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奮鬥中的白楊

    第一,如果喜歡,即使不合腳也可以收藏。第二,如果有重要意義的比如重要人物送的,重要活動獎勵的也可以保留。第三,如果鞋子很好可以送給能穿上的家人和朋友穿。第四,可以捐給舊衣物捐贈箱裡給有需要的人穿。

  • 2 # 秋雲Vlog

    如果是買了一雙不合適自己腳的鞋子,只能看自己家裡的人能不能穿的上?又或許問一下比較好的朋友看看她能不能穿的上。這樣又不會浪費掉一雙鞋子的價質。

  • 3 # 二貨文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即使他再優秀,但他不愛你,跟你又有什麼關係?只有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自己心裡舒坦就行,不必在意其它假象。

  • 4 # 叫我月潔

    不合適自己腳的鞋,要丟掉的啦。鞋子太小,你每次穿它,它都會把你的腳磕痛甚至會磨起泡出血。鞋子大了,你跑幾步鞋子又掉了。只有合適自己腳的鞋子,才會讓你走路的時候有腳踏實地的感覺,才會舒服!

  • 5 # 潘H倩

    不會。不合適的鞋怎麼都不合適,不可能為了穿他,把自己的腳硬是擠進去,即使你擠進去了,走不了幾步你也會疼,很疼很疼。放下了不適合的,也許你會碰到一雙合適的鞋呀。有希望總比沉靜在傷痛裡好呀。

  • 6 # 冬如滴動廣場舞

    不適合自己腳的鞋,要是剛買的質量好的,能換就換,怕麻煩就送給能穿的親朋好友,我也在網上買過好幾雙鞋,收到貨後,穿上去小一點點,退回麻煩,乾脆就送給能穿的姐妹了。

  • 7 # 騎行者105492511

    什麼情況?是大了?還是小了?是經濟寬裕?還是經濟拮据?經濟寬裕不可心就換新的,經濟窘迫就會過點,大了並不多就墊鞋墊,小了並不多就問你自己腳能忍不?能忍就面帶笑容出去賺錢

  • 8 # 貓膩個喵啊

    當然丟,你要去更遠的地方,要走很多很多的路。不合腳的鞋子,除了腳知道有多疼,心也知道距離那個想去的地方有多難。丟棄不合適的才能穿上適合自己的

  • 9 # A城市獵人

    當然會,不適合自己的腳留著何用,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當你的腳,被你的鞋,因不適合磨出了泡,你卻還捨不得丟掉,那說明你喜歡!你會覺得,會有好的一天,突然有一天,這個泡,讓你日夜疼痛,你才會發現,這樣的堅持,是多麼的不值得……因為,這雙鞋,從沒心疼過你的腳……你又何必傻傻的相信呢!在疼痛中才知道,腳下的泡,是自己走的!其實,有時候,我們真的付出了全部,確沒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像鞋子漂亮與否,不重要! 重要的,是合腳!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10 # 愛沉魚

    如果可以看看誰能穿,送人也可以,如果別人願意接受的話,肯定不要留了。現在房子那麼貴,為什麼還要留地方堆沒用的東西呢,不合適的鞋和不合適的人一樣,就不得,浪費時間,感情的。

  • 11 # 木火貴人

    首先,鞋。肯定是先看上眼才會買的,不然就是人家送的,父母親朋好友買的。

    自己買,怪不了誰。不喜歡,你還買?說明什麼,說明自己沒標準,亂花錢。如果比作愛人,那就是太隨便,無所謂。你就是一個沒原則和底線的人!誤己害人。把自己改好就行了,與鞋子無關。父母親戚朋友買的,那是表示關心你。或者是知道你喜歡的,以為你喜歡的,是他〈她〉自己喜歡的(把他〈她〉認為好的給你,有些人也會把自己認為不好的才送你哦)。你可以不要啊!告訴他(她)不喜歡。沒必要勉強!

