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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好奇觀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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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王和你講道理
公元1615年,努爾哈赤基本統一了遼東女真各部,隨著勢力的壯大,手底下的人越來越多,需要統帥的部隊管理的人民和文武百官,也在不斷的增多,所以為了更好的管理,努爾哈赤就建立了八旗制度。原先的滿族貴族只有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隨著人數的增多,努爾哈赤又新增了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鑲藍旗,一共加起來形成了八旗制度,在八旗制度中
三百人為一牛錄,設立牛錄額真(箭主)一人;
五牛錄為一甲喇,設立甲喇額真(大箭主)一人;
五甲喇為一固山,設立固山額真(一旗長官)一人;
一開始的八旗制度源於滿族的狩獵之中,為了方便狩獵活動,許多人選擇結伴出行,而人數太多的話就需要指揮,其中他們就把指揮者稱之為牛錄額真,逐漸這種狩獵活動由於政治需要,逐漸演化成了一種軍事活動。
所以牛錄額真也就又擁有了軍事職能,但是真正的軍隊之中,人數要比一個狩獵活動更大,於是提升了一個職稱,那就是固山。比牛錄更大的單位稱之為固山,翻譯過來也就是漢語中的旗,這就是八旗制度的形成。
清代的八旗軍,包括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在行軍、駐營時所居的位置是固定的。據說是依“五行相剋”說制訂的。在《八旗通志》中有如下的記載:“兩黃旗位正北,取土勝水。兩白旗位正東,取金勝木。兩紅旗位正西,取火勝金。兩藍旗位正南,取水勝火,水色本黑,而旗以指麾六師,或夜行黑色難辯,故以藍代之。”
八旗制度最終完善於皇太極統治的時候,當時由於皇太極統治的明朝城市越來越多,需要管理的人數越來越多,其中大部分都是漢人,於是他又在滿族的八旗制度上增加了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在滿族的八旗之中,正黃旗鑲黃旗和正白旗的地位是最高的。
但其實一開始只有正黃旗與鑲黃旗的人才真正稱得上是皇親貴胄,當時滿洲八旗每一旗都有一個旗主,旗主的地位非常尊貴,正黃旗的旗主就是皇帝其他的旗主由親王貝勒等擔任,後來福臨登基,多爾袞輔政讓自己所在的正白旗升了地位,甚至可以與正黃旗齊頭並進,多爾袞去世以後,順治皇帝正式規定正黃旗,鑲黃旗和正白旗都為上三旗。
上三旗中的人雍容華貴,皇帝的親信和首位等都在上三期挑選,上三旗的包衣都要比其他的人更加尊貴,即使最後沒有加官進爵,但是在皇帝面前整日出來進去的,總是有幾分眼熟,所以如果能夠成為上三旗,自然是一件十分值得驕傲的事情,畢竟每天能跟皇帝在一起,到了清朝中晚期八旗的地位越來越高。
而當時的清朝也算是一個和平盛世,所以八旗子弟越來越沒有先祖的勇猛與威武,開始坐吃山空,花錢如流水,整天就遛遛鳥兒看看曲,不僅僅是八旗的貴族是這樣,八旗中的那些在軍隊中的軍人也是這樣,這也為後來清朝的覆滅埋下了伏筆。
八旗對於普通人來說,不僅打從生下來就吃穿不愁,對於八旗子弟的懲罰也與眾不同,《大清律·名例》規定,“凡旗人犯罪,笞仗各照數鞭責。充軍留遷,免發遣,分別枷號。”具體枷號折抵法則是相當輕的,比如僅次於死刑的充軍,折抵枷號70~90日,甚至雜犯死罪者也可以枷號,(真犯死罪者不可)。清沿明制無官當,但類似原理的“消除旗籍”即將旗人降為漢民則是旗人特有的處罰方式。
其次是司法方面,旗人案件由特定機關審理。京師平民旗人由步軍統領衙門審理,貴族由宗人府審理,民事案件由戶部現審處審理。
地方官員可以審理地方涉及旗人的案件,但無權判決,只能提出審理意見,交由相應的滿人審判機關——理事廳處理,理事廳是類似“軍地聯絡辦公室”之類的機構,專門負責協調八旗駐軍和地方關係,官員也都由旗人擔任。旗人的刑罰執行也不同於漢人,斬立決者可以減為斬候監,刺字不刺面而刺臂,徒刑則有專門的監獄。
八旗制度對於清朝有著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雍正就曾經多次說過,八旗制度的重要性。雍正帝認為:“八旗為本朝根本,國家莫有要於此者。八旗滿洲 ,乃我朝之根本,根本不可不固。八旗兵丁,乃國家之根本。”
其實在清朝建立的前期八旗軍隊還是作戰能力很強的,畢竟剛開始為了幫助清朝統治者平定天下,平定三藩之亂等等,八旗騎兵在新疆西藏的內戰之中也有很大的作用,面對沙俄殖民軍,八旗士兵勇猛無敵收復了雅克薩城,為擴大清朝疆域,做出了卓越的功勳貢獻,後來有許多八旗將士帶著自己的家人在吉林黑龍江新疆等地紮根,既開墾了荒蕪之地,有在有戰士的時候迅速集結成軍,不僅保衛了祖國的邊防,還在邊疆開疆擴土。
隨著歷史程序的轉變,清朝後期的八旗制度顯然不適合當時清朝的發展,正是因為這種不適宜的制度讓八旗的子弟越來越貪汙腐朽,本來應是國家棟梁的八旗騎兵最後卻成為了國家的蛀蟲,為了供養這些整日無所事事的八旗子弟國家花費了大批的銀兩,所以到了清朝後期,八旗制度即使腐朽不堪,統治者也無法將它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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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娓娓道來的阿果
八旗制度是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建立的。這個制度的建立和早期狩獵有關。
清代滿族社會是一種“兵民合一”的特殊形式,從牛錄製演變發而來。
努爾哈赤起兵後,根據戰爭需要,將原來女真組狩獵時採用的臨時性組織形式,加以改組擴大,編成長期的正式組織,就是八旗組織。
明萬曆29年(1601年),在牛錄製的基礎上建黃、紅、藍、白四旗,復增鑲黃、鑲紅、鑲藍、鑲白四旗,合為八旗。
旗制規定:
1.每旗(滿語稱“固山”,“旗分”之意)轄五甲喇(漢譯參領);
2.每甲喇五牛錄(漢譯佐領);
3.每牛錄由300人組成。
創立八期組織時,據有關記載滿洲牛錄有308個,蒙古牛錄有76個,漢軍牛錄16個,共400個牛錄(今有人考證為200個)。每旗所轄的牛錄數和牛錄下的丁數,時有變化。凡八期成員分別隸於各牛錄之下,平時從事生產,戰時負戈出征,軍械糧草自備。
清太宗天聰9年(1635年)、崇德7年(1642年)又先後將降附的蒙古人和漢人,分別編為“八期蒙古”和“八旗漢人”,與“八期滿洲”共同構成八旗組織整體。
清初鑲黃、正黃、正白稱為“上三旗”,由皇帝親自控制。
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稱為“下五旗”,起初由諸王貝勒等分統,雍正時期加強中央集權,嚴格區分旗分佐領和府屬佐領的隸屬關係,旗分佐領也由皇帝直接控制。
