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重慶少么毛

    會。

    我認為人生短暫幾十年,今生能相識便是前世修的果。所以珍惜每一個認識的人。

    更不要說情侶,一段情不知道有多少個輪迴的擦肩而過才會修來今日的相識相愛。不能在一起其實也是很可惜的。但是不能相守,也能做朋友。

    哎!!!

    我承認我瞎說八道。

  • 2 # 未未花開

    因為我一個前任,基本過一段時間就提醒我,我結婚一定一定要請他來呀,然後我每次每次都說會的會的。

    其實邀不邀你可以跟另一半商量商量,畢竟以後是共度餘生的人,什麼事情溝通商量是關鍵。

  • 3 # 豬豬空降

    不會!

    為什麼?你不該問問自己的內心?

    如果愛過,何必再去傷害對方?

    如果還有恨,何必再傷害自己?

    前任的祝福☞永遠都夾雜著複雜的情緒!不要也罷[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 4 # 翔愛生活

    不會吧。不管是愛與不愛都不會讓前任參加我的婚禮。因為,選擇了結婚,就要和現在身邊的那個他好好生活在一起,也是這個新的開始。前任來,不管是祝福還是來看熱鬧,總而言之,感覺他來了渾身不自在,難免會想起以前的一些事兒。我想大多數人會介意自己的另一半還和自己的前任有聯絡吧,有的人雖然嘴上不說,可是心裡也是會彆扭的。所以,為了不讓美好的生活徒增一些不必要的傷感,還是別讓他來了。

  • 5 # 私家總管

    當然不

    放下前任,立地成婚

    有兩種男人讓你絕望。一種是,他放棄了你,你還想他,你還愛他,再也沒法擁有他,他否定了你的人生,你突然一下子頹廢了,身上的光沒了。好像是,火鍋裡紅湯沸騰,你的毛肚黃喉小肥牛下了鍋,涮的剛剛好,可惜,有人端走了你的蘸料。一種是,你努力變的越來越好,卻深知,你的萬種風情,再也無法激起他的波瀾,你多希望告訴他你變好了,回來吧,可是後來,你們再也沒有見面。好像是,你終於會做一碗像樣的打滷麵,下了一鍋,可惜,一碗你就吃飽了,沒人打撈一碗,讚歎你的手藝。

    林晶晶說,戀愛好殘酷,你從茫茫人海里千挑萬選,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獨特的人,後來,你又把他放回了人海,讓你滿心歡喜的紅豆派裡藏著燙嘴的香芋,難受不?大二的時候,林晶晶喜歡一個男生,這一喜歡就是6年,她說,我想結婚。對方說,沒感覺了。6年,養一條狗都會有感情啊!

    對方說,對不起,我不想騙你我還愛你,我怕,我給你的只是承諾或者責任,不是愛情,你知道的,跟一個不愛你的人孤獨終老,有多難受。

    林晶晶問,你為什麼不愛我了?

    對方說,感情裡的事兒,沒有那麼多為什麼,就像當初為什麼喜歡,很難說得準,我累了,所以我越來越怕辜負了你的喜歡,你曾經滿懷憧憬,三年後怎樣,五年後怎樣,你說的那麼開心,我只能陪著你傻笑,因為我們要的未來不一樣了。我一直以為只要我可以好好經營,好好對你,就能找回那種愛情的感覺,不是的,喜歡是沒法假裝的。

    林晶晶哭著說,你可以騙我一輩子,我不介意。對方說,我介意。

    分手兩年後,有一天,林晶晶開車路過一家酒店,一打眼看見酒店滾動的led上出現了一個新郎的名字,跟他前男友一模一樣,她十分好奇,因為他男友的名字本身很奇特,她覺得重名的機率很低,於是她把車停在了路邊。

    她進了酒店,看到婚禮大廳佈置的易拉寶展牌,突然笑了,真的是他,這座城市不算太大,可是,他們分手後,再也沒有見過,沒想過,再見是他結婚的婚禮現場。

    她進了婚禮現場,看著主持人一個環節一個環節的進行著,換戒指,新郎親新娘,她問自己,你還愛著他嗎?兩年了,你早就放下了吧。可是啊,那個姑娘很普通,還是贏走了他的心。

    她覺得眼睛隱約變的模糊了,並不是,前任先比自己幸福,而難過,而是,那天,林晶晶猜突然明白,兩年前為什麼分手,因為,他們不是同一類人。前任很清楚她的理想和野心,所以,他做了那個壞人,先離開。

    林晶晶看著那場婚禮的佈置,她很清楚,那不是她要的生活。

    有些分開,其實是註定的,假如今天你知道前任的生活,你就知道,那不是你要的生活,或者你的生活不是他要的生活,無論曾經多麼恩愛,只要不是同一類人,後來總會有一個原因讓你們分開。很多愛情,不是靠一個人妥協,就能圓滿的。

