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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情實感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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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尹士心
先正一下觀點,是真愛,什麼都比不上兩顆心在一起,快樂幸福的生活
至於雙方父母,大多支援孩子的幸福的在一起,至於觀念南北確實不同,但都是華人,沒有什麼可以阻止的,南方有南方的美,詩意畫濃,人文溫雅,萬物盎然,北方有北方的大氣,四季分明,包容萬千。再說基因的互換,更利與下一代的聰明,所以在當今盛世的中華,沒有什麼難的,一切祥和,一切和諧,一切美滿的中國,我們感恩祖國的偉大,南北會更好,也不用糾結什麼,一代會比一代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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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冬日小郎君
離了再結這個方法不可取。
既然婚禮都辦完了,已經是既定事實了。現在無非就是要解決當下的困境。
1、首先得明確男女雙方的目的。
目的就是解決因婚禮帶來的矛盾,修復或緩和下雙方家庭的關係。這個是大前提。其餘的動作都是圍繞這個目的去做的。
2、第二,當事人雙方得表明決心。
女方聯絡自己的丈夫天經地義,並表示和丈夫一條心,堅定丈夫的心,不會覺得連自己的妻子都不理解自己。
男方也表達下,女方父母的要求他能理解一部分,也表達自己對女方在中間的調和所作出的努力。
雙方都夾在中間,都難受,這個時候更需要雙方堅定要解決問題的心。
3、第三,男女兩人先做自己父母的工作,然後再交替向對方父母表達自己的想法。
比如,男方服個軟,畢竟岳父岳母也是半個父母。就自己回懟這個事向岳父岳母道歉,然後再說農村的風俗是這樣的,並同時保證將來會對妻子好,順便買點禮物給老丈人他們送下。
比如,女方也必須向父母說出自己的想法,並安撫父母的情緒,主要是他們在過日子,這樣鬧,對自己的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同時女方也向公婆表示歉意,為父母指責女婿而道歉。
PS:態度軟下來,事情才有解決的轉機。硬幹是沒出路的。
4、隔三差五,逢年過節啥的,買點雙方老人用得著的禮物寄過去。
不用花太多的錢,關鍵是個心意。讓雙方家長都感受到你們的心意。時間一過,態度自然就緩和,也會越看對方越順眼。
5、待男方退伍後,兩人迅速結束異地生活。
不然要麼一方去另一方的城市工作,要不就換個新的城市。結束雙方異地生活。異地不是什麼好事,問題只是透過網路或電話溝通,難以全面解決問題。兩人生活在一起,遇到問題才能瞭解對方的想法,才能有商量去解決家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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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陸吾
先對問題進行梳理。
女方年齡大三歲,學歷研究生,無工作,婚後遠嫁到男方家。
男方年齡小三歲,學歷大專,軍官,婚後安居女方隨男方。
敘事可以看出雙方家庭的經濟條件也有差距,女方高於男方,而感情方面,男方明顯掌握話語權。
綜合看來,雙方各有優勢,基本算是門當戶對。但是我們的傳統一向是高嫁女低娶婦,兩家提供同樣的資源,女家勢必要求更多的尊嚴和榮寵。為什麼呢?
我就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婚姻中,女方的付出多是先期的,風險和收益卻是長期的不確定的,男人正相反,風險和收益是先期的,付出是一個漫長的時期。《奇葩說》裡經濟學家薛兆豐曾經比喻,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合夥開公司,女方一下子就拿出了她的100塊,然後等待未來50年的收穫。而男方卻是把他的100塊分攤在50年中,邊收穫邊付出。一旦中途破產,女方几乎單方面承擔了全部負債。女方付出全部,不一定有所收穫,男方就安全得多。
這樣看來,男女雙方在結婚這件事情上的風險判斷是不一樣的,女方一樣的條件,卻要承擔更多的風險,更何況,遠嫁,經濟條件一般,這都是需要女方家長用心克服關卡。
通關了遠嫁,通關了經濟條件差,還要繼續克服女婿“說話直,不善溝通”“農村風俗,招待不周”,這隻能說明,感情上,女方實在太弱勢,沒有話語權,對父母和孃家親戚不能夠引起女婿的重視。
其實協調都是廢話,別人的感受都不重要,風俗習慣也不重要,感情這件事,誰投入多誰妥協,誰不放手誰妥協。沒有旁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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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之愛心理諮詢
以我的理解,你講的朋友這段故事,想感慨的或者也是覺得困惑的地方,是想說愛情為什麼不能抵消掉地域差別、風俗差別,還有父母的態度,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你朋友現在確實陷入困境之中,究竟是遵從自己對愛情的堅持,還是服從於現實中的矛盾衝突?如果女方的父母不阻止女兒與女婿之間的聯絡,他們之間是否可以不受外在的影響牢固地守住彼此間的情感呢?
