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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文情感故事

    古代一般都是有權有勢的,比如一個,韋小寶一個人娶了七個老婆,在很多人眼中韋小寶簡直就是古代成功男人的典範。

    韋小寶的這種婚姻,在中國古代被稱作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很多人不明白了:不應該說是一夫多妻制嗎?但事實上在古代,一個男人即便再有錢有權,他也只能娶一個正妻,其它娶的都只能算是妾,哪怕尊貴如皇帝,也只能有一個正宮皇后,其它都是妃嬪而已。

    有個成語籠統的概括了這種一夫一妻多妾制:三妻四妾。所謂“三妻”,出自春秋齊國一君主立後不決,乃至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後來君主戲言稱立後三人,而事未成則薨,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稱三妻。“四妾”是指家中父母所賜和三妻貼身隨侍俾女各一人,共四人為妾室。

  • 2 # 沐笙書堂

    都可以!

    但是得看自己家有沒有錢!妻只能有一個,而且必須門當戶對!妾可以有幾個,妾既是家裡成員,又是家庭財產!

  • 3 # 老森

    如今已經進入了21世紀,已經成為人人平等的法制社會,但是看過古裝劇的朋友,一定發現古代許多王侯將相不僅僅有一個老婆,還有多個妾侍,但是平民百姓卻往往都只有一位妻子,那麼在古代什麼人能三妻四妾?  

    眾所周知的是,在封建的古代,女子是沒有任何地位可言,這一點從夏朝就開始如此,直到新中國建立,女子才開始逐漸有地位,在這之前,女人基本就是男人附屬品、生育工具。

    古代人為什麼可以三妻四妾?

    中國古代實行的是嚴格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三妻四妾”的由來是春秋時期,齊國某君主的一段昏話、戲言,並不是真的能娶三個妻子。後來用三妻四妾,形容男人妻妾眾多;和三頭六臂一樣是形容而已,並不是真的有三個頭六個手臂。古代的皇帝則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其內容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絃,女子再嫁是壞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生產力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這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人性莫大的嘲諷。光從制度含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古代什麼人能三妻四妾?

    其實在古代,有著嚴格的制度,除了皇帝,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妻妾成群的,即使是諸侯也不能這樣。在春秋時候,一方的諸侯,只能納9個妾,諸侯娶親的時候,妻子會帶來兩個陪嫁女,除了這三個人,還能納7個妾,而百姓乾脆被禁止納妾。到了漢朝時期,下面的大臣只有能有一妻兩妾,除非有非常有功的大臣才能娶八個妾,普通老百姓和現在一樣,是一夫一妻制度。

    而到了元朝一夫一妻的制度,被提上了制度,是第一個明文規定老百姓不能娶妾的朝代,有位大臣曾上書忽必烈,說有些人一生只娶一個妻子,但是最終沒有孩子,因為古代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後來忽必烈才規定,如果到40歲你沒有子嗣,才可以娶妾,元朝的男人恐怕只有這個原因才能娶妾,如果你偷偷的納妾,是要受到嚴刑伺候的。

    到了明朝和清朝也遵從了元朝一夫一妻的制度,親王級別經過皇帝的允許才能最多娶10個老婆,到了郡王的級別只能娶四個妻妾,除非是這四個妻妾沒有子嗣,否則是沒有機會再娶妻子的,如果你再娶妾,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杖責90,所以說三妻四妾是不可能的。

    古代平民百姓可以娶幾個老婆?

    歷史上封建社會期間的我國,儘管從社會地位上講男尊女卑,可是古代仍以“一夫一妻制”作為婚姻的基本原則,並且自秦漢至明清一向如此。並且這種婚姻制度遭到國家法律的維護,如唐朝的律法就規定,“有妻另娶者徒一年,若欺妄另娶者徒一年半”;所謂的三妻是不可能有的,只能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即是說正室只要一個,剩餘娶得再多,也只能管那叫妾,不能稱妻。妾下面還有通房丫頭,並且只要辦了手續的通房丫頭才幹稱為妾!

    通常能娶妾的也只要王公貴族能夠娶的起,對布衣老大眾而言,這也僅僅一個夸姣的希望。大眾的收入水平不高,能娶一個傳宗接代現已很滿足了,納妾底子就不是這個階級能夠接受起的。

  • 4 # 電視劇情的人生

    如今已經進入了21世紀,已經成為人人平等的法制社會,但是看過古裝劇的朋友,一定發現古代許多王侯將相不僅僅有一個老婆,還有多個妾侍,但是平民百姓卻往往都只有一位妻子,那麼在古代什麼人能三妻四妾?  

    眾所周知的是,在封建的古代,女子是沒有任何地位可言,這一點從夏朝就開始如此,直到新中國建立,女子才開始逐漸有地位,在這之前,女人基本就是男人附屬品、生育工具。

    古代人為什麼可以三妻四妾?

    中國古代實行的是嚴格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三妻四妾”的由來是春秋時期,齊國某君主的一段昏話、戲言,並不是真的能娶三個妻子。後來用三妻四妾,形容男人妻妾眾多;和三頭六臂一樣是形容而已,並不是真的有三個頭六個手臂。古代的皇帝則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其內容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絃,女子再嫁是壞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生產力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這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人性莫大的嘲諷。光從制度含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古代什麼人能三妻四妾?