八旗是清朝統治時期的重要軍事力量,建立之初具有軍事、行政和生產等方面的職能。與滿族社會經濟基礎相適應,對推動滿族社會經濟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綠營共同構成入關以後,清統治者把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駐在北京附近,俗稱“京旗”,把其餘部分派到全國各重要城市和軍事要地,稱為“駐防八旗”。清統治者為加強對本民族和全華人民的控制,建立八旗常備兵制和兵餉制度等,與綠營共同構成統治全華人民的強有力工具。其軍事職能日益增強,而生產職能日益縮小。
在東北地區,八旗各級衙署與州縣並存,旗人和民人不僅在統屬上不同,在政治待遇上也不平等,旗人遠勝於民人,而旗人中又有滿、蒙、汗的差別。
清代在東北邊疆民族地區實行的“佐領制”和在蒙古各部中實行的“盟旗制度”,都是在八旗制度的影響下,因地制宜而創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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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口瞎侃歷史
努爾哈赤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建立八旗(八固山)制度,以300丁為一牛錄,五牛錄為一甲喇,五甲喇為一固山,即一旗,實際上,八旗人數時有增減。牛錄(滿語,意即大箭)最初是每10丁為一牛錄,首領稱牛錄額真,額真是滿語,漢語稱佐領。無論出戰還是打獵,則都以牛錄為單位,這就為滿洲社會和軍事系統初步奠定了基礎。
萬曆十一年(關於1583年)努爾哈赤起兵不久,滿族的軍隊就有了牛錄組織。萬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正式整編牛錄,建立四旗。萬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正式整編八旗,建立八旗制度。滿洲八旗建立後,又建立蒙古八旗,再建立漢軍八旗,從而使八旗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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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龍赤子
眾所周知,八旗制度是清代最主要的軍事制度,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它直接影響著清朝的盛衰。清代前期,在努爾哈赤、皇太極統治時期,八旗子弟的努力是他們取得一系列勝利的保證。而到了清代後期,尤其在嘉慶、道光以後,八旗子弟變得腐敗不堪,清朝國家的命運也走上了曲折發展的道路。所以,八旗制度和清王朝的興衰有著重要的關係。
何謂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由努爾哈赤建立的,它體現的是“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旗”在手,就有管轄該旗的絕對權力。它分為黃、鑲黃、白、鑲白、紅、鑲紅、藍、鑲藍八旗,旗主為“固山厄真”,每旗有步騎7500名左右。八旗又分為滿洲八旗、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它們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形成的。初期的八旗主要以滿族為主,隨著清朝版圖疆域的擴大,又增設了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清朝入關前,各類八旗約有615個左右,規模龐大,也是清朝建立的軍事基礎。
八旗制度的建立1.努爾哈赤時期
萬曆十一年(1583),努爾哈赤以“十三副遺甲”,走上了反抗明王朝統治的道路,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形成了八旗制度的基礎。八年之後,也就是萬曆十九年(1591),努爾哈赤正式設立了四個“固山”,“固山”翻譯過來就是旗的意思,四個“固山”分別為黃、白、紅、藍四色,300人為一“牛錄”,三“牛錄”為一“額真”。萬曆四十三年(1615),增設鑲黃、鑲白、鑲藍、鑲紅四旗,正式形成了八旗。
2.皇太極時期
1636年,皇太極建立“大清國”,與以前相比統治範圍擴大了不少。面臨著統治區域眾多的漢人和蒙古人,於是他增加了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皇太極將原先的“牛錄”改為了“佐領”、“甲喇”(5甲喇為一旗)改為了“參領”、“固山額真”(旗主)改為了“都統”等等。這樣,在皇太極手上,八旗制度趨於完善,八旗制度的建立基本完成。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設定了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但滿洲八旗始終是主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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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半畝園書生
1583年,努爾哈赤以祖,父遺甲13副起兵,開始了統一女真各部的事業,經過五年的戰爭,統一了建州各部,此後努爾哈赤又擊敗了海西女真四部,基本上統一了女真各部。在戰爭過程中,努爾哈赤建立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滿族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以前,女真人(滿族的前身)的組織形式叫“牛錄”,它是最早的基層單位,起源於早期的狩獵組織,最初,每一牛錄轄十人,以後,逐漸擴大到三百人,設統領官一人,稱牛錄額真。
1601年,清太祖努爾哈赤改牛錄製為固山制,“固山”的意思是“旗”。在努爾哈赤統一女真本部時,就設立了黃,白,藍,紅四旗,兼併海西女真後,由於“牛錄”數量增多,四旗已不便管理,便在1615年正式建立了“八旗制度”。即將原來的黃,白,藍,紅四色鑲為八色,分為正黃,正白,正藍,正紅和鑲黃,鑲白,鑲藍,鑲紅。這一組織就是後來統稱的“滿州八旗”,由努爾哈赤的子侄們擔任各旗旗主。
黃太極時,又將降服的蒙古人和漢人編為“八旗蒙古”和“白旗漢軍”,將達爾斡,鄂倫春等少數民族編為“布特哈八旗”。
八旗制度兼有軍事,行政和生產三方面的職能,滿清入關後,則以軍事職能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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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利婉秋
清朝是中國最後的一個封建王朝,清朝也是與前面的所有朝代差別比較大的一個朝代,主要是因為清朝是由滿族人統治,所以有許多文化習俗,政治體系等方面跟中原有很大的差別,其中就包括八旗制度,中國古代是由君主集權統治的封建國家,所以就註定了這一政策有著相當嚴苛的等級制度,在清代的八旗制度就是一個上下級分明的等級制度,在上三旗中的人要比其他滿族貴族高貴的多,那麼八旗制度到底是如何建立的呢?八旗制度又是怎樣的一種制度?