    林晶晶那麼巧,怎麼就剛好那天碰到前任結婚,也許某人跟某人的相愛,要有一個圓滿的告別吧,不是誰先說分手的那種告別,而是,你努力衝對方揮揮手,才發現,那個人的背影是你年輕時的樣子。那人回頭衝你笑了一下,滿眼委屈,滿眼抱歉,滿眼溫柔。

    林晶晶從酒店出來的那天,她站在酒店門口,看著天空,有一大朵白雲,她非說,那朵白雲像一隻狗。也許她只是不想讓眼淚掉下來,所以才一直抬著頭,看著那朵白雲被吹走。也許,她終於願意放走心裡的那一條養了很多年的狗,因為,那隻狗一吠就是一整夜,讓人很心疼。

    前幾天,跟朋友在我家樓下的餐廳喝酒,去的時候,隔壁桌有兩個姑娘,桌子上喝空的酒瓶七八個,那時,半夜12點,其中一個姑娘應該喝了很多,哭著打電話,說,我想你了,你回來啊!

    對面的姑娘不說話,只是一個勁兒的給她遞紙巾。

    姑娘打著電話說,道理我都懂,可我就是偏偏喜歡你。

    我猜她已經哭了很久,眼睛早就哭紅了,聲音也沙啞了,我不知道他們的感情怎麼了,只是覺得這個深夜痛哭的姑娘,正在走她人生最艱難的一段路。

    她朋友看到我桌子上的煙,走過來要借一根,我愣了愣,我朋友笑了一下,從書包裡掏出一根棒棒糖,說,這個吧!甜。然後他指了一下煙,說,那個,太苦了。

    姑娘打著電話說,你給我唱首歌,我不哭了。

    不要著急走出一段失戀,越用力,越容易受傷,越想走出來,陷的越深。

    想留著就留著他的聯絡方式,萬一有一天,你喝醉了,又想聯絡他呢。別跟自己做對,想著偏要忘記,拿忙來消遣自己,拿酒精來迷惑自己,你知道的,那個燈火通明的房間,突然停電的那一瞬間,眼睛最不舒服,可是,慢慢的,慢慢的,你會適應黑暗,也學會跟黑暗相處,倒是黑暗裡掙扎,最容易受傷,如果你害怕黑暗,那就站在原地唱歌。

    很久很久以前,林晶晶說,曾經幻想過有一天,突然醒來,已經不愛他了,那個曾經是我生命裡全部的男人再也沒有一席之地了,放下的感覺,原來是,終於可以睡一個溫柔而平淡的覺了。 倒是時間啊,從未輕饒過我。 那個丟在湖中心的石頭沉底了,那個洶湧的浪花回家了,那個曾經深愛你的我長大了,原來你沒有想象中那麼厲害,才過了幾個秋天,我就把你忘了。 倒是我後來啊,越來越可愛,可惜,你沒有福分看到了。

    原來最該放下的是那個不堪的我,還在傻傻的愛著你,以為那是愛情。

  • 6 # 柳暗花明是夏天

    不會。

    因為,如果我結婚物件的前任來參加我的婚禮,我會不舒服。就算平時,我老公跟她前任還好朋友、好哥們,我也會不舒服。

    當然,這世界啥人沒有。有的人就是接受,她自己喜歡就好是不!

  • 7 # 清秋tyty

    不會。你是介紹他給你的另一半認識還是不介紹?你怎麼介紹,不尷尬嗎,後續問題你有能力解決沒有?還是說瞞著你的另一半請,如果你的另一半以後某一天知道了,你作何應對?

  • 8 # 請問玖姐

    對不起,看到這個題目我有點激動。

    因為在我的三觀裡,不管之前你與前任多少愛。過去了就應該過去,讓前任去參加婚禮,是懷著什麼樣的目的?只為了收份子錢麼?

    我覺得邀請前任去參加婚禮,就是很自私的人,他們只顧自己的心裡感受,全然不顧他人。不管你和前任的感情已經全然斷的沒有了痕跡,自認為不會發生再一次的感情回顧,那你就是對自己的“感性”思維太過於自信!什麼叫做“勾起回憶”,就是說在任何時候任何實物、情節、人物、語言都有可能勾起你和前任以前相處的方方面面。所以別抱著太大的自信以為自己沒事。

    那是想“報復”前任,讓他/她看看自己有多幸福麼?

