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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女俠亂燉

    12歲的男孩子,還要求和父母同睡,是不正常的。

    臺灣女演員狄鶯,兒子12歲才斷奶,兒子15歲還和裸睡的狄鶯同睡,直到兒子有生理反應才覺得不妥。

    狄鶯說為了保護兒子,不讓兒子和同學來往。

    無論兒子犯了什麼錯,狄鶯都不批評兒子,最後兒子去美國留學,因為對學校不滿,持槍說要襲擊學校,進了監獄。

    下圖就是狄鶯兒子在美國被警察帶走的照片。

    男孩子12歲,身體開始發育了,還要跟父母同睡,不正常。

    這個年齡的孩子正是自我意識很強,不斷叛逆尋求自我的時候。

    孩子要和父母同睡,心理上過度依賴父母,父母要檢視日常和孩子相處的方式。尤其是母親,需要檢視自己有沒有和兒子過度親暱,刻意製造異常的依戀關係。

    如果不想害孩子,想讓男孩成長為一個正常的人,提供如下建議:

    1.和男孩講明白分床睡的必要性,讓男孩回自己房間睡覺。就算男孩不適應,父親可到男孩房間做過度陪伴,母親必須和男孩保持生理接觸距離。

    2.如男孩出現明星分離焦慮,帶孩子看心理醫生。

    3.父母需要檢視夫妻關係及相處模式,重建正常家庭序位。

    孩子的問題都是父母的教養方式造成的,12歲的男孩要跟父母睡,最有問題的恰恰不是孩子,是父母。

  • 2 # 九錦朝鴻

    ”男孩子12歲了,還要跟父母同睡,咋辦”

    男孩已經12歲了,不應該和父母同在一個屋睡覺。

    我這樣認為的理由如下:

    第一,孩子已經12歲了,雖說未成年人,但是也已經不小了,總和父母在一個房間睡覺很不方便,因為現在臥室大多面積都比較小,三人都擁擠在一個狹小的空間空氣也不流通對健康也非常不利,大人和孩子的生活習性也未必都盡相同,所以都相互影響晚間的睡眠質量,所以不建議孩子和父母同一屋睡覺。

    第二,孩子12歲對身體各方面的器官也比較好奇,尤其做母親的睡覺不可能都穿的那麼嚴實,這容易使孩子產生好奇心 ,從而促使他萌動的幼小的心靈有向異性偏執之感,很不利孩子心裡衛生健康的成長。

    第三,孩子12歲,應該從小就讓他養成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鍛鍊孩子的膽量,讓孩子自己就有獨立的空間,使他幼小的心靈隨心所想,自己隨著自己的心願佈置自己的房間,比如喜歡小動物了,喜歡自己畫的畫了都可以貼在自己屋內自己去欣賞。這樣從小就培養孩子的自立能力,為孩子往後茁壯成長打下堅實的基礎 。

    終上所述,男孩12歲了,就必須和自己的爹媽分屋睡覺,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待這個問題都是利大於弊。

  • 3 # 依舊淺笑

    現在很多獨生子女的家庭,孩子就是家裡的寶。所以很多孩子十歲左右還跟父母一起睡,這樣是有很多危害的!

    首先孩子不願意跟大人分床睡,他心理上是恐懼的,小孩子喜歡幻想很多東西,小時候的大灰狼呀,怪物啊,大一點就是神啊,鬼啊的。就不敢單獨睡。

    其次是對父母的依賴性太強了,自己很難獨立,很多連疊被子都不會。很多孩子都是媽媽一手帶大的,一直方便照顧孩子生下來就一直睡在自己身邊,所以大人小孩都習慣了。

    而且很多孩子容易性早熟,有的還會性別意識模糊,對孩子身心健康是有很多危害的!

    最後很多孩子不分床的家庭,夫妻關係都不會太好。

    所以說12歲的男孩子現在應該跟父母分床睡了,也不能太著急,一步一步來,循序漸進,突然分開孩子還是會很不適應,容易焦慮,把孩子的房間裝扮的溫馨些,放些他喜歡的東西,晚上可以陪他閱讀一下,聊聊天保持好的心情入睡,12歲的孩子也懂得不少了,可以講講道理,這個時候父母的耐心很重要。

  • 4 # 芳心可期呀

    建議分床睡。男孩子,不能慣 ,到了年齡一定要適當保持距離,雖然他是孩子,但是父母應該清楚 ,孩子該有怎麼樣的生活空間,以免日後有不當行為,當然我說的有言過其實了,話語很理智,儘快實行吧

  • 5 # 難得糊塗BB

    你好,12歲男孩子還跟父母睡我真的接受不了,這不是愛他反而是害了他!