我們面對愛情可以有不同的視角,是更推崇理想型的愛情,還是更遵循現實型的愛情?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選擇。決定我們做出選擇的因素是內心的需求,以及內心早已建構成型的情感互動模式,在我們早年的成長經歷中,伴隨著與養育者的互動,逐漸形成了屬於自己的固有的模式。當初推動你朋友他們雙方相識相戀的內心動力就來自彼此內在已存在的對情感的定義。但隨著倆人世界生活的開啟後,為了更好地生活在一起,彼此雙方需要進行一些轉化,雙方都需要有些改變,有些時候兩人需要將彼此的關係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共同去面對一些現實性的困難,這意味著倆人已經分別從各自的原生家庭中獨立出來,共同以自己小家庭的身份去面對原生家庭中的父母,如果一方的父母可以干預進小家庭,往往意味著他們並沒有真正從原生家庭中獨立出來。
婚姻中需要雙方能夠共同為兩人小家庭的利益而共進退,共同去面對和化解地域、風俗中的差別,這種差別總是存在的,但不會成為家庭衝突的主要因素,更主要的因素還在於婚姻中夫妻兩人彼此愛的能力,愛是一種能力,不是頭腦中的想像,更多時候體現在日常的生活中相互好的溝通與情感上的相互支撐,也體現在兩個已實現心理獨立的個體願意接受彼此的依戀,併為此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現實中的困境,往往也意味著問題並不只侷限在這些現實層面中,我們的內心決定著我們的外顯行為,不同的行為會帶來不同的關係互動,現實層面的矛盾衝突與內在的衝突是有關聯的,因此需要走出現實的困境,就需要多些解讀內在的聲音,在讀懂彼此內在的需求的基礎上建立情感連線。
可以推薦你的朋友他們進行心理諮詢,透過諮詢的方式處理當下的關係衝突。
這是我朋友的故事!
男女都是農村人,兩人在外面上學認識的,女比男大三歲,含金量不高的研究生待業,男的大專目前軍人,兩人戀愛多年,於去年結婚!目前矛盾重重!
因為是異地,當初雙方父母都不太同意這門婚事,但考慮到年紀不小了,孩子們很堅決,非他(她)不嫁(娶),男方提出結婚,於是女方父母同意,去年結婚!
結婚是按男方這邊農村風俗辦的,農村人多事多,又比較老實本分當天招待不周,女方很介意!又覺得在村裡辦一點也不好,很落後的感覺,但是男方這邊都這樣辦的,除了個別特別有錢的!
好景不長,女方不理男方,吵過好幾次,原因就是當初結婚招待不好,受孃家親戚嘲笑,嫁的地方太落後,居然在村裡辦婚禮連司儀都沒有(可能風俗不同,女方家那邊都在酒店辦)!但這個當初女方都知道的,也沒提出異議!女方父母也數落女婿,男的自尊心很強,又不太會來事,被說得一文不值,就回懟了一句!這下矛盾更大了!但女的不在乎這些東西,人跟感情更重要!但女方父母不讓女兒聯絡女婿!目前還在僵持中,該怎麼辦呢?總不能離了重新結一回!
回覆列表
多事的父母,這事女婿就不要出面了。
讓女兒出面解決為好,就看她自己能不能獨立自主,如果能,就正常過下去,如果不能,就離吧,遇到這種丈母孃和老丈人,也算是倒黴了。
就為面子上的這點破事,還搞得這麼誇張,人家不辦酒席一樣結婚。
為了形式活著,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