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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寶的臭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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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名字已線上
生活中的錯與對,首先是一個衡量標準的問題。比如,我們都知道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所規定的範圍,就是我們言行必須遵守的標準,違反法律就會得到法律相應的制裁。所以,我們要有法律意識。再比如,“刻舟求劍”的寓言故事所講述的寓意,都是在強調前提條件和事物標準的重要性。因此,錯與對必須是有必要的前提條件來劃分的。我們要做的就是內心裡認清並掌握這些前提條件,以及怎樣在此前提下運用自己的言行。
有沒有錯誤發生,不僅表現在個人的語言和言行上,更表現在一個人的所思所想上。我們知道人做任何事情,都離不開心理活動的。心理活動對應、指導著我們的行為,並佔據著對行為的絕對支配地位。因此,古人講做事要“謀後而定”;對於個人修養要“吾日三醒吾身”;以及歷史上有名的“格物致知”等等,都是在強調心理認知因素的重要性。個人以為人的思想觀念永遠要走在行為的前面,良好的心理素質才可能減少或避免行為上錯誤的發生。
一個人在一天的時間裡,能做到一丁點錯誤也不犯嗎?問題的來源無非是兩個方面,其一來自於自我修養的程度,其二是來自於他人的因素。如果自身的思維意識強於其他人,在別人沒有察覺到問題的情況下,自身首先察覺到了問題並立即糾正,則錯誤在沒有出現之前被消弭於無形,即超前的思維意識。還有一種情況,自己沒有意識到自身的錯誤,而是首先被其他人察覺到了。按照錯誤的性質或者對方的態度,產生的結果也會不同。雖然在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問題,情況要複雜得多,但個人的思想意識在其中的作用始終是第一位的。
所以,一個人在一天的時間裡,能做到一丁點錯誤也不犯嗎?按照上述原則,我認為是能做到的。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具有一個什麼樣的人生思想和認知程度、用一個什麼樣的人生態度去對待自己和生活。因此,努力提高和豐富個人的內心思想,絕對是一件具有非凡意義的人生事務。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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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3445800182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個人犯沒犯錯,要透過實踐看結果,結果是正確的基本可以界定為沒犯錯;結果不理想,基本可界定為有犯錯。但是沒有什麼是絕對的,得出好結果的過程中也許也會有錯,只不過這個錯不足以改變趨勢;所以人們不必苛求不能有錯,只要基本符合要求,基本實現目標,就應該給予肯定,而不是求全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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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zx1394560
世界上所有事都是相對而言的,所以對與錯也一樣,你認為對的不一定就是對的,錯的也不一定就是錯的,跳出這個圈子,做事只要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就一切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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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torrent8899
對錯分審視高度,能力不同看待問題角度不同對錯也有區別!一份工作任務一天完成二百份,八小時工作制一小時二十五份,同事都說了不起二分鐘多一件。有一天發現有人可以一天做四百份,我也試試看直到後來也可以完成四百份!沒有對錯只有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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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在一天的時間裡,我們都會有很多事情要做,要與人溝通交流,很難做到不犯一丁點兒錯。
生活中可貴的是做事認真,儘量不犯錯。
我們也要學會不去計較,在不跨越底線的前提下寬容別人也寬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