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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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潛水的鹹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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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的故事他的酒
沒有任何意義不要說什麼懷念,沒什麼用的,看見了只會想起從前,下一段戀情中你怎麼解釋?你說懷念豈不是很可笑,不會有人認為是痴情的。所以奉勸謹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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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艾琳的蜜糖
分手後才把對方的名字文在身上,你感動的只有自己。
戀愛期間如果你文女朋友的名字在身上,這是你們之間愛情的宣言,是對別人的一種宣告:她是我的人了,我的心有歸屬了,不會再和其他異性接觸。
可是分手後仍然要這麼做,純粹是在折磨自己呀!感情這種事,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既然已經分手,就保持分手該有的狀態吧。
愛情是甜蜜的,絕不是卑微的。任何強扭的瓜,都不甜呀。
這種沒有意義的事情,就不應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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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eyer41599870
如果你以後不打算再找下一任的話,那你可以銘記這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如果你以後還是會結婚生子,那完全沒有意義。過去的只是過去,以後跟你一起過日子的人會心生芥蒂。假設她的身上也帶著前任的紋身,請問你心裡會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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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靈美麗世界就美麗177426305
把對方的名字紋在身上只會讓人難於釋懷,時時喚起過去的回憶,也會讓旁人難於接受,對於現在相愛的人是一種瑕疵,也是一種不尊重,忘掉過去活在當下才是最主要的,有緣相聚時要彼此珍惜,緣盡分手時相忘於江湖,走出過去,活在當下珍惜當下才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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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誒喲蘇魏
不理智的行為,你真的愛她怎麼會分手?你要真是非常好的男人,她也不會離開你。你這種行為還特別弱智,難怪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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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豬小弟和哥哥
我覺得沒有意義,分手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不管誰對誰錯,既然不能在一起了,就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為什麼要把傷害繼續到下一段感情呢?哪個現任會不在意對方身上有前任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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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風中的葉21
證明這個女人太愛你了,你也同時失去一個愛你的人,或許你傷她太深留一個深深的記憶,從此這個男人心目中留下永遠的足跡,不是嗎
有什麼意義?你不怕你以後的媳婦心情不爽就拿這個吵架你就紋唄、真不知道會不會有個這個絕壁愛你的女人會不介意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