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農業部等部門在1980發文至今有效的家犬管理條例之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無標記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人員、民兵以及廣大群眾都有權捕殺,不負任何責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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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風漪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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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銳80256657
如果有疫情,不用你操心,國家就會出動警力配合衛生防疫工作人員大範圍捕殺流浪犬流浪貓,對養犬人家入戶登記,集中加強防疫,同時上報國際衛生組織,由國際衛生組織派遣專家組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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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寵物診療專家
寵物犬是人格化的動物。所謂人格化,是指人類賦與它們部分人的屬性,比如有姓名、有家庭地位或角色,一定程度上當人對待。
寵物犬與流浪犬存在一定的類比性。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同理心,愛屋及烏。人們喜愛自己的犬貓也就會把這種性感延伸到相同(例如都是貴婦犬)或相近(例如都是犬)或相似(例如都是哺乳動物)的動物。這是人性決定的。
當街殺狗,屬於野蠻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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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剛正評論佳議時事
衛生部,農業部,公安部多部門聯合發文《家犬管理條例》(1980)第四條“凡末注射狂犬疫苗的犬(包括未標記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人員,民兵以及廣大人民群眾都有權捕殺,不負任何責任。”流浪狗瘋狗惡狗屬野犬,都有權捕殺,殺狗奴還沒有檔案依據。
應該區別對待。
首先對於狂犬病這種傳染性疾病。發現狂犬病的地區要當機立斷。對無證,有證無牌沒有有效監管的犬隻。應當立即當街撲殺。嚴防疫情蔓延。優柔寡斷是對人的生命不負責任。是“狗道”大於人道的反人類行為。除此之外對發病區所有犬隻進行免費但強制排查。
對於非疫病區,流浪狗抓捕後應該立即檢驗,對病狗及時人道毀滅。健康流浪狗可以在限定時間內等待依法領養並收取一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