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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秦貴在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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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島壩
首先明確農村住房“飄出來”的概念以及計算在宅基地面積裡到底有沒有好處?
一般情況下,房屋的主體結構都是牆體落地的,但是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住房樣式也體現了多樣性,出現了局部“飄出來”的情況。不過雖然形態各異,一般可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有柱狀落地,一種是不落地。具體可以參看下圖:
圖一:有柱狀落地(圖源網路,侵刪)
圖二:沒有落地(圖源網路,侵刪)
以上兩種情況,宅基地面積的核算方法是不一樣的。
圖一的情況,飄出來的部分需要計算在宅基地佔地面積裡。圖二的情況,一般情況下,不計算在宅基地佔地面積裡。
那麼到底是計算在佔地面積裡好還是不計算好呢?這個又要分情況了。
如果你是補做集體土地使用證,那麼在不超方的情況下,自然是土地證面積做得越大越好。土地證面積大,一旦將來涉及到房屋拆翻建或者拆遷,可以給你的空間就會更大。這時如果你是圖一的情況,那是務必要與土管員溝通好的,即便土地證已經做出了,最好還是仔細瞭解下所在地區的宅基地政策,是否可以將飄出來面積重新核算進宅基地面積裡。如果是按照圖二的建法,那麼理論上是不會算在宅基地面積裡的,不過也要看當地具體的計算標準,地區不同,對於宅基地管理的嚴格程度也是不同的。
如果你是申請農村自建房,宅基地面積已經確定了,那麼按照圖一的建法,你勢必要損失點室內面積。如果按照圖二去建,飄出部分又可以不算在宅基地面積裡,那你就可以多一點室內面積,等於就是“賺到了”。然而我個人意見,飄出部分不落地的房子勢必會喪失一定美觀性,除非室內面積確實是太小不夠用,不然實在沒必要。
綜合上面的分析,對於所提問題大家心中應該有答案了吧?
報建面積批下偏小,那樓上可否飄出,在自有土地範圍內,比如原圖紙設樓梯部位屬於報建面積內,但屋於土地證面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