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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西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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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悲傷會說話
且不說萬一的事情就是還沒有發生,天天想著“萬一”,說不定哪天就成真了呢。
再說,只要花出去的錢有依有據可尋,也不會打水漂,不然這個社會要法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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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東
結婚過程中,不要計較太多個人得失。婚姻要持續經營,雙方都要主動付出。
特別是愛,要多說出來。人是很奇怪的,愛是一個動詞,是做出來的。是雙方持續不斷的去主動經營的。
如果婚姻中有問題說不愛了,不要放棄,要去再愛,直到愛為止。
也就是說,如果不放棄愛情,就不會出現離婚的情況,房子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如果出現不抗拒的因素的話,該是你的一份,不會少的。法院會根據沒個人的付出來分配資產的,不要擔心,好好經營婚姻。
希望每個家庭都和諧美滿,推薦一本書《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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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入微情感婚前男方主動加名,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你看看還有哪些吃虧)
加了名字,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否則就是共有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沒結婚就想著離婚,說明姑娘你很精明!精明用在婚姻中,時刻的防備對方,保護自己,說明你精明的外衣下是一顆毫無安全感的心。既然如此何不冷靜下來,好好的想想對方為你做了什麼?你又為對方做了什麼呢?
婚姻是大事,也是兩個人的事。婚姻經營的前提就是坦誠相待,彼此理解與支援,這樣的婚姻才會長久,才會幸福!
婚姻中少一些貓膩,不要辜負彼此!婚姻還未開始就開始打著這樣的小算盤,是理智且利己的最佳表現!這樣話在以後的婚姻中,你會養成習慣,事事計較得與失。但是你不知道的是,所有幸福的婚姻,沒人在乎這些,大多在相互扶持,坦誠相待中度過一生(雖然其中會有吵鬧,但絕不算計。”
結語姑娘,原諒我的直白,既然你想得到答案,就像上面說的。婚姻不易,在於用心,且行且珍惜,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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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大寶l
《李大寶》
領證前男朋友首付買了房子,加了你的名字,離婚你能不能分到房?我想說的是:能分到的。
第一,題中呢,男朋友出了二十萬,你也出了二十萬《你這個是裝修,這也無所謂的》這都算是你們婚前的共同財產,為啥?就是都是出的錢是一樣的。不管從什麼角度來說,必須平分滴。當然,你有這個顧慮很正常,人之常情 無可厚非。畢竟你們婚姻基礎沒有那麼穩定。所以,就算離婚的話,你也可以得到一半的。
第二,還有一個情況,就是你出了裝修費。如果真的分割的話。我感覺會先去除這二十萬的首付款,在進行房屋平分,這樣的話。感覺你有點虧的,《當然這算是一個假設》你出的這二十萬,我可能知道原因在哪裡了。肯定是你婚前你要求房子加上你的名字,你男朋友不好意思拒絕,才讓你出二十萬的裝修費,這樣加上你的名字,男朋友也沒有什麼損失。《這有點算計的意思啦》
婚姻是兩個人經營的,祝福你們白頭到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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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秦嶺山人在武漢
房子本身的價值不包含裝修部分,房子本身可以增值或貶值,但是房屋裝修只會貶值,一定年限價值歸零,我認為在房子上你分不到錢,但是能證明你給家庭曾經貢獻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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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8741419904700
可以!男友主動加上你的名字,最起碼這也是贈予,就是婚前男友已經把房子的一半送給你了,加上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了。假設,如果離婚時男友提出房子不是你的,這屬於是反悔,這就得看你的態度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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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配財產前首先要做的是,那些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些不是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平分的,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