公元1615年,努爾哈赤基本統一了遼東女真各部,隨著勢力的壯大,手底下的人越來越多,需要統帥的部隊管理的人民和文武百官,也在不斷的增多,所以為了更好的管理,努爾哈赤就建立了八旗制度。原先的滿族貴族只有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隨著人數的增多,努爾哈赤又新增了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鑲藍旗,一共加起來形成了八旗制度,在八旗制度中
三百人為一牛錄,設立牛錄額真(箭主)一人;
五牛錄為一甲喇,設立甲喇額真(大箭主)一人;
五甲喇為一固山,設立固山額真(一旗長官)一人;一開始的八旗制度源於滿族的狩獵之中,為了方便狩獵活動,許多人選擇結伴出行,而人數太多的話就需要指揮,其中他們就把指揮者稱之為牛錄額真,逐漸這種狩獵活動由於政治需要,逐漸演化成了一種軍事活動。
所以牛錄額真也就又擁有了軍事職能,但是真正的軍隊之中,人數要比一個狩獵活動更大,於是提升了一個職稱,那就是固山。比牛錄更大的單位稱之為固山,翻譯過來也就是漢語中的旗,這就是八旗制度的形成。清代的八旗軍,包括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在行軍、駐營時所居的位置是固定的。據說是依“五行相剋”說制訂的。在《八旗通志》中有如下的記載:“兩黃旗位正北,取土勝水。兩白旗位正東,取金勝木。兩紅旗位正西,取火勝金。兩藍旗位正南,取水勝火,水色本黑,而旗以指麾六師,或夜行黑色難辯,故以藍代之。”
八旗制度最終完善於皇太極統治的時候,當時由於皇太極統治的明朝城市越來越多,需要管理的人數越來越多,其中大部分都是漢人,於是他又在滿族的八旗制度上增加了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在滿族的八旗之中,正黃旗鑲黃旗和正白旗的地位是最高的。清代的八旗軍,包括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在行軍、駐營時所居的位置是固定的。據說是依“五行相剋”說制訂的。在《八旗通志》中有如下的記載:“兩黃旗位正北,取土勝水。兩白旗位正東,取金勝木。兩紅旗位正西,取火勝金。兩藍旗位正南,取水勝火,水色本黑,而旗以指麾六師,或夜行黑色難辯,故以藍代之。”
八旗制度最終完善於皇太極統治的時候,當時由於皇太極統治的明朝城市越來越多,需要管理的人數越來越多,其中大部分都是漢人,於是他又在滿族的八旗制度上增加了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在滿族的八旗之中,正黃旗鑲黃旗和正白旗的地位是最高的。而當時的清朝也算是一個和平盛世,所以八旗子弟越來越沒有先祖的勇猛與威武,開始坐吃山空,花錢如流水,整天就遛遛鳥兒看看曲,不僅僅是八旗的貴族是這樣,八旗中的那些在軍隊中的軍人也是這樣,這也為後來清朝的覆滅埋下了伏筆。
八旗對於普通人來說,不僅打從生下來就吃穿不愁,對於八旗子弟的懲罰也與眾不同,《大清律·名例》規定,“凡旗人犯罪,笞仗各照數鞭責。充軍留遷,免發遣,分別枷號。”具體枷號折抵法則是相當輕的,比如僅次於死刑的充軍,折抵枷號70~90日,甚至雜犯死罪者也可以枷號,(真犯死罪者不可)。清沿明制無官當,但類似原理的“消除旗籍”即將旗人降為漢民則是旗人特有的處罰方式。
其次是司法方面,旗人案件由特定機關審理。京師平民旗人由步軍統領衙門審理,貴族由宗人府審理,民事案件由戶部現審處審理。
地方官員可以審理地方涉及旗人的案件,但無權判決,只能提出審理意見,交由相應的滿人審判機關——理事廳處理,理事廳是類似“軍地聯絡辦公室”之類的機構,專門負責協調八旗駐軍和地方關係,官員也都由旗人擔任。旗人的刑罰執行也不同於漢人,斬立決者可以減為斬候監,刺字不刺面而刺臂,徒刑則有專門的監獄。
八旗制度對於清朝有著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雍正就曾經多次說過,八旗制度的重要性。雍正帝認為:“八旗為本朝根本,國家莫有要於此者。八旗滿洲 ,乃我朝之根本,根本不可不固。八旗兵丁,乃國家之根本。”
其實在清朝建立的前期八旗軍隊還是作戰能力很強的,畢竟剛開始為了幫助清朝統治者平定天下,平定三藩之亂等等,八旗騎兵在新疆西藏的內戰之中也有很大的作用,面對沙俄殖民軍,八旗士兵勇猛無敵收復了雅克薩城,為擴大清朝疆域,做出了卓越的功勳貢獻,後來有許多八旗將士帶著自己的家人在吉林黑龍江新疆等地紮根,既開墾了荒蕪之地,有在有戰士的時候迅速集結成軍,不僅保衛了祖國的邊防,還在隨著歷史程序的轉變,清朝後期的八旗制度顯然不適合當時清朝的發展,正是因為這種不適宜的制度讓八旗的子弟越來越貪汙腐朽,本來應是國家棟梁的八旗騎兵最後卻成為了國家的蛀蟲,為了供養這些整日無所事事的八旗子弟國家花費了大批的銀兩,所以到了清朝後期,八旗制度即使腐朽不堪,統治者也無法將它廢除。邊疆開疆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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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史海劃舟
八旗制度是清朝最重要的制度。在八旗制度建立的初期,兼有軍事、行政和生產三方面的職能。後金能夠崛起,清朝能夠推翻明朝,八旗制度功不可沒。
這種組織,並不是憑空想象出來的,而是在原來牛錄製的基礎產生的。牛錄製也是一種生活和軍事合一的組織。滿族人原來出去打仗或者打獵,按照一定組織進行。每人出一支箭,十人為一牛錄。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節節勝利,隨著勢力擴大,人口增多,為了管理戶口、田宅、兵籍、訴訟等,在牛錄製的基礎上建立了八旗制度。
“八旗”是指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這八旗。所有的女真人都被編到這八旗之中,每一個旗都有自己的領導人,都有自己的軍隊,但是必須聽最高統帥的命令。平時生產勞動,打仗時就派兵打仗。
八旗制度在後金和清朝的建立過程中,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曾為統一國家、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立下了汗馬功勞。可後來八旗士兵驕奢淫逸,日漸腐朽,沒有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自我改革,因此遭到時代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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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常棣tandy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八旗制度建立於清太祖努爾哈赤,基本完善於太宗皇太極時期。
下面我從八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兩個方面,對這一問題進行回答: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於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即汗位的前夕,將所屬女真人皆編人八旗,從而正式確立了八旗制度。滿語稱之為固山牛錄。旗是滿語固山的漢譯,八固山譯為八旗。
一、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
1.從牛錄到八旗
清代的八旗組織是在牛錄組織的基礎上形成的。萬曆十九年(1591年),努爾哈赤統建州諸部。伴隨統一戰爭的進行,歸服人口日眾,先前那種帶有血緣關係的軍事與生產組織,已不適應統一戰爭的需要,遂於萬曆二九年(1601年)組建八旗,以300個男丁為一牛錄。
先前以一族一村為單位的生產組織形式,至此被吸收人以300個男丁為牛錄的社會組織中。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努爾哈赤最後確立了八旗牛錄製度。
