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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使用者對於周某應該都不陌生吧!因為偷電瓶後的一段採訪影片,迅速爆紅網路。如今他即將刑滿釋放,有不少網友覺得以他的流量來說,應該簽約公司成為網紅,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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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愛麗小仙女璽歡大茶蛋

    我自己先來說一下我的觀點和看法,首先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周某做錯了事接受法律制裁,刑滿釋放這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但要成為網紅,一定會對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一個錯誤的引導。

    我覺得這個社會在逐漸走偏,如果偷電瓶車反而受到追捧,那真的是這個社會的一種悲哀。昨天聽幾個小孩子說現在想有錢就得殺人放火偷電瓶,現代人的三觀都怎麼了!這不只是個人的錯,而是一種娛樂至死的風向了,教育問題真的很重要,起碼要懂得遵紀守法,而不是讓大家以為只要你搞笑犯法也是可行的,也是能賺錢的。如果周某成為了大紅人,真的是一個時代糟糕的開始!

    我們應該崇拜的是科學家軍事家,那些造福人類的偉大英雄。任何的娛樂崇拜都是要適度的,明星網紅只能作為一些生活樂趣偶爾看看罷了。

  • 2 # 長虹映雪

    由於受到新傳媒自播播主、影視界的高收入、所謂的“明星”效應的惡劣影響,使不勞而食的且高收入的觀念甚囂塵上,正在荼毒一代人。現在人們的價值取向嚴重扭曲,拼搏,勤奮,實幹等優良傳統被年輕人不屑一顧;投機取巧,“光鮮亮麗”,小鮮肉偽娘等醜陋行徑大有市場。如果小偷就能夠成為日進斗金的“網紅”,那麼盜竊萬里長城、強佔天安門的人就可以做帝王了。

  • 3 # 寧宇不迷茫

    首先:“周某說了一句爆紅網路的話,打工這方面,打工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正是這句話爆紅網路!那麼接下來我來回答這個問題,請觀看影片。

  • 4 # 老袁乾貨

    如果周某某真的成了網紅,那無疑是如今社會的悲哀,對年輕人更是一種毒害,我真的不希望這樣有汙點的人,成為這個社會的榜樣,尤其是對如今的年輕人而言,現在的年輕人年齡,普遍都很小,基本上每天刷影片的時間,都超過了2個小時,對於一部分沒有認知能力的小孩子來說,他們肯定是不瞭解,這個人以前是幹什麼的,一旦他們上網查清楚,原來他以前是個小偷,現在都能做主播了,而且收入還這麼高,那我不如也去做點違法的事情,這樣能爆火也說不定,一旦他成為了主播,那毫無疑問肯定又會有很多人來模仿他的成名之路,那他成名之路是什麼?不就是做違法的事情嗎?

    現在很多的年輕人一問他們以後想幹什麼,十個裡有五個都說自己想做網紅,為什麼呢?無非就是來錢快,又不用太辛苦,有的以為只是每天打打遊戲,跟人家聊聊天就好了,所以很多人擠破了頭想進入這個行業,也有很多的年輕人根本沒有形成自己的價值觀,他們不知道怎麼樣才能火,自己也沒有什麼才藝,如果他們發現周某竟然能透過做違法的事情,卻能爆紅網路,那難免會有很多人競相去學習,那長此以往下去,青少年怎麼辦?就這樣一直廢物下去嗎?

    現在的娛樂圈都有規定不能用有汙點的明星,像一些明星吸毒的,是絕對不能用的,可是像周某這樣做違法事情的卻能做網紅,這怎麼能行呢?所以也希望有關部門能管一下,這種人做網紅肯定是利大於弊的,當然肯定會有人說,讓他做網紅講講監獄裡的事情,在勸誡一下青少年不要犯錯,這不是挺正能量的事情嗎?確實想的是很好的,但是很多小孩子,他們最多隻能看到周某當網紅光鮮的樣子,他們想不到監獄裡的樣子,反而會起到反作用,你們覺得呢?

