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使用者100021003102
-
2 # 淮北日月升
如果錄音裡已經將明確雙方的關係那麼就不必證明了,如果錄音裡面沒有披露出雙方的關係,說明這個錄音在證據方面是有瑕疵的,則需要提供進一步的證明講話的人是被告。甚至裡面的內容也需要其他補充證據。
怎麼證明通話錄音裡對方是被告?
可以申請做聲紋鑑定,採集被告的語音和錄音相對照,如果是同一人的聲音,鑑定報告可以認定。
以下舉例說明。
例1
問:你是某某農資商場的王老闆是吧
答:是的,什麼事。
問:我是某某村的張某某,你今年春天借我的兩萬元錢什麼時候還。
答:是張某某啊,今年秋天就還,十月份前後吧。
問:好吧。
這個錄音已經證明了,某某農資商場的老闆王某借某某村的張某某兩萬元,承諾今年十月份歸還。
例2
問:老王,欠款兩萬該還了吧
答:秋後還。
這個錄音作為證據那就要很多瑕疵,誰借誰的都搞不清楚,需要進一步的證據證明。
所以說錄音取證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
3 # 悟法析律
用電話來錄音收取證據是目前許多人常做的證據收取工作,也是便捷有效力的,但是如何收集有有效的錄音,如何讓法官清楚的認可你所收集的證據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即使在通話錄音中的手機號可以證明是被告所使用,但是別人接電話呢?或者手機後短暫的歸屬於其他人呢?甚至手機丟失後別人撿到呢?所以,法官要求證明被告是錄音的物件就需要原告收集證據時做足準備。
01手機錄音前一定要準備好通話大綱,不願完整的事實經過錄音證據要做為證據使用,就需要對證據符合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等三個證據的特徵。
當事人在錄音前,一定要準備好通話大綱,按照通話大綱上的內容來通話,這樣內容更加完整和符合邏輯,更能讓別人相信事實的真相。
比如,你是張三嗎?是你啊,我是李四啊!這樣先明確雙方的身份資訊;你看,你給我借的5萬元錢應該還我了啊,10月8號已經到期了,我現在也是等著錢用之類的;你說的你15號前一定還,務必要做到。
這樣的通話看似簡單,卻把人物、時間,爭議的事實錄音進去了,別人一聽,更容易明白和相信。
02手機錄音要作為證據使用,需要把錄音進行燒錄並配合解讀不是所有的人通話時說的都是普通話,這就造成了當事人聽著很明確的話語到法官哪裡的時候不一定完全理解。
所以最好是將通話的錄音進行燒錄後,並將通話的大綱列出來供法官參考,這樣就更加清晰和一目瞭然。
回到本案,已經證明手機號是被告,但法官要求證明通話者就是被告,這時對方進行否認,唯一能做的就是申請能錄音記錄進行鑑定,透過科學的聲波檢測手段,可以判斷出通話者的物件是否接近於被告。
結語綜上所述,通話錄音使用確實方便,但在司法實踐中,許多人的通話錄音並不能發揮價值,因為錄音的內容不完整,不清晰佔大多數情況。
所以,在收集這類證據時可以在網上多看看別人說的準備事項,做足準備後又開始錄音,這樣收集到真實有效,爭議較小的錄音證據,為法官所採納。
-
4 # 新會譚生
除了從談話內容中推斷出對方承認自己是誰之外,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鑑定,由鑑定機構鑑定錄音中說話的人,跟被告是不是同一個人,用這個鑑定結論的作為證據。
回覆列表
你錄音的時候必須重複幾次講對方的姓名和時間,注要證明的是什麼你早有打算錄音的證據的用途,所以你錄音時讓對方多說話講重點,首先自已直入主題,時間,姓名錄音儘量短時間突出主題一次性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