牛錄本來是女真社會中的狩獵組織,這種狩獵糾織以族、寨為基礎。努爾哈赤為了統一戰爭的需要,把歸附日眾的華人平均劃一,以300個男丁編為一牛錄,置牛錄額真,其下置代子(驍騎校)2人。每牛錄300個男丁分成4個塔坦。
塔坦是女真人穆昆內部的固有組織,最初是隨著季節的變化,採集、狩獵經濟活動的不同,以3-4人為一夥組織起來,後來便固定化成為穆昆內部的基層組織。其後,由於狩獵規模的不斷擴大,就在塔坦之上設一人指揮幾個塔坦的成員統一行動,凡是採集、漁狩特別是狩獵和戰爭,都由這個人擔任指揮,指定方位分工協作,幾個塔坦統一行動的組織即是牛錄。
牛錄額真的委派和牛錄的設定起初僅僅是臨時性的,只限於“出獵開圍”,所轄少則9-10人,多不過20—30人。對其總領稱牛錄額真。牛錄,是大箭的意思,額真是主人、頭人的意思,清入關後,稱為佐領。
隨著征服戰爭的不斷擴大,牛錄編設的增多,為適應多兵力大規模作戰、統一指揮的需要,努爾哈赤將若干個牛錄組成一個軍事單位,設一首領統率,以旗為標誌,組織行軍或戰鬥。
這樣,便在牛錄之上組建了固山(旗)。早在萬曆二十三年(1593年),努爾哈赤迎戰葉赫部組織的九部聯軍,“令諸王大臣等各率固山兵,分頭預備”。此時,已經有不止一個固山了。固山是女真人軍事編制的最大單位。開始,努爾哈赤一個人指揮各牛錄作戰,沒有固山組織,戰爭中有包抄的需要,分成兩路,各以不同的旗導引,逐漸固定化,形成二固山。
隨著牛錄的再增加,戰爭要求四面包圍,又分為四固山。清代文獻有的記載編設四旗是在滅亡哈達之後的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以黃、白、紅、藍四色旗幟為標記。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一月,努爾哈赤整編女真氏族社會軍事組織,最後確立了固山牛錄製度,即八旗牛錄製度。
2.八旗制度的三種社會關係
貝勒與諸申
貝勒,女真社會中,原來的各部之主皆稱貝勒。如葉赫、烏拉、輝發、哈達等部,其首領皆稱貝勒。努爾哈赤稱淑勒貝勒,漢譯為聰明的貝勒。其祖父覺昌安六兄弟稱寧古塔貝勒,其弟舒爾哈齊、穆爾哈齊皆稱貝勒。
貝勒分為主旗貝勒和不主旗貝勒。主旗貝勒,滿語稱為和碩貝勒,和碩為四方四角之意。和碩貝勒意為一方之主,就是專主旗之主。努爾哈赤是八旗之總主(汗),又是兩黃旗的和碩貝勒。和碩貝勒和本旗不主旗的其他貝勒同是本旗屬下各牛錄之主,和碩貝勒又是本旗不主旗貝勒之主。
和碩貝勒和不主旗的貝勒都是努爾哈赤和舒爾哈齊的兄弟子侄。他們的子孫還有更多地位低下點的仿照蒙古的稱呼,稱之為臺吉,後來稱之為阿哥。這一部分人是整個女真社會的專主者和佔有者。八旗之間沒有統屬關係,是平等獨立的關係。
諸申在滿語中和女真是一個詞,為女真社會氏族成員的稱用。原在村落中從事採集漁獵,受氏族首領指揮和統轄。在努爾哈赤編設固山牛錄組織的過程中,各女真戶皆隸屬牛錄額真管轄其身分便從氏族的成員淪為固山貝勒的部下和隸民,這種普遍地身分變成隸民的女真人,漢譯寫作諸申。
諸申男丁最沉重的負擔是兵設。諸申要隨旗駐防,要被簽發去打仗,每次出征要買馬備鞍,自備糧食軍械等。這些雖說是諸申的私有財產,但必須在牛錄額真的監督下準備好,否則要受到處罰。如果諸申的“軍用盔甲、弓箭、槍、長柄大刀等物”沒有準備好,牛錄額真就要受到嚴罰;“倘一應物件修治完好,車馬肥壯”,牛錄額真則升職。
諸申還要承擔無休止的勞役。諸中承擔的勞役是十分繁重的,如築城建邊保建烽臺,運送石木和粗草挖壕。努爾哈赤幾次遷都每一次遷都都要大興土木,諸申都要按男丁人數分番赴役。
額真與阿哈
額真來自蒙古語,是“主人“的意思。女真人家庭的家長為額真。從努爾哈赤諸貝勒大臣,直到諸申戶,每個家庭都有額真,這個家庭是由與家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若干自由人和若干非自由人(阿哈)組成的。阿哈是奴隸。在女真氏族社會,女真家庭蓄奴的現象十分普遍。
可見女真搶掠漢人和北韓人為奴的數量是驚人的。這些被搶掠來的奴隸與主人同室而居、同桌而食,所以稱作包衣阿哈,為家內奴隸的意思。阿哈主要從事農耕和家內使喚。
汗和伊爾根
汗和伊爾根的關係,不同於前兩者的社會關係,是國家統治者和其臣民的關係。伊爾根是和汗相對應的民。所謂“天子為汗,汗子為諸貝勒大臣,諸貝勒大臣之子即為民(伊爾根)。伊爾根不僅包括女真人,還包括蒙古人和漢人。
如上所述,八旗牛錄製度的三種社會關係,為努爾哈赤起兵以後到進入遼瀋地區之前的女真社會的基本關係,而貝勒與諸申的關係則是以女真族人為主體的最基本、最普遍的社會關係。
3.八旗制度與猛安謀克組織的關聯性
八旗制度的創立,源於女真社會的氏族組織,往上追溯,可接續金女真人,與建立金國的阿骨打所建猛安謀克組織有內在聯絡。同為女真人,而宋代女真人即金國女真人為明代女真人的直接先世。從猛安謀克到努爾哈赤所建八旗制,無疑是個新創造、新發展。它既是社會組織,也是軍事制度,“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
正是這一組織,使滿族與其先世金國女真人,也與明代女真人區別開來,構成了有清一代社會組織的一大特色。有關八旗制度,歷來是國內外學者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也存有爭議,如八旗制創立的時間,就有1601年、1605年、1612年、1615年諸說。這裡,沒有展開論爭,只取通常的說法,重在闡明八旗制的由來及其內部關係,至於創立的時間,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八旗制的建立,把原來的生產組織與軍事組織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全社會形成了一個嚴密的整體,在軍事上也提高了戰鬥力,產生了巨大的效力。這為後金的建立乃至清王朝的創造了一個必要的條件。
二、皇太極完善八旗制度
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最初為四旗,後增至八旗。基本成員主要是滿族,故稱滿洲八旗。其中也有一定數量的蒙古人和漢人,分隸各旗之中。
1.蒙古八旗
早在天命六年(1621年),後金進入遼瀋地區後,歸附的蒙古軍民日多,有的已被單獨編為牛錄,稱蒙古軍,由武納格、布彥代統領,隸滿洲八旗。
皇太極即位後,蒙古軍民歸附不斷增多,天聰三年(1629年),將先前的蒙古軍擴編成“蒙古二旗”。天聰七年(1633年),”蒙古二旗”分為左右二營,分別由武納格和鄂本兌為固山額真。天聰九年(1635年),皇太極將蒙古二旗擴充為蒙古八旗,旗色和建制同滿洲八旗一樣。
2.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的歸附與漢八旗
八旗漢軍最早見於努爾哈赤時期,當時在滿洲八旗中就有16個漢人牛錄。八旗漢軍的形成與“三順王”即恭順王孔有德、懷順王耿仲明、智順王尚可喜有密切關係。
袁崇煥於崇禎二年(1629年)計殺毛文龍後,雖任命了新的東江主帥,但實際上毛文龍勢力已經瓦解。毛文龍的部下孔有德、耿仲明均為遼東人,是毛的親信將領。毛文龍被殺後,兩人被明朝調往山東,隸登萊巡撫孫元化部下。
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圍大淩河,兵部檄孫元化發兵往援。孫元化調孔有德部千餘人由陸路奔寧遠,行至吳橋,部隊譁變,數敗官兵,進攻登州,耿仲明內應,遂佔登州。明廷Superb朱大典等率兵進剿,孔有德、耿仲明終因眾寡懸殊,兵將損失嚴重,遂於天聰七年(1633年)五月,決計投順後金。皇太極得知後,立即派范文程、剛林與濟爾哈朗等率兵接應。
當時孔、耿所帶將官107人,精壯官兵3643人,連同家屬7436人,水手壯丁448人,其家屬624人,總計12258人。加上槍炮等兵器,載船數百艘,這支龐大的隊伍,歷盡艱辛,由金兵護送到遼陽。皇太極對孔有德、耿仲明的歸附極其重視,於六月間特發一道諭旨:“曏者,中國將士於遼民多所擾害,至今訴告不息。今新附之眾,一切勿得侵擾。此輩乃攻克明地、涉險來歸,求庇於我,若仍前騷擾,實為亂首,違者並妻子處死,必不姑恕。”
