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金融小哥哥

    銀行對已經逾期的信用卡透支款項,依法外包給有資質的催收公司進行正當催收是合理合法的!

    首先銀行是對已經逾期的信用卡欠款進行催收,正常還款(包括合理延期未還的欠款)的,銀行是不會外包給催收公司的。

    第二、銀行把信用卡逾期欠款催收外包是經過一定法律程式的,其中必須在公開媒體釋出債權轉讓公告,規定信用卡逾期欠款人在規定時間履行債務,把轉讓前後的法律手續交接完畢,是符合法律程式的。

    另外廣大信用卡持有者要把握好自己的信用卡賬單日期和最後還款日期,有些商業銀行在最後還款日因為持卡人的特殊原因有三天寬限歸還期的,提醒廣大持卡人注意。

    最後提醒廣大信用卡持有人要珍惜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理性消費,按期歸還信用卡欠款,一份好的信用報告對您今後的工作、生活會帶來很多好處的。

  • 2 # 慶哥聊財經

    這個問題,我可以談談,我有個師兄在某國有大行信用卡中心從事催收管理工作,以前聊起過。

    第一,這個催收外包我覺得是合理的。銀行催收之所以外包有幾個原因:1、正式編制員工有限,信用卡中心都是總行部門,可能負責催收的只是一兩個人,那麼這個只能外包。2、外包公司具有一定的專業性,銀行是希望儘量減少壞賬,所以當然是外包好點,催收公司催收模式化、流程化,效率和效果更好。

    第二,我覺得也是合法的。信用卡持有人信用消費,本身就和銀行形成了債務債權關係,債務人到期不能還本,銀行當然有權要求債務人還款,銀行可以和第三方催收公司籤個委託代理合同,讓他行使這個債權請求權。根據《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信用卡業務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實施催收外包行為。實施催收外包行為的銀行業務金融機構,應建立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催收外包機構選用標準、業務培訓、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等,選用的催收外包機構應經由本機構境內總部高階管理層稽核批准,並簽訂管理完善、職責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單純按欠款回收金額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這裡需要說明銀監會,現在叫銀保監會,這個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它們的規定算部門規章,這個也屬於法律體系的一個層次。

    所以銀行外包催收是合理合法的,只不過方式上需要有所考慮,如果題主覺得這個催收方式不當,可以向銀監去投訴。

  • 3 # 風起的佩奇

    首先明確回答是合理合法的:

    1、合理性:

    1)進行催收是一項極耗資源的事情,人力物力成本、資金成本等等,而且機器繁瑣,所以銀行完全有理由將催收進行外包,以將更多資源用於其他方面;

    2)現在市面上有很多專業的催收公司,他們有專業的團隊,完善的催收流程,銀行將催收交給他們,只需付少量的成本即可追回部分很可能壞賬的信貸資產;

    2、合法性

    銀行將催收外包,一種模式是直接出售資產包,相當於將債權賣給催收公司,另一種相當於是僱傭外包催收公司,外包公司提供一種催收服務,這些都是合法的商業行為;

    如果不合理合法的話,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還會存在嗎?

    即便是外包的催收公司採用了非法的方式,但也是催收公司非法,而不是銀行外包催收的行為不合法。

  • 4 # 趙律師說股權與婚姻

    本人曾在銀行工作過多年,工作中也曾負責過貸後的管理(含信用卡的逾期處理),後辭職從事律師工作。我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及法律規定來談這個問題。

    一、銀行將信用卡催收業務外包這一行為的本身是合理合法的。理由:

    中國法律並不禁止銀行將信用卡催收業務外包給第三方催收公司。畢竟,銀行的外包活動是民事行為,銀行在外包中,是需要付給第三方催收公司一定的提成的(按照催收回款的金額計算),這是一種有償的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活動中,法不禁止便自由。

    另外,銀行的催收外包行為也不違反中國《民法總則》對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的規定,並不破壞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

    因此,銀行將信用卡催收業務外包這一行為的本身是合理合法的。

    二、但是,如果第三方催收公司有暴力的催收手段,那持卡人造成傷害,那就是違法的,銀行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這是有法律依據的,這個法律依據就是中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刑法》。對此,單位也要求我的部門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對第三方催收公司進行嚴格的約束,避免銀行外包催收風險。

    雖然銀行有相關的協議約束信用卡催收公司的行為,一般情況下大部分催收公司的都會使用合法的手段去催收。但是最近幾年隨著銀行信用卡業務的不斷增多(包括我曾經工作的銀行),催收公司的業務也變得多了起來(催收公司可能接了好幾家銀行的催收業務),特別是對於那些長期逾期不還的賬單(比如超過1年時間不還的),銀行有可能直接打包轉讓給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公司買下這些壞賬資產之後,能催回來越多自己賺的錢越多。因此在利益的驅使之下,有些催收公司可能會透過層層外包的方式把信用卡催收工作再轉包,這時候那些沒有跟銀行直接合作的催收機構就有可能出現暴力催收的行為,比如辱罵,毆打,騷擾持卡人親朋好友等,有的甚至將催收電話打到村委會、村婦聯。

      如果第三方催收公司出現暴力催收行為,那就是違法的。中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68條規定,髮卡銀行應當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對催收過程應當進行錄音,錄音資料至少儲存2年備查。

