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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做事要公為人要正

    夫妻吵架是常事,倆個人互不相讓就吵吧,芝麻大事都吵,只要不違背原則都為家好,爭論是往好處走的表現,為這事離婚會後悔一輩子

  • 2 # 吃培根的培根

    起訴離婚很麻煩,週期還長,不涉及各種爭議,還是私下裡解決吧。

    離婚是一件很糟心的事,起訴離婚相當於把糟糕的婚姻又重新走一遍。

  • 3 # 普法蝸牛

    可以,把這些證據保留下來。一般來說寧拆十座廟不可毀一樁親,法院第一次可能不會判決你們離婚,等六個月後再起訴,並把離婚判決書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基本上法院會支援離婚。建議離婚時慎重,尤其是第一次起訴離婚後,法院若未支援,給對方一個相處的機會,如果他有所改變就算了,畢竟幸福的人都相似,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離婚後真的能找到更好嗎,能互相改變、接納就嘗試一下,實在不行再離婚。

  • 4 # 風去無歸期

    新《婚姻法》規定,家暴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依據。

    長期的吵架還動手了,這日子是沒法過了,

    兩邊估計都有點脾氣吧,婚姻生活偶爾吵架

    是正常的,但夫妻沒有隔夜仇,不是原則性問題還是不要一直糾結,一直爭吵,吵多了傷人的話說多了,感情就慢慢消散了。

    吵架吵到失去理智的時候就升級為動手了,這種行為不論法理人情都是不對的,如果長期這樣下去搞不好要出人命,如果確認不能調解還是離婚吧。

  • 5 # 毋龍飛律師

    可以,感情破裂的表現形式很多。經常性吵打嚴重影響夫妻感情且打架可能形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感情破裂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

  • 6 # A依思戀雨

    如果夫妻還能經常吵吵架 那說明兩人之間還是有感情的 如果說夫妻連架都懶得吵了 那才說明夫妻之間的緣分是真的走到頭了

  • 7 # 何安華168

    不能認為感情破裂,關健就貴在經常,證明雙方都有輸贏,不同於家暴。網上流行語“家不是個講理的地方”嗎?我見過一對夫妻男的喜歡種花,女的一日三歺愛下廚,二口子一吵架,女的就砸花盆,男的就去摔碗,巧在有一天我路過看到衝去勸架,她的鄰居攔住不讓勸,我很奇怪,鄰居說女的砸的花盒都是便宜的,男的摔的都是有缺口的碗盤,你去攔那她們就動真的了,果真第二天男的買了花盆女的買了碗盤,不可思議的是她們同去同歸在同一個土產商店買的東西。也許她們的愛情都在打砸裡才有分合,感情破裂是傷了對方的心,而且無法改變了。也許有一天打著打著就打醒了,你們信不信有的愛情浪漫是打岀來的,反正我信。一層薄薄的膜捅開了啥事都雲消霧散了。

  • 8 # 梅語馨香

    應該可以,因為你都想依此來考慮離婚了,說明你們的感情和這樣的生活,已經讓你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了。

    感情的疏遠,都是從一點一滴的小事情中積累出來的。長此以往,如果不想辦法解決和相互溝通的話,就會小事釀成大事。

    如果吵架打架成了家常便飯,久而久之,就會心聲怨氣到恨意。再深的感情,也都會在這樣的日子裡消耗殆盡的。

    對於吵架,是每一對夫婦都不能必免的,俗話說,吃飯還有咬到舌頭的時候,更何況是兩個不同的人長期在一起生活呢。

    但是,吵架有時也是一種交流方式,因為有的夫妻 平時在長期的平淡生活中,早已沒有了暱暱我我

    激情。

    日子過成了彼此成了親人,不到關鍵時刻就不怎麼交流了,而一但吵架,彼此就會把各自的不滿通通道出。這樣,又可以維持下去。

    就像有人說的,再好的夫妻,一生當中,都有100次想和對方離婚的念頭,50次想掐死對方的想法。

    這種情況可能就是經常會有吵架的可能,但不至於最後真會和對方離婚。

    而打架就不同了,一次就很過份,更何況是經常呢。

    打架,從女性的身體到力氣上來比較,女性都是屬於弱勢,因此,受傷害的肯定是女人。

    如果傷害次數多了,或者嚴重了,是足以可以作為證據,進行起訴離婚的。

    雖然說:婚姻不易,切行切珍惜。但是,婚姻一但走向了把吵架,打架當日子過的時候,這種婚姻試必已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因此,依此為依據,起訴離婚是完全可以作為沒有感情的理由之一的。

  • 9 # 笑看人生249281516

    為什麼要離婚,很想離婚嗎,一個手掌拍不響,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難道還能幹起來,為了孩子不要太任性,這年頭離婚率特別高,確定離了就能找個不吵架的嗎,沒有不吵架的夫妻,天天吵天天好,好了吵,吵了好,永遠不提分離才叫夫妻,哪有勺子不碰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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