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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市公司高管鮑毓明被曝性侵“養女”一案受到廣泛關注。 10日,@西藏昌都人韓紅 @章子怡 @馬伊琍 @i周迅 @海清 @姚晨 @謝娜 @蔣欣 @熱依扎,等眾多女星紛紛發博聲援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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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杜哥說法

    既然被曝性侵,那就涉及刑事犯罪的問題(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強姦罪、姦淫幼女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等),具體事實如何,應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查明真相,如屬實,應移交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追究刑事責任!

    期待警方的調查結果能夠告訴我們事實和真相!

  • 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個事件細節不是很清楚。

    後刑事案件控告人又向江蘇警方對同一犯罪嫌疑人提出刑事案件控告,江蘇警方因為拿不到山東警方正式撤銷案件的相關法律檔案而不能立案偵查。

    依據上述相關情況,本人以為,這個刑事案件控告人所控訴的事實是存在的,只是對事實的法律屬性認識不一。山東警方在案件偵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瑕疵。

  • 3 # 律師張晨陽

    這個姓鮑的非常卑鄙無恥,實際上這個女孩根本不是他的什麼養女,與他有任何合法的法律關係,姓鮑是把這個女孩當作性奴來養的。

    對這種人渣必須繩之以法!

    這與所謂的女星們是否聲援這個女孩無關,凡是善良的人,誰能容忍這種情況?

  • 4 # 滴水穿石——鍥而永恆

    不管什麼總裁,或什麼職務?這和犯罪沒有什麼關係,必須按照國家法律對任何公民犯罪行為進行量刑,這畜牲該怎麼受到法律制裁就應該嚴肅執行!

  • 5 # 散戶韭菜

    說實話,章子怡真的對她黑不起來,演技好不說,對於這種敏感事件,每次她都敢於發聲,上次紅黃藍事件,她也是第一個發聲,這次也是,雖然也有一些明星發了,但很多都是央視轉發後才敢發,她不是,能感覺到她是性情中人,可能不太懂人情世故,所以國內媒體之前對她不是很好,但是國外風評還是很好的。

  • 6 # 拾叄玩兒娛樂

    事件經過是這樣的:2015年鮑某帶著剛滿14歲的養女到北京上學,女孩從此開始了自己長達四年的噩夢,她近3年半處於失學狀態,期間多次自殺未遂。而鮑某人前是一個開朗、得體、有學識的上市公司董事,但面對未成年養女,瞬間換了一副樣子,一副魔鬼的樣子,禽獸的樣子。2019年4月,女孩兒報案,正式揭開了這個披著人皮實則禽獸的真面目。

    事件被爆出後,章子怡、李冰冰、姚晨、韓紅、周冬雨、鄭爽、謝娜、宋茜、高曉松等等明星紛紛發聲,要求嚴懲鮑某,保護未成年人。

    國家的未來從來不是在少數精英手裡,而是需要你我,每個人用雙手去創造,我們從上一代人的手中接過維護社會,推動社會發展的重任,也一樣會把重任交給下一代,如果在下一代還未成年的時候,我們就無法保護他們健康成長,那社會何談未來。不可否認鮑某是一個學識豐富,能力出眾的管理者,但如果連做人的基本都沒有,魔爪伸向一個無法反抗的未成年孩子,再有能力又如何,仍然不配為人。事件發酵至今,鮑某卻認為孩子不知道知恩圖報,真令人憤怒。

    盼早日真相大白,給孩子一方淨土,護未成年健康成長。

  • 7 # 河南夏在強律師

    我認為:

    一、這是律師最丟人的一次事件,也是最讓人噁心的事。同作為律師,我覺得鮑毓明的“高管律師”身份,讓整個行業感到恥辱。

    二、這個事件也反應了,一個人不管是什麼身份,不管外在多麼風光,也不管平時多麼道貌岸然,在被揭掉偽裝的時候,總會讓人感到:呀,怎麼會這樣?其實,一個人的品行,和他的身份無關,老百姓裡也有思想道德高尚者,階層高貴者,也有品行低劣者。

