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當事人的小姨)
當事人是一對雙胞胎男孩,出生不久父母離異(男的出軌),母親在孃家幫助下,獨立撫養孩子,法院雖然判決男的給撫養費,但是男方一直不給錢,也不給孩子父愛,接著,男方出國工作,要撫養費也找不到人,女方也就沒要。
現在雙胞胎快30歲了,已經成家立業,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父親老了,要求孩子贍養,法律上,孩子是應該贍養的。
那麼孩子可以起訴斷親嗎?可以和父親斷絕法律義務嗎?
不想和男方有牽扯,再也不想和他有一絲一毫關係。
贍養費是小事,最主要做母親的太苦太累了,男的沒養過孩子一天,卻要在老的時候在法律保護下,要求孩子贍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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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啤酒695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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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老南瓜
先分析:
1、這個父親確實不像話,不負責任。第一是出軌,第二是不管孩子。
2、你擔心的是假如這個父親需要雙胞胎孩子養活,孩子是不能不管的,想不管就需要斷絕父子關係,斷絕關係了,也就沒有贍養的義務了。
3、這個父親既然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他是知道的,一般情況下也不會要求雙胞胎兒子贍養他。第二,他出軌之後沒有再成家?沒有孩子?
所以,這個不需要擔心。
再建議:1、假如人家就不需要雙胞胎兒子來贍養,也就不用說了。
2、假如年老之後找上門來,需要雙胞胎兒子來撫養自己,贍養不贍養應該由雙胞胎兒子來定奪為好。畢竟是新生父親,打斷骨頭連著筋呢,對吧。也許這對雙胞胎兒子還想見見自己的父親呢。
所以說,不建議你們在中間插手此事。
3、孩子母親確實是苦,看情形是沒有再婚。這個事實男的應該是知道的,他還好意思返回來?我覺得不可能啊。
從法律角度,是無法割裂父子關係的,如果父親沒有生活來源,贍養義務還是要承擔的,但是看他之前有出國工作的經歷,應該也不是沒有勞動能力的,作為子女更多的精神上的關心和撫慰,鑑於之前的失責行為,造成親情疏離,法律也很難強制要求子女盡孝,即便父親的訴求得到支援,在執行層面也很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