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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物件談了四年,從大一談到大四,馬上要畢業終於談到結婚。 去年為結婚打算,在鄭州全款買了一套240萬房子,本人還有車子一部。 物件擔心就是結婚以後有了孩子以後,假如離婚,物件啥都沒。我出於這個考慮,同意用30萬彩禮,給物件首付另外買個房子。 問題一,我婚後用30萬買房子,物件認為不公平,屬於婚後財產,她之佔了一半,彩禮應該婚前買。 問題二,我今年29,物件22/給他大七歲,物件認為她一畢業就要結婚,掙得錢有我的一半,而我和她結婚之前,掙得錢沒她的分。 問題三,我不知道問題二這是什麼邏輯。 問題四,本來是打算用彩禮給物件買房,今年疫情經濟又是不景氣,我說了一句讓她存起來,結果又變成她吃虧了,我出爾反爾 出來打工早,小的時候沒錢談戀愛,有錢談戀愛發現同齡人都結婚了,認識現在女朋友。 沒多少感情經歷。 物件也沒多少感情經歷和社會經驗。現在想放棄這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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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辣得起飛

    你女友的意思是,你們結婚她只出個人,一分錢都不用花,還覺得滿滿的不划算

    其實潛臺詞就是她對你一點都不滿意,就算你把房子贈予給她,所有存款都給她,她還是認為嫁給你給你生孩子是件虧大本的事

    她22歲剛畢業,學歷比你高,但是還沒經過社會的鞭打,又正值女性年齡的紅利期,正是價高者倨之的時候,社會經驗和學歷的不匹配,是你們不適合的根源,相信你追她也砸了不少錢,但是上趕著不是買賣

    建議找一個25、6歲的姑娘,對社會和自身都有合理的認知,對你的努力上進有所欣賞,這樣的親密關係比較和諧

  • 2 # 真情實感的世界

    放棄吧,因為所圖太多,人心不足。

    她完全沒定型,你還是應該讓其在社會中去經歷一些後,再來談結婚,會更現實和務實一些了。

    如此早早地步入婚姻生活,外加現在就是這種態度,其實未來她的可變性非常大,而你的風險也挺大的。

    所以建議還是找一些思想定型,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生活的人,這樣未來的變化方向或追求 都會有一定的趨勢和把握 ,風險相對較小。

    你所擁有的條件應該不差的,在婚姻市場屬於買方市場,有得挑有得選。何必委屈了自己。

  • 3 # 圖圖聊房

    女孩子呢,是一種安全感很低的生物,再加上感情經歷不豐富,不管是對婚姻還是感情都會有很多期待和不安。

    先說說期待,年紀小,感情經歷不豐富,對感情關係的想象會更理想化,參照物多是身邊姐妹的意見和建議,而她們又是同一個年齡段,大多想法一致,男朋友是否好的標準,大多是是否對我足夠好,是否寵我,是否浪漫,是否願意為了我花錢(而這一條適用於所有女孩子對男朋友的判斷)等等。

    再說說不安,說的實際一點,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女孩子二十幾歲是一生中最有價值的幾年,二十幾歲擇偶其實挑選的範圍更廣,挑選的條件也可以更苛刻,所以在她最美好的年紀,如果不能換來感情和物質上的等價交換,心裡覺得虧是正常的,而有這種不安也是正常的。

    所以就要看你是否願意消除她的不安了。

  • 4 # AB11958707

    婚姻需要共同經營和維護,夫妻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先小家後大家,也就是內部先統一、和諧,再決定其他的事。

  • 5 # 靜享幸福人生

    雙方同進退,一起為小家付出,才是公平。

    一個剛畢業的女孩子,本是對愛情最有憧憬的年紀,可是她早早地把愛情跟錢綁在一起,並且認為男生就應該付出更多,應該用錢來填補女生的安全感。恕我直言,就算你們結了婚,今後還會有更多為錢而產生矛盾的時候。

    或許她根本沒想明白自己要什麼,畢竟太年輕了,沒有過賺錢的經驗,又因為學歷和年齡的差距,她認為她在你這裡是有提條件的資本的。

    在一起四年,你們應該有比較深厚的感情基礎了,你也有經濟實力撐起一個家,而她想要更多經濟保障,你要反思,平日裡有否給她足夠的安全感。

    女生有時候思維很直線,你什麼都肯給她,才是愛她。多多關心陪伴她吧,結婚的事情能不能稍微緩緩,等她懂事一點再考慮呢?

