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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史明月

    會的。

    正所謂: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我們今生遇到的每一個人我們前世都見過,而對於今生失去的人,我們來世也會見到的,這就是緣分。

  • 2 # 書香自養

    有句話說“別久了會重逢,思久了會有感應”

    我和初戀分開後,我以為我這輩子再也見不到他了,曾無數次幻想能在生命的彌留之際,他能來到我的病榻前,我能握著他的手安靜的離去,人生便也無憾了。

    但幸運的是,離別20年後的某一天,我突然接到了他的電話,他問我在哪裡?告訴我他在離我千里之外的一個城市定居了。失而復得的驚喜讓我的大腦突得斷了電。

    緣分終還是眷顧了我倆,我們從十四五歲彼此看著對方長到二十四五,沒有人比他懂我,也沒有人比我更懂他,因為我們一起編織過一生的夢想。

    失去的人又回來了,這種感覺真的好激動好感恩。唯有好好珍惜,才不負這失而復得的緣分。小心的呵護,用心來攙扶。

    你又回到了我的今生,我也又回到了你的今生。我們都不相信來生還會認識,只求今生我們能互相鼓勵著走完。

    沒有夫妻的緣分讓我們遺憾,但我們不會去刻意追求。就如我們的重逢,一切都交給緣分。我們需要做好的,只有好好珍惜,握緊我們的雙手,聆聽彼此的心跳,你在我心裡,我在你心裡,足矣!

  • 3 # 莫名60910

    即使再相遇,也只是最熟系的陌生人,錯過了就是真的錯過了,把握美好的時光,不要等失去了在去懊悔,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 4 # 魏德芹

    既然失去了, 那也是有原因的。就算是還能相遇。意義不是很大。當初都沒有結果。再遇見還能有結果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 5 # 邵中庸

    那看你什麼想法了,時間能淡化一切,能撫平所有傷口,我以前喜歡一個女孩但是那時候害羞沒敢說,後來她結婚了,我也沒啥感覺,我把她妹妹娶了。再後來有了自己的小孩我感覺還是自己的老婆好。我就刪掉了她的所有聯絡方式。

  • 6 # 青衫戲人生

    這個就看緣分的深淺

    今天給好久沒有聯絡的朋友打了電話,據她估計她明年要結婚了,後來聊著聊著,原來結婚的物件還是她原來的男朋友,

    她說以後會嫁到外地,

    我說果然現任還是敗給了前任。

    她說,沒有遇見合適的,而前任對他起碼之前有過那種感覺。

    所以結果就是她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現在打算結婚。

    這種就是屬於緣分太深了,註定分不開。

    所以失去了有可能還會遇見也有可能不會遇見。

  • 7 # 劉興國

    茫茫人海中,人來人往,誰也不知道會在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會見到誰。也許,不經意間,在下一個路口,兩個人又會再遇到;但也許,從此以後,一輩子,都不會再相逢。

    你所失去的人,也許是沒有緣分,從此錯過在一起的機會,但並不見得未來就不會再遇見。只要你想見,其實很容易再相見。只是,見與不見,又有多大意義,除非一切都還來得及,或是雙方都願意,重頭再來。當然,如果失去的含義是死亡,那就真的不會再遇見了,再遇見,就是碰到鬼了。[可愛][可愛][可愛]

  • 8 # 順利平安16

    錯過了,就是一輩子。再相見已形同陌路。

    失去了,就放手。如果老天真的讓你再相遇,那真的是緣分未盡,那麼就請你好好珍惜!

  • 9 # 享之1997

    不知道你所表達的“失去”是何涵義?

    若是偶爾遇見,你對他(她)有一見鍾情的感覺,然而他(她)並不知道,你們並未相識,希望再次遇到他(她)的話,就要相信“緣分”這個東西,如果能遇見,那時命裡註定。如果不能遇到,也是命裡註定,“相逢何必曾相識、此處有情勝無情”。

    若是好友或親人已離你而去,你一定會在夢裡再次遇見,因為夢產生於平時的思念!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 10 # 華初一

    緣分沒到頭,還會再遇見

    有一句話說的好

    有緣千里來相會

    無緣對面不相識

  • 11 # Esc大魔王

    希望還會再遇見吧,把沒說出口的話都能心平氣和說出來,誤會都解開,如果還是不能再相處,至少好好道個別,未來不要有遺憾,該做的都做了,其它交給時間和信任

  • 12 # 麗麗姐的家常菜

    有緣千萬裡能相會,緣分天註定,有緣分的人遲早有一天還會能相見,當然也要靠自己去爭取和把握,愛一個人就要大膽地去追求她。新的一年祝你好運!心想事成!

  • 13 # 唯心7009

    你思念他 覺得他好,即使被冷落被傷害,還是會不由自主的替他找理由,也許各種自作多情就是因為相處時間還不夠久,時間是個好東西,見證人心驗證人性

  • 14 # 臘梅3065354969305

    故去的人只有在夢中遇,如有來生也不一定遇見。但只要在世很可能遇見!我任教的時候,有一個同事非常愛我,那時我剛滿21歲,不懂情感,而且嫌他沒有男子漢氣慨,半點不在乎,他追了我2年,直到我和軍人訂親,他才知趣而退!兩個月前,超市偶遇,互相大吃一驚,他眼含淚水說:能握握手嗎?我說可以,他又說終於見到你了,英,我一天也沒忘記你,今天能相遇,今生值了,我也被感動的流出了淚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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