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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達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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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觀瀾聽雨潤物無聲
我們先來講一講總督這個職位的由來,以及設立這一職位的初衷。總督這一職位,國內外都有設立。羅馬帝國曾設立過,英國大舉開拓殖民地的時候也設立過。中國最早設立總督職位的時候,還是在明朝中期。所謂總督,自然是可以掌握地方大權,督辦重要事務的官員。
明朝,清朝雖然都設立了總督這一職位,但兩者之間,卻又很大的差別。在清朝,總督是地方大官,掌管地方的軍權和行政權,屬於當時最重要的封疆大吏。東三省總督因為清朝發家關外,所以這裡的總督地位最高。而直隸總督因為靠近北京,後來又入了北洋大臣的管轄,所以,這裡最有分量。總而言之,清朝的總督是當時最有分量的地方官。
而明朝不一樣,明朝最初設立總督的時候,根本沒有把它當成一個正式的官職。明朝的總督,都是從中央的尚書、侍郎裡挑選出來擔任的。設立總督的初衷,就是讓他們解決一些棘手的事情。賦予他們足夠的權力,讓他們可以協調各路資源,盡力去平息事端。等到事情處理完了以後,就裁撤這一職位。所以說,這並不是一個固定的職位。
比較有標誌性的,就是明朝中期,為了抵禦北方韃靼設立的薊遼總督,專門管理錢糧軍務。不過,因為北邊一直不安定,所以薊遼總督這一職位就一直存在,直到清朝時候才廢除。
當然,在明朝的時候,總督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官職。在中央的時候,他們身居高位。在地方的時候,他們可以掌握地方的軍權和財政大權。同樣是舉足輕重的位置。但是,到明朝中期的時候,一些地方的總督,也開始成為常設官職。
跟明朝還有不同的地方在於,清朝設立總督,目的還是為了中央能更好的掌握地方的權力。派往各地擔任總督的官員,都是文臣為主,他們可以用來節制地方上的武將。為了不讓總督的權力過大,明朝又把軍隊的實際權力抽調走。軍隊只聽從朝廷的調令,而不是總督的命令。總督只負責節制那些高階武官即可。為了讓自己更加放心,清朝皇帝又讓巡撫跟總督直接互相節制、分權,避免地方勢力過大。與此同時,又給了總督一定的發揮空間,讓他們可以節制地方不同的省份,協調處理好地方事務。
也正是因為明、清兩朝設立總督目的不同,才導致他們後面一系列的不同。不過,這兩個朝代之間的不同,其實也是正常的。因為總督這一職位的設立,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因為地方需要有一定的空間,才能處理好地方的事務。這也是為什麼,清朝會沿襲明朝的制度,繼續設立總督這一職位。但是,因為這兩個朝代面對的外部環境不同,內部條件構成也有很大的差異。所以,他們會在總督這一職位上,出現不同,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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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yg影片君
明朝晚期總督相對大些。
一 明朝總督與巡撫皆為地方軍政大員,合稱督撫。
【但總督權力較巡撫大】,多數地區巡撫位於總督之下,亦有總督兼任巡撫者;總督的轄區比巡撫要大,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時更有管轄五省、七省者;【且總督級別較巡撫高】,地方總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選,由尚書、侍郎擔任,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職銜。
二清朝總督,清朝中前期,設有八個地方總督,分別是:
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雲貴總督。
另外清朝末年的時候,將盛京將軍改為東三省總督。
清朝的地方總督本來品級是正二品,但是往往會加一個兵部尚書銜,這樣品級就變成了從一品。