  • 6 # 戴著眼鏡的蔡先生

    婚姻沒有百分百的合適,以你目前的描述大概是在權利爭奪期,這個期間也是考驗夫妻之間的信任與理解,往往很多家庭的問題多是在這個階段爆發的,能否可持續發展還要看你對婚姻的理解程度,當然每個人都有私心,這也是處於本能的反應,目的是得到某種意義上的安全感。你描述的意思不知道是不是你個人全款買的房子還是這個房子有你物件投入的部分資金,所以沒辦法去給你分析太多。我想說只要兩人沒有選擇性上的錯誤都可以好好的進行溝通,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多理解一下對方換來的也是對方對你的理解。

  • 7 # 四季——花開

    站在她的角度想,她說的確實沒錯,你別說是240萬的房,就算你2400萬的房跟她沒有一分錢關係,如果一輩子不離婚她有使用權,哪一天萬一一個心血來潮,婚姻走不到頭,那她可真的是一無所有的淨身出戶了,大學畢業就嫁給你,然後就是結婚生子,所以她的收入也可以說微乎其微,萬一婚姻不暢,那可真的是一無所有,孩子票子房子車子都跟她毫無關係。她不得不為她以後的生活做打算,所以,站在她的角度她的顧慮不是沒有道理

    站在你的角度,你想的也沒錯,你買的樓車都是你辛苦賺來的,總不能結了婚就要分給對方一部分,頂多也就是和她30萬彩禮用來買房,那還得是婚後,到時候用共同財產還貸款,然後房子一人一半,這樣對你來說也很完美。

    現在你倆各自站在各自的角度,本著為自己負責的原則,那都對,很對,但是,結婚是兩個人都願意付出,或者有一方付出的多一點才可以,如果誰都不想多付出,甚至都不想付出,那多半是走不下去的。

    有人就沒有公平,結婚更沒有公平,因為男人跟女人本身就註定不會公平,所以,如果你想著公平,那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沒有!

  • 8 # 北京譚爺

    你的問題是比較具體的,這樣很好,有的人提的問題太寬泛,無法下嘴[捂臉]。

    婚姻是因為愛才走到了一起,不應有太多的附加條件,你的經濟狀況已經是很不錯的了,有車有房,相反是女方患得患失想的太多了,遇到你是她的幸運,失去你她以後可能會後悔,還沒結婚呢,現在就這麼多事兒,結婚以後只能矛盾更多,一定不會變好,因為她不是愛人,而是愛錢,想的太多了,死去活來的不是好婚姻,水到渠成才OK。

  • 9 # 牛排愛大霞

    你說的內容我沒怎麼細看,因為對於已經結婚過了七八年的人來說,感情婚姻的公平與否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雙方能繼續下去不?有什麼原則性的問題?

    你的情況不一樣,還沒真正邁入婚姻,所以結婚前的糾紛看來是比較關鍵的,每對夫妻都會經歷那個階段,也許有人很容易就渡過了,也許是雙方都很開明,又或者一方作出讓步。最主要是情感基礎是否可靠,很多短期的相處,相親,也許一下就爆發了,了結了。也有談了多年感情的因此各奔東西。我還是認為談戀愛這個階段,短不能太短,長了別超過三年,短了沒基礎,長了沒結婚的衝動。

    一下子又說的很遠了,其實我想表達的就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組成家庭,結婚還只是開始,婚後,生孩子,上班,做家務,你可能有更多的不公平,或者情緒,不管是你還是對方,能夠互相忍讓包容的過下去,那就是長久夫妻,不能,那你可能還要在婚姻裡幾度沉浮。

