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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咕咚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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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ing小明
酒店方管理不到位,人員散漫造成種種行為讓人不恥,酒店應該加強管理,注意人員素質,員工憑證上崗,設立獎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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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巫山秦人
拘留談不上,並沒有違法。1,可在全國性的網站上進行曝光,讓其身邊人、朋友、家人都知道其劣行,醜都醜死他。2、上黑名單,以後住酒店要另籤承諾書,承諾不再幹壞事,對其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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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566779999
監督是假的,你不可能在旅館房間裡裝監控,唯一的就是重罰!讓這些人渣不敢突破人性底線;一是曝光是國家職員的一律開除,二是上全國旅遊黑名單(最低十年內不得住旅館),三是罰款最低3萬走步(不是按一個水壺計算,應按全國旅館的水壺計算,因為此事後旅館水壺沒人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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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無是處74603093
建立公信制度,一切不良行為者加入失信名單。不得乘飛機火車,不得代款購房購車,不得進入高企,高校,公務員,不得進入軍界警界,嚴重的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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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翼展風雲志
1、首先那些說拘留罰款、公佈資訊、根本就不現實不合法——酒店沒有執法權不能罰款不能拘留;公佈客人資訊本身就是違法的;
2、列入自己酒店黑名單可以,全國這麼多酒店系統不聯網,再說就算能聯網酒店隨意新增黑名單本身就是隱患會被濫用;再說這些素質低下的你加入黑名單,他從美團訂個房間,你敢到店無房?立馬就處罰你
3、我們碰見這種客人其實一般處理就是平心靜氣說明東西不能用,扣押金(性質就是賠償酒店損失),出現這種事被發現其實大部分都是自己知道壞了幹了出格的事,就行了
4、我遇到一次一個會員用浴巾擦外賣的油水,搞得整個浴巾都是紅的,他不承認,我給他臺階下又問是不是你朋友弄的?他說就他一個人住,當天晚上讓他退房走了(不想麻煩警察,就報廢一條浴巾)然後刪除他的會員和積分加入黑名單,過了一年他又來了,因為備註我刪的前臺就問我,我同意他住了,再讓提示一遍不能亂搞,會員一切待遇都沒了,不讓積分不讓延時退房。
其實酒店就把自己的服務做好,多些提示,遇到不該的就要說,讓有些“以為自己高高在上”的客人知道自己哪些是錯的,改了就好!
比如:
1、我看到有客人在大廳電梯抽菸就勸阻,抽菸出去抽,何況還有小孩和女同胞
2、看到有牽狗的不管大小是否牽繩,大狗不讓進,小狗必須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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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藍藍天海
對於這樣道德淪喪,踐踏社會公德,為尋求個人刺激,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製造人心混亂,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罪,應至少治安拘留10日,以教育其人警示世人,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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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將生命浪漫成詩
無法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酒店沒有處罰權,派出所沒有法律依據。
最多道德譴責一下,賠禮道歉,買個水壺賠償一下。
現代社會很多事都是憑良心在做,如果酒店方有對不起消費者的,消費者打擊報復的話,這事還難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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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時光背影73617227
網傳,往燒水壺放衛生巾的女子,已經道歉了。可是,一個道歉就行了嗎?這種惡劣的行為,特別是往燒水壺裡放☞用過☜的衛生巾,是一個畜牲對人類☞尊嚴☜最惡劣的挑戰,是一種反人類的惡行。對人的傷害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更大的傷害還是心靈上的。以後去酒店你還放心燒水喝嗎?想想就噁心。這一事件,也給酒店以後的經營造成了難以預測的損害,不僅是這個酒店,而是全國所有的酒店。
人的尊嚴不是一隻燒水壺,洗洗乾淨了又能用。
這種女人不判刑,天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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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分自留地1
行了,網路暴力到此為止吧!這個女人是做的很錯,錯的離譜。可是社會危害性遠沒有某些無良的,湊熱鬧的,唯恐天下不亂的噴子危害之大。她錯了,也受到了懲罰,遭遇到了網路暴力,還要怎麼樣?她是大奸大惡的秦檜,還是賣國求榮的汪精衛。是黑惡勢力,還是敵特分子!都不是,只是一個搞了個很噁心變態的惡作劇而已!你們要殺了他,掛了他。五馬分屍,凌遲處死!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此打住,給別人一條活路,給自己積些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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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1886184154262
也要納入失信人名單,情節嚴重的要處刑罰,比如有嚴重的傳染病者,特別是這種衛生巾放入大家要喝飲用水的具皿中就可能出現高危傳染病的可能。所以這種情況就是嚴重的後果,情理上大家都接受不了。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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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布草一介
酒店應該在水壺和房間醒目處張貼如下提示語:燒水壺僅供燒開水用,除此使用者缺八輩子德加缺十六輩子德。對待此類小人不能太客氣,對小人客氣文明是沒有用的。非但沒有用反而會助長小人的囂張氣焰。君子之所以無法約束小人,就是因為君子行事瞻前顧後……如果用無原則的文明方式能解決問題,那天下豈不太平了。因為畢竟君子老實人是大多數,但這些大多數在一些問題上往往是眾不抵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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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王立平1319021992
都是成年人犯了錯不僅僅就是一句道歉能解決的,如果道歉都能了事那要警察法院幹什麼,故意犯錯與犯法必須付出同等的代價,法院就是關人渣的地方,對於挑戰大眾道德底線的違法行為除了道德遣責聲討外還需運用法律手段來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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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海東人民
這不是怎麼處理的事情,象這種噁心的事情到底在這個社會上存在了多少年,無人知道,我是到處打工的,住賓館是常有的事情,在賓館裡第一件事就是先燒壺開水泡點茶,自從知道這個訊息後到現在飯都吃不下,總覺得天天噁心,希望我住過的賓館沒發生這種顯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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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愛國就要說實話
我覺得無所謂,誰敢用酒店的燒水壺喝水呀?自己買個摺疊燒水壺加農夫山就搞定了,便宜放心。人心難測,沒有衛生巾的也不一定能幹淨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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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燈火闌珊處
應以尋釁滋事,損毀他人財物名譽,處以罰款5000至幾十萬不等數額,拘留,拘役,造成惡劣影響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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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學經濟學的外賣小哥
看似小事,到對社會風氣危害特別大,應該效仿新加坡,對這種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施以鞭刑,三鞭子讓她永世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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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焉支山9718732616804
不是說華人的素質都提高了嗎?怎麼還能出這種事,看得見的東西還不是太可怕,大不了不用就行了,有些看不見的東西在裡面那才叫噁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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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賈混蛋科學家691
這跟個人品德修養有關,也是沒辦法處罰,只能說做好自己,只要我不這樣就行了,別人的水平高低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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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瞎子摸魚只為趣
完全可以借鑑新加坡的鞭刑,印度的棍刑,公開處罰道德敗壞者。既可以讓他們刻骨銘心,不敢再犯,還可以“殺一儆百”。也是對現有的法律法規的一個很好的補充。
回覆列表
現在全憑個人素質,這種情況根本無法管理。酒店方面要做好消毒和管理,客人用過的東西儘量別再重複使用了,誰知道入住的房客有沒有傳染病之類的。所以要從源頭管理,只提供開水機服務,不提供燒水壺服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