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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西真

    這想法倒是不錯,不過實行起來困難重重。我國曆史悠久,幾千年過去了,你用什麼標準法律去審判歷史人物,是用現在的標準,還是用當時的標準。現在的恐怕不行,用過去的標準,史書及前人已做了評價,絕大部分已蓋棺論定。沒必要重新評價,實際也很難評價。

  • 2 # 紅鬍子老王

    不可行,歷史人物在自身的年代和社會環境,做出的行為和判斷,與歷史法庭的法官們所處的歷史環境,價值觀都不一樣,法官是沒有資格去做出這樣的審判。除非法官能跳出當前的社會影響,知識影響,個人好惡影響,並且擁有穿越回事發現場親眼見證,否則僅憑流傳下來被修葺過無數次的片言隻語去評判歷史人物,是非常不客觀的。除非你擁有上帝模式

  • 3 # MS王老師

    不可行,歷史功過是非豈能任你評說!你代表宇宙最真理嗎,你代表正確的歷史方向嗎?你自己的價值觀是正確的嗎?不同的階層,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倫理道德,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歸屬感,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能激發不同人的表現!

    人最終都是歷史的過客,都是歷史劇裡的一位演員,有的刻意為之,有的不經意,這個人最終就是自己的獨特演員,有的是天意弄人,有的是無力迴天。

    所以個人的歷史,只能由歷史去審判,不同的歷史時期就有不同的解讀!

  • 4 # 社會我明哥

    不可行。因為這是一個十分嚴肅的事情不能夠兒戲。而且上面已經提到是法庭,那麼法庭是講證據的,面對已經死了幾百上千年的古人如何取證呢,沒有證據如何定罪呢,沒辦法定罪那就不談什麼審判了。所以我覺得不可行。

  • 5 # 崑崙139100429

    “法庭”也會是由現實的人操控的,必有其立場和觀念的頃向性。歷史的審判者是人民,時代的變遷興替決定於民心,歷史及歷史人物評判最終還在於民心。舊時民不問政如此,今者民智提高,參與度和判斷力提高更是如此!

  • 6 # 天青如洗

    個人覺得不可行,歷史功過本來就不好評說。針對謀一個人,有人覺得功大於過,有人覺得過大於功。大部分認可的才是主流。如果有了這麼一個法庭,那麼所有的人物定論等於被少部分人決定了。那麼法庭裡的少部分掌舵人的主觀喜好變成了歷史定論,這不是可笑嗎?

  • 7 # 雨落谷升

    千秋公案翻雲雨,百頃良田變土田。無字碑頭鐫滿字,誰人能識古坤元

     

       我們在法律意義上的審判,有兩個基本的前提,一是有法條的依據,二是有行為的事實,或者說我們退一步講用道德評判的標準,要有統一的價值觀,以及文、口相傳的事蹟、故事,中華歷史的這洋洋灑灑幾千年,人們從來沒有停下過對歷史的評說,留諸文字或流傳民間的這些正史、野史,其實也都可以算是各種各樣的判決書,這些往往也都是站在當時當地的立場上的一種認定。

    今天去審判歷史人物,從立場與依據上特別是立場上來說卻是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因為既然要審判,就是要量刑定罪的,評價是非的,滄海桑田之下這條標準卻是世易時移,難得統一。

    需要審判的、有爭議的往往是那些在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人物,比如近年在教科書修訂中出現的對岳飛的評價,站在漢族文化圈,站在當時宋朝的立場上,他是抵抗外辱的民族英雄,可是當時他抵抗的金國,後來也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你站在今天的環境下,金國、北宋、蒙古之間的戰爭,是朝代更替民族融合的戰爭,是中華民族內的事情,對滿族、蒙古族的同胞來說,與岳飛作戰的金兀朮是不是也可算著英雄呢。

    所以說,我們作為後世子孫,對中國的歷史人物,人人都是可評、可說,要是用一個機構去審功判過,竊以為是不太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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