    其實在古代,有著嚴格的制度,除了皇帝,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妻妾成群的,即使是諸侯也不能這樣。在春秋時候,一方的諸侯,只能納9個妾,諸侯娶親的時候,妻子會帶來兩個陪嫁女,除了這三個人,還能納7個妾,而百姓乾脆被禁止納妾。到了漢朝時期,下面的大臣只有能有一妻兩妾,除非有非常有功的大臣才能娶八個妾,普通老百姓和現在一樣,是一夫一妻制度。

    而到了元朝一夫一妻的制度,被提上了制度,是第一個明文規定老百姓不能娶妾的朝代,有位大臣曾上書忽必烈,說有些人一生只娶一個妻子,但是最終沒有孩子,因為古代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後來忽必烈才規定,如果到40歲你沒有子嗣,才可以娶妾,元朝的男人恐怕只有這個原因才能娶妾,如果你偷偷的納妾,是要受到嚴刑伺候的。

    到了明朝和清朝也遵從了元朝一夫一妻的制度,親王級別經過皇帝的允許才能最多娶10個老婆,到了郡王的級別只能娶四個妻妾,除非是這四個妻妾沒有子嗣,否則是沒有機會再娶妻子的,如果你再娶妾,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杖責90,所以說三妻四妾是不可能的。

    古代平民百姓可以娶幾個老婆?

    歷史上封建社會期間的我國,儘管從社會地位上講男尊女卑,可是古代仍以“一夫一妻制”作為婚姻的基本原則,並且自秦漢至明清一向如此。並且這種婚姻制度遭到國家法律的維護,如唐朝的律法就規定,“有妻另娶者徒一年,若欺妄另娶者徒一年半”;所謂的三妻是不可能有的,只能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即是說正室只要一個,剩餘娶得再多,也只能管那叫妾,不能稱妻。妾下面還有通房丫頭,並且只要辦了手續的通房丫頭才幹稱為妾!

    通常能娶妾的也只要王公貴族能夠娶的起,對布衣老大眾而言,這也僅僅一個夸姣的希望。大眾的收入水平不高,能娶一個傳宗接代現已很滿足了,納妾底子就不是這個階級能夠接受起的。

  • 5 # 明月海上生

    首先糾正一下,古代男人不是娶很多媳婦,媳婦是妻子的意思,妻子只有一個,其他的叫妾或姨太。婦女在封建社會地位很低,男人除了正室妻子,還可以有妾,但妾的地位更低,即使生了孩子也不會提高。《紅樓夢》裡描寫的趙姨娘、尤二姐可見一斑。

    在古代,能擁有多個女人的男人非富即貴,皇帝可以擁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有錢的、當官的也可以娶姨娘小老婆,這些女人只是他們的玩物或生殖工具。大部分窮人只能娶一個,或者一個也娶不到。

  • 6 # 博弈娛樂新媒體

    先記住這句話:“百善孝為先,無後為大!”這是上下幾千年,一直男尊女卑,提倡生孩子,好傳宗接代的依據!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這裡就不再咬文嚼字了,就當全是媳婦兒吧!這裡面要加幾個字!應是“古代什麼人才會有能力娶很多媳婦”,記住這幾個字:“錢,權,勢!”你不可能窮的叮噹響,還娶媳婦回家生寶寶吧!古代人也不傻,你什麼都沒有,光圖人的也沒多少甚至沒有!

    第一有錢者!這類人娶媳婦不僅是傳宗接代,還圖個逍遙快活!第二有勢者!這類人依靠拉攏人而聚集勢力,靠勢力謀財,自然就可以享樂一方!第三掌權者!這類人因為有權自然可以來錢聚勢,自不必說短吃短喝,有錢有勢,自然比前兩者更逍遙更快活更享樂了!

    總之就是,放在古代有錢有勢有權的,自然就可以具備條件娶你所說的很多媳婦了!

  • 7 # 食傷生財

    古代哪些人有多個老婆呢?

    首先是帝王,大家都知道自不必說。

    皇帝有上萬個老婆也正常,例如晉武帝司馬炎,老婆數萬,在宮裡,羊拉車自己跑到哪裡就在哪裡過夜。

    其次是諸侯王,大臣。例如宅鬥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裡盛家主君盛紘一個小官,竟有三房太太。還有司馬遷·《史記·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蒼子復長。及孫類,長六尺餘,坐法失侯。蒼之免相後,老,口中無齒,食乳,女子為乳母。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復幸。蒼年百有餘歲而卒。翻譯:張蒼罷相後,沒有牙齒,靠吃人奶為生,娶了上百個老婆,讓女子當做他奶媽,懷過孕的就不在臨幸,最後活了上百歲。

    第三是有錢人,我們看水滸傳裡的西門慶,妻妾成群,在陽穀縣開藥鋪,和衙門關係搞得好,稱霸一方。

    第四是普通人,家裡有點錢,可能老婆不能生子,就再去娶一個妾。

    總而言之,就是你只要經濟上可以,都可以娶多個老婆。

    但是中國人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妻子只能有一個,妾可以有很多。例如皇帝的正妻就是皇后,妾都要聽妻子的話的,並且要伺候妻子,地位低下。

    古代婚姻制度,保護的是男人,男人可以休掉自己的老婆,可以打罵自己的女人,但是女人打老公屬於犯罪,要收到法律制裁的,多麼不公平啊,現在很多女人有家庭暴力傾向。

  • 8 # 徐大乎

    拋開其他問題不談,單純從人性和實用主義觀點看,原因大概有三:一是本性使然,繁衍和享樂;二是加強橫向聯絡,聯姻即結盟,如漢朝和親,清朝滿蒙結親等;三是壯大家族勢力,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媳婦多孩子就可能多,孩子多勢力就可能大。

    另外,古代男人娶妻也有禮教約束,不是隨意而來的,女人可以有很多,但正妻只能有一個。再說,古代也不是人人都有條件娶很多媳婦的,絕大多數是一夫一妻,還有許多終身未婚,打一輩子光棍的也大有人在。

    怎麼問這個問題,想媳婦了?告訴你,現代社會只允許一夫一妻,一夫多妻的事就別多想了,想多了是病,但你如果能好好學習、努力工作倒可以找一個漂亮的媳婦。

  • 9 # 清樾故事

    首先,有錢人。

    水滸傳裡面的鄭屠夫霸佔金翠蓮時,要準備3000貫錢。宋朝一貫錢購買力約合為400人民幣,3000貫也就是120萬人民幣。古代平民老百姓連下一頓飯都不知道在哪兒,哪裡有這樣一筆鉅款納妾呀!

