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流氓 兔

    如果孩子歸女方了,婚後一起生活,那女方沒啥過錯,必定是自己的孩子。

    如果孩子歸男方了,且你也付撫養費了,如果你想給孩子買房子那用你自己的錢,不要用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花之前你跟男方商量了切同意了還可以。不然有點不妥。

  • 2 # 僧廬聽雨聲

    這個有很多前提,如果二婚時孩子還小,一起帶大且父子感情好,但也必須徵得丈夫的同意。如果二婚時年紀大了前夫孩子已長大成人,女方的做法男方肯定會反對,且反對有效!所以還是原配好,沒這些糾紛!

  • 3 # 我也慢慢老了

    這問題超級複雜,基本都是送命題!因為這孩子心裡裝著誰你丫的根本不知道啊!其實這種情況下,只能看孩子自己是不是認可現在的家庭,當長輩的誰私自作主都是送命!

  • 4 # 滕沫沫

    講理,你講不過她,

    但現實,她們隨時複合,你隨時別甩,人家了直接在一起過去,不用離婚,不用和你打招呼!

    你無論是否反對她已經有那想法和行動,你拉不回攔不住了!

    到頭來。你竹籃打水一場空

  • 5 # 暢言403

    男女都是二婚的情況,女方拿現在夫妻雙方積蓄給前夫孩子買房子,男方反對是否有錯?

    我覺得,這種情況男方反對沒有錯。夫妻雙方都是二婚,但積蓄是倆個人的,女方動用積蓄給前夫孩子買房子,這需要徵得現任丈夫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女方自作主張,用了這筆錢給前夫孩子買房子,男方反對何錯之有。

    透過,這類情況說明,二婚夫妻還是AA制好。假如,女人自己有存款,那你給前夫孩子買房子,買啥他都管不著。再就是,二婚夫妻雙方都有孩子,矛盾少不了。所以,這也是為什麼網上那麼多評論,說二婚家庭很少有幸福的。除非,男人有都是錢,用錢能擺平各種矛盾。

    總之,我覺得,題主的問題,二婚夫妻倆共同的積蓄,女方拿了給前夫孩子買房子,男方反對沒有錯。你得取得他的同意,一般的男人,你要是好好說說,只要他愛你應該會同意的。女人不透過男人同意,私自動用,男人反對沒有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6 # XY續緣

    如果這前夫的孩子跟著女方一起過來生活的,也拿男方當父親一樣看待的,男女雙方的積蓄為孩子買房,沒有錯,不能說應該的,起碼男方應盡點養父的責任!

    如果孩子沒有和女方一起過來生活,那就不能用夫妻雙方的積蓄為前夫的孩子買房!

  • 7 # 居然天上客

    當然沒錯!理由只有一個,現有積蓄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要來說愛屋及烏一類的高大上理論,共同財產夫妻共有何況很多家庭的經濟支柱都是男方。當然也不是說一點錢都不給,畢竟是老婆的孩子。但是要說給老婆前夫孩子買房就有點過了。

  • 8 # 六38699011

    當然有錯,前夫的孩子跟現任丈夫沒有絲毫關係,為什麼要拿錢給前夫的孩子買房,很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有些人總是想不通呢?

  • 9 # 王子就愛春風梅

    這個問題,很普遍。

    我覺得:如果二婚夫妻經濟條件允許,女方拿錢給前夫孩子買房,男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模糊處理比較好。但是女方事前不商量是不對的,如果事後還不讓男人知情,那就更不好解釋了。

    作為男人,二婚家庭關係複雜,應該大度一點。

  • 10 # 一世胡塗

    有錯!二婚的時候男方就應該想到這方面的事。要想到女方還是另一個孩子的媽媽,她要盡為人母的義務,不然女方會有多痛苦。拿錢不是為了那個孩子,而是為了自己的妻子。說有錯,主要因為當時沒想清楚這些。

  • 11 # 使用者北杏仁

    當然不合適,因為現在共同財產是雙方的財產,前夫的孩子是女方和前夫的,賣房子給他應該是屬於成年人了,共同財產只要有一方反對就不能使用,夫妻雙方應該多溝通,賣房子屬於大型商品,銷費較大少則十幾到上百萬不等,和氣生財,雙方坦誠相待,多多理解。