清朝的總督有哪些職能,我們看總督的全稱就可以看出來。比如說直隸總督的全稱是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兩江總督的全稱是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閩浙總督的全稱是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從全稱我們就可以看出總督的具體職能,第一塊是總督地方政務,第二塊是提督軍務。所以說總督是掌握了一定了軍事權,但是請注意,只是一定是軍事權。
清朝的中前期的時候,對於地方的軍事掌控還是比較好的,地方上的軍事權處於一個三個三足鼎立的姿態。
第一部分,地方總督和巡撫有自己的親兵,分別叫做督標和撫標,人數不太多,但是屬於總督和巡撫自己管控。
第二部分,綠營兵。所謂綠營兵,也就是漢人士兵,清朝在各省都駐有綠營兵,各省綠營兵的最高長官是提督。提督屬於從一品,和加兵部尚書銜的總督品級是一樣的,但是要受到總督的節制。對於綠營兵,總督在經過兵部和軍機處授權的時候,可以調動,否則是調動不了的。
第三部分,八旗兵。清朝的統治者並不是那麼相信漢人,因此在各地同樣駐有八旗兵,最高的軍事長官為地方將軍,同樣是從一品官,比如說杭州將軍。地方將軍和綠營提督雖然同為從一品,但是因為是旗人的原因,地位遠非提督可比,即便地方總督,地位也不如地方將軍。對於八旗兵,地方總督基本是沒可能調動的。
在這種三足鼎立的情況下,總督雖然屬於地方上的一把手,手頭上卻沒有幾個自己能調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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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趣味多
明朝的總督和清朝的總督的最大差異——明朝的總督是臨時職位,而清朝總督是常設職位。
不過,說到總督時還要談到巡撫,因為兩者的差異說大也大,說小也小,之間區別是總督管理多省,巡撫管理一省。
由於清承明制,所以先談談明朝時的總督巡撫。
明朝地方實行三司並立制(司法、行政、軍事),如果該省遇到重大難題,需要幾個機構協同,那麼中央就會臨時委派一個官員協調各方關係,這個就是巡撫。同樣的道理,如果牽涉幾省就會設定總督。
因為是暫設,職權分得不是很細,說大真的很大。比如明朝浙直總督的地位就非常高、權力非常大,其管轄範圍達8個省。
(明朝浙直在鼎盛時期包括了浙江省、山東省、南直隸、福建省、江西省、廣東省和廣西省。)
出現這樣的原因是因為明中後期沿海的倭患嚴重,需要一個頂頭上司統籌沿海各省防衛、物質,能夠在重大時機做出決斷。
當然,隨著倭患逐漸得被治理,如此位高權重一職也就沒了存在的必要。
那麼,總督這個職位怎麼從臨時暫設轉變為常設的呢?這就要談到明清之際。
明晚期,因為後金的坐大,為了統籌軍事實力剿滅後金,在邊關設立了薊遼總督、三邊總督等幾個邊關的總督,只有這幾個總督逐漸轉變成地方常設高階官員職位。
到了清朝入關以後,清朝改變了總督和巡撫的工作模式,讓其成為了地方上的封疆大吏。通常是巡撫管一個省,總督管兩個或者三個省,有時,巡撫受總督的節制。不過也存在有的省只設巡撫而沒有總督,例如河南、山東,有的省只有總督而沒有巡撫,例如四川。
隨後又產生了八大總督(直隸、兩江、兩廣、兩湖、閩浙、四川、陝甘、雲貴),其中直隸總督的地位最高號稱“疆臣之首”,其次是兩江總督。
觀點:從管轄範圍來看,明朝的直浙總督無疑是最大的;從許可權上看,由於是戰時臨設,故它的許可權毫無疑問也是最大的。如果比權利大小,我還是認為明朝的直浙總督權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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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鼎玉軒轅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總督這個官位是在清朝才是定製的,明朝的時候,最高的地方長官是巡撫,管理著一方的財政,刑獄典刑等,明朝的總督都是地方出現叛亂或者戰爭,朝廷臨時設立的官位,以大學士掛兵部尚書銜,相當於欽差,總領一省,或者數省的軍政。戰爭結束後,這個總督就沒有了,像薊遼總督,三邊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等,而到了清朝,逐漸的成了定製,全國十三個省,有以下幾個總督,有時候略有修改,直隸總督,兩廣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兩江總督,雲貴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漕運總督,到了清末,又設立了東北總督,這幾個總督,以直隸總督的地位最高,李衛,李鴻章,袁世凱都做過直隸總督。所以相對來說,明朝時的總督要比清朝的總督權力要大,我的回答完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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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情商第一課
