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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女貝貝

    第一種情況:他單身或者剛和女友分手,那麼我想我應該會去陪他,是陪他,而不是陪他睡覺。前提是,不會影響我的工作和學業,如果我第二天有一場很重要的考試,那麼很抱歉,我認為前程比男人重要,如果近期很閒,我想,這或許是一個我們能夠加深互相瞭解的過程。

    第二種情況:他已婚或者有女友,哪怕他再傷心,我也不會去陪他,因為我不想當小三。的確,有很多女孩子在明知對方有伴侶或女友的情況,還和男方共處一夜,久而久之,產生感情,令男方拋棄前任或者妻子,自己成功上位,這樣得來的感情很讓我不齒。

    第三種情況:他生病住院,需要我陪護,他能向我提出這個請求,那麼我也會幫他、照顧他。就算兩個人不會在一起,但憑藉這份喜歡,也會幫助他吧,畢竟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多做點善事總歸沒錯的。

    那麼,我再來說一下題主的本意,我猜你提到的那個異性,是想讓你陪他一夜,肌膚相親的那種。坦白說,如果是這樣,他其實很不尊重你。他認為,自己只要勾勾手指,你就會來,你呢,卻偏偏反其道之行,告訴他,不好意思,今天正好有事。

    如果你想和他長期發展的話,建議第一次不要答應,讓他對你產生興趣,而且很多男人在得到女性的身體後,反而早早脫身,只為佔便宜。所以,你一定要看清楚這個人的本質,而不是傻傻的憑藉一份喜歡行事。

    我很慶幸我自己始終潔身自好,沒有在大學期間、或者未婚前懷過孕,做過任何傷害自己身體的傻事。女孩子要學著聰明點,而不是靠感覺走,你要明白你追求的是什麼?是一時的甜蜜,還是一生的幸福?

    總之一句話,珍愛自己,女孩們。

  • 2 # 揚韓若鑫

    從情感上不會拒絕,但從現實中肯定會果斷拒絕。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輪明月,這輪明月會始終掛在星空,朦朧悽美不會西沉。

    這輪明月就是心儀的她,由於錯過而愈發顯得精美絕倫。

    今天心儀的她叫我陪伴一晚,本來是求之不得的事。可是現在情況已是今非昔比,我的身旁早己有了個她,若是貿然相陪叫我的她情何以堪?

    面對心儀的她的盛情邀約,我只能用一首《遲來的愛》來訴說我現在的心情。只好對她說聲對不起了。

  • 3 # 卿心君悅

    拒絕,果斷拒絕。即便傾心已久,即便狀態允許(沒處於婚姻愛情中),也不應該隨便答應陪異性過夜,這是原則問題,更是姿態問題。

    對方草率要求你陪伴,說明對方並不尊重你

    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如果你答應了對方的要求,那麼你在對方的心中將處於前面的八個字。

    可以將對方的要求理解為一種暗示,暗示他懂你的心聲;

    但更可以將對方的要求理解為一種試探,試探你是否沒有底線與原則。

    可以輕易得到的東西,是不會讓人珍惜的。在這方面更是如此,如果對方是愛你,會有過程,會選擇用其他的方式來暗示。

    選擇用這種方式,只能說明:

    對方覺得你不會拒絕他的要求;他的要求是給你的機會;你在他心中根本沒有分量。在愛情裡,勢均力敵為好,太過卑微,並不會換來想要的感情

    或許一些人認為,不拒絕是愛的一種表達,這沒有錯,但僅僅是針對於自身。

    因為,在對方看來不拒絕確實能證明你的愛,但也能證明你的愛不值錢,太卑微,太易得。

    你想用真心換真心,可是在感情上不對等,根本就不具備平等交換的可能。只有感情上對等,對方才會重視你的付出與真心,才會給予回饋。

    否則,對方享受你的愛,只會心安理得,甚至還會覺得是予以你的恩賜,這種狀態如何孕育愛?

    所以,在愛情中,無論一方愛的多深、多早,但都不可過於卑微,因為你要的不是對方的認可,你要的是一份真正的愛情。

  • 4 # 西部林飛

    此處省略,神往,神速…不可造次也。

    首先在一起,幹嘛。

    有破壞了情感嗎?

    請你回答。

    心情複雜。

    ……哦,原來,是做了一個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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