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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連部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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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景文武
人比蛇重要,蛇咬好辯別,治蛇咬傷藥很也效,關鍵別耽誤治療時機,解毒是關鍵,按臨床表現施治,醫生精通業務人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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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h好人一生平安
蛇咬了你,你抓住它不放,甚至打死它都不為過,人與人之間都可以採取正當防衛,難道你打死了蛇還要滿世界宣傳嗎?其實提這個問題的也個腦殘,沒有深刻理解“以人為本”的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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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郭典雄
證明你無醫學智識,只要著是被什麼蛇咬到就好啦,那用打死蛇,大醫院才有蛇毒血清,只是應及時送醫,否則神仙無能為力,只有送火葬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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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拾零
要知道蛇沒有主動攻擊性的,一般地它會靜靜地躲在草叢中窺視獵物,大凡傷到人的,都是它一種自我保護的行為,你有時誤傷了它,它以為你攻擊它,所以它就奮起反抗。原則上蛇是一種有益動物,以鼠為主要食物。我們應該保護。縱使它咬了你,你打死了它解了氣,不醫治還是不行的,幹嗎我們不仁慈一下,放它一條生路,只要記住是什麼蛇咬的,給醫生提供珍斷依據。當然大量故意捕殺野生蛇類,可能要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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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華為聽雨
你可以咬死他,這是正當防衛,然後帶著咬的奄奄一息的蛇去醫院看看醫生,運氣好你會沒事,最不濟也是去天堂的路上了,別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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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枝獨放O2O
如果這麼嚴謹的話,那國家在訂立動物保護法時就必須訂細清楚,在什麼情形之下殺死野生保護動物要受何種刑法,獵殺保護動物當然要刑責。但是,比喻說人身受到野生動物攻擊有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殺死了動物是否可以免責等細則,就需要明確表明,這才有法可依,免得到其時有口難辯。但還是有漏洞,還有一個就是人證及物證的問題,你隻身在野外打死了保護動物用什麼方法或是誰人來證明你打死的動物在攻擊你而你身處險境呢?這亦是一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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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滄海一生笑73767386
要知道一件事,血清並不是從蛇身體中提取出來的,解蛇毒血清是由一定較小計量的蛇毒注射在動物身體中(被注射動物馬),使動物在一定期限內對蛇毒產生免疫力(一定期限半年內),再對產生免疫動物進行解毒血清提取,提取的解毒血清不能治療所有毒蛇咬傷(證明血清的單一性誰咬找誰),每種毒蛇有自己不同的毒素。
人被蛇咬傷必須記清楚蛇的體色及外表特徵,這對快速匹配毒蛇的解毒血清起到重要作用,如果語言表達能力有限(迫不得已只能提蛇見醫生)蛇種類不同咬你的不一定都是毒蛇。
遇到毒蛇傷人,打死毒蛇不構成犯罪不承擔法律責任,這與非法捕蛇或故意打死蛇拿回家烹飪,所承擔違法行為完全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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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玉笛道人
不得不說提此問題的先生思維很細密,看得出在平時生活中一定是個嚴謹的人。
如果依照動物保護法律規定,蛇也有合法權益的話,那我們只能把它當作一個人來對待。它攻擊了人,並已將人咬傷,打死他算是正當防衛。提取它的蛇清是為了救人命,如果不及時治療,人極有可能會失去生命。它既已死,用它的蛇清治療被咬傷者,算是它立功贖罪。再說了,人與蛇生命自然是人命要緊,應將人放在第一位。所以,不必追究人的法律責任。古話說毒蛇纏身應還招,打死就打死了。如果森林公安要維護蛇權,那請他拿出蛇權高於人權的規定。
哈!所言皆戲言矣!只是看你思維這麼活躍,特與你調侃幾句。不過還是屬於話謬理正,相信森林公安也難以答覆,難以處理。所以,被蛇咬傷後,只管放開手腳打蛇就是,畢竟人命關天。警察也是人,會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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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碧野28
被毒蛇咬傷後到醫院治療時,如果不知道是什麼蛇,醫院會用通用蛇血清給你治療,如果知道是什麼蛇咬傷的,那可直接針對性用藥,這樣的治療效果明顯一些,也就是說要快一些。
相對來說,通用蛇血清可以達到治療效果,但比針對性的治療自然要慢一些,但能同樣達到治癒的目的,保證生命的安全。不過時間要長一些,畢竟通用血清是多種毒蛇血清的混合物,含量自然要比針對性的要少一些,所以儘量弄清楚是什麼蛇咬商的為好,這樣可以節省時間儘快治癒。
針對打死咬傷人的蛇是否受到法律的處罰,這完全不必要的耽心。因為你不是專門捕蛇、殺蛇的人,莫說咬傷了你,就是沒有咬傷遇到了攻擊,將它打死了根本不需要負責任。在農村打死蛇的事經常有,這並不著得有什麼奇怪。因為農村種植起早貪黑的勞動,萬一遇到這樣的事還是有的,首先第一的反應就是將蛇殺死,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對,更不用談法律之類的話。
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沒錯,但也不可能被它傷了還束手無策吧!必要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手段是人的現實反應,沒有人認為非要死也要保護它的理由。那些法律只能對那些一慣性的人有懲戒作用,如果用於普通的老百姓所一時的行為並不適合。畢竟人的生命是第一的,如果不救人而要救那些所謂的野生動物,那豈不是沒有人性了嗎?還有什麼法律可言的事。
什麼事都有主次性質的,當兩種事情連在一起時,低階的必須服從高階的指令,也就是說二者不可得兼總要捨棄一個方面。而在人的面前,一切敢傷害人的動物,無論多麼的珍貴的稀奇,不能饒恕的照樣將它鎮壓,這是原則問題,更是人的本性和要求。
保護並不等於放縱,儘量被免才是相互的生存法則,真要出現不利的局面,保護人才是首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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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範工
現在很多醫院都有治療蛇傷的藥品,效果都很好。在野外蛇咬人後不是逃跑了,就是當場被打死,沒人去追究什麼打蛇責任。如果是在農貿市場違法賣野生蛇,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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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南情歌962
這個問題不存在判刑!人被蛇咬了,打死它應該啊!如果人被熊貓打傷了,我也一樣打熊貓,管它是不是國寶,起碼一條,這個世界,動物不會比人高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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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國慶節到絲瓜地裡除草,被蛇咬傷了左手食指,立即到醫院去處置,醫生問是被什麼蛇咬的,我說沒看清楚,醫生說不清楚是什麼蛇就無法注射相應的血清。於是我打電話叫朋友到現場去看一下,半小時左右朋友開車把已經打死的咬我的那條蛇送到醫院,醫生一眼就看出是腹蛇,隨即給我注射了蛇毒血清。
我的理解情況緊急,人命關天,打死毒蛇應該不負任何責任,在正當防衛的情形下,自衛打死行兇者都不要負刑事責任,何況是一條咬人的毒蛇呢?
要知道,判別是否有罪或此罪彼罪必須具備四個要件缺一不可: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侵害的客體、客觀方面,為避險或救人打死一條咬了人的毒蛇其主觀方面並無犯罪的動機,故不能認定為犯罪,所以不能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