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家保險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險保障的病種越來越多,而保費也是越來越貴。很多人都受保險推銷人員引導,準備買保險病種更多的險種,導致相同的保費保額卻非常低,你認為這種做法妥當嗎?科學一些的方法是什麼?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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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明賢平安資深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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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浩天保工作室
越來越貴?哪裡看到的?
高發重疾再多就那麼幾十種,五六十種都夠了。罕見的病加進去,保費也漲不了多少。
只是再罕見的病,總有不幸的人會碰上。
你覺得誰會碰上呢?
你認為保險公司要不要加進去?
不加進去,萬一發生了,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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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衛衣少女教你買保險
越來越貴?自從費改之後,保險便宜多少,槓桿率拉開多少?
保險種類這麼多,一定要選擇客戶認為最重要的保障
很多人不知道的一條投保原則:重大風險優先原則!
現在保險代理人給你宣傳保險常常會告訴你一個購買保險的三原則,即買對人,買對險種,買足保額,疏不知,其實購買保險最最重要的原則是“重大風險優先原則”。
什麼是“重大風險優先”原則?這得從保險本身的功用及意義說起。無論保險代理人跟你如何口吐蓮花,保險本質永遠是不會變的:保險就是一個風險管理的財務工具,它的核心功能就是轉移經濟風險,即補償功能和給付功能。補償功能是針對直接損失風險而言的,是對“失去”的補償;而給付功能是針對間接損失而言的,是對“應得”或“收入”的補償。基於上述特點,在配置保險時就應當充分考慮到1、可能會給家庭帶來重大損失;2、可能引起收入大幅下降或者走中斷的風險。這兩大類保險需優先配置。
具體來說:1、家庭成員需人人擁有高保額的醫療保險(損失補償),如:百萬醫療險;2、家庭經濟支柱(成員)需配置自己年收入或家庭年基本生活開支的10-20倍的意外險和壽險(如定期壽險,意外身故,意外殘疾險,終身壽險等)。3、家庭成員需配置5倍左右個人年收入保額的重疾險。
至於普通住院醫療險,住院日額保險,意外醫療險可在配置上述險種基礎上附加,也可不附加作風險自留。
針對重疾險:惡性腫瘤,心梗,嚴重腦中風後遺症,慢性腎衰竭......等25種(保監規定重疾險必須包括的)高發重疾已經佔據了重大疾病發病率的95%以上,因此在選擇重疾險時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承受能力,在確保覆蓋各種高發病種的前提下,把保障額度提高,達到有效轉移重大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