    三、我很喜歡一句話,叫:“人做對了,這個世界就是你的”。我覺得,我們做事之前,先做人,人做不好,就完蛋了。

    四、“女星紛紛怒斥聲援”,對於這種行為,我只能笑笑,你們看吧,這些女星們發完微博後,該幹嘛還幹嘛,沒有一個人去跑到當地看望孩子,沒有一個人能真正的幫助到這個孩子。這些女星,不過是利用鮑毓明被曝性侵“養女”的事炒作一下而已。她們真的讓人覺得可憐,別人只覺得她們紅,只有她們自己知道到底紅不紅。有句俗話很難聽,但是實話,叫“咬人的狗不露齒”,凡是能幹實事的狗,都是默默的,凡是呲牙咧嘴的,呵呵,都是擺擺樣子的。

  • 8 # 道亦常

    從職業角度講,經法院生效判決認定有罪,那麼這個人不管什麼身份,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尤其作為律師,知法懂法,其行為一經查證屬實應依法從重處罰。

    期待司法機關給出公正,公平的結論。

    從家庭角度講,單親媽媽帶著女孩兒,孩子有沒有上學,有沒有去學校等日常行為,這個母親也太疏忽,而且還沒結婚就把孩子交給別的男人帶走,實在沒有警惕性,疏於關心和負責,疏於對孩子做人方面的教育、預警,也是一方面因素。

    孩子出問題,單親家庭的機率似乎更高。為什麼?應該引起單親家庭的思考。

  • 9 # 魏新峰律師

    第一、這個問題首先是有問題的,從目前情況來看,鮑毓明有律師資格證,也從事過律師,但現在未必就是律師,因為他與其他比如中興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且網上並未爆料他現在的執業機構是那個律所,所以要把鮑毓明稱謂”高管律師“是不合適的,這個鍋不應該再不能確定其是否為執業律師的時候,讓律師群體來背是不合適的!

    第二、鮑毓明人高馬大,帥氣多金,如果查實有這個事情,是異常讓人失望合震驚的,不要說女性怒斥聲援,就是一般人都表示憤怒,也是人之常情,他的行為已經超越了人的道德底線。但是現在畢竟警方只是說嫌疑,我們尚無法確定其是否真實,一切還需要我們再讓子彈飛一會兒。

    第三、目前正在復工復產期間,這類讓人嘔心,的八卦事情,建議我們還是少傳為好,我們應該把經歷用在抗擊疫情、回覆復產,抨擊西方對我們的抹黑上面,向這種多人眼球的八卦新聞真的沒有意義

    網上圖片與答題無關

    網上圖片,與答題無關

  • 10 # Simon大叔

    4月9日 19:43“南風窗”官博寫了一篇長文《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引起廣大網友,甚至是明星藝人的關注。

    發文賬號有藍V認證,證實為南風窗官博,百度百科資料顯示 :“南風窗雜誌創刊於1985年,雙週出版,總部位於廣州,發行覆蓋全國,隸屬於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讀者以政府機關、學術機構和大型企業的中堅力量最為集中,是一本政經新聞雜誌。”

    文中用採訪的方式描述了事情的整體經過,內容過多無法一一展示。

    文中描述:受害人李星星(化名),第一次被性侵的時候才14歲,曾經兩次自殺,索性被救了回來,兩次報案,第一次報案被撤銷立案,從第二次立案到現在已經6個月過去了,除了這個漫長的筆錄,李星星沒有收到任何新的迴音。

    從2020年新年之後,李星星本人、律師多次聯絡辦案刑警臧警官,但他的電話始終無法撥通。

    這些病友,有時候比醫生和警察還活躍一些。她們陪伴李星星至今,也記錄著這個小女孩近一年來的遭遇,和心路歷程。

    羅希是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她在中學時被老師性侵。她的老師對她說,“我傷害你,你反抗了,大家都知道這是性侵,但我用我的方式讓你不能反抗,那我們做的一切就是理所當然的。”她知道李星星和自己不一樣,李星星手裡保留了很多證據,她鼓勵李星星說出來。

    還有北京師範大學的清子,她告訴李星星自己從小被鄰居性侵的事,她是陪伴李星星最久的“同類”,幫助李星星很多。

    她告訴李星星,“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性侵未成年,是無法容忍的,也許當年立案的證據不足,但是相關部門也要採取些措施啊,小女孩被收養的條件手否構成,能否採取一些隔離的手段將小女孩保護起來。孩子是弱勢群體,他們應該得到更多的關注,和保護,

