有理說不清 這個成年人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可能您的各方面優越於他很多 那個人特別嫉妒您的狀況 這是他的故意行為 或者你們之間還有其他方面的恩怨 您可能沒在在意 不過 對方特別在意 ~
這個問題 我是這樣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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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佛祖顯勝
合適,因為是你的電磁爐把他燒傷了,不過也不合適,因為是他私自使用未經電磁爐的主人同意而被電磁爐打傷,算是自取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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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舉著太陽追月亮
需要承擔責任。第一,你電磁爐上沒有提示說私自使用有危險。電磁爐也沒有上鎖也沒有樹立警示牌給予安全提示。第二。你把電磁爐放在別人很容易用到的地方,就是把危險暴露在不特定人面前,第三。我也不知道怎麼編了,反正你別想推脫責任,賠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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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祥雲行天下
我有不同的看法,也是提醒你注意一下環節,有助於你提前做好應對!
先問一下:傷者怎麼就去你那裡用電磁爐呢?
如果:你們是一個宿舍,公用一個廚房,那就兩說了。
還有一點:你們住的地方是否可以使用電磁爐等爐具,例如旅館裡就不能私自使用爐具燒菜做飯。
關鍵你得把你們之間的詳情說一下,才能確定該不該出醫藥費的問題,有些事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明明不是自己的錯,反倒牽連自己。
舉例說明
這屬於公共場合,疏忽管理自己財務不當造成的。
只是替你多一點想法,讓你更好的去應對,畢竟也是疏忽大意,沒想到的事,今後注意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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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奮鬥的小勇
未領本人同意用本人電磁爐傷著了,找本人要醫藥費不合適,當然也不合理,有以下幾個回答!
第二,在他人用電磁爐是否注意了,電磁爐用法注意事項,有沒有按要求進行操作!
第三,被電磁爐傷著,肯定是用法不當,沒按要求操作,不注意自我保護,沒有做好防護措施!導致傷著!
總之,未經同意用本人電磁爐傷著,要本人賠醫藥費是不合理也不適當的,更不合適,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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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王京149095279
你可以跟他要一筆費用:未經過本人同意拿走電磁爐致使某人受傷。用拿走電磁爐的人的錢,賠償給受傷的人[捂臉],然後發現竟然是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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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劉寶成了
我覺得特別不合適,別說沒經過主人同意,就是經過主人同意了你自己不小心出了意外也不能怪別人呀,現在的人也不知道都是什麼心理,就是錢字在做怪,都想訛人點錢,我們國家的人啊素質是越來越低了,還有就是一個老太太撿了一個手機管人家小姑娘要兩千元,你說一部新手機才多少錢啊?太過分了,所以我覺得我們中國人都應該從小就重視道德品賃教育,當然了這樣的人必競是少數,我國人民大多數還是好的,但是這樣的人還是有啊,各種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不在少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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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2339777157298
不合適!因別人的物品屬個人私有財產,不經同意不能擅自使用,做同事做朋友,甚至家人之間也要懂尊重。私用物主物品出了事還有臉找物主賠醫藥費,真是誣賴不講道理窮瘋了。太沒素質,物主還沒問責呢?還倒打一扒。這種人以後斷絕關係,不在一層面空間,沒法處事,不值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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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六六葒草
這個問題人首先說到肯定是不合理的。但這有個問題到裡邊,他是怎麼傷著的,是電磁爐漏電還是你知道操作不當會傷人的,你也知道不經過你的同意他用你的電磁爐,假定是這樣的話,肯定你是有責任的,你知道電磁爐有故障的話,應該給他說明,你給他說了他還用那傷著他誰也沒辦法了,那他活該。因為這傷還看傷大小,你知道電磁爐有故障他會經常不經過你的同意就用而這次用把他傷嚴重了,那你是脫不了責任的。如果你的電磁爐好好的,啥問題都沒有,而完全是因為他的操作不當引起的受傷,那他受傷大小管你啥事,說到那兒去你都不該賠他,還未經過你的同意用你的東西。現在不說他受傷不受傷,若把你的東西用壞了他給你賠不賠?現在倒還讓你給他賠傷,這是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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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4051610029
未經主人允許,擅自用他人的東西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出了事還要人家賠償確實荒唐。你是成年人,後果應自己承擔,好意思張口要。再說傷的是輕還是重,若傷的很重,主人出於人道也可以,這要看自己的意願,但過錯方是電磁爐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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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老糖說案
不合適,不問自取屬於偷。如果是朋友的話,想必也不會好意思跟你開口要賠償,還會買新的電磁爐還你。不經你同意就拿走,出了事情還叫你賠錢,這種人你覺得能是什麼好人嗎?他都不尊重你,你又何必理會他。如果執意要你賠錢,你可以報警說他偷你東西,他講道理,你就講道理,他不講道理,你就只能以牙還牙,別讓別人以為你好欺負。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如果我的解答對您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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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農發德
末經過主人的同意,使用別人的電器,是屬於盲目性使用電器,本身存在危險操作。所發生傷害事故者,應由各人行為不當,所造成傷害應由操作者自已負責,和電器所有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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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梓煜姥爺
現在只有你想不到,沒有聰明人做不到,別說用你電磁爐傷著了找你要醫藥費,就連小偷摔傷了都敢告被偷的住人防盜網不結實,偷走鄰居家電瓶車摔傷了就告鄰居家電瓶車制動失靈,誰惡誰有理,誰窮誰有理,誰無賴誰牛逼
回覆列表
當然不合理了;首先在未經過別人應許的情況下用別人的東西是一件很沒有禮貌的事情,其次被電磁爐燙傷也是因為自己操作不當導致現的,和“我”沒有任何的關係,所以我不用任何的賠償。
這和之前網上的一個案例尤其的相似,大致是說:一個老太太偷了鄰居家庭院裡的水仙花(她誤以為是韭菜),回去給孫子包餃子,結果孫子中毒了,老太太向法院起訴要求鄰居賠償,最後法院判鄰居不予賠償。所以這裡我們可以借鑑一下法院的處理結果。
最後友情提示一下:像這樣的無賴朋友還是遠離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