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隸,就是“直接隸屬”的意思。
“直隸”二字最早見於宋朝,以州管轄縣,直屬京師的地區就被稱為“直隸”。
於是,“直隸”一詞更多的是作為一個地名,代表著京師周邊的地區。
因為它對於京師的安全關係重大,所以統治者們將此區域視為心腹之地,將其牢牢掌控在手心。
在明代,京師周邊的地區更是直接隸屬於中央朝廷,以拱衛京師。也即典型的“直隸”。
明朝洪武初年,建都南京(後改稱京師,永樂初年復改南京。即今南京市),以應天府等府為直隸。
永樂十八年,移都北京(今北京市)後,稱直隸於北京的地區為北直隸,轄地包括今北京、天津、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東的小部地區;
直隸於南京的地區被稱為南直隸,轄地包括於今江蘇、安徽、上海地區。
明代,以京師統領直隸,直隸歸屬京師。而到清代,則將直隸地區劃分為省,以便於統轄管理。
清廷入關、定都北京之後,將明朝的南直隸改稱為江南省,將北直隸改稱直隸省,轄境依舊。
也即,清朝將之前明朝的北直隸改稱直隸省,轄地不變,包括今北京、天津、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東的小部地區。
順治元年,以順天府為首的府州縣、宣府鎮直隸京師。
雍正、乾隆以後,逐漸擴大直隸省的轄境。
最終,清代直隸所轄府及直隸州是:順天府、保定府、永平府、河間府、天津府、正定府、順德府、廣平府、大名府、宣化府、承德府、遵化州、易州、冀州、趙州、深州、定州。
也即它的地理範圍包括今北京郊區、天津市和河北省大部,以及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的各一部分地區。
在行政管理上,清代也不同於明代。
直隸省的衙門也多次變遷。
根據《清史稿•職官志三》記載:“順治五年,置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駐大名。十五年,改為直隸巡撫。十七年,徙真定。”
直隸省的衙門先後設立在大名府(今河北省大名縣)、真定府(今河北省正定縣)、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
自康熙八年(1669年)直隸省的衙門移駐保定府,直至清末,保定一直是直隸省的行政中心。保定的直隸總督署,也是中國唯一一所儲存完整的清代省級衙署。
在直隸省的官員設定方面,也很特殊。
清代初期,對直隸省的官員設定比較繁雜,不僅設有總督,還有順天、保定、宣府等多位巡撫。
也即,直隸省的最高行政長官為總督,下設有幾位巡撫,分別管轄一部分地區。
一般的省,最高行政長官為巡撫,管轄幾個省的最高行政長官才稱為總督,例如湖廣總督、雲貴總督等。
可見清廷對直隸省的高度重視,其官員設定、品級地位也高於一般的省。
直隸拱衛京師,對中央朝廷非常重要,因而直隸總督的職位由皇帝極其信任的重臣擔任。
因而,直隸總督名列全國八督之首,權重位顯,集軍事、行政、鹽務、河道及北洋大臣於一身,並且統管山東、河南一切軍政事務,其權利甚至大大超過直隸省的地理範圍。
例如在清朝晚期,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等重臣都擔任過直隸總督。
李鴻章曾擔任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駐天津,全權負責直隸、山東、奉天三省的外交、貿易和興辦北洋海陸軍等事務,位高權重,風光無限。
總體而言,清朝管理直隸,基本上沿襲明朝的督撫制度,但同時也採用元朝的行省制度,直隸成為單獨的省級行政單位。
在清朝,直隸省的管轄範圍以及官職設定,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變化,但在乾隆帝以後逐漸定型。
直隸,就是“直接隸屬”的意思。
“直隸”二字最早見於宋朝,以州管轄縣,直屬京師的地區就被稱為“直隸”。
於是,“直隸”一詞更多的是作為一個地名,代表著京師周邊的地區。
因為它對於京師的安全關係重大,所以統治者們將此區域視為心腹之地,將其牢牢掌控在手心。
在明代,京師周邊的地區更是直接隸屬於中央朝廷,以拱衛京師。也即典型的“直隸”。
明朝洪武初年,建都南京(後改稱京師,永樂初年復改南京。即今南京市),以應天府等府為直隸。
永樂十八年,移都北京(今北京市)後,稱直隸於北京的地區為北直隸,轄地包括今北京、天津、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東的小部地區;
直隸於南京的地區被稱為南直隸,轄地包括於今江蘇、安徽、上海地區。
明代,以京師統領直隸,直隸歸屬京師。而到清代,則將直隸地區劃分為省,以便於統轄管理。
清廷入關、定都北京之後,將明朝的南直隸改稱為江南省,將北直隸改稱直隸省,轄境依舊。
也即,清朝將之前明朝的北直隸改稱直隸省,轄地不變,包括今北京、天津、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東的小部地區。
順治元年,以順天府為首的府州縣、宣府鎮直隸京師。
雍正、乾隆以後,逐漸擴大直隸省的轄境。
最終,清代直隸所轄府及直隸州是:順天府、保定府、永平府、河間府、天津府、正定府、順德府、廣平府、大名府、宣化府、承德府、遵化州、易州、冀州、趙州、深州、定州。
也即它的地理範圍包括今北京郊區、天津市和河北省大部,以及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的各一部分地區。
在行政管理上,清代也不同於明代。
直隸省的衙門也多次變遷。
根據《清史稿•職官志三》記載:“順治五年,置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駐大名。十五年,改為直隸巡撫。十七年,徙真定。”
直隸省的衙門先後設立在大名府(今河北省大名縣)、真定府(今河北省正定縣)、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
自康熙八年(1669年)直隸省的衙門移駐保定府,直至清末,保定一直是直隸省的行政中心。保定的直隸總督署,也是中國唯一一所儲存完整的清代省級衙署。
在直隸省的官員設定方面,也很特殊。
清代初期,對直隸省的官員設定比較繁雜,不僅設有總督,還有順天、保定、宣府等多位巡撫。
也即,直隸省的最高行政長官為總督,下設有幾位巡撫,分別管轄一部分地區。
一般的省,最高行政長官為巡撫,管轄幾個省的最高行政長官才稱為總督,例如湖廣總督、雲貴總督等。
可見清廷對直隸省的高度重視,其官員設定、品級地位也高於一般的省。
直隸拱衛京師,對中央朝廷非常重要,因而直隸總督的職位由皇帝極其信任的重臣擔任。
因而,直隸總督名列全國八督之首,權重位顯,集軍事、行政、鹽務、河道及北洋大臣於一身,並且統管山東、河南一切軍政事務,其權利甚至大大超過直隸省的地理範圍。
例如在清朝晚期,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等重臣都擔任過直隸總督。
李鴻章曾擔任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駐天津,全權負責直隸、山東、奉天三省的外交、貿易和興辦北洋海陸軍等事務,位高權重,風光無限。
總體而言,清朝管理直隸,基本上沿襲明朝的督撫制度,但同時也採用元朝的行省制度,直隸成為單獨的省級行政單位。
在清朝,直隸省的管轄範圍以及官職設定,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變化,但在乾隆帝以後逐漸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