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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網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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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和Auto
理論上絕對不可以:摩托車載人規定很明確
摩托車作為基礎的通勤工具仍舊活躍在農村鄉鎮,每年的節假日返程大軍中總會有龐大的摩托車隊伍。而在車隊中總會發現有些車輛不按照核載人數載人,比如一輛摩托車乘坐兩個大人,中間擠著一個孩子;這種載人方式嚴格定義會違反兩條規定,然而在返程車隊中頻頻出現卻無人問津。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可以用兩個詞總結:無奈與法不責眾,但作為駕駛員最好不要這樣用車。
摩托車載人載物規定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55條:
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普通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
高速公路後座不得載人
摩托車載物左右兩側不得超出車把15釐米,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這是摩托車載人載物的絕對標準,那麼不按照標準用車會有怎樣的後果呢?
超員或超標準載物違反了交法實施條例,而且這是主觀上的違法駕駛行為。那麼違法駕駛機動車則要面對車險的拒保或絕對免賠,摩托車是必須投保交強險的;在駕車過程中如因超越超載導致車輛失控並造成其他車輛或人員的損失,理論上交強險可以免賠一部分或拒賠,因碰撞導致的一切後果很可能要自負。
除交強險以外,摩托車往往會被要求投保一份“意外險”,承保的是車輛駕駛員與乘員,額度一般為10萬元補償標準。但商業車險承保的一定是非主觀的責任交通事故,而摩托車超員超載可認定為主觀的違法駕駛行為;因為報考駕駛證時有兩項關於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理論教學與考核,持有駕駛證的人是沒有理由否認不懂法的。
綜上所述,摩托車超越超載要面對的問題很嚴重,不過這還只是責任事故中可能被拒賠的場景。如車輛在超員超載的騎行過程中出現無責事故,比如其他車輛違章駕駛導致摩托車失控,此類場景同樣會受到影響。因為對方車輛的交強險和三者險,其賠償責任範圍僅限於對方車輛的合規核載人員;通俗一些的解釋則是未滿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在後排,或兩輪摩托車乘坐了第三個人,那麼這些人是不會獲得賠償的。
總結:摩托車超員駕駛會帶來很多潛在的風險,不出事萬事大吉,一旦出事則有可能是“人亡家破”。而摩托車的被動安全保護本就是空白,騎行護具與頭盔實際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且車輛的穩定性也很低,在中高速巡航時一個細微的錯誤操作就有可能造成車輛失控,那麼多出一個乘員是不是風險更高呢?所以摩托車不應該超越騎行,尤其是不應該攜帶未成人,作為家長不應該把孩子置於危險境地,對於駕駛技術切勿盲目自信,道路情況是瞬息萬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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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宜城恆哥
二輪機車在在普通道路行駛時,按規定後座只能座一個人,你在兩人中間在座個小孩已經超員了是違法行為,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會被處罰的。再說由於機車速度較快,行駛中安全係數較低,稍有閃失就會造成不可想象的後果,特別是對後座的乘員威脅更大,車身一幌座在後面的人也許就會被甩下車。所以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儘量不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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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崔催吹個毛
肯定不行嘍!那樣的話,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小孩子豈不是被活生生得……不可想象,總之,少做這種違章的事兒,遵紀守法比什麼都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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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蹦成名
機車核定乘坐人數不超過兩個人,加上駕駛員和乘坐人員不得超過兩個人,法律規定機車可以曬一個,但不能在不滿12週歲以下的兒童。發動機排量50CC以下的我坐車不能載人在行駛的時候,駕駛員和成員都必須要戴好安全頭盔,這樣才能保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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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哥胡說八道幹撒不咋
機車 藍牌(50cc以下車輛)不準帶人 任何人都不準帶!黃牌可以帶12歲以上 必須帶頭盔 不過高速是不準帶人的 電瓶車是12歲以上不能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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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駕馭人生的胖子
請安全第一,再無奈也請安全第一。一個人開都風險較大。帶人的風險比一個人要大。超載更是賭上一家人的性命。何必呢!輪胎滑一滑,全家車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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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看一下你摩托車的行駛證,上面寫著允許乘坐2人,那就是無論後座是大人還是孩子,包括駕駛員只能最多乘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