    第一:是個人對性侵未成年這件事都是不可容忍的,更不用說明星了,這些女明星大多有自己的孩子,母愛,他們自己也有孩子。

    第二: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性侵未成年事件,一次次被曝光,又一次次銷聲匿跡。這是個問題,卻總也沒有被解決。明星的評論轉發,會擴大事情的影響力,他們有自己的粉絲群體,會影響更多的一般人來重視這個問題。從而引發相關部門的重視,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最後希望案子能夠早日結束,違法的壞人能夠早日受到他該受的成懲罰。

  • 11 # 青少年教育專家龍老師

    在古代,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是人們立足的根本!其中的恥指的是不合道理和違背良心!這樣的底線絕對不能觸碰!人若無恥,無異於禽獸!

    最近鮑毓明事件登上了熱搜!一名少女的發聲牽動了全國人民的心!誰家沒有孩子?為什麼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一個14歲的小女孩身上?

    01鮑毓明事件始末

    2015年4月份,李星星的母親透過他人介紹認識了鮑毓明!憑藉自身的光環(高學歷,四十未婚),鮑毓明用半年的時間徹底取得了李星星母女的信任!放心地將自己的女兒交給了這位合格的父親!

    2015年11月,鮑某明帶著剛滿14歲的“女兒”李星星,到北京上學。從此李星星的噩夢開始了!

    2016年初,因為身體不適,李星星網上諮詢了醫生!最後李星星按照網上醫生的指導選擇了報警!最後無果!就這樣李星星度過了漫長的三年多!(在這三年多內,李星星處於半失學狀態,被關在家中,並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煙臺自殺,被他人救下,送警。作為當事人的鮑某明最後在4月9日被放回家了。4月中下旬,李星星接到辦案民警的電話,讓她去領《撤案決定書》。最後依舊無果!

    2019年6月李星星跳進了黃海,最後被救!但是此時的李星星在醫院的檢查結果顯示患有重度抑鬱症、重度創傷後應激(PTSD)、重度焦慮症,而且陰道損傷發炎。

    2019年10月9日,在檢察院的監督之下,李星星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02眾明星力挺李星星

    隨著事件持續的發酵,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支援李星星!這其中不缺我們熟悉的明星!周冬雨,韓紅等都在其中!

    03反思

    如果這件事的調查結果如李星星所說的那樣,為什麼她的養父,身披那麼多外人羨慕的光環卻做出令人不齒的事情?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李星星的母親該不該為這件事負責?作為未成年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作為一名多年從事青少年教育的老師,我認為青少年教育過程中,家庭的原因佔據很大一部分因素!所以李星星的母親在這次事件中也有一部分責任,為什麼孩子會接觸到她的養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之前她的家庭不合,情感破裂,生活不幸福!不要因為這些原因毀了自己的孩子!

    而鮑毓明的所作所為,正是扭曲三觀的體現!內心陰暗,表面光鮮!

    我們在對孩子的教育過程中,要正確引導青春期孩子的心理走向!科學積極的讓孩子瞭解性教育知識!同時增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讓孩子掌握自我保護的方法和技能。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要善於拿起法律武器,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些教育刻不容緩!

  • 12 # 面欣娛樂

    鮑毓明,1972年生,身高1.9米左右,1994年畢業於天津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天津大學管理與工程專業碩士學位;2001年美國橋港大學獲得計算機碩士學位;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

    2015年4月,女孩母親想給女兒找個養父,於是經人介紹,認識了在網上找養女的鮑毓明,女孩母親看到鮑毓明出自名校畢業、是律師,讓她放下戒備心,覺得女兒跟著他接受教育會更好。

    2015年11月,鮑毓明帶著剛滿14歲的"女兒"到北京上學,12月31日她第一次遭受了暴力性侵,從此開始了自己的噩夢,鮑毓明對養女性侵長達四年。

    2019年4月8日,女孩在煙臺自殺,被他人救下,在芝䍒區某派出所說出了自己的遭遇,鮑毓明到派出所進行筆錄,也作為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然而,4月26日警方做出了撤銷案件決定書,理由是沒有犯罪事實。