    其次,年齡有限制

    古代婚姻制度事實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子的家庭、社會,特別是倫理地位很高。丈夫是不可以輕易納妾的,也只有到了一定年齡沒有子嗣才可納妾。宋明法律規定,男子40歲無子可納妾。

    然後,娶老婆的數量也有限制的

    明朝制度規定,世子郡王25歲後妻子沒有生育,可以再娶兩個老婆;如果這兩個老婆在丈夫三十歲前有生育,那麼就不可以再娶了;如果到了三十歲還沒有子嗣,那麼還可以再娶兩個老婆。長子將軍中尉等三十歲沒子嗣可以再娶一個,三十五歲前有子嗣就不可以再娶了;如果三十五歲還沒有,長子將軍再娶兩個,中尉只可以再娶一個;至於平民百姓,必須要40歲沒有子嗣,才可以打報告再娶一個。

    最後,扣題,古代當然是皇帝老子娶很多老婆

  • 10 # 父母年代記憶

    上古婚禮未備。

    東漢學者班固說:

    於是伏羲仰觀象於天,俯察法於地,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

    兩人的觀點合起來就是:三皇以前,世上還沒有婚姻,所以,那時候也不存在什麼嫁娶,人們只是由著性子非常自然的結合,直到三皇當中的伏羲氏掌權之後,才制定夫婦之制,婚姻、家庭乃至於夫妻,就這麼來了。

    從這個層面講,所謂婚姻,從誕生之日起,就跟“制”或者“禮”有關,既然跟“制”或者“禮”有關,因為“非禮勿言”的緣故,就不能馬虎,必須得講究一定的規矩,還得是一整套的規矩,而這些規矩,其中就包括古人能娶幾個老婆問題,可問題是,古人為什麼要多娶老婆呢?

    一:古人為什麼要多娶老婆

    為什人?個人愛好?這種理由能說出口嗎?聰明的古人有別的,很有道理的說法。

    普遍印象中,古代,對於婚姻是很放得很開的,只要有權有勢,三妻四妾,甚至更多的老婆,都是很正常的事兒,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籠統一點講,自有婚姻以後,古人是施行多妻制,但這裡的“妻”只能解釋成“老婆”,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妻”。

    所謂“妻者,齊也”,從這個概念上講,在古代家庭當中,“妻”與“夫”地位上是平等的,既然平等,那就不能太多。

    一個家庭當中只能有一個,但只娶一個老婆,對古人來說是很冒風險的事,因為“婚”禮上就有規定,娶老婆的首要任務是:廣繼嗣。儘可能多的延續血脈。

    古時候醫療水平落後,想要儘可能多的延續血脈,一個老婆肯定完不成,所以,家裡必須還得群策群力,雖然後人認為,所謂“廣繼嗣”說是藉口,然而管它呢,有點道理不是。

    問題是,這些個群策群力,可以“廣繼嗣”的女人是什麼身份呢?

    妾。妾這個字的本意是女奴,後來用作稱呼妻之下的小妻,《春秋》有云:妾不聘也。這樣的小老婆,娶她們的時候非常隨意,基本的三媒六聘都不講究,身份之低已經可想而知。

    綜上,總結下來就是,古代所謂的“一夫多妻制”嚴格意義上來講,應該稱之為“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從五帝時期發端,因為之前是沒有婚姻的,大家熟知的黃帝,就有四妃十嬪,總計十四個老婆,當然,所謂四妃十嬪說,是後人抬高了這些女人的身份,事實上,除嫘祖是正妻之外,其餘十三個老婆,包括有名的嫫母在內,都只能算作妾。

    大約這種做法很符合時代發展需要,所以一夫一妻多妾制就這麼流傳下來,朝代怎麼更迭都沒有改變,

    到周朝的時候發展到巔峰,巔峰到什麼程度呢?

    因為古代男女比例嚴重失衡,所以禮法上,對古人能娶幾個老婆有嚴格的規定,不同階層的人,娶老婆的數字不一樣,而且差距很大,到底怎麼很大法?

    二:古人能娶幾個老婆

    漢朝《鹽鐵論》在總結秦漢以前的婚姻狀況時說:

    士一妾,大夫二,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

    什麼意思?

    這裡說的是特權階層,可即便這些特權階層,也只能是:士人可以一妻一妾;卿大夫一妻二妾,諸侯多一點,一妻八妾,可以一竿子娶九個女人。諸侯已經如此,那麼皇帝呢?