明朝,清朝雖然都設立了總督這一職位,但兩者之間,卻又很大的差別。在清朝,總督是地方大官,掌管地方的軍權和行政權,屬於當時最重要的封疆大吏。東三省總督因為清朝發家關外,所以這裡的總督地位最高。而直隸總督因為靠近北京,後來又入了北洋大臣的管轄,所以,這裡最有分量。總而言之,清朝的總督是當時最有分量的地方官。
而明朝不一樣,明朝最初設立總督的時候,根本沒有把它當成一個正式的官職。明朝的總督,都是從中央的尚書、侍郎裡挑選出來擔任的。設立總督的初衷,就是讓他們解決一些棘手的事情。賦予他們足夠的權力,讓他們可以協調各路資源,盡力去平息事端。等到事情處理完了以後,就裁撤這一職位。所以說,這並不是一個固定的職位。
比較有標誌性的,就是明朝中期,為了抵禦北方韃靼設立的薊遼總督,專門管理錢糧軍務。不過,因為北邊一直不安定,所以薊遼總督這一職位就一直存在,直到清朝時候才廢除。
當然,在明朝的時候,總督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官職。在中央的時候,他們身居高位。在地方的時候,他們可以掌握地方的軍權和財政大權。同樣是舉足輕重的位置。但是,到明朝中期的時候,一些地方的總督,也開始成為常設官職。
跟明朝還有不同的地方在於,清朝設立總督,目的還是為了中央能更好的掌握地方的權力。派往各地擔任總督的官員,都是文臣為主,他們可以用來節制地方上的武將。為了不讓總督的權力過大,明朝又把軍隊的實際權力抽調走。軍隊只聽從朝廷的調令,而不是總督的命令。總督只負責節制那些高階武官即可。為了讓自己更加放心,清朝皇帝又讓巡撫跟總督直接互相節制、分權,避免地方勢力過大。與此同時,又給了總督一定的發揮空間,讓他們可以節制地方不同的省份,協調處理好地方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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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廟山居
網路載:明朝時候總督這個職位,一是管理地方軍政大事。最早出現在明朝的正統年間,起初基本上是作為處理緊急軍務派往地方。但是這些總督有事情就設立,沒事情就裁撤,但是到了明朝成化年間,在兩廣地區設定總督之後。這個位置首先被確定下來作為正式的軍政長官。後來又經過弘治年間的發展,開始設立陝西三邊總督、薊遼總督設定為地方常態的趨勢。
二是專職總督 處理地方軍政大事的總督之外。明朝廷還專門設定了掌管專務的總督,比如說漕運總督,河道總督等。因為在古代時期漕運是王朝的命脈,王朝的財政軍事的需要都需要保證,因此漕運總督與河道總督的設定很必要。總督的權力要大於巡撫的權利,一般管理一個省和多個省的軍政大事。因此說起總督的權利,大概相當於解放時期的大地區書記,比如西北局書記,華南局書記等等,總之是比省委書記大的。
清朝承明制,地方行政制度實行的是督撫制。當時全國劃分為23個省,每個省設一名巡撫,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長官。總督權力比巡撫大得多,但與巡撫之間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總督和巡撫都是對上直接聽命於皇帝。不同的是總督可以管數省,側重軍事,巡撫只管一省,側重民政。當時全國設過九大總督、十一大總督等,最後確定八大總督,分別為直隸、兩江、閩浙、兩湖、陝甘、四川、兩廣、雲貴總督。另外還有大片沒有設立總督的區域。
清朝中期之前,朝庭和地方官員;表面是滿漢平分,實際是側重於滿清貴族。這一現象到了太平天國起事才被打破。滿清貴族及軍隊都無用,為了鎮壓太平軍,不得不將實權交予漢族軍閥。如曾國藩帶領湘軍作戰,處處被滿族地方官為難。只有他當上兩江總督,這一現象才避免。
滿族是少數民族,加之八旗子弟腐敗無能。當漢人掌權後,清王朝只有滅亡一條路。看蔡東藩的《民國演義》,其中之一有趣的是,辛亥事起清朝庭派袁世凱鎮壓。不但戶部軍費給袁世凱,連皇帝直接掌管的銀錢——內弩,也給袁世凱拿去了。最後清宣統皇帝,只有退位一條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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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柴歷史筆記