  • 12 # w0706149

    我考慮男方是真心對待你的女嗎?你只要真心愛你女人,條件允許情況下,也全心全意給孩了買房有何不行,從你本問這個問題來看,你不是真待你老婆吧,從就看出你夫妻離心離德了,你的小孩是孩子,她的前面孩子就不是孩子嗎,花你倆夫妻的錢你心裡不平恆了,有委屈了?你要知道真心換真心,真愛換真愛,你只要真心愛你現有老婆就要包容她的所有,她也會包容你的你所有懂,你真她真,你假他更假,

  • 13 # 65後正義之人

    這個肯定沒有錯。要是雙方兒女有需求,夫妻兩人透過溝通商量,雙方同意還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根據自身條件,量力而行,更不能瞞著對方。對雙方的子女,都要一視同仁,不能分彼此。

  • 14 # 奇點228734266

    講句不該講的話,現實中梅開二度的婚姻幸福的太少太少。所以,進入“二度空間”的男女雙方(特別是都帶男孩的)都必須考慮經濟問題: 男方自審是否有經濟能力去承擔對方(男孩)的房屋及結婚費用,女方反之深思,男方經濟能力或是否願意承擔。如果欠佳,不用進入“二度空間”,後遺症太多。還有,對方的小孩對於當局者沒有生育之恩又沒有養育之情,在這種“特殊的狀態”下,是否願意傾情所能去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是否定結論,分開是好事。

  • 15 # 莉莉姐79

    你們都太計較了,我二婚的男人都是主動給我女兒錢,比我都疼孩子,什麼事都不用我操心,他一個兒子我一個女兒,別說買房子了,就是要他的命他都會給,什麼都會偏相我女兒,我們一家人很好,從來都沒有過什麼你的我的說法,他把錢都給我,叫我平時多給女兒花錢,我當然也會多為這個家考慮,人心都是肉長的,他對我娘倆好,我對他父子倆好,我們才能把日子過好。

  • 16 # 馨兒W婚紗攝影影樓

    當然不可以。二婚各有前任的孩子。把倆人共同的錢分均。給各至的前任孩子每個人都買房。這樣一碗水端平那是不會有矛盾。

  • 17 # 天生才子2

    男方反對沒有錯。你的孩子是你和前夫的孩子,孩子有困難需要幫助你和前夫商量解決,和現在老公沒任何關係,人家沒有幫助義務,你就不應該為難現在老公。如果你孩子懂事,認可你現在的老公,關係處理的尚可,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現在老公也適可幫助,假如你孩子不認可人家,心裡只有你和他生父,人家反對就是對的。

  • 18 # 旅行者觀世象

    我的答案是:依法反對有效,依情反對不妥。理由:一,中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本題中的兒子到了買房談婚論嫁的年齡,顯然早已成年,依法應依靠自己的勞動所得過活,其母不再有物質幫助的法定義務;二,現在男生買房談婚論嫁一般在22歲左右的大學畢業以後,也就是剛剛參加工作,在房價處於高位的情況下,如父母不幫助,只是首付款一項恐怕就要存到30來歲,嚴酷的現實迫使父母必須幫一把。綜上,本人認為,做母親的在不影響現在家庭生活質量的情況下對兒子給予適當資金幫助是恰當的,現任老公應予支援,但要平等協商,不能因此傷了感情!

  • 19 # 日光沉寂豆蔻彼年131381292

    這種情況我看到我一次我有一個同事也是我的好朋友他家裡在鄭州東區有兩套房子,他現在的家庭是重組家庭她現在的媽也是後媽,他後媽和他老爸結婚的時候說她和前夫有一個女兒跟著前夫就是在去年她說有一個兒子今年16歲了想把家裡的房子給她兒子一套他老爸剛開始是同意的後來被我朋友知道了立馬請假從深圳回到鄭州在家裡大鬧一場各種手段用盡逼著他老爸和他後媽離婚把他老爸手裡的那一套房子也過戶到自己名下才作罷。

  • 20 # 勐海福韻來茶業

    什麼人啊!這種事情沒有聽說過。應該也不可能發生!否則這個男人也是垃圾!這樣的女人他都能容忍,真的是毫無底線可言。垃圾人遇垃圾事!可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分手後你會徹底刪掉前任永遠不聯絡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