當孔、耿從遼陽來瀋陽進見皇太極時,皇太極要以本族隆重的抱見禮接見。諸貝勒反對說:“皇上恐不宜抱見,但以禮相待可耳。”皇太極不同意,說:“昔張飛尊上而陵下,關公敬上而愛下,今以恩遇下,豈不善乎!元帥、總兵曾取登州,攻城略地,正當強盛,而納款輸誠,遣使者三,率其兵民,航海衝敵,來歸於我,功孰大焉。朕意當行抱見禮,以示優隆之意。“
議定後,孔有德、耿仲明率各官以次序立,他們二人先行漢族禮,復至御座前叩頭,雙於抱皇太極膝行抱見禮。宴會上,皇太極手持金卮,向孔、耿二人敬酒。宴畢,又各賞賜蟒袍、貂裘、撒袋、鞍馬等物。並封孔有德為都元帥,耿仲明為總兵官,賜與敕印。
天聰七年(1633年)十月,原毛文龍部下明廣鹿島副將尚可喜派人來與後金約降。翌年正月,尚可喜攜部下及眷屬3500餘人歸順。至此,毛文龍部下的勢力大部分已歸服後金。
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率眾歸服,給後金帶來了巨大的政治影響。皇太極把孔、耿的部隊命名為“天佑軍”,尚可喜的部隊命名為“天助軍”。而且規定了旗色,孔、耿部隊的旗纛為“白鑲皂”,尚可喜部隊的旗纛“於皂旗中用白圓心為飾”。
後又規定孔、耿與八和碩貝勒同列一班,獲得同八旗旗主一樣的地位,實際上等於新設兩旗漢軍,孔、耿、尚為旗主。可以認為,“三順王”來歸,是皇太極編制漢軍八旗之始。
3.漢八旗的正式建立
就在孔、耿歸順不久,即天聰七年(1633年)七月,皇太極令從滿洲各旗抽取漢人,規定凡各戶內有漢人十丁者,抽兵一人,共得1580人,由漢官馬光遠統領,旗幟用黑色。
崇德二年(1637年)七月,皇太極將八旗中的漢軍分為左右翼兩旗,左翼旗以石延柱為固山額真,右翼旗以馬光遠為固山額真。崇德四年(1639年)、二旗擴編為四旗,每旗設牛錄十八員,固山額真一員,梅勒章京二員,甲喇章京四員。
四旗的固山額真是:黃旗為馬光遠,白旗為石廷柱,紅旗為王世選,藍旗為巴顏。原漢軍兩旗旗幟都為元青色,分為四旗後,馬光遠旗為元青鑲黃、石廷柱旗為元青鑲白,王世選旗為元青鑲紅,巴顏旗為純元青。
崇德七年(1642年)六月,根據形勢的發展,漢軍又由四旗擴編為八旗,以祖澤潤、劉之源、吳守進、金礪、佟圖賴、石廷柱、巴顏、墨爾根的侍衛李國翰八人分別為固山額真。以祖可法、張大猷、馬光輝、祖澤洪、王國光、郭朝忠、孟喬芳、郎紹貞、裴國珍、屯泰、何濟吉爾、金維城、祖澤遠、劉仲金、張存仁、曹光弼等16人為梅勒章京。其中祖澤潤、祖可法、祖澤洪、祖澤遠四人為祖大壽的子侄,張存仁、裴國珍等是祖大壽的部下,均為大淩河之役投後金的漢官,皇太極以這批人為骨幹編入八旗漢軍。
同年八月,阜太極取得松錦大戰的勝利後,已加封王爵的恭順王孔有德、懷順王耿仲明、智順王尚可喜等聯名請求“以所部,隨漢軍旗下行走”皇太極允其請,命歸併漢軍兵少之旗,一同行走”。
孔有德歸屬漢軍正紅旗,耿仲明歸屬漢軍鑲藍旗,尚可喜歸屬漢軍正黃旗。至此,孔、耿、尚的部隊歸屬於漢軍建制。
4.皇太極八旗制度完善的意義
皇太極完善八旗制度具有深遠的意義。首先,進一步鞏固皇權。蒙古、漢軍八旗的組建,使滿洲八旗貝勒的權勢再次得到削弱,打破他們對軍隊的壟斷,使他們逐漸失去與皇權抗衡的力量;其次,擴大兵源,滿足戰爭之需,增強了作戰能力。滿、蒙八旗善長騎射與野戰,而漢軍八旗優長火器,大大提高了後金國的作戰能力。
完善八旗制,是皇太極對八旗制度的一個重大發展,把整個社會置於八旗制的控制之下,使社會的組織機制趨於完善,形成一個統一體,增強了全社會的凝聚力。八旗制貫穿有清一代,構成了清代一個最顯著的特徵。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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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川達州人
所謂八旗,是脫胎於滿族傳統制度的軍民一體組織。
女真族屬於東胡分支,源於肅慎。
明朝初期,東北地區女真族以漁獵為主,以社會形態發展情況分為三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
努爾哈赤祖先就是明初投降依附的建州女真小軍官,被授予建州都督。努爾哈赤的祖父就(與努爾哈赤父親)依附於親家王杲。後面出賣親家,給明朝當了帶路黨。最終因服裝語言問題在1583年消滅王杲之子的戰鬥中被明軍誤殺。
努爾哈赤想找明軍報仇,卻勢力單薄,所以也就只能低下頭,接受明軍賠償給予的——敕書30道,馬30匹,封龍虎將軍,復給都督敕書。等於正式受封於明朝。
此後,努爾哈赤一邊嚮明朝稱臣,努力欺騙明軍,一邊發展勢力。經過5年征服建州女真5部,初步成為較大勢力,1593年擊敗海西女真葉赫等9部圍攻。1616年,努爾哈赤終於基本統一了女真,並正式建國稱汗,可笑遼東明軍1615年還報告北京說努爾哈赤對大明恭順。1618年,努爾哈赤終於撕破臉皮,以所謂七大恨討伐大明。
各旗來歷女真傳統,村莊出獵,以最強壯者帶領村民出去,號稱大箭。努爾哈赤1584年起兵就用這個方式編制軍隊,黑旗為幟。1589年另設紅旗,黑旗交給弟弟舒爾哈齊。
1593年,努爾哈赤進行第一次整編,規定每300人一牛錄,5牛錄一甲剌,5甲剌一固山,分別對應就是牛錄額真(佐領)、甲剌額真(參領)、固山額真(旗主),合計編制黃白紅藍四旗。1615年分為八旗。
後期又逐步建立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
八旗制度是軍民一致的編戶制度,所謂出則為兵,入則為民。旗下各級事務有專人進行戶籍婚姻登記與日常管理。
以1644年的入關時間為界,旗主參領佐領就是本旗本甲剌本佐領的大小主子,職務世襲。普通旗丁平時參軍當官,還要對旗主和本管參領佐領服務。哪怕旗丁的後代當官封爵,別說旗主子孫,面對落魄得要飯的本管佐領子孫也得自稱奴才,奉獻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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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漢校尉
清朝是全部族皆兵,清太祖以八旗編制其部族,以三百丁為一牛錄,五牛錄為一甲喇(隊),五甲喇為一固山(旗),共八固山,約有六萬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八固山各有不同的顏色,即黃、紅、藍、白、鑲黃、鑲紅、鑲藍、鑲白,八種旗色,所以八固山也叫八旗。後來降服蒙古和東北的漢人,又設蒙八旗和漢八旗。
滿清佔據中國後,以滿族八旗駐防各地,但卻是分城而居,如南京、西安等軍事要地,都有獨立的滿城,而新建的漢兵,稱為綠營。早期清朝的用兵,是對外征伐用八旗,對內治安用綠營。三藩之亂時,八旗已迅速腐敗而不能用了,到了太平天國兵起,則勢如破竹,如非曾國藩的湘軍,滿清怕是早就消亡了。而湘軍和後來的淮軍屬於在朝廷默許下的募兵制,曾國藩起兵,也並非全是忠於清朝王廷,而是不忍中國的文化被洪楊破壞殆盡,曾國藩在檄文中寫道:“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教之說、新約之書,乃開闢以來名教之大變。凡讀書識字者,焉能袖手坐觀,不思一為之所也。”於是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一眾漢族讀書人,聯手把太平天國絞殺了。
太平天國之後,清廷有心振作,於是有洋務派的軍事改革,以西方新式的兵器武裝軍隊,滿人既腐敗不能再用,只好重用李鴻章、袁世凱等漢人,而漢人的民族意識終於在列強的壓迫與滿清的仇視中覺醒,辛亥革命一聲炮響,滿清王廷終於覆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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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尼古拉斯奇異果
清朝是中國最後的一個封建王朝,清朝也是與前面的所有朝代差別比較大的一個朝代,主要是因為清朝是由滿族人統治,所以有許多文化習俗,政治體系等方面跟中原有很大的差別,其中就包括八旗制度,中國古代是由君主集權統治的封建國家,所以就註定了這一政策有著相當嚴苛的等級制度,在清代的八旗制度就是一個上下級分明的等級制度,在上三旗中的人要比其他滿族貴族高貴的多,那麼八旗制度到底是如何建立的呢?八旗制度又是怎樣的一種制度?