明朝和清朝的總督雖說都叫總督,但是在職位和權利上都有很大的區別。總督的設立是在明朝正統年間,後來清兵入關,延續前朝的官制,大體不變,但是權利的分配上並沒有延續明朝。不同朝代有不同朝代的國情,最高一級領導班子決定著總督權利的大小。至於說兩個朝代總督的職權大小還得舉例論證。
明朝總督設立原因在明朝,總督並沒有任何品銜,加上六部侍郎或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身份是二品大員。總督由朝廷派往地方進行協調,一般在於地方發生叛亂,若有軍事的發生,朝廷怕戍邊大將獨斷專行,於是派出總督監察軍務,朝廷能更準確的進行判斷,進而制訂對策。這時總督行使的督察協商的權利。
我們說到總督必然會想到巡撫,巡撫的職務跟總督差不多,加六部侍郎或者御史的頭銜是從二品官職。但是巡撫的職權是“撫順安民”,顧名思義,這點可以看出巡撫主要監察地方的政務,若發生天災,自然破壞,朝廷派出的巡撫的作用就是監察地方官員恢復建設,賑災救民。清朝總督設立原因清朝吸收了明朝設立的總督巡撫制,只不過把這種制度發揚光大,走向常態化,正規化。這種制度不僅能在地方上更容易管制州府縣,還能及時稟報中央地方的軍政大事。清朝的總督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以及湖廣,甘陝這些地方都設有總督。這時總督實際上變成節制一個省乃至多個省軍政大權的實際控制人,要不然在清朝這些總督一個個都叫封疆大吏呢。實際上這些位置就相當於今天一省乃至多個省的省委書記,權利不是一般的大。一般來說這些總督中是正二品官職,兼上六部尚書之職是從一品的大員。其品階之高,權利之大不言而喻。兩朝總督比較明朝總督是監督巡視之責,清朝總督是節制一個省或多個省的軍政大員。如果說明朝的總督沒有處置便宜之事的職權,那麼明朝的總督只想當於這個地方品階最高的御史言官。這時他的權利是遠不如能夠節制軍政大權的總督大的,只是有著更多參劾的權利。清朝總督在地方上能夠節制一切軍政大權,但是我們不能忽略地方上巡撫、提督的存在。這些人在軍事和政務上分擔了總督一部分的職權,另外清朝的總督只能統領綠營兵,八旗計程車兵無權調動。明朝總督更多的還是由中央派出去地方行使皇權的大臣,這點就像極了朝廷派出的欽差大臣。若出使地方,自然代表的是皇權,可代替皇上行使一切軍政要事。這時總督的權利是非常大的,相當於今天的最高檢或者中央紀委監察委員會。光聽名字就是巔峰的存在,這點是清朝總督無法比擬的。職權持續時間不一樣,明朝的總督在行使權利之時,權利非常大,但是若地方軍政要事處理好之後,你這個總督的頭銜就沒有了。而清朝的總督持續時間長,節制地方軍政大權的時間遠比明朝總督多。這樣來考慮的話,判斷職權稍加困難,不在一個維度,我感覺不好判斷。明清兩朝總督的設立實則是加強了中央統治權,只不過清朝的封建統治達到頂峰,無疑國家的統治必然需要對應的官制相匹配。至於說總督權利的大小,不同情況下應分開考慮,避免偶然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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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米六五陽光
明朝朱元璋在建國之初,便加強集權,橫加猜忌,擢廠公,設錦衛,大殺功臣,整飭吏治,不僅翦除了王朝可能謀反者,而且構建了最死板的封建制度,啟用皇族分封制,總督職權受到最大程度的掣肘和制約,一個總督的權力甚至不如一個監軍的太監,導致了明末朝廷呼喚不靈。而清朝雖延用了明朝的軍政制度,但清中期以前滿漢分明的官吏任用制度,使總督要職始終掌控在滿大臣之手,輔之以八旗佐領制,總督權大都無用武之地。而清中後期,兩次鴉片戰爭、太平天國及甲午、庚子等戰爭頻仍,漢大醫執掌總督之職,且成封疆之勢,此時總督職權已包含軍政司法,權傾朝野,兩宮及小皇帝力不從心,只得忍看大權旁落,直至大清宣統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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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世界全史羅銳
