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文未未
-
2 # KKKin
因為有些地方對購買首套房有優惠稅費的政策,因此,在一方原來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購買就屬於第二套房,無法享受地方首套房的優惠政策。所以很多夫妻採取“假離婚”的方法,解除婚姻關係後原來沒有房產的一方,可以享受購買首套房的優惠政策,而其個人名下的財產,也是其個人財產。
-
3 # yuanmeimei0905
為什麼呢?想想無非以下原因:
1、為了享受低首付,走首套房政策。
結婚夫婦想買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房子,首套房享有很多優惠,以烏魯木齊為例,首套房支付20%的首付,銀行貸款還有折扣,二套房就沒有了。
2、為了改善居住環境。
夫妻已有房產,想改善居住環境,或用於投資想購房,但很多城市限購了,夫妻雙方想買二套房有很多阻礙因素,如:是否有購房資格?二套房支付比例高,離婚後可按照首套房程式走。
3、為了有屬於自己的婚前財產。
現很多人結婚前都有自己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尤其是女孩子,自主獨立性很強,在一段婚姻失敗後,擁有屬於自己的房產,心裡更踏實,若再婚也更有底氣。
從情感上來說,房子是你的歸宿,你的依靠,你的所有。
從法律上來說,房子屬於你個人的不動產,他人無權分割。
從避稅省錢方面來說,首套房和二套房所交的稅費不一樣,離婚後若按首套房計稅,確實能省很多錢。
所以,在北京,為了買房有好多人選擇了離婚。只是有些人表面上是離婚了,其實還是夫妻,而有些人一旦離婚了,也就真的分開了。
婚姻無兒戲,離婚請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