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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s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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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茶小罐潘星羽
喜歡一個人是忘不掉的
你沒必要去刻意忘記
你能做的
只是真正地接納自己忘不掉的事實
轉移注意力
努力工作學習
讓沒有她(他)的生活充實自己
儘量使她(他)不影響你的生活
一定控制自己不去打擾
並好好生活
把自己變優秀
然後你就發現
沒有了她(他)
你也可以過得一樣好,甚至更好
她(他)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
當有一天
你看到她(他)好我就好
即便路上碰見
也能淡然面對關於她(他)的一切
不會再掀起你情緒的波瀾
可以給個恰到好處的微笑時
你們就可以成為朋友了
慢慢來,不著急
不要強迫自己忘記
終有一天
你會遇到那個對的她(他)
說不定最後你還是會和她(他)在一起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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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想要破釜沉舟
沒有一個人是真的離不開另外一個人的,只是時間問題。
與其給了對方希望,再讓對方去失望,還不如從最開始,就應該讓對方認清這個現實,認清你們之間根本就不可能,把希望扼殺在搖籃裡。
所以,或許她還能在沒有越陷越深之前可以抽身離開,或許她還能在說了再見以後,轉身尋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不僅僅是女生,男女都是一樣的。
如果你不愛一個人,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認認真真的告訴他(她),不要搞曖昧。
告訴他(她)別再讓他在你的身上浪費感情,也告訴他(她)拖泥帶水的感情,最傷人。
只有放過他(她),放過你自己,才能更好地給這份感情畫下一個句號,不是嗎?
就如同那句話一樣——“祝你幸福是真的,但祝你們幸福是假的。”
"別和喜歡自己的人做朋友" 以自己的立場說,經常和你喜歡的人一起像朋友一樣玩難道不是隻會更喜歡嗎?
最好是:我根本不想再和你做朋友了,如果不能成為你人生的另一半,我情願和你老死不相往來,最好不見,免得再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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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君凌g
如果你們是談過戀愛分手的,那就先抱有複合的希望和他做朋友,時間久了你們沒有複合,然後你又有新的戀愛物件,那就可以成功的保持著朋友關係了。
分手要是不抱著複合的希望除非是沒喜歡的不然很難做朋友的,分手時彼此是有點恨著對方的,你對一個人有著恨做朋友會困難很多。
如果沒談過那就難了,因為喜歡只要有接觸都會想和他在一起,甚至看不到他的缺點,不要和他接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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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5171172042
這個問題還真不太好回答。忘記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就已經很難了,還要忘記自己曾經喜歡過他的同時跟他做一對普通朋友,這個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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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暖心語愛
你啊並不是要忘掉一個喜歡的人,你只是求之不得便想不再奢求,想把你的喜歡藏起來,戴上朋友的面具和那個人相處,只要有一點點甜,即使累,即使受罪,也沒有關係,只要他沒有銷聲匿跡就好對嗎?傻瓜,何必這樣為難自己呢?喜歡一個人是如何慢慢變成執念的呢?大概只有他並不喜歡你,並不在意你吧。
我以為喜歡一個人做不了朋友,因為喜歡,你會忍不住找他,因為無論如何你都不知疲乏,你的喜歡對你來說大概是一種美感,也許還有愛而不得的悽美,可是對那個人來說他不需要這樣的關係漸漸會變成他眼中厭煩的糾纏。他會毫無顧忌一次又一次禁止你的靠近、澆滅你的熱情。久叩不開的門扉就轉身告別吧,沒的擾人清夢卑微了自己。而你,其實一直做不到心如止水,你面對的是你喜歡的人啊,你閉著眼睛都可以想象他的眉眼。我相信你們之間並沒有多少實在的記憶,他對你的好估計少到你絞盡腦汁也不過湊了三兩句話而已,而那些無視呢?冷漠呢?告誡呢……那些不愉快的體驗呢,應該更多吧?
所以,我建議你不如記得你的喜歡,放過自己,放過你喜歡的人。人生漫漫崎嶇路,喜歡就好,何必要做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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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掉,做不了。
如果曾經愛過,便不可再做朋友,畢竟曾經傷害過。更不可以做敵人,因為曾經深愛過,到頭來終究是庸人自擾,一個最熟悉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