    12歲的孩子身體已經開始發育了吧,就算父母沒教過男女有別,學校也有上生理課吧!有句話說,男大避母,女大避父。這不是說不愛了,相反正是愛的表現。孩子慢慢長大了,儘可能給他一個獨立房間。

    我家的孩子6歲給就他分房睡了,先從分床開始,慢慢過渡到分房,如果他比較害怕的話,你可以跟他說好看著他睡著了才離開,你的房間跟他的房間都點上小夜燈,增加安全感,還要告訴他,你半夜會時不時過來給他蓋好被子或者來看他,叫他安心睡,別害怕,爸爸媽媽房間就在隔壁,都開啟房門的,不用擔心什麼的。

    這樣慢慢過渡下來分床分房睡就成功了!

  • 6 # 新資優教育

    12歲男孩還跟父母睡,很有問題了!我國現階段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修為8週歲,,即意味中民法就規定8歲就要承擔起簡單的民事行為能力了,12歲還要跟父母同床,難道還要圈養一輩子?想想後果吧!

    我兒子,08年10月出生,也12虛歲了。從4歲起,就開始獨立分房睡,但那時我們2個房間都不關房門,有時睡到半夜孩子自己也會跑到我們床上來,5歲起為了訓練他的獨立適應性,送他到一所中英文幼兒園寄宿了一學年,6歲起就開始在香港讀大班,到現在讀小學5年級,都是一個人獨立一個房間睡覺。從去年9月開始,就配一個電話手錶,週末也讓他一個人往返廣州香港兩地了,一個人過關(11歲就可以一個人過關)、地鐵、高鐵(購全票就可以一個人上車)等,全程都他自己搞定。我就拿自己孩子的試驗成果,與大家分享經驗,建議這位家長尤其在以下幾方面要立馬重視起來。

    1. 對孩子進行性別教育、性教育

    在2-3歲時,孩子逐漸建立初步的基本性別認同,5-7歲時,孩子就認識到一個人的性別不會隨情境的改變而改變了,確定了“性別恆常性”。除了獲得性別認同之外,此階段的孩子還發展了與其性別相適應的性別行為,即男孩應該是什麼樣的、女孩應該是什麼樣的,這個階段的孩子已經知道男孩更喜歡玩小汽車和槍等等,女孩玩布娃娃和毛絨玩具等等,他們還知道男人一般不能穿裙子等等。

    而這個時候就應該開始分床睡了,按歐美的一些做法,就有嚴格的“親子異性界定”,哪怕是父母幫孩子洗澡都可能涉嫌觸犯法律規定。我們身邊也會發現一些比較早熟獨立的孩子也覺得還跟父母睡一起“很害臊”。

    這階段,也必須對孩子進行性教育,早一點讓孩子知道正確的兩性知識以後,他們就用不著自己慢慢琢磨了,一些錯誤的知識和觀念也就沒有存在的空間了。家長也可以藉助一些性教育的漫畫書,讓孩子邊看邊講,也可以讓孩子自己看,不明白的地方再予以解釋。總之,不要認為孩子還小就避而不談,或者對孩子的性提問做出過於複雜的解讀,更不能認為孩子性早熟或道德有問題,而應以坦率而自然的方式進行回答。還應該教育孩子作好性自我保護。

    在性別認識發展的諸多影響因素之中,家庭的影響是第一位的。研究認為:在兒童尚未獲得基本的性別認同、沒有表現出明顯的性別角色偏好時,父母就應鼓勵與兒童的性別相適宜的行為,並阻止那些與兒童的性別不一致的行為。當兒童表現出與其“性別適宜性”的行為時會受到獎賞,當表現出與其性別不相適宜的行為時就會受到懲罰。也就是說,孩子是否分床睡,在乎父母的“獎懲做法”了。

    2. 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

    家庭教育中,母親往往對孩子是過度包容的,她的愛是無條件的,而父親往往是規則之源,父親的愛往往是有條件的,只有孩子的行為符合規則並達到一定的期望之後,父親才給予他關愛。

    根據心理學的理論,孩子四五歲起,就開始建立規則意識,這個時候就應該要讓孩子開始分床睡,這就應該是一種規則。考慮到孩子適應過程,可以同房不同床,這個時候父母就應該逐漸按規則行事,而不是一味遷就孩子。

    規則教育其實就是幫助孩子形成以社會允許的方式滿足自己的各種需求的能力,它實際上屬於一種自我約束、自我控制的行為。在規則教育的過程中,家長要引導孩子認識規則、瞭解規則。一般情況下,對於三五歲的孩子,就應該明確告訴他們什麼樣的行為是對的、什麼樣的行為是錯的。當然也可以換個說法,明確告知什麼樣的行為是“好孩子”的標準,什麼樣的行為是“壞孩子”的標準。在引導孩子認識規則的過程中,應簡單明瞭地告知孩子該怎麼做即可,切忌長篇大論式的道德說教,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還聽不懂大道理。

