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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之湄

    張愛玲說忘記一個人只需兩樣東西:新歡和時間。那個曾經說沒有我活不下去的人現在依然安然無恙,安穩度日。

    我們談了五年的戀愛,我在別的城市上大學的時候,他打來電話說要訂婚了。我強忍著淚水和痛苦與他道別並祝他幸福。他在電話那頭停頓了幾秒鐘,然後就結束通話了。從此我們再沒有聯絡過。多年後的同學會上,再見到他,他還是我兒時記憶裡的模樣,一張頑皮的臉,一笑起來有點邪邪的壞意。那天我們都喝多了,他哭著說,是我不要他的,他打電話給我想問問我是不是要和他訂婚,結果我讓他和別人訂婚。這個鍋他是怎麼說服自己甩給我的。他說他打完電話人就暈了過去。後來就是他娶了那個父母為他看好的姑娘。我當時沒有想那麼多,後來我每想起來都覺得他可笑,荒謬。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們沒有再聯絡過,同學會以後他給我發過幾次資訊,我都沒有回覆。我不知道我是心裡還有恨意還是就是厭煩了他,此後他也不好再發資訊過來,過了幾年我換了新的手機號碼,我沒有把新號碼發給他。我想平靜的過我的 日子,不管我的日子是好是壞,老公是我自己選的,孩子是老公的,房子,車子,工作我都有了,我不想和他扯上半點關係。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

    青春是用來懷念的。我們青蔥歲月裡的美好都是此生美好的回憶。那五年我們是真摯的愛過,偶爾小憩,一杯熱茶,想想十六歲那年夏天一個俊俏的少年郎站在我家門前那個楊樹底下歡快的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是一個急性子媽媽,總控制不了自對小孩發脾氣,怎麼改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