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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獨釣寒江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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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99766888翔
既然離了婚?孩子由誰撫養?這個肯定是經過法律很負責任的辦法,指定監護人。孩子的養育、由當事人負責,也就是監護人!另一方、肯定得出撫養費,當然,既出了撫養費?肯定有權過問費用的去向?比如、孩子是否上學?需要報什麼學前班?考慮孩子的發展前景?等等!既然為了孩子?就得放下恩怨、坐在一起商量,達到共同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也得考慮對方的實際困難,且麼強加對方達不到的條件。比如:經濟勢力?工作環境?假設?一方每月給5000元的撫養費?在一線城市只夠孩子的基本生活費。你要求孩子上國際學校?或者:自費出國讀書?可對方每月的工資也就一萬多?她也想讓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可是、說大話沒用,乾貨才是硬道理!所以說、這就是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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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味聊教育
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一般會考慮離婚。對於已有孩子的夫妻而言,孩子問題往往會成為雙方矛盾的一個焦點。一般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如何將孩子的心靈之傷降到最小限度;
二是,關於孩子由誰扶養的問題。其中又包括雙方爭搶和雙方推脫二種情況。
關於夫妻離婚後的孩子扶養權和扶養費的糾紛問題,其處理方法一般有二種:
一是:夫妻雙方協商解決;
二是,在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上訴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決。
下面,我們重點談談在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法院一般會如何判決。
一、關於孩子的扶養權歸屬問題法院在判決時,堅持“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下,一般會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慮:
1、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2、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4、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誰看護帶著,或者孩子一直居住區域,上學區域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5、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二、關於孩子的扶養費問題夫妻離婚後,除非雙方已達成協議,不需要另一方承擔扶養費,否則,無論孩子的扶養權歸哪一方,雙方都是有義務承擔孩子的扶養費的。
具體標準如下:
“我理解你的這個問題是,父母雙方都想養育孩子是嗎?而發生衝突對嗎?”
首先來說,不管孩子歸誰撫養。都是屬於你們父母兩個人的。他不屬於任何一方的。就算以後你們雙方都有了獨立的家庭。孩子也有權利在你們雙方的家庭走動。
18歲之前,只能說他沒有負責法律的責任,而需要父母在身邊監護他,所以說在孩子18歲之前離婚,孩子不管歸誰,另一方都要給予對方撫養費。當然是根據法院所判的金額來定。
對於小孩的養育問題和撫養權的問題,我建議不要意氣用事。看哪一方的生活條件好孩子應該就判給誰。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一個優越的條件生活中成長。因為我們不能只單單的滿足孩子的衣食住行,還要給孩子做興趣的培養,能力的補充等。就是給孩子報一些他喜歡的興趣班,或者小學初中,高中的文化課外輔導班,這些都是需要花費很多金錢的。不管離婚與否都不能剝奪孩子他所擁有的這些。所以孩子的養育問題,我個人感覺應該交給經濟能力好的那一方。
當然還有孩子的戶籍問題,儘量讓孩子跟大城市的那一方,或者對於將來考大學有優勢的城市戶籍。
比如雙方父母有一方是北京戶口,另一方是外地戶口,這時候我就建議孩子歸北京戶口的家長生活。這是為了孩子將來做的打算,切勿意氣用事。
當然如果說前兩個問題都不存在,戶籍都是一個地方,而且經濟條件也一般,只能說誰對孩子更好一些更關心一些孩子就交給誰。可以讓孩子做出一些判斷。就算孩子判斷不出來,那隻能遵循咱們的傳統思想,歸女方撫養。
我身邊的一個朋友,真實案例。爸爸北京戶口,媽媽河南戶口,但媽媽能力強掙錢多一些,爸爸一般。最終孩子判給爸爸,因為爸爸就是北京戶口,對孩子將來考大學具有很大優勢。
歸根結底都是為了孩子。能不走到這一步還是儘量不要走到這一步。父母能一直陪伴著孩子,才是給孩子最完美養育。
祝大家和和睦睦,團團圓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