  • 5 # 無情的太陽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如果他做網紅宣傳的是違法亂紀的思想我們當然要抵制,但如果他經過國家和監獄的改造,思想已經質變,做網紅宣傳法律和正能量,那我們有什麼理由去禁止呢?反而他將是一個改過自新的,鼓勵他人的楷模了。當年曉松也做過監獄,後來不是成功主持曉說了麼?

    其實我更想說的是,是否踏實打工的爭論本來就沒有對錯。不打工是人家的理想,可惜現代太多人已經麻木了,失去了獨立,變成一個只會打工的機器。也許多年之後,當人們摒棄對他身份的偏見後,將重新以一個抗擊世俗的英雄的眼光來評價他。

  • 6 # 蘇E看球

    1、社會環境導致了周某的盜竊,如果他出生在富裕家庭也不會有如此遭遇!

    2、既然出獄了,就有選擇做任何工作的權力,做一個網紅又未嘗不可,至少不會再去盜竊,又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同樣可以作為一個改過自新的正面來宣傳!

    我們要有包容的心態去對待犯錯的人,以前犯錯不代表就不能重頭再來了!新聞宣傳已經讓他被全國皆知,當網紅也是可以講正能量的東西,比如講講自己從打工是不可能地到轉變為一個有職業的人的心路歷程,也可以講講遵紀守法欄目呼籲年輕人不要盜竊,如此又有何不可呢?

  • 7 # 後悔名的哥撿到的地方

    可以做網紅

    反對者認為周不適合當網紅。理由是都是三觀層面。

    可是,餐廳看到周大紅人來了之後,很多人慕名前來。結果生意大火,要開分店了。老闆要給周某開1000萬留住周某。可以代言餐廳。

    部分網友坐不住了。這樣的人居然代言餐廳,覺得自己受的教育受了莫大的侮辱。要是偷車賊都可以當代言人。那會影響小孩子。於是強烈譴責餐廳老闆。

    周某一氣之下不做了。說我去養豬可以吧,

    於是周去養豬,結果呢?很多人願意給周某募集資金,做大做強養豬企業。成立竊格瓦拉養豬場。結果大火。合夥人給周1000萬提成。部分網友又覺得自己的教育受了莫大的侮辱。紛紛感嘆自己白活了這麼多年,不如一個小偷。強烈譴責養豬企業老闆。

    周說那好吧。我不養豬了。

    於是週末繼續偷電瓶。可是電瓶廠家看到商機。要他當代言電瓶。也給他1000萬。

    部分網友說三觀盡毀。八九十年義務教育給了他莫大的侮辱。強烈譴責無良電池廠家。

    以上是推論基於。

    1.網紅公司簽約1000萬.非網紅公司也有人會出價1000萬。

    2.周本身自帶流量。

    於是真相出來了。周某你可以工作,但不能發財。你只要發財,就觸碰了底線,會影響小孩子和價值觀。

    社會上不勞而獲的人。房地產炒房賺差價,動不動幾百上千萬。網紅幾個美顏特效。說幾句抹莫噠,可以收穫數十萬。直播裡那些直播忘記關。睡個覺,天一亮起來也可以收入不菲。

    這些人又給了我們什麼樣的三觀。

    小孩子呢?我們的遊戲。各種直播,又給了他們多少積極的正能量。

    周是一個正常的公民。和你我權利一樣。不會任何歧視。

    法律的目的難道不包括棄惡揚善嗎?

    看看目前部分邏輯觀點。

    天方夜譚的神邏輯:

    周某一定直播教大家怎麼偷車?怎麼行竊?小孩子不讀書跑去學習偷車?網紅公司又不是傻子。會讓他這麼直播。

    而直接忽視以下:

    直播給大家警示犯罪的危害。教大家停電動車注意事項。

    還有神邏輯如下:

    因為偷盜−所以網紅 ,所以只要大家都去偷電瓶。就一定成為網紅。 這樣的人恐怕世間罕有吧。意外走紅和計劃走紅。結果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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