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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虎牙89

    相處一下,如果可以愛上,就結婚吧……如果真的覺得她不是自己的良人,還是放手吧……不要勉強自己,也不要害了別人……婚姻太長,一定要選一個處著舒心的人走下去……否則你會後悔莫及……

  • 2 # 鹿鹿情感解憂

    小鹿覺得,如果不喜歡就要說出來。要懂得拒絕,結婚是人生大事,莫要誤了終身!

    第一,和相親物件才認識兩個月。兩人之間相互瞭解還不夠,這麼快訂婚,小鹿覺得過於草率。還沒有能完全瞭解對方的優缺點,建議時間大概一年。

    第二,既然不喜歡相親物件。那就對她沒有感覺,那就要說出來,不要誤了自己,也誤了女孩。女孩青春有限,我們不能去耽誤人家這最美麗的年華。

    第三,要會拒絕。學會拒絕,可能對有的人的性格說的容易,做起來難。但是再難,在一些事情上,該拒絕就要拒絕。比如一個大家都知道借個錢不容易要的人,你還借麼?這時你就要去拒絕。

  • 3 # 熙熙x

    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是對兩個人的不負責任和未來生活的相互折磨,甚至殃及到雙方父母,時間精力錢財都搭進去了,最後也不一定有好的結果。不要因為年齡或者長輩的催促就潦草的找個人結婚。人生很長,找個彼此有愛的攜手同行未來才可期!

  • 4 # 鈴兒響叮噹ll

    如果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人家,同時也讓自己彆扭。生活中有些小事,自己可以妥協,但事關人生幸福的大事,希望你拿出自己的男子漢氣魄。自己把主意拿穩。祝你儘快遇到自己彼此喜歡愛慕的物件。

  • 5 # A普賢行者

    以什麼狀態開始,一定以什麼狀態結束!想要自己的選擇,你必須有勇氣去突破與面對~~~很多困難,其實都是心態消極,認為無法超越!其實,真的有勇氣去面對,困難也就那樣渺小了!

    婚姻大事,由愛相聚,又由苦而離!但明知過程痛苦,過程就是結果!何必為難自己,也耽誤別人!這樣的人為可惡脆弱之人!

  • 6 # 情感瓜皮

    你好,樓主,以下幾點意見

    第一,你不喜歡她,這是很可怕的事,對你會給自己造成情感壓力,短時間內或許你可以接受,長此以往面對自己不喜歡的人,可想而知。

    第二,對她不公平,試問那個女人能接受一個和自己同床異夢的男人呢?結果顯而易見。

    第三,婚姻是一輩子的,生活是兩個人的,如果你不愛她,她也能感覺到這一點,你不妨想想結婚之後的生活。

    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

    你現在不愛她不喜歡她,並不代表你以後永遠都這樣,世事變遷誰又能說的清楚呢?就好像你和她相親一樣,你一定也想不到會和一個不喜歡的她相親甚至訂婚。

    她喜歡你 她愛你 她負責 她顧家 她賢妻良母這不正是男人需要的一個女人麼

  • 7 # 檸檬的夏天

    和相親物件認識兩個月就要訂婚,不喜歡他怎麼辦,我覺得你們可以多加了解,婚姻不是最終的目的,所以不要著急訂婚。

    首先我覺得你們是相親認識的,很多相親認識的都是沒有感情基礎的,更有一些是父母們喜歡的,這樣的戀愛和婚姻都是需要慢慢培養感情的。現在社會是文明社會,不是以前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由父母包辦,所以現在我們不要反對相親,但是也不要委屈自己,畢竟幸福是自己的,自己的感情一定要自己作主,聽從自己的內心。可以和相親物件多一些瞭解,溝通和交流,看看是否可以走在一起,如果各方面都覺得可以,然後再決定進一步的發展,不然會耽擱自己一輩子,到時候傷害的不光是自己,還有對方,以及兩個家庭。

    其次我覺得你們認識的時間太短,畢竟才兩個月就要訂婚,所以我覺得你們現階段還是要以相處為主,多瞭解一下對方的脾氣性格以及家庭環境,畢竟婚姻不是兒戲,如果現在這麼倉促就訂婚了,日後自己後悔就會很麻煩,我們家親戚就有一個相親認識的,彼此認識不久,雙方家庭都覺得不錯,而且主要是男方家庭比較扣,女方家庭又不要彩禮,所以相親沒多久就訂婚,結婚了,婚後沒多久就因為兩個人性格不合,而成天爭吵,而女方的一些壞毛病由此展現出來,最後男方因為無法忍受,就協商離婚,但是女方堅持不離,最後萬不得已起訴到法院,歷經很長時間才結束了這場婚姻鬧劇,所以婚前多瞭解是非常必要的。