    《周禮》當中曰:

    王者立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以備內職焉。後正位宮闈,同體天王。夫人坐論婦禮,九嬪掌教四德,世婦主喪、祭、賓客,女御序於王之燕寢。頒官分務,各有典司。

    總計下來,一百二十個女人,雖然有一百二十個女人,而且各有職司,但唯獨“後”,才“同體天王”,跟皇帝地位等同,其餘,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說法,只能算作妾,充其量,可以稱之為貴妾。

    皇帝想要“三妻四妾”,“四妾”可以,你還能有更多的妾,都可以達到一百多個,但“三妻”,就想都不要想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說了這麼多,那沒有特權的老百姓,也就是所謂的庶人呢,跟現在一樣一夫一妻,根本沒有納妾的資格,事情就能有這麼尷尬。

    總結下來,庶人只能娶一個老婆,士人兩個,卿大夫三個,諸侯九個,皇帝一百二十個,這是死規定,沒有特殊情況不能例外,假如例外了呢?

    三:違反規定怎麼辦

    這種規定,周朝成型,秦朝略有發展,漢朝再度推至巔峰,但所謂漢朝推至巔峰,也只是使皇帝娶老婆的數字到了巔峰。

    秦始皇

    原本是:一後,二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總計五等;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將六國的女人納入後宮,納入後宮之後,覺得這些數字不能滿足自己的需要,於是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將原來的五等變為八等,設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八個品位,老婆的數量成倍增長,到了漢朝,在秦始皇的基礎上又發展一步,特別是漢武帝、漢元帝之後,又在秦始皇八等的基礎上,增增減減刪刪改改,變成二十等,分別是皇后、昭儀、婕妤、仱娥、傛華、充依、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五官、順常、無涓、共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後世繼承下來,雖然略有變化,但大體上換湯不換藥而已,從此,皇帝的後宮,有三千佳麗就不再是傳說了。

    然而不管怎麼說,皇帝還是隻能有一個妻子,三妻這等美事,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皇帝變了,下面的人呢,遺憾的是,沒有,甚至還有所刪減,到了最為嚴格的明朝,居然規定,只有親王可以一次納妾十人,其餘世子、郡王只能娶四個,而且還有要求,二十歲的時候沒有孩子,就可以娶兩個小老婆,到三十歲,假如正妻,小妻都沒有生育,才可以湊足四妾之數,這就到極限了。

    對親王、郡王都如此要求 ,其他人自不用多說,一方面皇帝增加老婆的數量,一方面其他人削減老婆的數量,為什麼呢?大約跟男女比例失衡,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有關。

    特權階層如此,庶人,也就是小老百姓呢?

    還是一夫一妻,一直到元朝,出了個心繫百姓的良吏,時任司農少卿的譚澄,給忽必烈上書說: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為宗祀計

    什麼意思?還是為“廣繼嗣”考慮,要求皇帝允許老百姓納妾,忽必烈考慮了一會兒,答應了,但前提條件是:四十歲的時候還沒生下孩子,才可以納妾。

    老百姓四十歲才可以納妾,四十歲以前還想三妻四妾,別鬧,這種好事皇帝都不敢想,但倘若有人不聽話,非要違規娶老婆呢,朝廷也不是沒辦法:笞四十。

    多娶一個,打四十板子,如果屁股夠厚,不怕板子,那就盡情的發揮吧。古代娶老婆大概就是這樣,因此,想穿越過去享受人生的同學們,一定要謹慎了。

  • 11 # 見字如晤

    自然是特權階級才有三妻四妾的資本與權力啊,而且這些特權階級納妾數量也是有嚴格規定的。

    例如周朝對各個諸侯納妾規定:“諸侯無二嫡”(即便是諸侯也不能有兩個嫡妻),漢代的王爺最多也不過八個妻妾,其餘官員士族按照等級納妾數量不等,普通人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度,唐朝納妾制度自皇帝以下最多不超過十二人,其餘特權姐姐則由身份階級決定,據《唐律疏議·鬥訟》記載“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

    而北宋時期由於商品經濟的不斷髮展,商人階層開始興起,並且掌握了大量的財富,加上抑商政策的鬆動,甚至形成了專門的妾市場,透過中間人牙儈(類似現在的中介)的介紹,根據相貌才藝不同價格不等,大概八十貫左右便能購買,而這也同樣與普通庶民無關,只有掌握了大量財富的商人才能有足夠的金錢購買。

    到了明朝時期,同樣不允許庶民納妾,只有特權階級掌握了這個權力。王爺親王之類的皇室也不過“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當然也有一種例外,據《明會典·律例四》記載“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聽之。”明朝時若是正妻年滿四十尚無後代,為保證香火傳承,普通人也可以進行納妾。

    “古者夫婦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及後士一妾,大夫二,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今諸侯百數,卿大夫十數,中者侍御,富者盈室。是以女或曠怨失時,男或放死無匹。”

    其實古代封建王朝基本上都是不支援庶民進行納妾三妻四妾的,歷朝歷代對庶民納妾的律法都是十分嚴苛的,但若是到了朝代末期,制度崩壞時也免不了民間富人有三妻四妾。

    納妾的的確確不是一件隨心所欲的事情,嚴苛程度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納個妾的,哪些隨便納妾的人多半都是達官顯貴之類的特權姐姐,而這些個特權姐姐擁有的條件,普通人庶民基本上是無法達到的。

    而納妾的特權,不過是屬於特權階級的優待罷了。

  • 12 # 斯文卿相

    一說起古代,很多人都會想起三妻四妾,自認為穿越過去,就可以享盡齊人之福,然而,醒醒吧,想娶三妻,那是不可能的,除了元朝,其餘,從婚姻的發展史上看,主流還是講究一妻,即只能有一個正妻。

    說到這裡,就有人問了,既然能娶一個妻,那古代的那些小老婆是怎麼來的呢?需要說明的是,古人很講究名分,現在,可能不管什麼老婆都可以叫妻,當然,如果可以有的,但古代,男人的老婆是需要分類的,而且一點都不能馬虎,講究的就是正室叫妻,其餘,則稱之為小妻或者妾。

    也就是說,倘若論起古人的婚姻,準確點的叫法應該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說到這裡就有了點齊人之福的譜,但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是,古代什麼人才可以娶很多妾,另外,這個很多到底有多少。

    關於這個問題,漢朝《鹽鐵論》在總結秦漢以前的婚姻狀況時說的很明白,即:士一妾,大夫二,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

    什麼意思?