    在管教孩子的過程中,家長往往隨意性很大,情緒好的時候對孩子過於寬容,失之過寬,情緒差的時候對孩子過於嚴厲,孩子往往無所適從,對行為對錯的標準感到迷惑。因此,家長要引導孩子明確把握規則標準,現在12歲,就必須明確“獨立分房睡”是個最基礎的規則要求,是一個必須執行的家規。

    規則教育是一個由外部引導逐漸內化為孩子自己需求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家長學會說“不”很重要,家長對孩子要求一起睡就必須對孩子認真說“不”並嚴格執行。許多到青少年期仍然以自我為中心的孩子往往是小時候父母缺乏適當管教、過度滿足而造成的。父母對孩子有求必應,往往導致孩子把自己的任何需求都看成理所應當。

    3. 培養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

    小學時期是孩子由家庭走向學校和更為廣闊的外部世界的重要時期,這是孩子獨立過程中的重要一環。在這一時期,孩子要在父母的引領下,學習如何獨立應對生活中的新變化,以自信的姿態走向社會。在孩子獨立的過程中,自理能力是最應先發展的一種獨立能力,自理是孩子逐漸走向自立的必由之路。

    在孩子的自理及獨立能力的發展過程中,家長要鼓勵孩子的自理和獨立,幫助孩子逐漸擺脫對他人的依賴,走向獨立。家長應該循序漸進地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根據他的能力逐漸讓他承擔與年齡相符的自我管理責任。孩子進入小學以後,就應該有孩子的獨立臥室,並由孩子慢慢管理自己的臥室。

    4、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

    小學階段的兒童逐漸獲得了基本的生活能力,他自己有能力去做計多事情。從孩子的角度來看,小學生其實已經有很強烈的獨立意識,希望對自己的生活有所掌控。從父母的角度來看,家庭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培養一個獨立的、成熟的個體,教育的目的是為了使孩子能夠形成自我教育的能力。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孩子將來還要靠自己,在人的一生之中,最可靠的那個人還是自己。

    因此,父母在小學階段就應逐步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小學生需要養成的獨立能力有很多,家庭生活中到處都是培養孩子獨立性的機會,比如衣食住行等等,關鍵看父母是否有這種意識,別給孩子依賴,讓他自己去解決問題,教孩子獨立比替孩子做事更有價值。尤其男孩子,將來承擔的社會責任更大,我們不能呵護他一輩子,幸福和苦難都是他必須經歷的,父母總要先他而去,不如早點把世界交到他的手中。

    5、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責任感是人驅動自己一生勇往直前的動力,也是孩子成長中人格健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有責任感的男孩,會竭盡所能去完成該負的責任,並在勇往直前中創造出奇蹟。當代部分青少年責任感缺失的原因可以追溯到小學階段,小學階段是責任感培養的關鍵時期,讓孩子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尤其是對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此時必須根據孩子的年齡及能力賦予他相應的責任。

    家長要想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就要從小抓起,從孩子的自立抓起。例如,上幼兒園的男孩要學會自己穿衣服、吃飯,幫媽媽拎購物袋;七八歲的男孩要學會自己收拾房間,自己疊被子,整理、修補自己的玩具、圖書,幫助擺放全家人用的餐具,掃地、倒垃圾等。不論是什麼任務,父母都應該用孩子能理解的方式給孩子講明,使他意識到自己有責任將它做好。另外要給孩子自我服務、為他人服務的機會。生活中許多家長擔心孩子做不好事情而代替包辦,久而久之,孩子就會以為什麼事都是大人的,和自己無關,沒有一點責任感。

    綜上所述,當前對這個12歲男孩,必須界定“獨立分房睡”這一底線規則,可以尊重孩子自己選擇所喜歡的寢具物品,由他自行管理,這大孩子就不要顧及什麼孩子心理不安全因素,就必須不留任何退路,並給予孩子充分的信任,要相信孩子有管理自己的能力,充分放手,孩子的自主意識和獨立精神就會大大增強,而在成功的體驗中,孩子會獲得更多的自信,從而更大膽地去承擔責任。這種良性迴圈,有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質與獨立行事的能力,有助於其責任心的形成和全面素質發展。

  • 7 # 清荷聽雨宇

    孩子12歲了,還跟父母睡,有同款嗎。怎麼辦?我覺得生活中還是極少有這樣的,孩子已經12歲了,馬上就進入青春期了。再這樣下去是對孩子的身心都有影響的。

    沒有從小就分床睡,養成好的習慣。這麼多年了,孩子都12歲了,還是沒有分開。說明,孩子和父母睡已經成了習慣,還是很排斥一個人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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