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曾逐東風

    這樣的事發生了,各方都是很背時的。談到責任,要看建築隊伍與主客的合作方式,如果是全包(包工包料),主客基本上沒責任,給些人道主義援助即可;半包(包工不包料),這情況就很複雜了,比如手腳架的材料由主家提供,他又是在手腳架上摔死的,即使手腳架是工人搭的,那責任就大了;主家顧工,那問題就更大了。所以,攤上這樣的事,麻煩得很,煩惱得很。

  • 2 # 42070497

    這個就我個人不太專業的法律知識的理解,要分清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

    承攬,就是這個隊伍有個工頭,找人蓋房子這家,找到工頭,說我們家要蓋房子,然後工頭召集一幫人,收錢,給主人家蓋房子!這種情況,主人家不用負責,由工頭負責!

    僱傭,這種情況就是主人家,自己找了很多人,直接付錢給工人,這種情況,就得主人家負責!

    還有,一種情況叫幫工,如果是主人主動請的幫工,主人家也要負責!除非幫工人主動去幫工,而主人家又明確反對(例如覺得他年紀大),而幫工的還非要去,這種情況是可以減免主人家責任的!

  • 3 # 驛路花兒香

    想沒責任都難了,所以在農村建房子,安全非常重要,一旦出來這種事情,賠償肯定少不了,關鍵是房子建好還沒有住就死了人,這房子怎麼都住不舒服啊,所以我在老家建房子的時候天天讓我爸去盯著這幫人,不是看質量,是不停的提醒他們要注意安全,師傅們中午要喝酒,堅決不給喝!出了點事誰都負不起責啊。

  • 4 # 上善若水70174549

    那就看你是不是僱傭的?還是不花錢請的幫忙?如果是僱傭,有合同,而且合同條款裡,已經列明,摔傷,或死亡,僱主不承擔責任,這個就可以免責,如果是請人幫忙,主家,肯定得賠償,即使不上升到法律成面,從公序良俗上,來講,也應盡到撫慰

  • 5 # 洛水情歌

    如果是主家直接請來幫忙或僱傭來蓋房,主家負主要賠償責任。

    如果是村裡人主動來幫忙,主家負部分責任。

    如果主家包給村裡沒有資質的包工頭,是包工頭找的人,包工頭負主要責任,主家負次要責任。

    如果主家包給有資質的包工頭,人肯定是包工頭找的,主家不用負責任,但看在同村份上,適當拿出幾萬塊錢給死者家屬補償,不是賠償。

  • 6 # Xys隨遇而安

    首先蓋房子,一些地方請泥瓦匠工及木工等都是要主家及<村裡﹥包工隊簽訂合同及購買財產保險的!未購買財產保險對於發生不幸之事,主家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 7 # 野老82021684

    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建房隊有資質就是有資格證主家不承擔責任如果沒有資格證而主家又知情的情況下就必須承擔部分責任

  • 8 # 基礎教育

    從你敘述看,主家無責。

    目前,處理這方面的法律體系很完善。農民工工地出現意外受傷或死亡,由僱主承擔民事賠償。

    如果是建房人直接請的人,所請的人因意外受傷或死亡,由建房人(主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建房人直接找的包工頭,包工頭僱傭農民工進行施工,農民工因意外受傷或死亡,則由包工頭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即使主家和包工頭,包工頭和農民工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也形成了事實上的承包或僱傭關係。

    如果一方不承認,公安機關或法院則會深入調查,這些都是公開或約定俗成的,很容易形成證據鏈,沒法抵賴。

    本事件的啟示——

    1.家中有活,不要輕易隨意找人做。最好包給專業人員,並簽訂書面合同,減少推諉扯皮等不必要的麻煩。

    2.出現安全問題,特別是重大安全問題,最好經公,即由法院釐定各方責任,並作出賠償,以絕後患。

  • 9 # 夢繞丹陽湖

    主家肯定有責任,這種事情在農村太多了,不出事都好說,出了事情就說不清啦!就算你把建房工程包給了包工頭,出了事故也逃不掉責任,因為這包工頭沒有施工資質。一般情況下,出了事故,包工頭賠大部分錢,房主再賠一部分。如果包工頭沒錢賠償,房主也不想賠錢,那就得走法律程式,房主和包工頭還是得賠錢,比例仍然是包工頭承擔主要責任,房主次要責任。

  • 10 # 雅文90893

    謝謝邀請。蓋房子請的村裡的隊伍。有個年齡比較大的摔死了。主家有責任嗎?這個問題首先我說說自己的親身經歷吧。那是我上高中的時候。也就是1975年。家裡翻蓋房子。原來的房子要扒掉。那個年代不僱人,都是找屯裡很不錯的鄉鄰幫工。當扒到西大山的時候。想把這個大山牆推倒。正當準備好想推牆的時候。跑來一個前屋的鄰居。他走進了危險區。發現的人大喊“離開!”,這個時候什麼都來不及了。把他的半截身,壓到了牆底下。送醫院搶救,骨盤骨折。真是害死人了。最後他家給我們家給告了。經法院判決,我們家要賠償他的一切損失。不是我們找他的事,是他突然跑來的。就被砸了。真的又屈又冤,這件事把我們家裡推向水深火熱之中。最後法院判一次性賠付2400塊錢。法院的說法是。不管是不是給你家幹活,只要在你家出的事兒,就該賠償。那個時候對於我們家來說,這些錢真是天文數字。我們家一下子拿不出來這麼多錢。那個時候爸爸是公辦老師。每個月的工資大約五,六十塊錢。然後就扣爸爸的工資。我們家的生活也在非常困難中度過。你的問題跟我家相比,是僱主與僱員的關係。是給主家建房子,在主家摔死的。主家也是應該有賠償責任的。以上是我的觀點,僅供參考。

  • 11 # 新馨1

    根據事故責任承擔的賠償費用,七十五歲以上的按照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職工人均收入的五倍著為死亡賠償金。年滿六十歲至七十五歲之間為增加一歲遞減一倍,死亡賠償金是按照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職工人均收入的二十倍賠償。同時還有喪葬費精神損失費,最少賠償三四十萬到一百二十萬的相關費用。農村建房最好到所在地保險公司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意外責任險,出了責任事故意外事故會有人給買單!

  • 12 # 徐波2345

    如果是主家僱傭那麼就有責任。如果是外包給某人的,那麼需要書面手續證明承包關係,且承包商如果沒有能力賠償業主有連帶責任,因為承包商肯定資質手續不全。但如果是正規工程承包商,那麼基本沒有責任的

  • 13 # 青山綠水229048475

    有責無責首先是看一看蓋房子時簽訂的蓋房合同書,如合同條款中明確寫到了意外事故本戶不予承擔,一切都有建築隊負責,那本戶就沒有責任,雖無責任,若本戶本著人道主義思想,適可自願給予受害人傷害慰問金也是不錯的。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責任分擔,那蓋房人和蓋房戶就得按法律共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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