    做為在婚姻中熬了幾年的,沒有什麼倚老賣老,只是要清楚的知道自己要過什麼樣的生活,雙方能否為了這個目標努力,至於誰付出的多誰付出的少,多年以後,都是笑談。

  • 10 # 時光影視A

    多數女人要這些物質的,無非是要份安全感說到底還是慣性自動把自己放在了容易受傷的弱勢地位還有越是缺乏物質的人往往越計較物質很多家境並不好的家庭和女兒,都指望著這改變命運的二次投胎,所以常常哭著喊著以感情為籌碼謀求經濟上的種種補償,以此來建全自身的安全感而相對於家境比較殷實的女兒家,反而更著意雙方簡單純粹的感情和諧,對於物質相對寬容的多。當然要恩愛長久也是要不看走眼,沒遇到白眼狼才好這年頭,女人,男人,感情,責任,都太脆弱,這才是真真可悲若女人足夠自強,也就不必費勁罵男人沒擔當大家足夠平等,談談情,跳跳舞,多好

  • 11 # 原來那個阿智F

    婚前財產證明,房產證上必須加上女方的名字……這些問題大部分人都會遇到。如果一方主動提出,另一方也欣然接受固然很好。但往往就是,一方提出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條件,另一方就會有所顧慮。個人認為結婚的初衷是為了長長久久,不是說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自己會得到多少。如果抱著這種想法,那這個婚從一開始就是不單純的。

    結婚之前,伴侶的房子,車子,都是人家辛苦掙錢換來的,和你有什麼關係。你沒有資格要,也沒有底氣要。結婚時或者婚後兩人一起掙錢買房子車子,裡面自然有你一部分,就算日後,兩人感情出現問題,不得已離婚,法律也是公平公正的,自然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劃分。婚姻當中任何一方的妥協或者是讓步都需是自願的,比如說:女方不出去工作在家帶孩子,或者是男方在家。或者說是房產證的這些問題。如果一開始就是被迫的,那日後必然會矛盾不斷。吵架的時候會說“我當初為了這個家怎樣怎樣怎樣……”。有些話結婚之前是需要說明白的,財產證明也好,房產證加名字也罷。做這件事情的目的不是為了以後離婚,而是為了像對方證明愛意,給他們一個心安。對方接受就接受,不接受,那兩方都需要好好考慮對方是否適合結婚。

    (僅是個人意見和想法)

  • 12 # 聽君說故事

    都還沒有正式結婚,就因為錢的事矛盾這麼多。可以考慮一下結婚以後哪一天困難了會是什麼樣的狀態。另外就是四年的感情應該對對方也是有了解的,物件對你的擔心也有可能是你沒有給到足夠的安全感,那240萬的房子,不可以加上物件的名字嗎?女人和男人的思維方式不一樣,女人更加感性且更容易患得患失,再說彩禮,按照每個地方不一樣的話,我所瞭解的彩禮應該是歸屬於女方所支配。當然你們結婚後就是共同財產,但相對來說應該支配權更傾向於女方。單層面看女生似乎對錢財很計較,很在意得失。但是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你自己是否也沒有給到對方足夠的信任與安全感呢?結婚總是有很多這樣那樣的矛盾,溝通很重要,沒必要因為一時的煩惱而失去有可能是對的人。

  • 13 # 職場頑石

    你和你物件互換一下身份,就能找到合適的辦法了。

    人總是會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只是在思考時卻自動逃避了對自己不利的一面,只考慮對自己有利的因素。

    自新婚姻法開始實施以來,婚前婚後財產問題就一直是個熱議的話題,也一直是個有爭議的話題。有兒子的和有女兒的紛紛從自己的角度,從保護自己子女的角度出發,來處理問題。特別是房子問題,男方買的房子要不要加上女方名字的問題,成了最主要的矛盾。

    有的情侶甚至因此分手,分手原因,也驚人一致。女方認為:男方不夠愛自己,所以才不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男方認為:女方不夠愛自己,才那麼在乎房本上有沒有自己的名字。都以愛為名,其實都是自私的只為自己考慮,不為對方考慮,歸根結底,一句話,愛情不夠,如果愛情到了情深無悔的地步,誰還會在乎房本上有沒有名字?