    這裡說的是特權階層,可即便這些特權階層,也只能是:士人可以一妻一妾;卿大夫一妻二妾,諸侯多一點,一妻八妾,可以一竿子娶九個女人。諸侯已經如此,那麼皇帝呢?

    《周禮》當中曰:王者立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以備內職焉。後正位宮闈,同體天王。夫人坐論婦禮,九嬪掌教四德,世婦主喪、祭、賓客,女御序於王之燕寢。頒官分務,各有典司。

    總計下來,一百二十個女人,雖然有一百二十個女人,而且各有職司,但唯獨“後”,才“同體天王”,跟皇帝地位等同,其餘,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說法,只能算作妾,充其量,可以稱之為貴妾。

    特權階層就這麼個限制,那沒有特權的老百姓,也就是所謂的庶人呢,答案很令人沮喪,因為同樣在《鹽鐵論》當中,說的非常明白:一妻而已。

    只能有一個妻子,其餘小妻、妾之類,就不要多想了。

    這樣的制度就這麼一直延續下去,於特權階層而言,大體上,有名分的老婆就這麼幾個,除此之外,還想要更多的女人,也不是不行,但按照禮法,基本上沒什麼名分,只能算作姬或者婢,在禮法的約束下,正妻的孩子是嫡子,享有優先繼承權,妾的孩子叫庶子,與嫡子相比,在宗族當中的地位較弱。

    而姬或者婢不小心生下孩子呢?很悲催,連享有姓氏的資格都沒有,運氣好一點,只能衣食無憂,運氣差一點,則可憐的連個野孩子都比不上,那就像垃圾似的,基本上沒人看的起。

    因為名分的不同,妻、妾、姬、婢及其他們的孩子,待遇差別就這麼大。

    那麼,老百姓,也就是隻能有一個妻的庶人呢?

    原本是沒有資格納妾的,一直到了元朝,出了個心繫百姓的良吏,時任司農少卿的譚澄,給忽必烈上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為宗祀計

    元朝的時候,朝廷方面才有考慮,允許庶人享受特權階層的待遇,納妾,所幸的是,忽必烈考慮了一會兒,答應下來,但還是提出了條件,即:四十歲以上,還沒有孩子。

    也就是說,直到元朝,才允許庶人可以娶很多媳婦,可問題是,元朝施行“買婚制”,買賣婚姻尤其為甚,乃至於多妻成為一種時尚,成為財富、地位的象徵,允許老百姓納妾之後,庶當中的商等有錢人自是非常開心,可對那些沒錢的窮苦人呢,洗洗睡吧,這種好事就別想了。

    參考文獻:《中國婚姻史》等

  • 13 # 童心未泯志在千里

    一一新時代的婦女頂起了半邊天!

    一一這個問題是由時代和政策的因數所決定的,古代所制定執行的人權定意是,不平等的男尊女卑,女人要低男人一等,婦女只是養兒育女的性慾工具。

    一一就是在古代也不是人人都能夠養得起三妻四妾的,雖然古代朝政不限制一男多妻,但是能夠娶多個或很多個妻妾的人也是寥寥無幾的,能夠多妻妾的人,要有具備這幾個方面的基礎;1,當朝皇帝君主,當朝文武官員。2,有權有勢的地方官員。3,流落各地皇親國戚,官員的親朋好友。4,地主,富豪,財主等等。

    一一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連生活的溫飽都滿足不了,就更談不上要多妻多妾了,那個時代是帝王將相們的昏庸無道的時代。

    一一就說當今我國是一個,人人平等的法制社會,一夫一妻制的政策,男女平等,提高婦女的地位,婦女和男人們共同,參加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大潮之中!婦女頂起半邊天!

  • 14 # 沙沙社報

    古代男人再窮也能娶到老婆,甚至可以娶好幾個老婆,是因為在古代女子的地位比較低,還有就是為了一定的人口增長數量,所以說官府會定期的給說媒。

    在古代基本上男人沒有娶不到老婆的,就算家裡也很貧窮,也會娶到老婆,因為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比較低,一直都是處於男尊女卑的狀態,所以在封建思想之下,對於女子的一些行為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要聽丈夫的話,以丈夫為主,重男輕女的思想總是在人們生活中體現著。而且在古代,男子如果妻妾成群的話,是對於他們一種地位和身份的象徵,好像是自己很有錢的樣子。

    在古代的社會上,為了保證一定的人口數量的增長,所以說官府會定期給一些人進行說媒,然後強制性地讓兩個人在一起,所以凡是到了一定年齡的男子都會娶到老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在古代總是有戰爭發生,而很多男子都在戰爭中,為了國家的勝利而犧牲了自己的性命,所以他們的老婆就成為了寡婦,所以也就出現了女人很多的局面,這樣的話男人就都不怕娶不到老婆。

    在古代如此封建的社會,正是因為男尊女卑上面這種地位上的差距,使得男子都可以娶到老婆,而且是那種三妻四妾的樣子,但是有一些人可能只會娶到一個老婆,都已經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為他們的一些家庭情況沒有辦法養活那麼多的老婆,這些還是具體看每個人的情況。