    即使自己喜歡而買下的鞋子,新鞋子難免有點刮腳跟,穿幾回就好了!再不貼點膠布適應一下。如果是尺碼不合適,那看看能不能送人唄。

  • 12 # 小麥子青青

    是一開始知道就應該果斷放棄,而不是穿了好久了才覺得不合適想丟棄,那樣對你可能沒什麼,對鞋子來說很不公平,既傷害了鞋子本人,也影響了鞋子遇到合適主人的機緣,

  • 13 # 蘇姐884

    我的鞋也有好幾雙,最合腳的鞋是那雙平底面寬的一腳蹬鞋,旅遊,走長路我都喜歡穿它,哪怕它旁邊已經脫膠,仍然會穿了洗,洗乾淨了再穿,時常在電梯裡我會抻著腳給家人說:我最喜歡這雙鞋了,家人會說:醜死,還不丟掉,你那雙鞋比這雙好看多了。哦,那雙鞋呀,我心裡想:我才不穿它散步呢,剛剛穿上還好,短距離走走也可心,它瘦瘦的穿在腳上也顯腳好看,但是走遠點試試,它夾磨的小腳指生痛,還沒有到家就想拋棄它,但是終於還是沒有把它送人,或者丟掉,其實穿在腳上還是挺好看的,留下也有用場的。

  • 14 # 一千零七十五夜

    大家都知道,不和身的東西,穿在自己的身上,會很不舒服,不舒服還一直穿著,那就是痛苦一輩子了

    1:其實這個問題包含的東西太多了,有不適合自己的衣服啊褲子啊鞋子啊,還有妻子,等等,大概這裡隱喻的意思是,愛情中,不合腳的東西,我是會丟棄,因為,兩個人不合適,強強的在一起,只會徒增痛苦,自己痛苦,你的愛人也痛苦,畢竟這是一輩子的事情,東西合不合腳,要自己才知道,(這裡是北辰自己的觀點)

    2:但是有些時候,可能也許到了很久以後才發現鞋子不合腳了,這時候已經沒有辦法在摒棄了,這便是,合腳也要穿,不合腳還是得穿

    鞋子合腳,很舒服,不合腳,你難受

  • 15 # l累了就歇歇

    不適合自己的腳,我的理解是尺碼大或者是小。只要自己喜歡的鞋,不管大小都不會丟掉,留到自己看膩歪為止。我有倆雙穿過的高跟鞋,至今為止已經閒置十多年。

    我經常送朋友衣物或者鞋子,最多一次送出去二十幾雙,自己喜歡的東西絕不會送。

  • 16 # 使用者幸福的火花

    不適合自己的腳的鞋該丟棄嗎?你怎麼看?這然自己的腳,不適合了,幹嗎?還要把自己不要的東西,提出來向徵求大家的想法呢?明明擺著,不適合自己的東西了,留著幹嘛,有何意義,應拋棄的拋棄,鞋子還可以利用的話,可以徵求自己親人們,有不有適合需要的,如果親人朋友,有人需要,就送給他們也是一種選擇,人,不論是鞋子,還是其它的物品,自已適合的,才是最好的,要記住,不適合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能要,借了空間,浪費了金錢,自己需要的,才是合適自己

  • 17 # 水墨蘭草

    如果不想受苦和委屈,改丟棄就要丟棄

    如果想湊活,結果可能是一地雞毛。

    小同志該放手就放手。

  • 18 # 愛興網

    不想丟棄,如果很新,可以考慮送人;

    不想丟棄,如果不新,可以洗刷晾乾後,透過彩繪作為藝術品插花用。

  • 19 # 暖心小韓

    既然是自己買的鞋,肯定當初選擇的是合適的,只不過時間久了,鞋子變形了,再或者樣式過時了,心裡難免會有些不喜歡。

    就像愛情一樣,當初戀愛的時候,總感覺她哪哪都好,可婚後時間久了,體型也變了,臉上的褶子和雀斑也越來越多了,再或者感情不和,沒有了共同語言,難道就要丟棄這段感情嗎?

    小時候由於自己的腳,不斷的再增長,所以換鞋的頻率,也比較快,隨著年齡大了,腳也拙漸穩定了尺碼,所以也就買了牌子鞋,換的頻率很少,即使不穿了,也不會捨得丟棄,畢竟沒有壞,只不過有點過時了而已,心裡也就暫時不想穿了。

    其實和談戀愛差不多,年少無知的時候,我們也喜歡找漂亮的,情投意合的,可最後找到另一半時,很少會離婚,因為有了家庭和孩子,我們沒得選擇,說實話,成年後我買的鞋,基本上都沒有扔掉,大部分都保留了下來,雖然有點佔地方,但心裡還是捨不得丟棄。

  • 20 # 孤竹國人1

    不適合自己腳的鞋不管價格多麼昂貴,一天也別穿,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腳,應馬上扔掉。要不然就送適合穿這雙鞋的朋友。我就這麼一點點看法,很簡單且直率,沒有大道理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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