    如果男方深愛女方,就會為了讓她安心,也會主動加上所愛之人的名字,與她共享共同的家;如果女方深愛男方,為了讓對方父母安心,也不會讓自己所愛之人為難。因為愛你的是男友,而不是他的父母,瞭解你的,也是你的男友,不是他的父母。你不能要求對方的父母能向他一樣信任你。

    那種以愛為名,堅決要求男方房產本上加上自己名字的女方,即使因為兒子的要求,男方父母同意了,但因為不是主動而是被動接受,心理也會不舒服,為以後的家庭關係造成矛盾。因此,不要計較,當男方家庭主動提出的時候,要表示感謝,感謝對方的信任,如果男方不主動提出,也要理解。

  • 14 # 心理諮詢師珍珍

    不知道什麼原因讓您準備結婚了卻又想放棄這段感情,提的問題是結婚怎樣才讓雙方公平。今晚看到一句話說以前人們東西用壞了是修理,現在人們用壞了是丟了換新的,婚姻也這樣?

    要結婚了,但想著如何公平,如果離婚怎麼分財產。給人感覺是婚姻穩定性下降,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經濟好了更追求婚姻自由,婚後不滿意就分。我在想,那些離婚後的朋友再找的物件如何。

    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組建一個新的家庭,生兒育女,同心協力創造幸福,不分彼此各自盡力。真正的愛是我與您在一起很幸福,為對方全心付出不求回報得失。

    不知結婚後如何可以讓雙方公平,求助法律。供參考。

  • 15 # 二月野

    女方假如“結婚以後有了孩子以後,離婚,啥都沒”,對離開職場,迴歸家庭做全職主婦的女性來說,這是現實;但如果繼續混跡職場,就不存在啥都沒有。

    我們都會擔心一旦離婚可能人財兩空,所以很多人會各自公證婚前個人財產,甚至婚後房子的份額等,但你物件認為的種種不公平很大機率在於無法分割你的婚前個人財產。

    問題一:

    婚後收的彩禮確實屬於婚後財產,婚前給予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但是離婚的時候同樣可以要求對方返還部分彩禮。

    假設在婚前交的30w首付,這30w的份額屬於女方,婚後還貸的部分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購買可以透過書面約定說明這30w的份額屬於女方。這裡女方仍認為不公平,在於她想要的可能不是30w彩禮,而是獨屬於她的一套房子。

    我國法律不提倡透過婚姻發家致富,現今社會購房父母出資要幾百萬,一套房子可能是家裡兩三代人的所有存款,甚至背了不少外債,一旦離婚女方就分走一半的房子,對家庭來說財產損失太大。

    不可否認的,做家庭主婦多年的對家庭付出很多,一旦離婚很大程度上回不去曾經的職場,沒錢、沒房子、沒工作,擁有的就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婚姻中沒有完全的公平,財產上來說,保障婚前個人財產安全是最重要的一點,然後才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安全。

    問題二:

    她認為自己更年輕,22歲之後的財產有你的一半,你今年29歲,22~29這7年之間的財產她享受不到,這麼一想就覺得自己虧大了。

    真要這麼算的話,兩人的收入不也是存在一個差距,假設女方月薪5k,男方月薪15k,婚後財產男方佔了女方的2.5k,女方佔了男方的7.5k,男方不也能說這不公平。

    問題三:問題二損害的是男方的個人婚前財產。

    問題四:很多時候我們無法要求絕對的公平,大部分時候都是相對的公平。

    正如家裡有兩個小孩,分配家務活的時候,大的洗衣做飯,小的倒垃圾抹桌子,按能力分工合作,這就等同於公平。

    過於強調公平的婚姻,對細枝末節斤斤計較,必然會反過來損害感情。我們需要保障的是個人婚前財產安全,以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安全,讓其他的代價變得可以接受,從而讓婚姻變得美好。

    婚姻的起點是感情穩定,終點是感情破裂。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你。

  • 16 # 剛子在西北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有了這種風氣,還沒結婚,想的都是離婚的那堆事了。

    還有發現同齡人都結婚了,才急著談女朋友結婚這個出發點,必然會導致戀愛和結婚會有一堆矛盾。如果沒有,那可能是問題還沒暴露出來,除非真的遇到對的人了。姻是兩個人共同組建一個新的家庭,生兒育女,同心協力創造幸福,不分彼此各自盡力。真正的愛是我與您在一起很幸福,為對方全心付出不求回報得失。