    你自己倒是內心爽了,可你考慮愛你的另一半麼?哪怕她/他有多大度。

    所以,結婚了,就一心一意對待自己另一半。

    多吃點藕,因為奇變“藕”不變。

  • 9 # chenchen199908

    不會,因為我男朋友是很愛我的,對我也特別好,我不願意讓他吃醋,和前任肯定是回不去了,如果再相見肯定對雙方都沒有太大的好處,還是各自安好,不再聯絡,不再見面

  • 10 # 愛笑的小魯

    首先我的觀點是不會邀請,其次,我想闡述的是“前任”這個犀利而又敏感的名詞,前任代表的上一任的結束以及下一任的美好到來,我們在現實面前總要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正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感情亦如此,過去的事情要讓它翻篇,讓過往的不好和悲傷留在過去,端正自己的心態面對未來的生活。所以,我覺得不應該邀請[呲牙]

  • 11 # 本心我願

    一定不會,

    前任就是過去式,

    一切都屬於昨天。

    不管從什麼角度,

    都不能跟前任有任何瓜葛。

    不要因為一時虛榮,

    給自己製造麻煩。

  • 12 # 山裡小歌

    哇。。個人覺得如果愛得深不用你請他或她應該都會來,也許就躲在那個你看不見的角落。偷偷的看看你,舔一舔眼角留下的淚!

  • 13 # 十一愛大魚

    不會,我怕自己哭,怕兩個人難過。對待過去了感情的最好的儲存方式應該是珍藏,只需要自己知道,不用對外人言說,你可以細細回味,但不能像別人送的禮物一樣翻出來曬太陽,因為有時候比陽光更刺眼的是愛你的人的眼淚。q

  • 14 # 渝廣曉玥

    不會,因為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不想和前任有任何的交集,也要顧及現任的感受,但是會叫人幫忙帶份禮物給他,祝他幸福。要強調一下禮物是我和現任一起送的...

  • 15 # 莯晴情感

    分手之後兩個人不應該還有過多的交集。最好是做回熟悉的陌生人吧,互相各不打擾各自安好。沒有誰真正離開誰是錯誤的選擇。而且一般前任都很拒絕去參加婚禮的吧!人都是好面子的。

    給老婆足夠的安全感

    既然你已經決定和你現在這個老婆結婚,就應該更在乎他的感受。而不是想方設法的去邀請前任來參加你的婚禮。到時候難堪的是誰你有想過嗎?也許你邀請前任來參加你的婚禮的時候,你老婆嘴上說不介意,但是他心裡真的不介意嗎?這點小心思你都不懂嗎?人家願意跟你結婚已經,非常信任你了呀!你不能幹出一些讓他感覺不好的事情來。

    我有個同學他姐姐,就是被前任邀請去參加他的婚禮。後來他真的赴約去參加他的婚禮了。其實那個男的就是想炫耀跟他結婚的那個女的比他前任多優秀而已。所以這種場合有多不適合你應該很清楚吧。我希望你既然選擇了愛一個人,就得全身心的照顧她的感受。而不是一意孤行的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真誠建議:既然當初選擇了分手,就已經說明你們無緣,千萬不要因為前任又涉及一些複雜的關係去,這樣對你的老婆很不負責任,希望你能記住女生是一個非常需要安全感的人,希望你能懂她的小心思,愛她呵護她。

  • 16 # 葉子在北京

    是前任就說明是過去時,既然分開了,那就彼此保留距離和體面,重新開始各自新的生活。

    這裡面不僅涉及到你跟你的前任,還有你的現任和他的現任。如果處理不好,四個人中就會有人受到傷害,何必呢!

    面對感情,要做到不後悔,不留戀。一輩子那麼短,人生就該向前看。一輩子那麼長,人生就該和一個願意與自己共度一生的愛人在一起,且行且珍惜!

  • 17 # 桃夭減肥日記

    前任只能壓心底,分手之後永生不見! 可能他還會出來作怪,但是自己一定不要想著把他變為現實!

    很多人都有前任,如果你愛現任,應該主動把前任忘掉!不再往來!也不要拿前任和現任做比較!

    祝你們幸福!

  • 18 # 鍾曉曉

    我會,因為我相信,即使緣分沒有讓我們走到婚姻的殿堂,但我們依舊還是相識如初的朋友,我也希望他能見證我的幸福,同時我也希望得到他的祝福,只有真正放下了他,我才會有幸福的未來

  • 19 # 珍珠黑月季花1

    這個肯定不會,你邀請前任,算什麼意思啊,那現任呢?他沒有意見嗎?,如果是我,我會出結婚現場離開。你和前任去結婚吧。沒有一點必要,說明你還是忘不了前任,,這個婚暫時不用結了,不然以後還是會有矛盾的。要一心一意和現在的過日子。不然,對你自己,對他們都不公平。

  • 20 # 勵志人生課堂

    不會,為什麼要去呢!再見亦是陌生人,無論愛不愛,恨不恨,都已是過去,他(她)的事情已經與我無關。何必浪費時間,再看到可能會想起以前那些不快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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