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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非人哉嗷嗚

    這是一個現實的社會,什麼是現實?是生存,如何生存,獲取利益。大部分人(包括我)沒有太大的生存空間,更沒有太多選擇只有喜歡而放棄現實的權利,只有我們自身強大了才能有喜歡的結果,不然也只是一個過程,所以在我看來大部分還是這樣的。

  • 2 # 跑起來的玫瑰

    首先很中肯的回答是,兩者都重要。喜歡和合適是可以兼得的,但是要遇到一個自己喜歡又合適的人,卻談何容易。

    過來人告訴我們,很多人終其一輩子,都遇不到的。

    所以,遇不到一個喜歡的,一定要選一個合適的人。

    再贈你一張圖,很應景吧!

    用最近網路上我個人很喜歡,並且三觀非常正的一段話來帶入一下:

    “我發現真正喜歡你的人根本不會讓你跪舔她

    她會心疼你 她會給你創造追她的機會

    追求變得如此自然,輕鬆和默契

    內斂變成了溫柔 文藝變成了浪漫

    兩個人一見面就像事先約定好的一樣向情侶方向發展

    所以我想只有互相愛慕的感情才能稱之為愛 或者說是健康的愛

    而當我們執著追求一個不合時宜的人時 被稱為舔狗的確有點過分了 但也絕對不能稱之為深情

    如果你愛她的外貌 你何必說愛她的靈魂

    如果你愛她的靈魂 你何不放手讓她綻放

    因為當別人不愛你時 你給的愛何其多 她承受的負擔又何其重

    用《讓子彈飛》麻子那話來說 你不重要 但沒有你對我很重要”

    喜歡和合適亦是如此,你喜歡的人不一定適合你,合適的人不一定喜歡你,所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而在某些程度而言,亦可兼得。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沒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沒有百分合適的人,多一分包容,念一分好,不求對方能為你做任何改變,只要他(她)能理解你就好。

    我們最終會選擇舒服的鞋而不是外觀好看的鞋子,道理亦然。

    願你可以和合適又喜歡的她(他)早日相遇。

  • 3 # 夢中的n

    小時候,大人們經常說,“喜歡不一定要得到。”

    以前我不懂,為什麼喜歡,不去爭取?

    現在懂了。

    喜歡一樣東西,你不一定有足夠的錢去買

    喜歡一個人,那個人卻不一定喜歡你

    就算喜歡,也不一定合適

    現在想來

    當初那份深情,倒像是胡鬧

    有多少人是因為喜歡而在一起

    又因為不合適而分開

    有人說過,“玩愛情的人,尤其是年輕人,都是廢柴,男女事便做男女事,千萬不要誤會成情事。”

    寧缺喜歡莫山山,最後卻娶了桑桑

    寧缺曾說過喜歡,

    莫山山也曾說過,喜歡是不夠的

    事實證明,喜歡確實是不夠的

    方蘭生喜歡襄鈴,最後卻娶了孫月言

    一個是人妖殊途,

    一個是天定姻緣兩世情義

    齊衡喜歡明蘭,最後卻娶了別家姑娘

    年少情動終究比不過門當戶對

    喜歡總會輸給合適啊

    但話說回來,

    真正喜歡的人,合不合適當時真的不會在意

    如果可以,

    我還是想要和喜歡的人從青絲到白髮

    在這個什麼都善變的世界

    我想和你一起看一看永遠。

  • 4 # 圖哥自媒體

    首先這個是基於很多因素的,到底你是想要追求喜歡還是僅僅覺得現在想要做決定。

    喜歡容易,但是喜歡如果放到漫長的人生之中可能會有很多苦難。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會選擇合適的原因吧。

    喜歡到底會不會輸給合適?是看你到底想要什麼。如果你喜歡但是相處起來並不合拍,時間拉長就會異常難受,所以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我覺得更多的時候按照現在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會更好。希望可以幫到你。

  • 5 # 淮竹難平

    為什麼會喜歡?因為喜歡意味著遙遠,喜歡是在好奇與興趣或者仰慕中誕生而出的,那種脆弱又單薄的平面關係,一捅便會破。它沒有足夠堅韌的盔甲去抵抗世俗給予的挑戰與苦難。而身處中心的兩人既不能堅而又堅地為其一次次修復,又沒有破釜沉舟的勇氣去直面現實。

    而現實呢,它是門當戶對與正好相配中孕育岀來的,它揹負著所有人的期許和你潛意識裡的預設,它生而強大。

  • 6 # 夢不過煙

    不是我說,現實告訴我,真的會。

    大學班上有個女生,長得比較可愛那種吧。大一跟男朋友在一起,男生長得也好看,見過兩次,比較乾淨陽光,而且當了班幹部,也參加了省裡的競賽,算是個優秀的人吧。但是有個缺點是家境不太好,好像是孩子比較多,父母年齡也大了。大四的某天,突然聽到八卦說他們分了,原因是女生家裡看不上男生,覺得配不上她。大四快畢業的時候,另一個男的開了一輛車來學校接女生回家,原來,是女生父母跟這個男的家長認識,就介紹給這個女生了。這個男的當時28歲了,長得也就一般,不過出身社會比較早,所以還是比較有錢吧,而我們那時候還沒畢業,也就22歲。奇怪的是,這個女同學對兩個男生都有好感,真的挺狗血的。最後,還是選擇了更合適的後者,畢業沒過幾個月就結婚了,沒辦法,現實就是這樣。喜歡在合適面前好像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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