  • 15 # 越說政史

    古代並不能娶多個媳婦,可以娶多個妾,但是妾並不是現在意義上的媳婦,他只是男主人的附屬品,不是婚姻的組成部分。一般妾的孃家都是窮苦人,在夫家的地位非常低。男主人可以隨便打罵,拋棄,甚至是送人,類似於現在富人包養的情婦。

    “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禮記》

    而妻則不同,妻是男主人合法的配偶,要三媒六聘,明媒正娶,如果不犯“七出”和“七去”的錯誤,夫家是不能隨便休妻的。而且妻只能有一個,一夫多妻是要犯“重婚”罪的。

    “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永徽律疏》

    那麼古代什麼人才可以納妾呢?

    只有士大夫階層的人才可以納妾,但娶妾的數量是有限制的,比如晉朝諸王可以納妾8名;公侯可納妾6名;一、二品官員可納妾4名;三、四品官員只能納妾1名。而平民除非無子,一般不允許納妾“庶人一夫一婦”。

    實際上,在古代,生產力低下,一般的老百姓,溫飽都很難保證,遇上戰亂,災荒,凍死餓死也很常見,即便允許平民納妾,平民也納不起,能娶妻就已經很不錯了。有的實在拿不起聘禮的老百姓就採取“換媳婦”的辦法,即把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嫁到給自己的有一定生理缺陷或者很貧窮大舅哥或小舅子,這樣自己就不用拿聘禮了。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上世紀80年代,記得我小的時候還能聽說某某女子給自己的哥哥換了一個媳婦,自己嫁給了某個生理有缺陷的丈夫。

    所以,古代納妾是有錢有勢人的“專利”,普通人只能守著一夫一妻過日子。

  • 16 # 熱飲室老闆

    由於我國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時候深受宗法禮制的影響,所以並不像成語“三妻四妾”和電視劇中演的那樣,而是嚴格的執行一夫一妻制,即一個男性只能有一個嫡妻,這是因為宗法制十分重視嫡庶之別。只有這樣,嫡長子才能繼承宗祧和爵位,整個宗法禮制才不會崩壞。

    然而,在中國幾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來並加以發展,其目的在於確立妻、妾在家庭內的尊卑地位以維護家庭秩序。所以,準確地說一夫一妻制在我國古代應該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那什麼人才能納多個妾呢?關於這個問題,不同朝代給出了不同的答案。

    漢朝《鹽鐵論》在總結秦漢以前的婚姻狀況時說得很明白,即:士一妾,大夫二,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由此可見,納妾也不是隨便一個人想納就可以納的。這跟這個人的地位尊卑有很大的關係。那些沒錢沒權的老百姓,也就是隻能有一個妻的庶人而已。

    這在秦漢之後亦是如此。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古代女性地位是很低的,而且婚姻是為了氏族的繁衍而並非愛情的結晶。而納妾對於家族的繁衍並沒有重大關係,因為在禮法的約束下,正妻的孩子是嫡子,享有優先繼承權,妾的孩子叫庶子,與嫡子相比,在宗族當中的地位較弱。他們或許連享有姓氏的資格都沒有。

    所以,只有那些達官貴人才能有這種納妾的能力,因為他們滿足了繁衍這個要求後就溫飽而思淫慾開始納妾。普通老百姓溫飽都可能做不到,何談多妾一說。

    直至到元朝,政府才允許庶人可以娶很多媳婦。但問題根本還是一樣的,元朝施行“買婚制”,買賣婚姻尤其為甚,乃至於多妻成為一種時尚,成為財富、地位的象徵。因此其實允許老百姓納妾之後,那些有錢如富農之類的百姓就可能會娶多個妾,而那些沒錢的窮苦人也壓根不用想了。

    所以,三妻四妾並非大部分古代男子能享有的權利。中國古代婚姻還是大體上維持在一夫一妻多妾制。這是宗法倫理與現實經濟情況相結合的產物。

  • 17 # 逸峰角度

    要看歷史的哪一個階段,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婚姻禮法和制度。除了封建帝王用後宮制度來保證一男多女的婚姻制度外,一般計程車大夫、官僚、商人、地主乃至庶民等等都可以納媵納妾。

    中國古代早期禮法規定,根據身份、地位等不同,相應可以納多少個女子,有著嚴格的規定。

    但隨著歷史的發展,至封建社會後期,女性的地位卻越來越低。以至發展到貧民百姓只要有條件,納多少個女子為妾也不違反禮法。

    其禮法規定,主要以媵妾制度為主線。

    一,媵妾制度 :

    所謂媵妾制度,是古代社會一男多女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媵與妾是嫡妻之外,庶妻的統稱。

    “媵”與“妾”不同。“媵”僅侷限於天子、諸侯、士大夫、皇室以及貴族高官;納“妾”則是皇室以下、平民以上階層普遍可見的婚姻現象。

    媵的本義是“送”、“陪”的意思。在古代婚姻制度裡,則引申為送嫁、隨嫁及隨嫁的人。《儀禮.士昏禮》中鄭玄有注 :“媵,送也,謂女從者也”。“古者嫁女必有侄娣從,謂之媵”。

    也就是說,古代一個女子出嫁,送嫁的人叫媵,送嫁的一般由侄娣充當。後來,逐漸形成了一種婚姻禮法制度,就是姐妹(包括同族堂、表姐妹)、姑侄(姑姑和侄女)同嫁一夫的意思。