      另外,如果催收公司在催收的過程中給持卡人帶來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那就是觸犯刑法的有關規定,要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會給銀行帶來風險。

    顯然,對此銀行應制定相關規章制度,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對第三方催收公司進行嚴格的約束,避免銀行外包催收風險。

  • 5 # 乾誠法律周莉

    首先我們明確銀行把信用卡欠款追回委託給第三方公司是依據民法銀行作為民事主體有依法享有委託復權,即依法將自已的民事權利委託合法的第三方。

    銀行的債權交給第三方平臺進行催收並給付相應的催收費用是合法的民事行為,但是第三方如果違法催收,軟暴力給你造成了損害銀行要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 6 # 未雨學堂

    催收只是一種業務,外包是一種形式,還不能上升到合不合法。

    但是銀行把催收外包以後,作為信用卡使用者,體驗感大不如前。

    1、截止2019年,中國累計發行信用卡7億多張,人均0.5張。信用卡的便捷性,安全性,支付的體驗感都很好,於是各大銀行都在大力開展信用卡業務。以前,我們只看到信用卡中心的卡員給大家辦理信用卡,現在發現各種APP,組織、機構、網頁幾乎都有信用卡合作的辦理通道。同時,下卡的門檻也在降低。難道說,銀行變成慈善機構了?絕不是,沒有利益,哪有這些行為。

    2、信用卡的屬性相當於信用貸款,只要你用,銀行就有收入,比如,你到商場買1萬元的電器,銀行可以賺到大概45元;表面上給了20-50天的免息期,實際上從消費者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賺了很多。尤其是當你不能按時全額還款的時候,各種利息就來了,比如滯納金、分期手續費、最低還款記入的利息等等,甚至某家銀行出現,連續輸錯密碼信用卡會被鎖定,重啟密碼必須到櫃檯,而且需要支付費用。很多看不見的費用,只有當你經歷了才發現,銀行有多坑人。

    3、大量發行的信用卡,也出現了很多不能按時還款,甚至惡意拖欠的現象。針對這樣的情況,銀行就需要催收,但是單獨成立催收部門成本就會升高,於是外包催收業務對於銀行來說就很划算。原本外包公司只是催收壞賬的部分,現在業務也延伸擴大了,信用卡分期就是常見業務。要求客戶分期,掙取手續費,業務員增加提成,持卡人緩解資金壓力,本是各方利好的事情,但是有的業務員為了提升成交率,甚至用上威脅、利誘的方式,不分期就降額封卡,如果分期還有積分贈送,同時增加銀行後期的綜合評分,利於提額等等說辭。以前,一年大概收到3次建議分期的電話,現在是每月都有,出賬單前電話要求分期,如果不成功,出賬單後再打電話要求分期,頻繁的營銷,還打著銀行旗號,讓持卡人很反感。也希望,銀行掙取利潤的同時,也關心客戶的感受。

    作為銀行的客戶,我們是弱勢群體,也許只能提提建議,至於是否能被採納只有上帝知道了。當然,市場會教育銀行,不顧及顧客的感受,客戶流失只是早晚的事。

  • 7 # 晟誠說卡

    當我們提到催收人員的時候,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不是好人。其實催收人員分很多種,大部分也只是為了工作而已。下面晟誠把催收人員都有哪些給您講解一下:

    1、銀行系催收人員

    雖然相對其他金融機構來說,銀行的逾期率和壞賬率會相對較低。但是銀行的貸款發放和信用卡發行量都非常龐大,所以逾期人員也是非常多的,那就不得不進去催收;一般銀行只做逾期3個月內的電話催收工作,且這些催收人員一般是催收的客服人員居多,以電話催收為主!當然有少部分銀行也有上門安排的可能,但一般上門的也是銀行工作者哦。當然逾期3個月後就不一定是銀行的催收人員了,有很多都是轉第三方的外包公司了。

    2、金融機構系催收人員

    金融機構的逾期率會比銀行的高一些,所以一般金融機構都有貸後管理部門,這個部門也就是所謂催收人員的部門。其實就是相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只是他們每天的工作就負責催收工作而已,這類工作者主要分為電催人員和上門人員。當然有少部分金融機構也會把不良資產(主要是壞賬類客戶)打包賣給第三方公司,即外包催收公司。

    3、外包催收公司人員

    外包催收公司就是專門做催收工作的公司,他們一般主要分為電催部門和外訪部門(上門);這型別的公司主要是處理銀行3個月以上和金融機構打包賣的不良資產居多,畢竟是專門做這一塊的,所以他們的手段和方法特別多,所以很多人特別怕這種催收公司的人員,這些催收人員也只是打工者而已。相比銀行和金融機構,他們可能會更猛烈一些,但他們的催收方式一般還是合法的。當然也有暴力的可能性,這是記得保留證據,用法律的途徑保護自己哦。

    4、私人放貸機構催收人員

    相對其他催收人員,這種催收人員會最令人害怕和恐懼,雖然他們的催收方式也是電話和上門,但是主要還是上門居多;他們的方法也是比較簡單粗暴的,不像其他機構是比較按流程辦事的,固這類催收人員就參差不齊,什麼人都有可能了。當然遇到這類人員其實也不用怕他們,儘可能的收集好證據來保護自己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只拍照的話,富士xt3和xt30如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