    最後我覺得相親認識的,兩個月就要訂婚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本人不喜歡對方,這就很難辦了,如果在你不喜歡的情況下訂婚,那麼這段婚姻成功率就會很低,就算成功了,強迫了自己,那麼你以後也不會幸福,除非,對方可以改變你的想法,你們可以先結婚後戀愛,對方對你很好,可以打動你,讓你喜歡他,但是這個畢竟還是少數的,不能否定沒有,所以在你們相親認識的而且認識時間那麼短的情況下,自己還不喜歡,那就更不能倉促定婚。可以和自己的家人,以及對方的家人溝通,說出自己的想法,然後試著相處,沒準還會喜歡上彼此了呢,沒必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姻大事豈能兒戲。

    綜上所述,題主現在要做的就是不要逃避,要積極面對,敢於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多溝通,如果對方在意你,喜歡你,就會理解你的。為了自己的幸福,要敢於爭取,祝你幸福!

  • 8 # 淨心情感

    放棄!

    1.青春有限不要耽誤彼此

    青春有限,不要把時間浪費在不喜歡人的身上。不喜歡對方更不要耽誤對方,把感情強加在自己身上或者說強加在對方身上 都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先相處再談感情,那是不現實的。人的第一印象最重要,有眼緣的就繼續沒有眼緣的果斷放棄,不耽誤彼此!

    2.喜歡和愛都要有原則

    喜歡是喜歡,愛是愛,這是兩個本質不同的觀念。現在連喜歡都談不上,何況是愛呢?

    一個人要對自己的婚姻有原則,對自己的喜歡和愛更要有原則和分寸。不能盲目的去選擇另一方,否則害了自己也耽誤了對方。

    3.喜歡是婚姻敲門磚

    在相親的初期第一個要看重的就是眼緣。一個人眼裡沒有你,心裡更不會有!

    而婚姻同樣是喜歡的敲門磚,只有用喜歡把這個婚姻大門敲開才能用愛,包容,理解,來增添婚姻的內容。

    而此時此刻連喜歡都談不上,這個婚姻怎麼可能繼續?相處有什麼意義?是對自己的不重視還是對方的蔑視?

    4.被迫自己接受的婚姻不會幸福

    反觀現在的婚姻觀。就算有愛情存在,好多都過不了三年之癢,七年之痛。婚姻面臨解體!

    如果此時按照大人的意思,或者說違背自己內心的想法接受了這段婚姻。不可否認在過去的幾年之後你就會離婚,因為喜歡不是維持婚姻長久的方法。

    5.喜歡繼續,不喜歡坦白告知,是對感情的尊重

    現在我們都是成年人。對自己的感情要有分寸。喜歡就繼續,不喜歡就告知對方,不需隱藏,或者面子上的被迫接受。

    勇敢地告知對方內心的想法是對對方的尊重也是對感情的尊重。不要有試著想處的意願!

    所以,一個男人要有擔當,這個擔當不光是責任,還有對感情的重視。不喜歡對方就是不喜歡,不要強迫自己去接受,更不要急忙的去訂婚。

    我們可以換個方向去想一下,現在婚姻大多數以出軌為結束的。想一想男人為什麼出軌,他需要的是什麼?

    一個男人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和愛的女人結婚之後都會面臨出軌,面臨婚姻的解體。何況你此時此刻只是在相親的階段,更不喜歡對方,你說你訂這個婚有什麼用?

    最後還是建議你,及早的放棄告知對方我不喜歡你,然後和平的分手。如果是女人她會敬重你的選擇,她會佩服你,而不是相處多年之後再說不合適,那個時候你就是一個渣男了。

  • 9 # 守藝小生

    我相親三月結婚,彼此都不喜歡對方,我年齡大了父母催,她受過傷父母催,湊合著過日子吧,什麼喜不喜歡,愛不愛的

  • 10 # 雲過傾心

    我曾經也有一個相親物件,他各個方面都很好,但我就是不喜歡他。因為當時我處於失業狀態,介紹人又是爸爸的朋友,於是就先處著。處了近半年,我始終沒辦法喜歡他,而且我又感受不到他的喜歡。最後我就以“作”的方式分手了。分手的那刻,我的心都輕鬆了起來。以前在家人的勸說下,我以為只要找個好人嫁了就可以,感情可以慢慢培養。經過這次事件後我深刻地意識到和一個不喜歡的人長久相處的可怕。你會惡意揣測對方的一舉一動,你會變成一個不好的人。所以放開吧,放開對方,也放過自己。

