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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馨媛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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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稜鏡說法
你好,犯了罪的人具有如實向司法機關說明案件情況的義務,如果證據確鑿,而自願說明情況的話,屬於“如實供述”,也就是所謂的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而如果案件證據確實充分,但拒不認罪,不如實交待的話,就沒有這個從輕處理的情節了,從處罰上來說,比起如實交待的要更重一些。
另外,如果犯罪者自己不認罪,還想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甚至直接捏造事實,意圖使別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話,可能涉嫌誣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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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向陽生長劉十七
這個問題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有不同的答案。我給你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我稱它為一個橘子引發的血案。故事發生在北方一個小城。小城有一片新建的小區,因為城中村改造而成。改革的浪潮總會打翻幾艘小船,能想多少故事盡個人想象哈。這個新落成的小區也是典型的小城中產階層聚居區。有一個深秋的傍晚,天將黑未黑。將近下班的時間點,一對老夫妻不小心在路上撒了新買的一兜橘子。橘子剛下來不久,夫妻倆不捨得丟,趕緊著四處摸索著撿,但是路燈未上天又黑了看不清楚,雖是儘量加快了速度,還是堵在了路口上。這時,一輛麵包車駛過,車主沒有按喇叭催促,卻好心地開啟燈,耐心等待著這夫妻倆撿著地上的橘子。不巧,對面疾馳而來一輛牛氣哄哄的黑色寶馬,看到路被堵了,下來一位瘦瘦的小夥子,怒氣衝衝就對面包車罵來了,大意是怎麼這麼不長眼,開個破面包車堵在了爺回家的路上……大概也沒睜開眼看到,開著麵包車的司機能給他當爺爺了……這邊寶馬小夥罵罵咧咧要打架,眼看著他和麵包車下來一個小夥動了手,撿完橘子的老夫妻就不見了……後來聽說警察到了現場,寶馬小夥和麵包車小夥被帶到了派出所……後來的結果你也可以猜到,被動自衛的麵包車小夥因為力氣更大打傷了人要賠錢,目擊證人找不到,差點要坐牢……負責辦案的派出所副所長和寶馬小夥的某個建設路領導朋友當時透過第三方透過電話……
這個故事如果到現在,也沒有什麼出奇。因為不懂遊戲規則,有這樣的經歷並不奇怪。只是所有事情塵埃落定不久,寶馬小夥家裡五歲的二胎兒子一日從自己家五樓視窗掉了出去……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自己犯罪死不承認,推給別人,就真的沒罪了嗎?
我也挺好奇的。
人定的罪大概可以逃,冥冥之中,你說,天網,有,還是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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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傑傑157415899
這種人就像美國。他們一般會有權有勢,而且很傲慢無禮,他們的根基很強大,一般人是鬥不過他們的。除非找到他的軟肋,比他強大或者聯合起來,讓他不敢太猖狂。他也許一開始有一些狗仗人勢的朋友,但到最後只能是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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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張寶泉
紙包不住火。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良心的譴責、科學依據會讓惡人露出真面目屈服的。
老天爺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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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收穫的季節63631
看到這個題目,說的基本上就是女人,只有女人才會自己的錯誤,強加於別人。
其實這個很好理解,女人需要保護,需要疼愛,一個男人還需要跟女人爭辯出來長短嗎?爭出來長短又有什麼用呢?反正我是不會爭的。
好容易娶回來的女人,疼愛還疼愛不夠呢,幹什麼要跟她爭辯個事非曲直呢?就算爭出來了又能咋樣?能說明你厲害嗎?就算讓給她了,又能說明你是真的有錯誤嗎?不可能的,讓一讓他也不顯得你矮,一旦把家爭散了,還的花錢再娶,那可就是勞民傷財了。
說了這麼多,也不知道對不對,就算給大家娛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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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漢闕故人
不認罪,不等於沒有犯罪。犯罪講的是證據,只要證據確鑿,也可以判刑的。不是有零口供被判刑的嗎?你要罪責推給他人,同樣要有證據,不能憑你口說,模稜兩可,沒有真憑實據,也不能攀上別人,因為法律上有規定,疑罪從無,任何案件都不能先入為主,作有罪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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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汙泥不染
做錯了事,犯了罪,還要推給別人,這種事不光是女人會這樣做,小孩也會這樣做。這是一種大多數人都會這樣做的心理行為。女人和小孩更加會這樣做。
回覆列表
法院判案,為什麼要認證與物證?
死不認罪,但證據確著,抵賴無效。
這個辦法,是老祖宗就傳下來的,否則如何斷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