我們先來講一講總督這個職位的由來,以及設立這一職位的初衷。總督這一職位,國內外都有設立。羅馬帝國曾設立過,英國大舉開拓殖民地的時候也設立過。中國最早設立總督職位的時候,還是在明朝中期。所謂總督,自然是可以掌握地方大權,督辦重要事務的官員。
明朝,清朝雖然都設立了總督這一職位,但兩者之間,卻又很大的差別。在清朝,總督是地方大官,掌管地方的軍權和行政權,屬於當時最重要的封疆大吏。東三省總督因為清朝發家關外,所以這裡的總督地位最高。而直隸總督因為靠近北京,後來又入了北洋大臣的管轄,所以,這裡最有分量。總而言之,清朝的總督是當時最有分量的地方官。
而明朝不一樣,明朝最初設立總督的時候,根本沒有把它當成一個正式的官職。明朝的總督,都是從中央的尚書、侍郎裡挑選出來擔任的。設立總督的初衷,就是讓他們解決一些棘手的事情。賦予他們足夠的權力,讓他們可以協調各路資源,盡力去平息事端。等到事情處理完了以後,就裁撤這一職位。所以說,這並不是一個固定的職位。
比較有標誌性的,就是明朝中期,為了抵禦北方韃靼設立的薊遼總督,專門管理錢糧軍務。不過,因為北邊一直不安定,所以薊遼總督這一職位就一直存在,直到清朝時候才廢除。
當然,在明朝的時候,總督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官職。在中央的時候,他們身居高位。在地方的時候,他們可以掌握地方的軍權和財政大權。同樣是舉足輕重的位置。但是,到明朝中期的時候,一些地方的總督,也開始成為常設官職。
跟明朝還有不同的地方在於,清朝設立總督,目的還是為了中央能更好的掌握地方的權力。派往各地擔任總督的官員,都是文臣為主,他們可以用來節制地方上的武將。為了不讓總督的權力過大,明朝又把軍隊的實際權力抽調走。軍隊只聽從朝廷的調令,而不是總督的命令。總督只負責節制那些高階武官即可。為了讓自己更加放心,清朝皇帝又讓巡撫跟總督直接互相節制、分權,避免地方勢力過大。與此同時,又給了總督一定的發揮空間,讓他們可以節制地方不同的省份,協調處理好地方事務。
也正是因為明、清兩朝設立總督目的不同,才導致他們後面一系列的不同。不過,這兩個朝代之間的不同,其實也是正常的。因為總督這一職位的設立,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因為地方需要有一定的空間,才能處理好地方的事務。這也是為什麼,清朝會沿襲明朝的制度,繼續設立總督這一職位。但是,因為這兩個朝代面對的外部環境不同,內部條件構成也有很大的差異。所以,他們會在總督這一職位上,出現不同,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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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達摩說
明朝總督權力更大。
明朝的總督是臨時派遣,一般說來其使命都是總攬一方軍務,如保境安民,平定叛亂,主持防務等,有時也會負責一些重大民政事宜,如漕運、河務等。
在明朝,總督一職因事而設,事畢即撤,通俗說,有欽差大臣性質,所以往往由朝廷重臣擔任,權力很大,所到之處,入朕親臨,地方軍政要員皆要聽其節制。
舉幾個例子來說吧。
比如,明正統六年,明廷用兵麓川,以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以總督來命名的官職。
再比如,正統至景泰初年,明廷以兵部尚書于謙總督京師軍務,主持北京保衛戰,抵禦瓦剌入侵。
可以說,在明朝,總督一職舉足輕重。能夠被託以總督一職的人,即便是在朝廷,那也是內閣要員,身居高位,影響力大,且為皇帝所信任。
而在清朝,總督一職則成為定製,管轄一至三省軍政,官品一般為正二品,但後來清廷規定地方總督可加兵部尚書銜以及都察院右都御史銜,遂為從一品。
有清一代,清朝共設定了九位總督,即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雲貴總督和東三省總督。此外,還有漕運總督以及河道總督。
與明朝的總督相比,清朝總督已蛻變為一類地方官職,不再具備中央派出的欽差性質,更無法代表皇權行事,其權力大為縮水。
而且,清朝總督並不能徹底節制作為一省之長的巡撫。因為從本質上看,總督的管轄權很多側重於軍務,而對於民政、財政、司法諸項權力,其權力未必能延伸至轄下各省。尤其面對一些具體情況,巡撫並不一定要弱於總督,比如江蘇巡撫在江蘇的影響力,就要高於兩江總督,這導致兩江總督在江蘇很掣肘。
更何況,由於清廷懼怕地方權力過大,所以便大量授予地方官專摺奏事的權力,令其互相參劾,以便皇權控制。到乾隆年間,不僅總督有此權力,巡撫和布政使都有此項權力,所以總督的權威被大大削弱,與明朝總督更是無法同日而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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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勇敢的心3053
