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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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家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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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與風相擁
你好!合同中如果對於服務期有約定,你辭職的話,應該按照一定的比例賠償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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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之雄鷹
您再仔細看看合同或者找專業人士看看。
您都工作三年了,合同還不到期嗎?如果合同到期 是正常離職,不會有培訓費用。
中途離職的話。也要看給您提供的是什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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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謝澤光律師
培訓分兩種。一般性培訓和專項培訓。
專項培訓的服務期條款,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3,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朝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4勞動合同期滿,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語言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如果不是專項培訓,不需要支付培訓費用,比如公司組織的一般性活動及其培訓,不需要解除勞動時支付違約金。
1、勞動法中,確實有這麼一條規定,公司給員工提供了專項培訓,並且簽訂了約束服務期限的合同,如果員工中途離職,是需要退還公司培訓費用。
2、退還的標準,是建立在與公司簽訂了約束期限合同的基礎上才能有效,而且提供的培訓,必須是專項的培訓內容。
3、業務培訓、崗前培訓、專項培訓的區別要分清楚。業務培訓和崗前培訓都屬於企業義務提供給員工的培訓內容,屬於企業的單方面行為,還有些更極端的案例,就是員工參加完崗前培訓(還沒正式入職),離開公司前卻被要求支付培訓費用,這就完全屬於違法行為了,說難聽點就是敲詐。專項培訓是指企業撥專項經費,為員工提供一定期限的專項技能培訓,比如到國外學習某種裝置的操作技術,如果只是企業內部組織的業務培訓,這不能算是針對員工的專項培訓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