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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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旭日東昇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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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然呃
嗯(○^㉨^)ノ♪,你好辛苦啊!有點聖徒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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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顧夜春華
其實你這種情況已經不是愛情了,也不是喜歡,只是沒有得到她的一種執念,
因為我只聽說過兩個人相互喜歡,然後因為一些事情沒有在一起,那麼他們都在為對方守著那一份諾言,單身十年,但這種情況畢竟是少數。
我還未曾見過單相思十年的,甚至你沒有在她的世界裡出現過一次,或者是讓她知道有你的存在。
你喜歡的未必喜歡你。你只是喜歡11年前的她,而未必現在的她就是你能夠接受的。因為那個時候十七八正是懵懂年少的時候,然而11年過去了,可能大家經歷過很多事情,也成熟了不少,可能也遇見了自己的愛人。你喜歡和暗戀的只是那個時候的他,而並非只是這個人而已。
你已經表明了你是外貌協會的,你當初11年之前喜歡她,只是因為她長得好看,那麼她現在長得好看,可能帶一點成熟的女人的氣質,對於你這種男生是有致命的吸引力,但是你對她來說沒有一點吸引力。如果有的話,高中的時候應該注意到你。可能沒有11年前那麼青澀。是你喜歡的型別了,你可能在心裡就會產生一定的落差感。
小顧建議1.首先你要確定自己的心意,無論他變成什麼樣子的,你都會不離不棄喜歡他。如果只是喜歡那個時候單純的湯,那麼你大可不必在打擾對方。
2.你要確定對方是無存在於家庭或者是有物件的情況下,如果你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然後破壞他人的幸福,那麼她能為了你而出軌,至少你有一定的資本。換句話來說如果她能為了你出軌,那麼同樣也能夠為了別人而再出軌。那麼對於這種水性楊花的女人,估計你也就沒了那份執念吧。
3.你一定要確定好自己的優勢,然後逐漸的走入他的生活,瞭解到他和那個時候的他是否有怎樣的變化,是這種變化是否你能夠接受住的。然後先從朋友開始。
那你去精神病醫院做個檢查吧,估計的了相思病了,暗戀一個人沒錯,錯的是十一年,一個人能活幾十一年,高中也就是十七八歲,現在三十來歲,再暗戀兩個十一年這輩子你完了,人誰也有所愛的東西,得不到就應該放棄,得不到就正明和你無緣,你這樣的人實在是太危險了,一旦有讓你的到手了,再想離開你很難,甚至能做出寧可壞了也不放手的事,說句真心話你找心理醫生治治吧,少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