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天天xiag上
-
2 # 像我這樣上岸的人
現在的網民最關心的是:
1 受害人不能接受採訪,公安是否能夠公開受害人撿回手機與醫院就醫的影片。不管網上傳的是否頂包,起碼讓大家信服。
2 嫌疑人毆打前肯定有行動軌跡,也有監控可尋,公安是否能查詢對比下,現抓的嫌疑人是否是真的作案者,不管網上傳的是否頂包,起碼兩者身形跟髮型出入太大。
3網傳真正受害人以及嫌疑人有名有姓,無風不起浪,公安能否調查下這兩人是否都真有其人?群眾沒權利干涉案件調查,但群眾有知情權。
-
3 # 小鹿表姐
這段影片我也看過了,很暴力很殘忍,對女性毫無留情餘地,爆打的情節讓人看的毛骨悚然。
面對這樣的問題讓人更多的陷入了思考,社會上怎麼會有這樣無緣無故的傷害。這個男人是經歷了怎樣的人生會對一個陌生的,弱勢群體進行報復,這到底是一起故義傷害罪還是有預謀的組織。招招殘忍,受害者竟無還手之力,就被打暈,竟然還要施暴,像這樣的渣留著就是禍害,可以讓他把牢底坐穿,像這樣的人判個三年五載的出來了也會悔改,還是會繼續危害社會的。
不知道此男有沒有家庭,他的父母妻兒兒看到他的所作所為此刻是怎樣的心情,而且我覺得她不配有妻兒,因為他心裡根本沒有愛,心裡有愛的人不會如此殘忍,視王法如草芥,在下毒手的時候毫無憐憫之心,此等無情無義,忠孝不全的人改讓他徹底消失在世界上,要不然對社會和老百姓來說是危害。希望法律能夠嚴懲不貸。
-
4 # 使用者562641526652
我認為這男人太輕視法律了,想打人就打人,給社會創造特大壞的影響;這種人不能輕判,至少十年以上。他不僅是打了人,而且還耍流氓,引起了全中國人的公憤。
-
5 # 開心過好每一天1026
我覺得終身監禁比較合適,沒有理由的亂打亂吠,如果不是有暴力傾向的話,就是有精神問題,不管是哪一種,都是有公共危害性了,而且是比較大的公共危害性
-
6 # 農村人我自豪
最低二十年起步,這狗日的已經是喪心天良。讓他監獄做到老後悔一輩子去吧,有錢怎麼?有錢你就想稱王,記得中國國家法律永遠是:你大爺:你永遠是個雞兒。
-
7 # 使用者4773317824891
嚴懲,二十年以上,這類人判輕了還是改不了,他不怕的!打人男的行為事實雖然說沒給女孩身體如何,但心理造成了嚴重後果,而且打人男在打頭,踢臉時是很容易給女孩造成悔容,臉一踢一個大口子,傷口,眼神打瞎,鼻子打折,社會影響極其嚴重,就是在殺人,大廳廣眾大道上拖女孩褲衩子,進樓道又幹了什麼?而且店受了什麼危險最不敢幹了?這小子太不是人了,必須給社會打個樣,讓壞上不敢這樣。
-
8 # 大連趙錫久
性質惡劣!應該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尋釁滋事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併罰!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都不為過!他的暴力行為已經威脅到身邊每一個人!如果換一個受害人,那麼是不是就已經發生不幸了!不應該以傷情判斷他的罪行!應該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考慮!就應該殺一儆百!近些年同樣的案例越來越多!只能嚴懲
-
9 # 為愛啟航145650449
判五年吧,畢竟他打人忘死裡打,不能在輕了,自己心裡不爽就打人,幸虧這女的沒事,打死了不就晚了,還有這樣的也不能有女人跟他,萬一哪天不如意,就一頓打,禍害人啊,結婚一輩子的大事,嫁了個這個人渣,害人一輩子
-
10 # 0玉梨魂0
王某的行為犯了尋釁滋事罪,強制猥褻罪,涉黑涉惡罪,故意殺人未遂罪,惡意重傷侮辱他人罪,威脅恐嚇他人罪,數罪併罰,我認為少了20年,無法給廣大群眾一個交待。