公元1615年,努爾哈赤基本統一了遼東女真各部,隨著勢力的壯大,手底下的人越來越多,需要統帥的部隊管理的人民和文武百官,也在不斷的增多,所以為了更好的管理,努爾哈赤就建立了八旗制度。原先的滿族貴族只有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隨著人數的增多,努爾哈赤又新增了鑲黃旗,鑲白旗,鑲紅旗,鑲藍旗,一共加起來形成了八旗制度,在八旗制度中
三百人為一牛錄,設立牛錄額真(箭主)一人;
五牛錄為一甲喇,設立甲喇額真(大箭主)一人;
五甲喇為一固山,設立固山額真(一旗長官)一人;
一開始的八旗制度源於滿族的狩獵之中,為了方便狩獵活動,許多人選擇結伴出行,而人數太多的話就需要指揮,其中他們就把指揮者稱之為牛錄額真,逐漸這種狩獵活動由於政治需要,逐漸演化成了一種軍事活動。
所以牛錄額真也就又擁有了軍事職能,但是真正的軍隊之中,人數要比一個狩獵活動更大,於是提升了一個職稱,那就是固山。比牛錄更大的單位稱之為固山,翻譯過來也就是漢語中的旗,這就是八旗制度的形成。
清代的八旗軍,包括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在行軍、駐營時所居的位置是固定的。據說是依“五行相剋”說制訂的。在《八旗通志》中有如下的記載:“兩黃旗位正北,取土勝水。兩白旗位正東,取金勝木。兩紅旗位正西,取火勝金。兩藍旗位正南,取水勝火,水色本黑,而旗以指麾六師,或夜行黑色難辯,故以藍代之。”
八旗制度最終完善於皇太極統治的時候,當時由於皇太極統治的明朝城市越來越多,需要管理的人數越來越多,其中大部分都是漢人,於是他又在滿族的八旗制度上增加了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在滿族的八旗之中,正黃旗鑲黃旗和正白旗的地位是最高的。
但其實一開始只有正黃旗與鑲黃旗的人才真正稱得上是皇親貴胄,當時滿洲八旗每一旗都有一個旗主,旗主的地位非常尊貴,正黃旗的旗主就是皇帝其他的旗主由親王貝勒等擔任,後來福臨登基,多爾袞輔政讓自己所在的正白旗升了地位,甚至可以與正黃旗齊頭並進,多爾袞去世以後,順治皇帝正式規定正黃旗,鑲黃旗和正白旗都為上三旗。
上三旗中的人雍容華貴,皇帝的親信和首位等都在上三期挑選,上三旗的包衣都要比其他的人更加尊貴,即使最後沒有加官進爵,但是在皇帝面前整日出來進去的,總是有幾分眼熟,所以如果能夠成為上三旗,自然是一件十分值得驕傲的事情,畢竟每天能跟皇帝在一起,到了清朝中晚期八旗的地位越來越高。
而當時的清朝也算是一個和平盛世,所以八旗子弟越來越沒有先祖的勇猛與威武,開始坐吃山空,花錢如流水,整天就遛遛鳥兒看看曲,不僅僅是八旗的貴族是這樣,八旗中的那些在軍隊中的軍人也是這樣,這也為後來清朝的覆滅埋下了伏筆。
八旗對於普通人來說,不僅打從生下來就吃穿不愁,對於八旗子弟的懲罰也與眾不同,《大清律·名例》規定,“凡旗人犯罪,笞仗各照數鞭責。充軍留遷,免發遣,分別枷號。”具體枷號折抵法則是相當輕的,比如僅次於死刑的充軍,折抵枷號70~90日,甚至雜犯死罪者也可以枷號,(真犯死罪者不可)。清沿明制無官當,但類似原理的“消除旗籍”即將旗人降為漢民則是旗人特有的處罰方式。
其次是司法方面,旗人案件由特定機關審理。京師平民旗人由步軍統領衙門審理,貴族由宗人府審理,民事案件由戶部現審處審理。
地方官員可以審理地方涉及旗人的案件,但無權判決,只能提出審理意見,交由相應的滿人審判機關——理事廳處理,理事廳是類似“軍地聯絡辦公室”之類的機構,專門負責協調八旗駐軍和地方關係,官員也都由旗人擔任。旗人的刑罰執行也不同於漢人,斬立決者可以減為斬候監,刺字不刺面而刺臂,徒刑則有專門的監獄。
八旗制度對於清朝有著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雍正就曾經多次說過,八旗制度的重要性。雍正帝認為:“八旗為本朝根本,國家莫有要於此者。八旗滿洲 ,乃我朝之根本,根本不可不固。八旗兵丁,乃國家之根本。”
其實在清朝建立的前期八旗軍隊還是作戰能力很強的,畢竟剛開始為了幫助清朝統治者平定天下,平定三藩之亂等等,八旗騎兵在新疆西藏的內戰之中也有很大的作用,面對沙俄殖民軍,八旗士兵勇猛無敵收復了雅克薩城,為擴大清朝疆域,做出了卓越的功勳貢獻,後來有許多八旗將士帶著自己的家人在吉林黑龍江新疆等地紮根,既開墾了荒蕪之地,有在有戰士的時候迅速集結成軍,不僅保衛了祖國的邊防,還在邊疆開疆擴土。
隨著歷史程序的轉變,清朝後期的八旗制度顯然不適合當時清朝的發展,正是因為這種不適宜的制度讓八旗的子弟越來越貪汙腐朽,本來應是國家棟梁的八旗騎兵最後卻成為了國家的蛀蟲,為了供養這些整日無所事事的八旗子弟國家花費了大批的銀兩,所以到了清朝後期,八旗制度即使腐朽不堪,統治者也無法將它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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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時光山人
八旗原本只是女真人狩獵時候的一個部落組織,後來逐漸成為一種社會政治軍事組織,併成為清朝的重要制度。
八旗制度的起源明朝時期,位於中國東北地區的女真人還處於遊獵的原始社會時期,他們常常結伴而行進行狩獵活動。為了便於遊獵時候人員的指揮和管理,女真人把一部分人員集合為一個單位,叫做牛錄,這個組織的頭領被稱為牛錄額真。這個牛錄除了日常的狩獵,還會參與對外防禦和征伐,由生活組織演變為軍事組織,平時狩獵戰時集體出征。
後來,隨著女真人的增多,也為了適應狩獵和大規模戰鬥的需要,女真人把若干個牛錄集合起來形成了叫“固山”的組織,固山在漢語中稱為“旗”,他們以旗幟為標誌進行戰鬥指揮。
八旗制度的確立1584年,努爾哈赤的起兵時以黑旗為標誌。1589年,努爾哈赤統一了建州三衛,隨著人丁增多他另設紅旗軍親領,將黑旗軍交由其弟舒爾哈齊指揮。
1601年前後,努爾哈赤對牛錄組織首次進行大規模改組,規定300人為一牛錄,5牛錄為一甲喇,5甲喇為一固山,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為首領,改編後的牛錄被分別隸屬於黃、白、紅、藍四旗。
1615年,努爾哈赤將紅白黑三旗及所領牛錄分設為八個旗:原紅旗分為正黃、鑲黃二旗;原白旗分為正白、鑲白、正藍三旗;原黑旗分為正紅、鑲紅、鑲藍三旗。正四旗旗幟為純色四方形,龍首朝後;鑲四旗旗幟為五邊形,黃、白、藍三旗鑲紅邊,紅旗鑲白邊,龍首朝前,八旗制度自此正式建立。
八旗制度的發展隨著滿洲勢力的增強,越來越多的蒙古人和漢人被編入旗中,逐步形成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1635年,皇太極對歸附的蒙古部落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編組,正式編組了八旗蒙古。1631年,皇太極建立漢軍,單獨編為一旗。1637年分漢軍為二旗,後來又分二旗官兵為四旗。1642年,皇太極把漢軍擴為八旗。至此,八旗漢軍正式出現,成為清朝三軍之一。
上三旗與下五旗八旗本無高低之分。清軍入關前,八旗中的正黃、鑲黃兩旗由皇帝直接統領,其它6旗分別由汗王的子侄統領。順治親政後,為了加強對八旗掌控,親自統領了原屬多爾袞的正白旗,這樣由皇帝控制的正黃、鑲黃、正白三旗,稱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掌控的鑲白、正藍、鑲藍、正紅、鑲紅五旗,稱為下五旗。上三旗是皇帝的親兵,擔任禁衛皇宮等任務,下五旗駐守京師及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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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隔壁小王啊w
很榮幸回答您的提問。
首先,八旗制度一般指八旗,清代旗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八旗最初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是清代的旗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形式,同時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八旗制度的建立:在1601年,也就是明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整頓編制,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為首領。