    妾最早指可供買賣的女奴和罪人妻女的一種稱呼。妾的本義為“接”,後引申為以卑賤身份被丈夫接見的庶妻或非正妻。在古代還泛指未經明媒正娶的偏妻。

    媵與妾都屬於非正妻,但兩者之間有大的區別。媵的身份要高於妾,因為媵是由出嫁女子侄娣所充當,而妾則不同,實際上就是半妻半奴。

    二,媵妾制的大體規定 :

    春秋時期的媵妾制度有著較為嚴格的禮法規定,諸侯之間來媵的必須是同姓諸侯,才合乎禮法,如果是異姓,則非禮。

    唐代律令規定 :“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以媵為妾,或以妾為媵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唐律疏議》卷13,卷22)

    媵與正妻是姊妹關係,一母所出,按長幼分妻媵;如果不是同母所生,禮法要嚴格嫡庶之分的關係,嫡出為妻,庶出為媵。

    姑侄同嫁,也是按長幼尊卑的次序。在春秋時期,如果是諸侯的女兒,則也有姑姑為媵的,。如果不是諸侯顯貴,這就看明媒正娶的是女兒還是姑姑了。

    古代禮法制定者為了找出依據,把堯嫁二女於舜的傳說,說成媵制,“妻子以媓,媵之以娥”。就是說女英為妻,娥皇為媵的意思。眾所周知的滿清的孝莊太后,年輕時候就是姑侄以媵制同嫁皇太極的。

    唐代律令規定 :“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以媵為妾,或以妾為媵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先秦有所謂“諸侯一娶九女”、“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等說法。

    歷代的禮制和法律也有明文規定,如《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公、郡侯妾六人”。

    《官品令》規定 :“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品有三妾;第五、第六品有二妾;第七、第八品有一妾”。

    《大明律》規定 :“各處親王媵妾准許選奏一次,多者止於十人。世子與郡王額妾四人,長子及各將軍額妾三人,各中尉額妾二人。

    世子、郡王選婚後嫡配無出者許選妾二人,以後不拘嫡庶,如有生子即止二妾,至三十歲無出,方許聘足四妾。

    長子及將軍、中尉選婚後三十歲嫡配無出者許選妾一人,以後不拘嫡庶,如有生子即止一妾。

    至三十五歲無出,長子、將軍許娶足三妾,中尉許娶足二妾。庶人四十歲以上無子,許選一妾”(《明律.名例.附例》)。

    然而,在實際生活中,高官顯貴、有錢有勢的人廣置姬妾,超過限額的情況十有八九。到後來,索性在這方面放開了限制。

    三,宮嬪制度 :

    題目有問,古代什麼人才能娶很多老婆?娶老婆最多的當然是天子、諸侯以及皇帝了。我們來看看到底有多少,夠不夠瞠目結舌。

    春秋戰國至秦朝的後宮制度,大體一致。秦朝後宮的姬妾,按照一定的爵位等級,貴賤尊卑,分別為王后(正妻)、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等。

    漢承秦制,到漢武帝、漢元帝時,增加婕妤、昭儀等名號,共分十四個等級(《漢書》外戚傳)。此外還有皇后從嫁的媵妾。

    秦漢以後歷代的後宮名號設定,大都以此為中心較前代有所增減。比如唐代,皇后之下,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各一人,為夫人,從正一品。

    昭儀、昭容、昭媛、修儀、充儀、充容各一人,為九嬪,正二品。

    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九人,正四品;才人九人,正五品;

    寶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

    數不過來了吧!這還不夠。開元年間,玄宗以皇后之下,貴妃等之外,另立惠妃、麗妃、華妃三妃,以代三夫人,為正一品。而後,跟以上人數一樣,從一品到九品人數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這都是帶品級的,另外,無品級者亦不可勝數。

    歷代後宮嬪妃姬妾在人數上有較大差異。《禮記.昏義》中說,古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這個年代久遠,無法證實。

    但秦漢以後,據史籍記載,歷代帝王妃嬪姬妾人數,有的多以萬計,如秦始皇、隋煬帝、唐玄宗等。少的也有一千起,如漢高祖、漢文帝、唐太宗等。

    如此眾多的女子供一個男子佔有,可見後宮制式是如何的紛繁複雜和殘酷。皇后所管理的團隊,可比朝廷人數多了不止幾十倍。

    後宮大多數妃嬪姬妾根本不可能得睹天顏,接近皇帝,她們喪失了過正常女人生活的自由和權利。殘酷的後宮制度不知道扼殺了多少年輕美麗女子的青春。中國古典文學中的“宮怨”題材的作品,對此有深刻的揭露和諷刺。

  • 18 # 阿紫與鈴鐺日常

    題主理解有誤。

    嚴格來說,中國曆來奉行的是一妻多妾。

    ---妻子,結髮之人,原配,始終只有一人。掌管大家庭的裡外事宜,說了算的那種。

    ---其餘的都是妾,沒有名分沒有地位。說了不算的那種。

    如果想要原配換人,還要寫休書才行。休書也不是想寫就能寫,歷朝歷代規章制度都不一樣,說白了也不是想換就能換。

    此外,也不是人人都能享受一妻多妾。皇室宗親,士大夫等,才能有實力養的下一大群女子。要知道,在古代,女子是很少工作掙錢的,每日胭脂水粉,綾羅綢緞,不都是錢嗎?

