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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嗚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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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在南國的日子
既然不喜歡又何必強求,討厭合租室友還不能躲,比較為難。
第一,應該是你倆在合租的時候,簽訂合同是你倆共同簽訂,房租水電對半,然後簽訂時間較長,所以你不能中途搬走,需要履行合同期完後才能搬走。本人建議是儘量錯開和你室友在一起的時間,眼不見心不煩,他在你不在。工作晚歸回來睡覺,不管那麼多。
第二,就是資本上的原因吧!合租房子是現在很多人的租房途徑,可以分擔房租壓力,遇到好相處的室友也是一種緣分,反之也是難受,由於工作與收入等原因不能搬走,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沒有辦法,也只能將就著住下了,因為房子沒問題,是人有問題。
第三,我想說的是,打拼的時候不要過分強調物質條件的好壞,討厭的室友就是個不好的條件,因為一個人住,無拘無束沒人管,但是需要付出高的租金,討厭的室友好處是能與你分擔你租房租金的壓力,如果目前的收入與開銷還不能很好的滿足的時侯,那就得努力讓自己活的更好,收入高了,就換個好房子,過分的強調物質條件也會使人精力不能很好集中到工作上。換個角度想想,合租室友是在你需要打拼的年紀幫你分擔了壓力。
接受現實,不能搬走無非就是資金不到位。忍住,眼不看耳不聽,回房。攢足資金隨時準備換房。
這個問題和在學校不一樣,在學校是集體,可是社會並非如此。不一樣的工作性質就會有不一樣的生活圈。以前一起上班的同事幾年關係都不錯,可是自從她離職後慢慢的就沒有話題,特別是她離職一年,一個對她很好的領導生小孩,跟她說了一下她說,我都出來一年再去不好吧~
從她的言語可以理解到她和這個圈子已經完全脫離。
本身合租跟對方不熟悉,生活習慣不同,非同事。這樣很容易爭吵,避免發生這樣的情況還是換居住環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