當然是清朝。在清朝,總督是地方大官,掌管地方的軍權和行政權,屬於當時最重要的封疆大吏。東三省總督因為清朝發家關外,所以這裡的總督地位最高。而直隸總督因為靠近北京,後來又入了北洋大臣的管轄,所以,這裡最有分量。總而言之,清朝的總督是當時最有分量的地方官。
而明朝不一樣,明朝最初設立總督的時候,根本沒有把它當成一個正式的官職。明朝的總督,都是從中央的尚書、侍郎裡挑選出來擔任的。設立總督的初衷,就是讓他們解決一些棘手的事情。賦予他們足夠的權力,讓他們可以協調各路資源,盡力去平息事端。等到事情處理完了以後,就裁撤這一職位。所以說,這並不是一個固定的職位。
比較有標誌性的,就是明朝中期,為了抵禦北方韃靼設立的薊遼總督,專門管理錢糧軍務。不過,因為北邊一直不安定,所以薊遼總督這一職位就一直存在,直到清朝時候才廢除。
當然,在明朝的時候,總督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官職。在中央的時候,他們身居高位。在地方的時候,他們可以掌握地方的軍權和財政大權。同樣是舉足輕重的位置。但是,到明朝中期的時候,一些地方的總督,也開始成為常設官職。
跟明朝還有不同的地方在於,清朝設立總督,目的還是為了中央能更好的掌握地方的權力。派往各地擔任總督的官員,都是文臣為主,他們可以用來節制地方上的武將。為了不讓總督的權力過大,明朝又把軍隊的實際權力抽調走。軍隊只聽從朝廷的調令,而不是總督的命令。總督只負責節制那些高階武官即可。為了讓自己更加放心,清朝皇帝又讓巡撫跟總督直接互相節制、分權,避免地方勢力過大。與此同時,又給了總督一定的發揮空間,讓他們可以節制地方不同的省份,協調處理好地方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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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老李頭有話說
明朝的總督是臨時派遣,一般說來其使命都是總攬一方軍務,如保境安民,平定叛亂,主持防務等,有時也會負責一些重大民政事宜,如漕運、河務等。
在明朝,總督一職因事而設,事畢即撤,通俗說,有欽差大臣性質,所以往往由朝廷重臣擔任,權力很大,所到之處,入朕親臨,地方軍政要員皆要聽其節制。
舉幾個例子來說吧。
比如,明正統六年,明廷用兵麓川,以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以總督來命名的官職。
再比如,正統至景泰初年,明廷以兵部尚書于謙總督京師軍務,主持北京保衛戰,抵禦瓦剌入侵。
可以說,在明朝,總督一職舉足輕重。能夠被託以總督一職的人,即便是在朝廷,那也是內閣要員,身居高位,影響力大,且為皇帝所信任。
而在清朝,總督一職則成為定製,管轄一至三省軍政,官品一般為正二品,但後來清廷規定地方總督可加兵部尚書銜以及都察院右都御史銜,遂為從一品。
有清一代,清朝共設定了九位總督,即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雲貴總督和東三省總督。此外,還有漕運總督以及河道總督。
與明朝的總督相比,清朝總督已蛻變為一類地方官職,不再具備中央派出的欽差性質,更無法代表皇權行事,其權力大為縮水。
而且,清朝總督並不能徹底節制作為一省之長的巡撫。因為從本質上看,總督的管轄權很多側重於軍務,而對於民政、財政、司法諸項權力,其權力未必能延伸至轄下各省。尤其面對一些具體情況,巡撫並不一定要弱於總督,比如江蘇巡撫在江蘇的影響力,就要高於兩江總督,這導致兩江總督在江蘇很掣肘。
更何況,由於清廷懼怕地方權力過大,所以便大量授予地方官專摺奏事的權力,令其互相參劾,以便皇權控制。到乾隆年間,不僅總督有此權力,巡撫和布政使都有此項權力,所以總督的權威被大大削弱,與明朝總督更是無法同日而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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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狼群講歷史
中國的總督一職,形成於明朝,完善於清朝。如非要要探究哪個時期的總督權力更大,這還真不好比,因為明朝的總督,大多是臨時性的,而清朝時期的總督,卻是常設性的。
首先要搞明白的是,明朝為什麼要設立總督?