初置黃、白、紅、藍4色旗,編成為四旗。後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的時候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4旗,八旗之制確立。
滿洲(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成年的男人)戰時皆兵,平時皆民,使其軍隊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努爾哈赤於天命年間始設蒙古旗,至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編成蒙古八旗。皇太極於天聰五年(1631年)先編一漢軍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漢軍八旗的編制。
合稱八旗,統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至此八旗的制度臻於完善。
入關前,八旗中的正黃、鑲黃兩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統領,其它6旗分別由汗王的子侄統領。順治八年(1651年)多爾袞死,順治帝親政,收多爾袞所轄的正白旗歸皇帝統領,於是形成了上三旗與下五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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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果武士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爾哈赤建立的一種耕戰合一的社會組織形態,是軍政合一的最高一級單位,創立於明萬曆二十九年。
努爾哈赤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四十三年,努爾哈赤為適應滿族社會發展的需要,增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
八旗又有上三旗與下五旗的區別。由皇帝控制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稱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統轄的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稱為下五旗,上三旗是皇帝的親兵,擔任禁衛皇宮等任,下五旗駐守京師及各地。
正黃旗(上三旗),上三旗無王,都歸皇帝所領親統,侍衛皇室的成員也從上三旗中選。至清末使八旗中人最多的一個,下轄92個整佐領又兩個半分佐領,約三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為15萬人。
在八旗中並不是每一旗的地位都是相同的,順治七年(1650)底,多爾袞死後,清世祖順治皇帝為了加強對八旗的控制,對八旗的順序進行了調整,調整過後將八旗分為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較之下五旗,地位更高。
上三旗分別是正白旗、正黃旗和鑲黃旗,由皇帝直接統領,是皇帝的親兵,擔任禁衛皇宮的任務,如紫禁城內午門、東西華門、神武門等由上三旗守衛。下五期則為剩下的正紅旗、正藍旗、鑲白旗、鑲紅旗和鑲藍旗,由諸王和貝勒所統領,主要駐守在京師和各地。
八旗在清軍入關前,本無高低之分,正黃,鑲黃由汗王統領,其它六旗為汗王子侄統領。入關後,為了更好的統治政權,將八旗分為上三旗與下五旗,上三旗由皇帝直接統領,上三旗分別為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下五旗由宗親諸王、貝勒統領,下五旗分別為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
在八旗中,都統為一旗滿洲、蒙古、漢軍的最高長官,既負責軍務,又負責一旗民政事務。但八旗中真正的主人是旗主,旗主是個世襲的身份,旗人對自己的旗主有天生的義務,旗主對自己的屬人有天生的權利。清廷豁免旗人的稅賦與勞役等優惠政策造成了旗人的頹廢和寄生性,到了晚清,大量八旗子弟下降為佃戶,甚至淪為流民、痞棍和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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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黑可樂會歷史
清太祖努爾哈赤於明萬曆十一年(1583)以祖、父“遺甲十三副”,起兵攻打尼堪外蘭,開始統一女真各部的事業。鄰近滿洲的各部皆稱王爭長,互相戰殺,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取得節節勝利。隨著勢力擴大,人口增多,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將招來的人口編入自己的隊伍,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
四十三年,努爾哈赤為適應滿族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原有牛錄製的基礎上,建立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鑲,俗寫亦作“廂”)。旗幟除四正色旗外,黃、白、藍均鑲以紅,紅鑲以白。把後金管轄下的所有人都編在旗內。其制規定:每三百人為一牛錄,設牛錄額真一人,五牛錄為一甲喇,設甲喇額真一人,五甲喇為一固山,設固山額真一人,固山額真左右置副職稱梅勒額真(美凌額真)。據史籍記載,當時編有滿洲牛錄三百零八個,蒙古牛錄七十六個,漢軍牛錄十六個,共四百個(一說二百三十一個)。
此時所編設的八旗,即後來的滿洲八旗。八旗制度建立後,每旗所轄的牛錄數和牛錄下的丁數時有變化,但旗制終清未改。
八旗組織中蒙古旗與漢軍旗的建立比滿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極天聰三年(1629)時,已有蒙古二旗的記載,稱為左右二營。八年改稱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後金在征服察哈爾蒙古後,對眾多的蒙古壯丁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編審,正式編為蒙古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同。漢軍單獨編為一旗,據考證是在天聰五年正月(一說天聰七年)。皇太極崇德二年(1637)分漢軍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為四旗,七年正式編為漢軍八旗,旗色與滿洲八旗同。從明萬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組織三個部分二十四旗的組織建設,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滿洲、蒙古、漢軍三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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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一米八的皮卡丘
導語:
任何社會制度,都不是無緣無故出現的。如果沒有強大的實踐作為參考,一向制度是很難在社會上推行的。
猛安謀剋制度和滿洲八旗制度,其實都是女真族在自己部落內做了一定嘗試以後,才廣泛推廣的,沒有實踐依據,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推行的下去。
01金太祖規範了猛安謀剋制度,基本成為大金國標準的軍事單位。
一個軍事集團有大大小小的領導,每個領導手底下負責的人人員數量是不同的。比如說軍師旅團營就是現代部隊的標準建制。
同樣的道理,大金國也有屬於自己的軍事建制,那就是猛安謀剋制度。猛安和謀克其實應該分開來看待。
所謂猛安,也就是千夫長的意思,基本上就說,你手底下掌管著一千個人或者數千個人,都可以稱之為猛安,最初是沒有人數限定的。