    當年管仲,提出建立女閭---也是為了解決當時男女不平衡,單身漢上街打架鬥毆事件哦。(見之前回答)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811053913018466568/

    可見古代也並不是人人都有那麼多婦女可以收入家中。

  • 19 # 硬核歷史

    媳婦多指妻子,中國自從先秦時代開始,一直以來實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認為古人可以三妻四妾是現代人對於古人最大的誤解。

    但古代的一夫一妻和今天的又有很大不同,作為一夫一妻之下的重要補充,那時的男人是可以納妾的,因而古代的婚姻制度準確的來說,應該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這與人們理解的三妻四妾截然不同,妻和妾在古代可以說是天差地別的,表現在以下幾點:

    身份地位不同:妻是家庭的女主人,地位和丈夫齊平,對財產和下人有支配權,且只能有一個;而妾實際上只是奴婢,侍寢和生孩子只是其服侍主人的方式,且人數一般不止一個。出身不同:娶妻講究門當戶對,一般都是正經人家的女子;而妾沒有這方面的要求,出身多數比較低微,而且古代有娶妻娶賢,納妾納色的說法。家庭待遇不同:妻是主人妾是奴婢,妾受妻的管轄,平時的花費妻也遠多於妾;妻所出的為嫡子嫡女,而妾生的則為庶出,而且庶出子女對待父親的正妻也要像對待母親一樣侍奉;死後正妻可與丈夫合葬而妾不能,同時即使正妻早逝妾也不能被扶正。

    然而古代並不是什麼人都能納妾的,古代男人娶妻只要達到年齡即可,而要納妾則還有其他要求,在許多歷史時期,納妾是有年齡要求的,比如在宋代和明代就有,男子滿四十而無子嗣才可以納妾的規定。

    但這一規定在具體執行的時候卻不是很嚴格,一般只要你有錢,就什麼都不是問題。那麼納妾到底需要多少錢呢?宋代有記載,當時有人花十四萬文買了一妾,摺合現在大約15萬左右,足以見得,並不是什麼人都能納的起妾的。

    滿足了上述條件之後,在納妾之前還需徵得正妻的同意,但一般情況下妻子對此很看得開,很少會阻撓,因為兩者之間地位實在是相差懸殊,妾並不會威脅到妻的地位,有時妻子甚至還會主動為丈夫納妾。

    小結:在古代只有那些有錢或有權勢的人才有條件納妾,同時你還要有一位通情達理的好妻子才行,至於沒錢沒勢窮人,還是不要想了。

  • 20 # lyareok

    《鹿鼎記》中韋小寶一個人娶了七個老婆,在很多人眼中韋小寶簡直就是古代成功男人的典範,就連金庸都說過,他寫的所有武俠小說中,最喜歡的就是《鹿鼎記》了,想來七個老婆的加成應該不小。

    《鹿鼎記》中韋小寶的這種婚姻,在中國古代被稱作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很多人不明白了:不應該說是一夫多妻制嗎?但事實上在古代,一個男人即便再有錢有權,他也只能娶一個正妻,其它娶的都只能算是妾,哪怕尊貴如皇帝,也只能有一個正宮皇后,其它都是妃嬪而已。

    《春秋·隱公五年》曰:“諸侯無二嫡”,意思是即使是天子諸侯也不能同時娶兩個妻子。東漢班固所著《白虎通義》:“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至庶人,其義一也。”意思也是天子和百姓一樣,都只能有一個妻子。

    古代有個成語籠統的概括了這種一夫一妻多妾制:三妻四妾。所謂“三妻”,出自春秋齊國一君主立後不決,乃至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後來君主戲言稱立後三人,而事未成則薨,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稱三妻。“四妾”是指家中父母所賜和三妻貼身隨侍俾女各一人,共四人為妾室。

    從“三妻四妾”這個成語誕生之日起,就是單純的指妻妾眾多的意思。但話說回來,真要較真誰真的能“三妻四妾”,即娶到三個妻子、四個妾室的話,歷史上還真有一個朝代可以。

    所謂真正的“三妻四妾”,四個妾室還好說,歷史上各朝各代都有能隨便納妾的男人,難就難在三個妻子。在清朝之前,男人們的確只能有一位正妻,但從清朝乾隆年間,民間出現一種新的現象:兼祧。

    兼祧,是指兄弟幾個只有一人生有一個男性後代時,這個男性後代就可分別再娶幾房妻子,以傳叔伯們的後代。而後娶的這幾位妻子,稱為平妻,地位基本與正妻相同。這在當時是有法律依據的,乾隆四十年(1775年),“兼祧”列入大清附例:“如可嗣之人系獨子,而情屬同父周親,兩情相願者,取具闔族甘結,亦準其承繼兩房宗祧。”

    民國時雖然廢除了清朝的律法,但在民間兼祧的現象卻依然存在,如梅蘭芳就因伯父無後,“兼祧”娶有兩房妻子。在電視劇《芝麻胡同》中也對“兼祧”有所演繹。

    說回“三妻四妾”,如果清朝時一個男人有兩位叔伯,而他們都沒有兒子的話,這個男人可以先娶一個正妻,以生育父親這一脈的後人,然後再娶兩位平妻,各生育兩位叔伯一脈的後人。這樣他就可以娶到“三妻”,然後再另納四位妾室,便可達成“三妻四妾”的成就了。

    歷史上最著名的“兼祧”者應該就是宣統皇帝溥儀了,他雖然是醇親王載灃的兒子,但卻是以同治兒子的名義繼承皇位的,同時還“兼祧”著光緒的宗嗣。所以其實法禮上,溥儀就可以娶三位妻子,以分別傳承載灃、同治、光緒的血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道德經》中“有道無術,術尚可求也;有術無道,止於術”,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