    不久後,女孩跳海自殺,被人救起,被女孩母親接回南京,女孩母親為了維權在南京煙臺兩地奔波,10月9日,在檢察院的監督之下,該案第二次立案。

    鮑毓明4月9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底線,並稱"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母的關係相處過"堅稱女孩說法是純屬捏造。

    幾乎同時,山東東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區分局官方微博也釋出《案情通報》,稱該局去年10月9日決定了再次立案,目前偵查工作仍在進行。

    之後,楊洋、吳亦凡、張亮、高曉松、黃覺、範丞丞等明星也加入了聲援陳列,"哥哥也在"。

    4月11日凌晨煙臺公安局釋出通報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除了鮑毓明性侵未成年養女引人憤慨外,案件曾於去年4月被立案,後來又撤案,去年10月又第二次立案,案件偵辦至今已有半年仍毫無進展,更引發了廣泛質疑和不滿。

    鮑毓明能否洗脫自己的要有比較充足的證據,儘管這個人很懂法,希望案件早點真相大白於天下,有罪者早日被繩之以法。

  • 13 # Giao哥說

    首先,對於許多明星這樣的行為表示讚揚!

    勇敢站出來聲援幫助弱勢群體,對缺乏足夠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受害者在精神上給予受害者一定的慰籍,助其早日從陰影中走出來起到一定的積極影響!也更有助於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 14 # 叭姐看人間

    法律專才鮑某手握中國律師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的雙重資格。他在校期間沒有受過系統的法律教育,卻是法律方面的“天才”,兩張律師證都是自學考下來的。因此叭姐完全相信以他的自學能力,可以精通任何領域遊走於法律邊緣,包括渣男PUA術。我們來看看他是怎麼進入這個領域的。

    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2011年12月鮑律師發表了文章《“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文中寫道

    (與中國不同的是)國外相關立法中,只要是和幼女發生性行為,無論嫌犯是否知道其真實年齡,無論是否取得對方同意,無論是否涉及金錢交易,均認定為強姦罪。其原因是,幼女在這個年齡階段缺乏對性行為性質和後果的理解,沒有表示同意的民事行為能力。

    具體以美國為例,在強姦罪中針對受害人是否能夠同意性行為設定了四個重要的數字,即

    - “同意年齡”(達到此年齡則肯定可以同意性行為,從16到18歲不等),

    - “受害人最低年齡”(低於此年齡則肯定不能同意性行為,從12到18歲不等),

    - “年齡差”(當受害人介於上述兩個年齡之間時,可以同意和不超過此年齡差的嫌犯發生性行為,從2至5歲不等),

    - “最低起訴年齡”(低於此年齡的嫌犯不適用強姦幼女罪,從12到24歲不等)。

    叭姐從爛鮑魚的視角給大家解讀一下這意味著什麼:

    首先要明確超過中國法定的性行為同意年齡——14歲。後來南京警方透過接生婆證詞和骨齡檢測證實了受害人星星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的時間的確已經年滿14週歲。要收集和儲存對方同意的證據。鮑某保留了2015年到2017年與受害人及其母親的網路聊天記錄,因為這些記錄都有利於他證明對方是自願的。而從2018年雙方產生矛盾後,新的記錄就不再儲存了。不過一些雙方爭吵的錄音還留著,因為能證明受害人“無理取鬧不知足”年齡差?嘿嘿,中國沒有這種規定!多老的牛都可以啃處女嫩草,美其名曰“大叔蘿莉戀”。

    轉眼過了四年來到2015,鮑律師知道法律界經過五年的充分討論,刑法即將修訂,而“涉嫌嫖宿幼女罪”將被取消,14歲就是業內共識的年齡門檻。果然,這個罪名最終在2015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訂中取消,而代之以“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併為14-18週歲的性行為犯罪如何懲治留下灰色地帶。

    2015年2月早春,鮑律師像蟄伏多年的害蟲一樣出洞了。他嚴格遵循PUA男五步曲:

    炫富,廣撒網下誘餌

    在“收養孩子”的網際網路跟帖下留下誘人的個人資訊“高知家庭高學歷海歸,大型跨國公司高管,收入豐厚穩定,身體健康”。為什麼是“收養孩子”呢?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接觸到未成年少女。不過根據收養法他能夠合法領養的3歲以下女童爛鮑魚可是不感興趣的,他就要找14歲左右的。直到2018年,他仍然在關注這樣的帖子持續炫富撒網中。這樣的條件成功地吸引了受害人星星母女,媽媽懇求鮑某帶孩子出去玩玩相處一段時間找找感覺,鮑某透過買玩具和衣服等行為也贏得了無知少女的心。

    這顆爛鮑魚是個身高1米9體重200斤的龐然大獸

    洗腦控制

    2015年12月31日,跨年的晚上,鮑某把燈關掉,叫女孩坐過來看電視。然後鮑某抱住女孩,女孩本能地掙扎,但難以抗衡。鮑某強行脫掉女孩的衣服,然後侵犯了她。14歲的她並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事後肚子持續疼痛,女孩在網上找到一個醫生奶奶諮詢才知道這是強姦!

    後來,鮑某給女孩播放違法的未成年小黃片,並且給懵懂的女孩洗腦說:“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裡大家都這麼做。”後來說,“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最後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他反覆糾正李星星說話的方式,不準說難受、痛苦,要說“傷心”,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在漫長的三年多時間裡,“很正常”“說出去你就不乾淨”“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這一套話,鮑某就像“背書”一樣,只要說了上一句,星星就知道下一句。

    曖昧不表白

    大家還記得爛鮑魚是以“收養孩子”的名義接近星星母女吧?不過他很快就表示滿足李母“光明正大嫁女兒”的願望,才和星星同居,2017年星星徵得爛鮑魚的同意後再次以爸爸相稱,六月鮑某帶星星迴天津老家見父母,鮑某的姐姐也證實鮑家人認為兩者不是養父女關係。等到2018年星星在煙臺報案後,鮑某給警方寫下承諾書,“致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是不是大家和叭姐一樣看的稀裡糊塗?

    其實說白了,就是女兒/妻子,這兩個說法哪個有利於爛鮑魚他就用哪個。如果有人認為2021年星星年滿20歲時,鮑某將如約和星星結婚,那就是太傻太天真了!這可能也是2020年雙方徹底撕破臉的關鍵所在,星星母親終於發現這個夢徹底碎了。

    與以往不同的忙碌冷漠

    爛鮑魚深諳間隔性心理控制術,有時每天都互道早晚安,關心感冒穿衣等,有時又幾個月不露面,只能聊五分鐘,一言不合就掛機。同時星星也有證據發現鮑某其實還在見其它少女,因而這種起起伏伏更讓星星越來越抓狂。

    撕毀契約,情感虐待

    在這種情況下,鮑某開始儲存兩人爭吵中有利於自己的錄音,證明是星星不可理喻,貪得無厭,放大她的錯誤,讓星星覺得她本來已經得到的東西自己毀掉了。星星屢次報案受挫,警方或者不予受理(北京)、或者稱證據不足而撤案(煙臺)、犯罪地點不在管轄地(南京)時,星星絕望到自殺的程度,屢次割腕和跳海,導致媽媽不得不辭工寸步不離地跟著女兒。

    以上就是爛鮑(PUA)魚的自我進化道路,雖說有句玩笑話是“建國之後不許成精”,然而細思極恐的是,一位曾經對她們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說,“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這又是為什麼呢?是不是因為鮑某太熟稔法律的一切相關事情了?他估計猖狂地覺得沒人收拾得了他這個大獸,星星母女報案一年多,他的工作都沒有受到絲毫影響,醜聞爆出後還是"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都不是開除!這也許就是此案需要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督察的原因吧。

    更可怕的是,如上文所述,鮑某明在性侵完女孩之餘,還一直繼續在網上搜索“送養”、“送養小孩”、“送養女寶寶”等相關使用者。借用星星的一句話就是”不止有我,還有其他小孩,現在我受傷,將來還會有別的小孩受傷。“從報道採訪中可以推測,目前國內網際網路上的即時通訊平臺,也許依然著不少著兒童淫穢色情,或者人口販賣等違法賬號?此時此刻, 還有無數個鮑某明正在對兒童實施性侵行為,而這正悄悄發生在你我身邊。

