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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5499144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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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律師說勞動法
已經超過60歲,跟公司之間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勞務關係,不再受勞動法律的保護(部分社保待遇除外),自己主動辭職與公司辭退,已經沒有區別。不可能還有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公司也有意思,非得員工主動辭職,恐怕也是擔心員工反過來要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因為通常的理解是:員工因個人原因或者沒有原因的辭職,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大家都知道有勞動法,但勞動法具體有哪些規定搞不清楚。所以建議大家多學多看,因為涉及每一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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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叟938
60歲是該退休了。但我們是農民,農民工。退哪門子休!要不就悶頭繼續幹,要不回家把嘴掙出,把褲帶勒緊,一聲別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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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哈哈羽毛球
什麼叫申請被辭退?不明白!男的普通退休年齡就是60歲,到年紀了安排您退休很正常!除非單位覺得有必要返聘您!否則就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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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凡塵漫記
看了題主問題,題主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題主如果離開企業,正常應該要求企業給你辦理退休手續。企業也會主動給辦理退休手續。
第一種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也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但是實際中,勞動者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由於沒有滿足其他2個條件,繳費年限不足15年,或則公司未給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情況存在。勞動合同不能自然終止。勞動者與企業依然是勞動合同關係。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既然是勞動關係,那麼應該按勞動合同處理。
題主如果存在年齡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情況,申請被辭退,可能是為了讓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就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了。
而企業要求題主自動離職,也是為了避免主動辭退勞動者,存在違法辭退的可能性。
第二種情況: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這條規定了勞動者只要符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勞動者與企業不再是勞動關係。如果繼續用工,只是勞務關係。
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支付經濟補償金條款中,沒有規定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條款。也就無所謂勞動者申請離職,或是企業辭退勞動者了。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2種情況,題主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還是詢問下專業律師或是勞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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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bbyLiu劉女士
超過六十歲的員工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屬於自動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繼續在企業工作屬於勞務關係,不存在辭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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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想錢想瘋的主。到年齡退休即可,為什麼要求被辭退?和你老闆說一聲走時發個茶缸啊!面盆呀!再給你帶個大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