所謂謀克,也就是百夫長的意思。他們比千夫長要低一個級別,手裡頭只掌管著百來號人或者數百號人,都被稱之為謀克,最初人數也不一。
猛安謀克聯合起來,也就是說軍隊按照千夫長和百夫長的規格來建立統一的管理制度。其實猛安和謀克在很早就已經有了這樣的稱呼,可是並沒有嚴格規定他們所能夠擁有的人數。
一直到了公元1114年,金太祖完顏阿骨打認為必須要嚴格建立統一的標準,才能夠使得軍令得以快速有效地實行。
所以完顏阿骨打下令,一個謀克管理三百戶人,而一個猛安手底下,則可以掌管10個謀克。形成了這樣的統一制度以後,猛安謀剋制度才算是正式推行了下去。
本部落實行這一制度一段時間以後,女真領袖們覺得這是比較靠譜的軍事管理制度,所以他們就將這一制度在整個金國內部實行。
加之地狹產薄,無事苦耕可給衣食,有事苦戰可致俘獲,勞其筋骨以能寒暑,徵發調遣事同一家。是故將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齊,一旦奮起,變弱為強,以寡制眾,用是道也。及其得志中國,自顧其宗族華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號以假漢人,使為之效力而守之。猛安謀克雜廁漢地,聽與契丹、漢人昏因以相固結。迨夫國勢浸盛,則歸土地、削位號,罷遼東渤海、漢人之襲猛安謀克者,漸以兵柄歸其內族。---《金史》
他們甚至將征服的契丹人、渤海人以及漢人,也設定了相應的猛安和謀克。金太宗完顏晟繼位以後,打下了平州,也就隨之改變了軍事制度。
因為他發現,中原王朝的官職制度似乎更加合理,所以那些被征服的外族人,則以漢官名號來統一編制,而女真族內部則依舊沿用猛安謀剋制度。
02後金開國之君努爾哈赤,建立了滿洲八旗制度。
經歷了元朝和明朝,女真部落在東北地區,逐漸形成了大大小小若干個部落。其中比較強大的,就有三個,分別是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以及葉赫女真。
這三個部落中,又屬建州女真最有戰鬥力,他們的領袖努爾哈赤,相繼滅亡海西女真和葉赫女真,逐漸完成了一統女真的宏圖大業。
1. 戰爭過程中,努爾哈赤為了提高整支軍隊的軍事戰鬥能力,組建了滿洲八旗。所謂八旗也就是黃、白、紅、藍四旗,再加上鑲黃、鑲白、鑲紅以及鑲藍四旗。每個旗最多隻有1萬人的建制,有些只有六七千人,這還算上了老人和孩子。
2. 而除了女真族自己的滿洲八旗以外,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後來還增設了漢軍八旗以及蒙古八旗,這樣一來八旗制度就算基本成型了,並且延續了兩百多年。
3. 八旗各旗都設立了3名都統,分別是滿洲都統、漢軍都統以及蒙古都統。每個滿洲都統和漢軍都統下面又分別有5名參領,而蒙古都統下面則只有2名參領。
在女真人入關之間,正黃旗和鑲黃旗兩旗的旗主,是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這樣的國家一把手直接領導,剩下的6旗則是分給了努爾哈赤的子侄。
等到順治皇帝入關,多爾袞死後,順治皇帝將多爾袞的正白旗也收了回來,由自己直接領導,所以皇帝掌管上三旗的形式也就這麼形成了。
熙宗皇統五年,又罷遼東漢人、渤海猛安謀克承襲之制,浸移兵柄於其華人,乃分猛安謀克為上中下三等,宗室為上,餘次之。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並中京、東京、臨潢、鹹平、泰州等路節鎮及猛安謀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稱為“諸猛安謀克,”循舊制間年一徵發,以補老疾死亡之數。---《金史》
後來歷代皇帝基本都是手握上三旗,其餘五旗則由各自的旗主王爺們領導。不得不說,八旗制度在當時來看,的確是非常先進的制度,使得清王朝成功入關,又成功一統天下,成為天下霸主。
03八旗制度參考的應該就是猛安謀剋制度。
努爾哈赤不可能直接就能發明八旗制度,因為這種制度,相對來說非常先進,有利於軍隊提高戰鬥力,也能夠鼓舞士氣。
金之初年,諸部之民無它徭役,壯者皆兵,平居則聽以佃漁射獵習為勞事,有警則下令部內,及遣使詣諸孛堇徵兵,凡步騎之仗糗皆取備焉。其部長曰孛堇,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謀克之副曰蒲裡衍,士卒之副從曰阿里喜。部卒之數,初無定製。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謝十,始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金史》
每一旗的旗主都能夠擁有足夠的權力,而最大的權力始終掌握在大汗或者皇帝手裡。所以這種制度之前,肯定是有相應歷史依據的。
沒有足夠的實踐,任何一項制度,都難以在短期內在社會上實行開來。就算是一種教育制度,都要在不同的省份做實驗,更何況是軍事制度呢?
1. 我們回頭來看猛安謀剋制度,與滿洲八旗制度其實是高度相似的。一個猛安掌管10個謀克,一個謀克掌管300戶人。
2. 而滿洲八旗制度中,一個都統或者說旗主,下面掌管著5個參領,一個參領掌管的軍士則數量不一。滿漢蒙各八旗的建制基本接近。
3. 每一個旗的人數大概在六千到一萬之間,和猛安謀剋制度下的管理形式如出一轍。只不過八旗制度使得八旗旗主的權力更加大,且能夠相互制衡,從而使得皇權更加集中。
而猛安謀剋制度,則是根據女真族古老的狩獵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軍事制度。當時的女真族人依靠狩獵過日子,必須要編排成一支一支隊伍有序狩獵,才能保證部落的存活。
久而久之,便相繼出現了猛安和謀克的稱呼,一直到金太祖時期,這種制度才真正制度化。而努爾哈赤的八旗制度,與之十分類似,那就是從猛安謀剋制度這裡得到的經驗。
總結:化整為零後更加有利於皇權的集中。
其實我們看滿清王朝,沒有哪個權臣是可以操縱皇帝的,就算多爾袞和鰲拜這樣的權臣,最後還是隻能為皇權讓道,為什麼呢?因為八旗制度有利於皇權的集中。
最初八旗旗主都是努爾哈赤的子侄,所以八旗的權力比較分散的,每一個旗都有自己的旗主。可是努爾哈赤本人掌管著兩黃旗,而且其他六旗沒有哪個旗主有能力單獨對抗努爾哈赤。這就是八旗存在的意義。
努爾哈赤透過將滿洲女真兵馬給打散了,分為了八個旗,這看似打散了的方式,其實是換一種集中統治的方式而已。
因為八旗的存在,所以不可能有哪一個旗主,可以凌駕於皇帝之上,畢竟你敢這麼做,其他八旗旗主也不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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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最初源於滿人的狩獵組織,是清代旗人的社會生活軍事組織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八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經過了以下幾個階段:
1.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整頓編制,分別以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為首領。初置黃、白、紅、藍4色旗,編成四旗。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4旗,八旗之制確立。滿洲(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戰時皆兵,平時皆民,使其軍隊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2.努爾哈赤於天命年間始設蒙古旗,至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編成蒙古八旗。皇太極於天聰五年(1631年)先編一漢軍旗,至崇德七年(1642年)完成漢軍八旗的編制。合稱八旗,統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至此八旗的制度臻於完善。
3.入關前,八旗中的正黃、鑲黃兩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統領,其它6旗分別由汗王的子侄統領。順治八年(1651年)多爾袞死,順治帝親政,收多爾袞所轄的正白旗歸皇帝統領,於是形成了上三旗與下五旗。
剛開始產生只是生產關係需要而已,後期就是為了軍權和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