-
11 # 手機使用者75027271799
莫說十年因為無冤無仇打人,最少也五年還要給人家治傷,倍嘗精神費請三個道士打道俯,收一下魂。就一起兩萬塊錢就不多因為家都知道半夜三更被打和鬼打-頓 ̄個道理。
-
12 # 紅蘋果285006371
一年也別判,是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這個事情很好解決,籤個生死狀讓女孩家屬出來打一頓就好。打他個五臟六腑渾濁,腦漿稀碎,七竅流濃,滿身潰爛,雙眼漲痱子,嘴上漲痔瘡,媽的都不解恨…………………………
-
13 # 奔跑的蝸牛190570174
這事件沒有那麼簡單,這就是中央要剷除的涉黑物件,也是極端恐怖分子,槍斃也不為過分,如果以後放出來,對社會危害不可估量。
-
14 # 哆來咪發唆
該名男子,能夠這樣觸動社會,最關鍵是這樣的舉動,挑戰了公眾的心裡底線。莫名其妙的被暴打。
判刑,法律自然有自己的依據,但不管怎樣,支援最高量刑標準。
-
15 # 使用者2771624604041
從影片中看,此人下手之狠,腳手並用,動作嫻熟,不瞭解的人以為倆人或是爭吵的夫妻,或是發生瓜葛的陌生人和熟人。(這樣的影片我不忍心看第二遍),經瞭解倆人是毫不相干,毫無任何衝突的陌路人,一個是和女朋友剛剛分手後,為了渲洩情緒,對路邊一位弱小女子大開殺戒,甚比殘暴的日軍,日軍當初進攻中國時還扯了一個理由,此人的人品,德操壞至極點。幸虧他的女朋友提出分手,為此給她點綻,因為她看出此人不配為人。此人並不是脾氣爆燥,而是他的骨髓,還有那顆非人的心臟早己被狗掏空了,他為什麼不與崑山龍哥那樣的強勢人體發洩,從中看出,此人今後不應該在現在的社會中行走,到他所要到的地方,二十年,真的不為過!
-
16 # 社會與心理研究院
公眾就是有情緒性,人家暴打了事實沒錯,如果這就是10年以上,那他要是強姦了呢,判多久,殺人了呢,又怎麼判?
所以,怎麼判,我提三點。
1,案件的本身性。3個月就3個月,半年就半年。
2,社會危害性。這個要綜合考慮進去。
3,社會影響惡劣性和公眾傳導的判決。這個雖不作標準,但也要適當考慮。
綜合考慮,我的意見是,低於3年,畢竟沒強姦,大致應該是1年多的樣子,並輔以經濟賠償、醫藥賠償和損失賠償,大致也是1萬元左右了。
-
17 # 財源廣進168888888
法律的本身具備兩個性質,一起懲罰犯罪,二是震懾犯罪,從本案來看,犯罪分子極度囂張跋扈,滅絕人性,出手狠毒,這是公然藐視法律,和人民挑戰,如果不重判,何以警示後人,還要有多少這樣的事情發生???
-
18 # 和風細雨157600273
不要問應該判多少年,應該直接判死刑,這個人太歹毒了,他打人的影片每個人看了都心有餘悸,招招致命,出手之快,穩,準,狠,應該是個練家子,連不認識的人都這麼下狠手,如果誰招惹了他,我估計全家性命難保!也不怪發影片的人不接受採訪,出賣店鋪,拆除監控,他肯定認識並瞭解打人者的殘暴,我能理解發影片這個人的境遇,不管判幾年,打人者出來後肯定會報復發影片這個人。再說說被打者,打的那麼狠怎麼能只是軟組織受傷?沒被打死也算命大,打人者背景不得了,被打的這家人懼怕!唉!不說了,說多都是故事,該怎麼判是警察的事,咱也管不了!
-
19 # 平安125679294
現在是法制社會,與和為貴,如果打人者,與被打者沒有什麼關係,也沒仇的話,無緣無故打,那就判精神病判決,關進瘋人醫院一輩子,不然禍害社會,
-
20 # 安然240983654
這事你應該問中國法律。說實話這樣的人應該死。僅就跟女朋友不和就可以對他人施暴,簡直可以有用無法無天來表示。這樣的人活在世上只會禍害別人,別無它用。
回覆列表
確定這吳女士是真的受害者嗎?我應會捱了這麼多拳打腳踢不止於這麼輕傷,而且受害者匆匆離開醫院。受害者也沒什麼表態。太多疑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