    姻是兩個人共同組建一個新的家庭,生兒育女,同心協力創造幸福,不分彼此各自盡力。真正的愛是我與您在一起很幸福,為對方全心付出不求回報得失。

  • 17 # 紫情冬語

    1.她對物質“計較”呈現出來的極度不安全感,背後是情感不安全。試想雙方的關係深刻程度和三觀一致性也許有一定的差距,其一可能和她的閱歷有關,其二可能和她的成長環境有關。

    2.站在你的角度看,你是否給了她足夠的親密和愛。從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來看,她對安全感的缺乏,一定程度上而言,對更高層次的需求不會太高,比如愛與尊重,而你可能也沒有給她,她也沒有給你。所以,她用物質來抵抗愛與親密的匱乏帶來的不安全感。

    3.婚姻裡沒有絕對公平,很多問題都不是一個巴掌能拍響的,你們雙方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足夠的溝通去解決。

  • 18 # 餃子夜話

    首先,任何問題一旦牽扯到利益就複雜了,如果是單純的感情問題,那就要簡單的多。首先,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你跟她爸爸媽媽接觸過嗎?他們的態度是什麼?其次,作為以後的夫妻,首先要學會信任,如果沒有信任一切都白搭,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怎麼樣怎麼樣,說明一點,她不信任你

    我們再來說錢的問題,你的第一個問題,240萬的房子和車是婚前財產,肯定跟你媳婦沒一毛錢關係,其次30萬彩禮以你媳婦的名字去買房子,也屬於婚前財產,雖然是以你媳婦的名字買的,但是這30萬是你掏的,婚後你媳婦至少要還一半,不是她佔一半,從法律的角度上講,她一毛錢都不佔,彩禮超過15萬就是犯法的,但是你們買房子了,另算。問題二,那到底誰掙的錢多呢?談戀愛4年,你花的多還是她花的多呢?她又是個學生,沒有經濟來源,那等於你養了她四年,這筆賬又怎麼算,所以你媳婦這麼說完全就是衝著你的錢去的吧。問題四,對於現在的金融來講,還能拿出來30萬給女方還是女方吃虧了,你吃的哪門子虧?30萬彩禮,超過15萬就屬於天價彩禮了,可以去告的!

    至於感情,都說勸和不勸分,兄弟,能找到比你小7歲還願意跟你在一起的,珍惜吧,好好調教,好好講道理,讓他爸爸媽媽給他講道理。要麼讓你爸爸媽媽給他講道理。老人的話總歸還是管用的。如果實在講不通,那也不是不能分,放棄也是對的,畢竟她都不相信你,婚後更麻煩

  • 19 # 曌果凍

    自己跟自己結婚最公平。快速發展的社會,愛情被好多人發展成了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沒有人知道這樣的發展是好還是壞,我們每個人都是試驗品。

    但是現在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愛情模式,有好多被社會無情的撲滅了。但是不論社會有多麼殘酷,有一些內心的聲音還是應該堅持一下。正如有一個人說過,我們不是每個人生下來都幸福,但是每個人都有最求幸福的權利。

    從古到今,愛情都有太多解讀,有政治家的聯姻,如,李世民與長孫無忌的妹妹,劉禪與張飛的女人。還有國家的的委曲求全,如漢朝時的公主和親。有為了家人的委屈求去,如黎姿與馬廷強,還有嫁入豪門的王豔。還有好多普通人,嫁給有穩定工作的,家庭相對好一點的,還有生活貧困奉子成婚的。還有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

    好多種的愛情,每一種愛情裡都有好的愛情,也有壞的愛情。有時候是自己命數,大多時候呢是自己經營不善與不會選擇造成的惡果。所以一件事成功,是無數點滴的累積。

  • 20 # 黔遊鄉村

    結婚除非兩個大家族都很實力,才擔心財產問題,一般只要努力什麼都有,相互包容,理解,支援,鼓勵,私心太重一切都可能重新開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覺得孩子應該隨母姓還是隨父姓?拋開法律層面,只談內心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