明朝最早的總督,是因為麓川之役,當時的明宣宗為了更好的調動資源應對雲南麓川宣慰司的思任發、思機發父子叛亂,便任命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尤其是雲貴一帶都必須聽從王驥的軍事任務調遣。
還有的就是北京保衛戰時,于謙總督全國軍務,可以調動全國一切資源支援北京城的守衛。
當然了,等戰爭結束,他倆的總督一職也隨之撤銷。也正是如此,明朝發現,如果有什麼事情是需要多個省份相互協同的,那就可以臨時性的設立一個總督,讓這個總督來協調各省之間的工作,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於是乎,1497年為了處理陝西、甘肅、寧夏、延綏的軍務問題,明朝便設立三邊總督,1510年為了解決宣大和陝西等地的軍務及糧餉問題,明朝便設立宣大總督。總而言之,明朝的總督,是為了解決各省之間的某一問題而設立的,和這一問題不相關的,那總督就是沒有權力過問的。
另外大多數情況下,總督都是從中央派到地方去的,甚至可以說是代天巡狩,因此擔任總督一職的,要麼得位高權重,要麼就得深受皇帝信任。也因此,即便他們無法插手地方事務,但地方官員們也得對他們客客氣氣的,畢竟這可是能跟皇帝說上話的人。
但是在明朝後期,由於各種天災人禍導致各地百姓紛紛揭竿而起,明朝為了更好的鎮壓農民起義穩定局勢,便將全國劃分為多個區域,每個區域設立一名總督。這個時候的總督權力極大,不僅深受皇帝信任,代表著皇帝意志,還可以隨意調動轄區內的一切資源,毫無疑問,明朝這個時候的總督,權力是非常非常大的,都可以左右多個省份的走向。
那麼清朝,又為什麼要設立總督呢?
清軍入關後,在很多方面上都是以明朝的為基礎在加以改造,總督一職也因此得到承襲,但也做出了非常多的改變。
清朝將全國劃分為二十多個省,也因此就有二十多個巡撫。另外清朝又設立九個總督,每個總督統領一個或多個巡撫,也就是說,每個總督的轄區,是一個或多個身份。
這時候的總督,就不再是臨時性的,而是常設職務,是地方官,是清朝為了更好的管理地方而設定的。
清朝時期的總督可是封疆大吏,轄區內的政治、經濟、軍事、監察等等,都在總督的管理許可權範圍之內。
當然了,清朝也擔心總督會擁兵自重做大地方,因此清朝也設立了其他官職,來制約總督。
就例如,各地的地方事務,平時是由巡撫說了算。各地的軍隊,平時是提督說了算。監察工作,平時是監察使說了算。除非是在特殊時期,或者是戰爭期間,這才是總督都說了算。
另外清朝是不是的都會派出欽差大臣巡視地方,為的就是看看各個總督有沒有圖謀不軌的傾向。因此清朝時期的總督,實際上權力上是受到多方面鉗制的。
那麼問題不禁來了,到底是明朝的總督權力大,還是清朝的總督權力大呢?
如果是一般情況下,或者是和平時期,那就是清朝的總督權力大。為什麼呢?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明朝是不會設立總督一職,就算是有,也只是負責某一方面的事情,無權過問其他事宜。
但清朝的總督不一樣,一般情況下,他可是轄區內的最高長官,雖說受到各方面的鉗制,但畢竟天高皇帝遠,官大一級壓死人。
如果是在特殊時期,或者說是戰爭時期,那明朝的總督,和清朝的總督,權力是一樣的的。
為什麼呢?因為在戰爭時期,他們都可以調動轄區內的一切資源,轄區內的所有人都必須聽從總督的命令。
所以總體上看,總督的權力,還是在清朝的時候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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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總督權力大。
清代總督已經制度化,有巡撫、布政使、提督、按察使、學政牽制,還有各八旗駐防將軍監督,總督領導的都是綠營守備隊,戰鬥力相對低下。
明代是總督的創制期,權責較重,巡撫總兵受其節制。清代巡撫不是總督的下屬,對轄區控制權遠超總督。
具體說,明代的總督是軍民一體管轄,清代總督則是偏向軍政的文職,對轄區民政只有監督彈劾權。
比如,清代兩江總督駐江寧,管江寧府與江北地區,轄江寧布政使(粉紅部分),江北提督。江蘇巡撫駐蘇州,管江南地區(紅色部分),轄江蘇布政使按察使學政,江南提督。安徽江西兩省巡撫一般不受總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