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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冷胡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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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銳眼說小區
提問者的意思是想免費停車啊!
在目前停車資源極為緊缺的背景下,還想著吃免費停車的午餐,現實嗎?
提問者稱小區居民自發組織,有超過半數的居民簽字反對停車收費,這些簽字的人都是有車的人家吧!
不知道提問者所在的城市,停車場裡收停車費嗎?城市公共道路上劃設的停車位收費嗎?醫院裡收停車費嗎?新建小區裡的停車位,是免費的停車嗎?那麼,這些地方都收停車費了,為什麼老舊小區裡就不能收停車費呢?
另外,提問者的邏輯也挺奇怪的。既然是要收停車費了,肯定是經強制啦,大家一視同仁。難
道交停車費還要自願交嗎?如果自願交停車費,那麼有誰會自願交呢?
相信提問人是一個有車的人。那就你必須接受一個現實,有車人的擁車成本,除了保險、燃油、修理等費用外,必須把停車費,以及交通違法的罰款也預算為擁車成本,這樣,你的心裡才會氣順一些。
老舊小區為什麼要收停車費?
當然是汽車越來越多,導致了老舊小區裡的停車秩序混亂,影響了人們的出行,才有很多的居民,包括沒有車的居民,以及一部分有車的居民,向相關部門提出的強烈的意見後,才會有收取停車費的規定和要求啦。要不然,老舊小區的公共空間本來就狹窄,是屬於所有小區居民的,並不僅僅是有車的那些人可以使用。為什麼他們就能佔用呢?再說了,可以肯定地說,老舊小區裡的一些停車位,是被一些人長期佔據,並且是長期的都是無償使用。憑什麼啊!
所以,想開一些吧。
涉及到收費的事,當然是涉及的所有會出錢的人都不願意交,都會反對啊,可是,現實嗎?所有都還不希望交稅呢,都去籤一個反對意見書,就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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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安
不論是老小區還是新小區,小區地面的使用權經營權屬於小區所有業主,強制收取停車費或其它經營收入歸於不屬業主的l公司或者組織都懸違反物權法的,未經業主三分之二同意而進駐小區是無效組織,更談不上收什麼服務費,管理費。小區業主應該擦亮眼睛,精心挑選自已的代表,阻止這種事態成為即成事實是第一要務,為了自己和子孫的正常生活,可以聯名向法院起訴,物權法,民法典,憲法總原則支援那些勇於捍衛自己利益的業主。
二十多年的老小區,上個月居委會找了一個物業公司設立門禁強制收取停車費,小區居民自發組織,有超過半數居民簽字反對停車收費,相關情況和資料反應到街道辦事處,已經兩個周過去了,沒有任何答覆,請問這件事該怎麼解決,還有其他渠道能解決這件事嗎,求助!
回覆列表
老小區新的管理制度這夥人還不習慣。
老小區雜亂無章居民們習慣了這種低端生活。社群為了提高城市面貌,建設良好的小區秩序,營造乾淨整潔的環境,近到小區服務水平升級,臨時指定物業公司進駐進行管理服務合法合理。
要說收取車位管理費也是合理合法的。車位現在也是稀缺資源,有車業主只是一部分,物業公司在管理中付出了代價理應得到回報必須收車位管理費,另外還應收車位使用費,部分業主無償使用車位這是對不使用車位業主利益的侵佔。車位使用費由物業公司代收,列入專帳管理,主要用於小區公益事業支出並定期公佈。
樓主所說社群不理睬這部分佔用車位人的的意見,社群的作法是正確的。各級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都不會支援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