  • 11 # 知世小新

    心理學角度講,一般相處4個月之後能夠繼續相看無厭,結婚才比較靠譜。婚姻可不是兒戲,對不起自己的內心,你也就不會對的起別人,不喜歡不願意就直接說,不說就是欺騙。

  • 12 # 五點還行吧大家都好

    不喜歡就說出來,不要估計他人的眼光及時止損,除非你能在不喜歡的情況下和她過一輩子。直接說出來,姑娘也不會說啥,也不至於害了姑娘一輩子。現在一切都還來得及,不要等到結完婚以後再說,那樣一切都晚了,付出的代價也更大

  • 13 # 駕照領路人

    你不喜歡她為什麼要訂婚,最起碼要看順眼,不討厭才行,處了兩個月了應該也瞭解的差不多了。如果實在不喜歡請放手,免得到時又離婚。

  • 14 # 噢麗321

    相親是多認識異性的途徑。認識兩個月,還沒有一點感覺,那就不要訂婚,不要再相處下去了,分開吧,成全你也是成全對方。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讓你那麼急與訂婚?但是不管什麼原因,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強迫不了。這是與你過下半輩子的人,不能那麼隨便吧。對於我(女人)來說,不喜歡一個人,我不可能跟他發生關係。不喜歡一個人,卻要跟他同睡一床,同住一屋 ,那是多麼壓抑委屈的事情。我不知道男人會不會有這樣的想法。對於婚姻,男人的選擇應該會比女人更加理性吧。

  • 15 # 心理諮詢師陳孝鵬

    婚姻是自由的,自己現在不喜歡一個人,但是馬上就要面臨訂婚結婚了;

    那自己可以選擇放棄這段關係,放過自己,也放過對方;

    如果自己覺得不喜歡對方,那麼自己即使勉強著進入這段感情;

    自己也一直會有一種自己吃虧了的感覺;

    這份感覺,其實對於對方來說很不公平;

    因為如果你自己覺得自己吃虧了,那你就無法平等的去經營這段感情,也很難給到對方想要的愛;

    這樣不僅你過得難受,對方也會覺得委屈;

    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自己婚姻的權利;

    既然自己心裡不喜歡,自己不願意,那就尊重自己內心的想法和選擇;

    讓彼此分開好了;

    或許你們再次的分開,會讓家人周圍的人傷心難過,但是至少好過於你們結婚再離婚;

    婚姻本身沒有什麼意義;

    幸福的婚姻才是值得我們去追求的;

    不然結婚後,很不幸福,結婚幹嘛,找虐嗎?

    祝好~

  • 16 # 一百個星空小故事

    兩個月訂婚?我不知道那個女孩是否同意。反正我是不同意的,搞不好人家女孩子也不想同意,礙於家裡逼迫,哥們,別把自己想的那麼委屈,不喜歡就拒絕,別害人害己。

  • 17 # 使用者5890561248439

    不喜歡,怎麼就要訂婚了,婚姻關係你的一生,弄好了幸福三代人,弄不好毀了一個家庭,上對起老人,下對不起孩子,自己也難過,多瞭解瞭解,實在不喜歡就說清楚。

  • 18 # 使用者3374890562353

    什麼喜不喜歡,愛不愛的,就算找個自己愛的喜歡的,你就確定會幸福嗎,我和我物件相親認識,一個星期訂婚,說白了就是搭夥過日子,

  • 19 # 大臉的秋葵

    世間確實有一見鍾情的緣分,但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幸能遇得上。大部分的人都得經歷從相識、相知在到相愛的過程,從不瞭解到了解,再到互相愛慕心心相印,這樣一步步培養出來的感情往往更長久。

    我自己的結婚物件就是經親戚介紹認識的。剛開始的時候因為見面的機會不多,彼此沒有找到什麼感覺,也曾想過要放棄。後來隨著接觸時間的延長,感覺兩個人越來越有共同的話題,不斷髮現對方身上有自己欣賞的東西,慢慢地從心底裡接受並喜歡上了對方,互相都感覺離不開了,認定了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個人。現在我們已經結婚好多年了,感情依然如初。自己一直很慶幸當初沒有放棄。

    所以,你覺得自己不喜歡她,是不是因為認識時間太短而瞭解不夠呢?你可以多找些機會增進彼此的瞭解,也許就能發現她身上的閃光點呢?從而欣賞她並喜歡上呢?如果經過足夠的瞭解之後,你還是不喜歡她,說明你們兩個人是真的不合適,她身上的一些特點是你無法接受的,那我覺得就算了吧,最好是不要訂婚了,免得以後後悔,也不至於耽誤了兩個人。強扭的瓜不甜,勉強在一起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糾結於跟一個不喜歡的人訂婚呢?願你早日找到那份屬於你的緣分。

  • 20 # Sunny-days

    不喜歡就拒絕呀,幹嘛還要訂婚呢?對自己不負責任也是對別人不負責任,人生很短,既然不能欺騙自己的內心,那麼就遵從自己內心的想法就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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