    叭姐兒時親身見證過那些渣男對少女犯下的渣事,放學後的公交車上屢屢被露陰癖上下其手,甚至下車後被尾隨逼迫看它們醜惡的器官。這些事情曾經在叭姐的腦海中餘害經年難以散去,所以非常理解和心疼星星的遭遇,不知道可憐的姑娘要用多久才能走出這長達五年的陰影。

    叭姐特別想對天下年輕的媽媽和女兒們說一句話:這世界上很多道貌岸然的君子就像爛鮑魚一樣,看起來是美味珍饈,其實惡臭帶毒。那美麗的外表只是PUA術第一步而已,後面還有四步圈套。叭姐的一個朋友曾告誡她的女兒,即使去辦公室向老師請教問題,也務必保持房門開啟,因為她自己就曾被上級領導藉機調戲,做女人真的要小心啊.....

  • 15 # 媛媛的美味軒

    明星正義感爆棚,但是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發聲,我認為是不對的。

    章子怡周冬雨馬伊琍鄭爽等一眾明星,為總裁性侵未成年養女事件憤怒發聲美國律師加高管鮑毓明被公安部驅逐出境,至此高管性侵養女案總算塵埃落地真相大白了。鮑某和韓某道德敗壞,一個以收養為名暗度陳倉,一個求收養貪圖金錢享受,兩個人都不是什麼好鳥,最終韓某玩過了頭,兩個人的醜聞真相大白,原來不是弱女子被欺負,而是小狐狸玩仙人跳。然而,在這件事情中,受熱議和非議最多的不是鮑某和韓某,而是我們的人民警察。尤其是一眾明星,化作光明使者,義憤填膺的把槍口對準我們的人民警察,比如我們的國際章在南風窗的一張“大字報”裡說:知道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性侵未成年事件嗎?一次次被曝光,又一次次銷聲匿跡,沒有嚴懲,只見保護傘,警察叔叔們的心不疼嗎?

    說實在的,如果這發言的是一般的人,可能沒有什麼,最多是當做一個憤青的言論罷了,但是,這發言的可是明星,幾千萬上億的粉絲量,影響力可想而知。然後還搞了個話題:姐姐來了,韓紅,馬利伊,周迅,海清,姚晨,謝娜等女星被圈入,表示姐姐來了,正義不會缺席,聲援受害者。中國的明星,已經被中國人捧得太高了,高得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了,這一群“女權主義”明星為弱女子發聲,是一種中國進步的好現象,說明幾千年的男尊女卑沒有了,實現了女人半邊天的權利。但是,作為有影響力的明星,不是應該慎言慎語,不l亂髮自己根本就不懂的領域的言論嗎?中國的警察。在廣大人民的心裡是正義的代表,什麼事情都去找警察叔叔,問路找警察叔叔,東西被偷找警察叔叔,孤獨無助找警察叔叔,被壞人欺負找警察叔叔,洪水來了找警察叔叔,可以說,警察叔叔在中國老百姓的心裡,就是無所不能的,遇到壞人看到警察叔叔就不怕了,這是每一箇中國人的心裡話。

    警察是中國人民正義的守護神不錯,但是,警察不是無所不能的,陽光還有照射不到的地方,何況中國有14億人,人心難測,就是一個家庭,都有矛盾,警察不可能事事俱到面面俱全吧?支援弱者是應該的,但是,韓某是柔女子嗎?我看不像,倒像是千年的狐妖,修改年齡,求收養,很明顯是一個不思進取,只想攀龍附鳳過舒服日子的拜金女,這樣的人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值得人同情嗎?明星有同情心有正義感,這是好事,但是不能當濫好人,不能在事情不弄清楚的時候就開始正義感爆發,最後當了壞人的幫兇,冤枉了好人就不好了。中國是法治的國家,我們不能因為表象就去臆測一個人的好和壞,警察的職責是維護正義,不偏不倚,依據證據和法律辦事。而且,事實的真相需要一個取證的過程。正義感爆棚的女星們,先把事情瞭解清楚了再發聲吧,演戲唱歌是那麼的強項,娛樂界你們一呼萬應,很受歡迎,不要把娛樂的風氣帶到社會治安的領域,你們代表不了正義,也判斷不了正義,只有警察和法律,也僅有警察和法律才代表正義和真相。流言可怕,三人能成虎!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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